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鲁迅只有一个朋友,毫无疑问,那就是许寿裳。用许寿裳自己的话说,他与鲁迅“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在东京订交的时候,便有缟带贮衣之情,从此互相关怀,不异于骨肉”。许广平说,鲁迅和许寿裳在一起聊天的时候,也会有争执,但很快会被一阵欢快的笑声所掩盖,这背后便是高山流水的互相印证,非外人所能道也。
剪辫
1902年初秋,我以浙江官费派往日本东京留学,初人弘文学院预备日语;鲁迅已经在那里。他在江南班,共有十余人,也正在预备日语,比我早到半年。我这一班也有十余人,名为浙江班,两班的自修室和寝室虽均是毗邻,当初却极少往来。我们二人怎样初次相见,谈些什么,巳经记不清了。大约隔了半年之后吧,鲁迅的剪辫是我对他的印象中要算最初的而且至今还历历如在目前的。
留学生初到,大抵留着辫子,把它散盘在腿门上,以便戴帽。尤其是那些速成班有大辫子的人,盘在头顶,使得制帽的顶上高髙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口里说着怪声怪气的日本话。小孩们见了,呼作“锵锵波子”。我不耐烦盘发,和同班韩强士,两个人就在到东京的头一天,把烦恼丝翦掉了。那时江南班还没有一个人剪辫的。原因之一,或许是监督——官费生每省有监督一人,名为率领学生出国,其实在东京毫无事情,连言语也不通,习俗也不晓,真是官样文章——不允许吧。可笑的是江南班监督姚某,因为和一位姓钱的女子有奸私,被邹容等五个人闯入寓中,先批他的嘴巴,后用快剪刀截去他的辫子,挂在留学生会馆里示众,我也兴奋地跑去看过的。姚某便只得狼狈地偷偷地回国去了,鲁迅剪辫是江南班中的第一个,大约还在姚某偷偷回国之先,这天,他剪去之后,来到我的自修室,脸上微微现着喜悦的表情。我说:“阿,壁垒一新!”他便用手摩一下自己的头顶,相对一笑,此情此景,历久如新,所以我说这是最初的,而且至今还历历如在目前的一个印象。
鲁迅对于辫子,受尽痛苦,真是深恶而痛绝之,他的著作里可以引证的地方很多,记得《呐喊》便有一篇《头发的故事》,说头发是我们中国人的宝贝和冤家。晚年的《且介亭杂文》里有云:
剪辫后,鲁迅高兴地写了一首诗给他好友许寿裳
对我最初提醒了满汉的界限的不是书,是辫子。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种定了的,到得我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却了血史,反以为全留乃是长毛,全剃好像和尚,必须剃一点,留一点,才可以算是一个正经人了。而且还要从辫子上玩出花样来……(《病后杂谈之余》)
鲁迅回国之后,照例装假辫子,也受尽侮辱,同书里有云:
“不亦快哉!”——到了一千九百十一年的双十,后来绍兴也挂起白旗来,算是革命了。我觉得革命给我的好处,最大,最不能忘的是我可以从此靖头露顶,慢慢的在街上走,再不听到什么嘲骂。几个也是没有辫子的老朋友从乡下来,一见面就摩着自己的光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道:哈哈,终于也有了这一天了。(《病后杂谈之余》)
鲁迅的那篇绝笔《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且介亭杂文末编》)有云:
……假使都会上有一个拖着辫子的人,三十左右的壮年和二十上下的青年,看见了恐怕以为珍奇,或者竟觉得有趣,但我却仍然要憎恨,愤怒,因为自己是曾经因此吃苦的人,以剪辫为一大公案的缘故。我的爱护中华民国,焦唇敝舌,恐其衰微,大半正为了使我们得有剪辫的自由。假使当初为了保存古迹,留辫不翦,我大约是决不会这样爱她的。
看了上面所引,鲁迅在初剪辫子的时候,那种内心的喜悦,也就可以推测,无怪不知不觉地表现到脸上来了。
杂谈名人
二十世纪初年,我国译界负盛名的有两人:曰严复,曰林纾。鲁迅受过这两人的影响,后来却都不大佩服了。有一天,我们谈到《天演论》,鲁迅有好几篇能够背诵,我呢,老实说,也有几篇能背的,于是二人忽然把第一篇《察变》背诵起来了——
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外诸境,
历历如在几下。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将恺撒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计惟有天造草昧,人功未施,其借征人境者,不过几处荒坟,散见坡陀起伏间;而灌木丛林,蒙茸山麓,未经删治如今曰者则无疑也。
鲁迅到仙台以后,有一次给我通信,还提及《天演论》,开个玩笑。大意是说仙台气候寒冷,每天以人浴取暖。而仙台浴堂的构造,男女之分,只隔着一道矮的木壁。信中有云:“同学阳狂,或登高而窥裸女。”自注:“昨夜读《天演论》,故有此神来之笔!”
