登陆注册
10504100000013

第13章 渣男与渣女更配哦(1)

就当叶纱犹豫不绝时,人群中传来一道声音。

“住嘴!”

还没等叶歆瑶反应过来,一阵戾风吹来,卷起片片残叶,向叶歆瑶刮去。

手镯里的柒察觉到了危险,想要出来,却听见叶歆瑶这样说:“柒,先待着,你还不能出来。”

说罢,叶歆瑶并没有避开戾风,而是往后退了一步,正好到了死角,最后只有一片残叶从她手臂上刮过,掀起了一片血肉,叶歆瑶强忍住痛意,闷哼一声。

好狠辣的心思!

柒用神识探查着叶歆瑶的伤势,已经开始问候这个人的祖宗十八代了:

你最好别让我遇到,否则我定要将你千刀万剐,再刨了你的祖坟。

叶歆瑶用全身灵力压制住出血,定神往那个方向看。

远处的是一个将近十八的男子,有一个秃鹰般的鼻子,眼神透露出一丝犀利,其实相貌也是不错的,只不过眼里的傲慢为他大打折扣。

人群中不知是哪个人喊了起来:“天啊!是四皇子。”

叶歆瑶微微皱起眉头,这个四皇子,不太好处理。

四皇子颜钰,当今皇上最宠爱的皇子之一,虽然不及太子,但十八岁已经是幻羽六阶初期,已经在众皇子中算是出类拔萃了,如果得罪他,就等于得罪皇家,她还没有那个能力。

不过想了想,这个四皇子是爱慕叶纱的,她已经得罪了叶纱,就等于得罪了四皇子,反正得罪都得罪了,她不介意得罪得更彻底些。

颜钰信步走来,微微瞟了一眼叶歆瑶,不由得震惊了一下,早听闻叶歆瑶是皇城第一美人,他也觉得叶纱只是比叶歆瑶逊色一点,可今日一看,叶纱不只是逊色一点,而是逊色太多了,光是相貌不说,光是气质就有很大出入,一个清冷如烟,素面朝天,肤如玉,唇如火,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九天玄女;而另一个虽然没有过多发脾气,但也很有虚荣心,身上的胭脂味很浓重,况且眼中还透露出了一丝娇蛮。

虽然颜钰愣了一下,但很快回过神来,装作没有看见,径直朝叶纱走去小心翼翼地扶她起来,细声问道:“纱纱,告诉我,谁欺负你了,我帮你教训她!”

看到颜钰的到来,叶纱眼中流露出了欣喜和狠毒之色,指着叶歆瑶狠狠地说:“就是她!四皇子,快!快帮我教训她!”

颜钰摸了摸她的脑袋,宠溺地笑了笑:“放心,我一定好好教训她!”然后他又转头看叶歆瑶,假装好声好气地对她说,“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跪下向纱纱道歉,我可以饶你不死。”

叶歆瑶白了他一眼,心里暗暗吐槽,这人脑袋里全都是水吗,哪只眼睛看到她欺负叶纱了,她那是正当防卫好不好。

她冷笑一声:“四皇子莫不是眼神不好?请问我为什么要道歉?”随后又打探了下颜钰的实力,不免对他鄙夷,十八岁了都只是这点实力,还好意思自称天才,她十二岁就比他厉害了好哇。

如果柒知道了肯定翻一个白眼,她那是变态,岂是一个小小的天才能够比拟的。

四皇子愣了愣,其实他也没搞清楚状况,他只是路过看见叶纱倒在地上,下意识地以为他被人欺负了,又看到旁人是叶歆瑶,以“叶歆瑶”不问世事、待人和睦的性子,肯定会道歉,到时候,不仅解气,还能讨得叶纱的欢心。

可是,叶歆瑶早就变了,估计四皇子是她第一个试验品。

因为,叶纱不够格。

四皇子定定神,转头问叶纱:“纱纱,怎么回事?”