严氏译《天演论》,自称达栺。
为什么称达栺呢?只要取赫胥黎的原本——《进化和伦理学》,和严氏所译一对照,便可了然。原本中只是一节,而译本扩充为一篇。达是达了,究竟不能说是译书的正法。
他又译穆勒的《名学》,亚丹斯密的《原富》,斯宾塞的《群学肄言》,
甄克思的《社会通诠》,较为进步。
总之,他首开风气,有筚路蓝缕之功。鲁迅时常称道他的“一名之立,
旬月踟蹰,我罪我知,是存明哲”,
给他一个轻松的绰号,叫做“不佞”。——鲁迅对人,多喜欢给予绰号,总是很有趣的。后来,我们读到章太炎先生的《<社会通诠>商兑》,有云:
就实论之,严氏固略知小学,而于周秦两汉唐宋儒先之文史,能得其句读矣。然相其文质,于声音节奏之间,犹未离于帖括。申夭之态,回复之词,载飞载鸣,情状可见,盖俯仰于桐城之道左,
而未趋其庭庑者也……
从此鲁迅对于严氏,不再称“不佞”,而改称“载飞载鸣”了。
林纾译述小说有百余种之多,也是首开风气的事业。他不谙原文,系经别人口述,而以古文笔法写出。出版之后,鲁迅每本必读,而对于他的多译哈葛德和科南道尔的作品,却表示不满。他常常对我说:“林琴南又译一部哈葛德!”又因其不谙原文,每遇叙难状之景,任意删去,自然也不以为然。
严林二人之外,有蒋智由,也是一位负盛名的维新人物而且主张革命的。他居东颇久,我和鲁迅时常同往请教的,尤其在章先生上海人狱的时候。他当初还未剪辫,喜欢戴一顶圆顶窄檐的礼帽,通俗所谓绅士帽者是。他的诗文清新,为人们所传诵,例如《送甸耳山人归国诗》:
亭皋飞落叶,鹰隼出风尘。
慷慨酬长剑,艰难付别尊。
敢云吾发短,要使此心存。
万古英雄事,冰霜不足论!
甸耳山人指吾友陶焕卿,归国是为的运动革命。焕卿名成章,是一位革命元勋,留学未久,即行返国,生平蓬头垢面,天寒时,用草绳做衣带,芒鞋日行八九十里,运动浙东诸县的豪俊起义,屡遭危难,而所向有功。又游南洋群岛,运动侨民。辛亥年自爪哇归时,浙江已反正了,举汤寿潜为都督了,焕卿被任为参议,郁郁不得志,自设光复军总司令部于上海,募兵,为忌者所暗杀。我撰挽联有云:“看今日江山光复,如火如荼,到处染我公心血。”观云这首诗的头两句,就很能映出焕卿的时代背景及其一鸣惊人的神采。
又有一首是“金陵有阁祀湘乡曾氏,悬额:‘江天小阁坐人豪’,有人以擘窠大字题其上曰:‘此杀我同种汉贼曾国藩也’诗以记之”。
江天小阁坐人豪,收拾河山奉满朝。
赢得千秋题汉贼,有人史笔已如刀。
可是有一次,蒋氏谈到服装问题,说满清的红缨帽有威仪,而指他自己的西式礼帽则无威仪。我们听了,颇感奇怪。辞出之后,鲁迅便在路上说:“观云的思想变了。”我点点头。我们此后也不再去。果然,不久便知道他和梁启超组织政闻社,主张君主立宪了。于是鲁迅便给他一缚号~“无威仪”。
仙台学医