叶纱露出一副受伤的小女子模样“她拿了我要买的药草,我让她给我,她不同意,还恶语相向,我想教育教育她,二妹妹还不领情。”

这副模样让颜钰心揪了一下,她又看向叶歆瑶,冷声说道“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好说的,给纱纱下跪道歉,我就放过你。”倒不是他怕叶歆瑶,而是他怕叶家族长,叶歆瑶最得族长喜爱,叶家如今的势力,还不是他能惹得起的。

叶纱也不是笨的,她觉得今日只需要灭灭这厮的气焰就行了,毕竟事情闹的太大,也对她不有利。

同类推荐
  • 极致,倾城的霓裳

    极致,倾城的霓裳

    她是妖娆宫宫主,是不可一世的第一杀手,落入绝情宫宫主之手,她不甘,在梦中愤愤不平的说,寒泠晗,敢封印本宫,敢让本宫做女佣,做苦力,冲破封印后,本宫要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喝了你的血!打打闹闹间,情根已然种下了。她用她的心脏救活了他,她濒临生死边缘,他却对她不管不顾,甚至嘲笑她。她九死一生,时隔两年,满怀期待的回来见他,看到的却是他和另一个女人的订婚典礼,听着他嘲笑的话语,心一点一点的碎掉。一切已了然,不过都是她自作多情罢了。她临死前对他的最后一句话:“寒泠晗,下辈子我不要再爱上你了。”终于他抱着她的尸首,痛苦悔恨恨涌上心头,他泪流成河,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他不应该去报仇的,但后悔已经迟了……
  • 公主殿下归来,王子小心

    公主殿下归来,王子小心

    她,一生狂妄,却没想,一朝皆错,步步皆错。先是自己最敬爱的母亲离去,自己那亲爱的父亲就巴不得把小三结了回来,还有那个已经五岁多的私生女,因为他们的挑唆自己又被从小最亲爱的父亲赶出家门。当他迷茫时,一位老者的声音传来:想要复仇吗?我可以帮你,也可以让你见到你的母亲。就这样她开始了她的复仇,也开始了寻找她母亲的道路。可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程咬金!她,一生的冰冷心却融化了。她动了情。她记得那个老者说过,一旦动情,便万劫不复。
  • 逆天:冷卿墨染

    逆天:冷卿墨染

    因为一颗珠子穿越幻世看她如何在异世混的风生水起。契约兽?她的是神兽。丹药/?她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炼丹师。。。他,青龙国第一邪魅王爷,手腕铁血冷酷无情却独独对她温柔宠溺。且看她如何与他携手闯荡幻世大陆走向更广阔的天空。。。。。
  • 玄幻逆袭我做主

    玄幻逆袭我做主

    凌双:我就是想带个帮手 但是为毛,你们是我带过最蠢的一届小弟, 一个一个都赶鸭子的解锁各种死亡姿势,还不带重样的, 某人无语望天tm本殿下帝国第一继承人什么时候沦落到,起配你们这种弱鸡来救。 于是只有,只好,身骑十阶妖兽,手拿神剑圣器,头顶化神雷劫。 小弟:老子见过劫财劫色,他第一次见化神期的劫雷劫的,而且还是我等了1000多年的雷劫。 小弟叹息一声:膜拜跪舔大老,还缺腿部挂件不? 重生快穿,逆天改命,斗渣男,虐白莲,通通都要掐掐掐掉。废柴逆袭,上人生巅峰,收神宠,炼神丹,美男,金手指,都得毁掉毁掉。“什么为什么要与你作对。”不好意思,本小姐凭心情整人。单纯看你不爽。
  • 爱,不期而遇

    爱,不期而遇

    很想把内容说具体一些,但害怕被屏蔽,所以只能靠亲们耐心听我一一道来。我想说,相遇未必就能在一起,错过未必就是永久地分离。我们都期待美满的故事,但其实恰恰是靠着我们的勇气,让故事变得美满,让爱人就离着自己一个枕头的距离,有时候甚至是负20厘米的距离。只要爱的善良,勇敢,纯粹,就会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
热门推荐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快穿之我的系统太随机