鲁迅往仙台学医的动机有四:我在《鲁迅的生活》和《回忆鲁迅》文中已经叙明了。别后,他寄给我一张照片,后面题着一首七绝诗,有“我以我血荐轩辕”之句,我也在《怀旧》文中,首先把它发表过了。现在只想从他的仪容和风度上追忆一下:鲁迅的身材并不见髙,额角开展,颧骨微高,双目澄清如水精,其光炯炯而带着幽郁,一望而知为悲悯善感的人。两臂矫健,时时屏气曲举,自己用手抚摩着;脚步轻快而有力,一望而知为神经质的人。赤足时,常常盯住自己的脚背,自言脚背特别高,会不会是受着母亲小足的遗传呢?总之,他的举动言笑,几乎没有一件不显露着仁爱和刚强。这些特质,充满在他的生命中,也洋溢在他的作品上,以成为伟大的作家,勇敢的斗士——中华民族的魂。
他的观察很锐敏而周到,仿佛快镜似的使外物不能遁形。因之,他的机智也特别丰富,文章上固然随处可见,谈吐上尤其层出不穷。这种谈锋,真可谓一针见血,使听者感到痛快,有一种涩而甘,辣而腴的味道。第三章所举给人判断其价值。以之知人论世,所以能切中肯綮;以之与人辩驳,所以能论据确凿’自立于不败之地;以之运用于创作,又每有双管齐下之妙。这种造诣,非有得于规范科学,洞悉真善美的价值判断者万不能达到的。
鲁迅学医时期的轶事,像水户下车去访朱舜水的遗迹呀,火车上让座给老妇人,弄得后来口渴想买茶而无钱呀,记得我已经发表过,无须再赘。现在忽然记起一件和我有关的故事来了。1905年春,我在东京高师学校读完了预科,趁这樱花假期,便和钱均夫二人同往箱根温泉,打算小住十天,做点译书的工作。路上偏遇到大雨,瀑布高髙地飞着,云被忽然来裹住了,景色实在出奇。所以我住下旅馆,就写了好几张明信片,寄给东京的友人何燮侯、许缄夫、陈公孟、鲁迅等#迅在春假中,也来东京,和我同住,不过他学校的假期短,须早回仙台去——报告寓址和冒雨旅行的所见。隔了一二日,收到友人的回片,或称我们韵人韵事,或羡我们饱享眼福,我看了不以为意。后来,公孟忽然到了,鲁迅也跟着来了。我自然不以为奇。大家忻然围坐谈天,直到夜半。第二天结伴登山,游“芦之湖”路上还有冰雪的残块,终于爬到山顶。这个湖是有名的囱口湖——我译火山为地囱,译火山喷口为囱口——真是天开图画,风景清丽绝了。一排的旅馆临湖建筑着,我们坐在阳台上,只见四山环抱这个大湖,正面形成一个缺口,恰好有“白扇倒悬东海天”的“富士山”远远地来补满。各人入浴既了,坐对“富士”,喝啤酒,吃西餐,其中炸鱼的味道最鲜美,各人都吃了两份。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这里似的好鱼。兴尽下山,大家认为满意,不虚此行。
谁知道公孟之来,原是有“特务”的。因为有章某向同乡造谣,说我们是为的“藏娇”到箱根去的。同乡友人们不相信,公孟也不信,却自告奋勇,要得个真相。鲁迅也不信,说假使真的“藏娇”还会自己来报告寓址吗?天下没有这样傻瓜!果然,后来情形大白了,同乡友人们均鄙视这造谣的人。这件事隔了好久,鲁迅才对我说穿,我们相视大笑!