    快穿之我的系统太随机

    安玖想揍编号54188随机系统,发布的都是些什么鬼任务。【叮!真善美:前方有一只宠物狗和主人走失了,请宿主帮助它】***简直有损大佬形象。……“小白啊!”安玖意味深长地盯着系统。某统子瑟瑟发抖地缩在角落,委屈巴巴地说“呜呜呜,我也没办法,随机的,随机的,呜呜呜”…………“玖玖,你还喜欢我吗?”男主不停问。“嗯”安玖看着自家男人无奈道。…………#论统子的悲化史##论宿主感情迟钝怎么办#……统子有时总得操点心。…………
  • 彩虹下

    彩虹下

    一个个彼此治愈救赎的故事,温暖着最美好的你。
  • 倾城汐小姐夜帝请跪下

    倾城汐小姐夜帝请跪下

    玄幻异世大陆——一起来看小汐汐的修仙之旅吧!珞紫汐华夏第一杀手兼特工,再一次任务中被人暗算爆炸而死。某女睁眼。嗯穿越,怕什么?然后极品白莲追着打,呵,什么神兽丹药炼器通通不是问题。术业有专攻麻,神兽小弟求抱大腿,但是这个男人打哪冒出来的???
  • 穿梭诸天成道

    穿梭诸天成道

    如果有机会,我万青山也想要站在那巅峰之上,接受众生的朝拜,看看巅峰之下的风景。
  • 狐狸王妃不要跑

    狐狸王妃不要跑

    姜小云重生了,还嫁给了瑾王为妻,不过,他这人……直到某天,她睁开眼,他趴在床头亮晶晶的看着她……“啊!你!下去……”“为何?!本王有错么……”
  • 微风四起,所幸有你

    微风四起,所幸有你

    那年刚好风吹过,而我正好喜欢你……“傅谨言,喜欢你这么多年,我累了,不想再喜欢了。”简默抹着眼泪说道。……“即然你喜欢了我这么多年,那这次换我来爱你可好。”……
  • 异三生

    异三生

    易三生来到了秦国,但是这个秦国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而且这个世界还有更多的秘密等着他去一一解开。在探索中,他结识了各种各样的人,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他又能否探寻到最后......
  • 请爱樱花

    请爱樱花

    【引】她一介人类,却得到他的青睐,在他爱得不肯放手的时候,背叛逃离“因为我是人类,你是吸血鬼……”他一国殿下,却钟情于她,明知是禁忌,仍要飞蛾扑火“我恨你,亦恨保护不了她的自己。”她一国公主,杀死他的挚爱,在他恨透她的时候,可悲地爱上“既然不能为你落泪,那便只为你流血。”他一国之君,唯一的柔情,只为她而存在“我一直都,只为你而活。”——————分割线——————此坑有笑有泪,有宠有虐,有爱有恨,不喜勿进,进了就不会想走!
  • 青春路上遍地花开

    青春路上遍地花开

    青春路上,一路前行,一路荆棘,一路花香。这些年,遇见的人可谓无数,或擦肩而过,不留姓名;或相知相熟,惺惺相惜;或相隔甚远,彼此牵挂,却都在脑海中留下了或深或浅的印象。就像是在沙滩上画下一朵花,过一会儿就被海水打湿、带走,却留下了最好的。我想写这本书很久了。却一直在犹豫。或许是因为我的文笔不是太好,或许是因为被太多人吐槽过自己的作品,或许,只是因为我的人生经历还是太少。我曾经写过很多小说,校园的,青春的,大同小异,但是字数都不是太多。看过我写的东西的朋友都会吐槽我:“你写的什么?你到底会不会写作?”知道我写了一篇散文,才被朋友们所接受,于是,我开始着手写散文。其实,对于我来说,写散文很好,既可以练笔,还可以记录自己人生的点点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