西北町在屋
1908年春,我结束了东京髙师的课业,打算一面补习国文,仍旧就学于章先生之门,一面续习德文,准备往欧洲留学。为要选择一个较优的环境,居然在本乡区西片町寻到一所华美的住宅。这原是日本绅士的家园,主人为要迁居大阪,才租给我的。规模宏大,房间新洁而美丽,庭园之广,花木之繁,尤为可爱,又因为建筑在坂上,居高临下,正和小石川区的大道平行,眺望也甚佳。我招了鲁迅及其弟起孟、钱均夫、朱谋宣共五人居住,高大的铁门旁边,电镫上署名曰“伍舍”
西片町是有名的学者住宅区,几乎是家家博士,户户宏儒。我们的一家偏是五个学生同居。房屋和庭园却收拾得非常整洁,收房租的人看了也很满意。由西片町一拐弯出去,便是东京帝大的所在,赫赫的赤门,莘莘的方帽子群进群出。此地一带的商店和电车,多半是为这些方帽子而设的。方帽子越是破旧的,越见得他的年级高,资格老,贼毕业了。
鲁迅从小爱好植物,幼年时喜欢看陈溴子的《花镜》等书,常常到那爱种花木的远房叔祖的家,赏玩稀见的植物,又在《朝花夕拾》里,描写幼年读书的家里,一个荒废的“百草园”,是何等的有趣而足以留连!他在弘文学院时代,已经买了三好学的《植物学》两厚册,其中着色的插图很多。所以他对于植物的培养有了相当的素养。伍舍的庭园既广,隙地又多,鲁迅和我便发动来种花草,尤其是朝颜即牵牛花,因为变种很多,花的色彩和形状,真是千奇百怪。每当晓风拂拂,晨露湛湛,朝颜的笑口齐开,作啪啪的声响,大有天国乐园去人不远之感。旁晚浇水,把已经开过的花蒂一一摘去,那么以后的花轮便会维持原样,不会减小。其余的秋花满地,蟋蟀初鸣,也助我们的乐趣!
鲁迅生平极少游玩。他在仙台时,曾和同学游过一次松岛,有许多张海上小岛的松林雪景的照片给我看。在东京伍舍时,有一次我和他同游上野公园看樱花,还是因为到南江堂购书之便而去的。上野的樱花确是可观,成为一大片微微带红色的云彩。花下的茶肆,接席连茵,铺以红毡,用清茶和櫻饼饷客,记得袁文薮曾有《东游诗草》,第一首便是咏上野櫻花的:
阿谁为国竭孤忠,
铜像魁梧“上野通”。
几许行人齐脱帽,
樱花丛里识英雄。
“上野通”是上野大道的意思,西乡隆盛的铜像建立在公园中,日本人对他没有一个不脱帽致敬的。
我和鲁迅不但同居,而且每每同行,如同往章先生处听讲呀;同往读德文呀3阳寸俄文巳经放弃不读了;又同访神田一带的旧书铺,同访银座的规模宏大的丸善书店呀。因为我们读书的趣味颇浓厚,所以购书的方面也颇广泛,只要囊中有钱,便不惜“孤注一掷”,每每弄得怀里空空而归,相对叹道:“又穷落了!”这些苦的经验,回忆起来,还是很有滋味的。
可惜好景不常,盛会难再,到冬时,荷池枯了,菊畦残败了,我们的伍舍也不能支持了,因为同住的朱钱两人先退,我明春要去德国,所以只好退租。鲁迅就在西片町,觅得一所小小的赁屋,预备我们三个人暂时同住,我走以后,则他们兄弟二人同住。我那时对于伍舍,不无留恋,曾套东坡的诗句成了一首《留别伍舍》如下:
荷尽已无擎雨盖,
菊残犹有傲霜枝。
壶中好景长追忆,
最是朝颜浥露时。
归国在杭列教书
1909年初春,留欧学生监督蒯礼卿辞职,我的学费无着了,只好把欧游临时终止,归国来担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的教务长了。鲁迅对我说:“你回国很好,我也只好回国去,因为起孟将结婚,从此费用增多,我不能不去谋事,庶几有所资助。”他托我设法,我立刻答道:“欢迎,欢迎!”我四月间归国就职,招生延师,筹备开学,其时新任监督是沈衡山先生,对于鲁迅一荐成功,于是鲁迅就在六月间归国来了。我在《关于〈弟兄>》文中,有一段说道:
……鲁迅在东京不是好好的正在研究文艺,计画这样,计画那样吗?为什么要“归国,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生理学化学教员”
呢?这因为作人那时在立教大学还未毕业,却已经和羽太信子结了婚,费用不够了,必须由阿哥资助,所以鲁迅只得自己牺牲了研究,回国来做事。鲁迅《自传》中,所谓“终于,因为我的母亲和几个别人很希望我有经济上的帮助,我便回到中国来”。“几个别人”者,作人和羽太信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