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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读后感(3)

这一阵,李零正在整理他的一本关于《论语》的书。谈起来,他说,其实当年孔子特别不喜欢人家称他为圣人,然而后来不仅“圣人”了,而且“至圣先师”,而且“大成”,而且“文宣皇帝”。其实,孙子(齐孙子)也差不多,生前没有人叫他圣人,死后也变成了“兵圣”,而且越到后来越吃香,连拿破仑、西点军校,都被国人拉来给他老人家抬轿子。孔夫子一旦变神,《论语》就成了祭坛上的冷猪头,中看不中吃,孙子也是一样。

眼下,传统又有点吃香了,国学也有人在提倡了,但真的要打算了解一点传统,一点传统的学问,只有一个办法,关起门来,不昕那些“王道”的鼓噪,那些“大师”的讲道,回到文本,啃一点是一点。这个时候,李零的书,有用。

有关《花间一壶酒》的酒话

光看李零的杂文,不大可能知道他是弄什么专业的,一本随笔集里什么都有,宫殿、厕所、兵法、房中术、酒色财气加毒药,他什么都写,可以说是从用上面的嘴喝的酒一直写到跟下面屁股亲密接触的手纸(或者石头蛋蛋什么的)。而且一张嘴——怎么说呢,用东北话来说叫做有点邪性,“汉奸发生学”和“畜生人类学”这样的名堂,大概也就是他能想出来。评李零的文字,在正常状态下有点难,我问过同是李零文字崇拜者的女儿,她的感觉也差不多,只觉其妙,却说不出什么名堂来。现在理解古人桓子野之流,为何一见佳景辄呼奈何了。怎么办呢?话还得说,呆了半晌,忽然想起,李零和他的文字,其实有点像酒,不是洋酒或者啤酒,是那种中国古已有之的老酒,放了很多年的状元红、女儿红之类。

最早知道李零,是看他的《中国方术考》。当时我对思想史还有兴趣,教过几点钟的相关课程,自以为有点心得。可是一看,哇,原来中国古代思想还有这样一番天地。接下来也就结束了我的思想史生涯,感觉原来就思想家文本谈思想的路数太没劲,跟着李零屁股后面从方术人手,自家又没有功底,只好三十六计最后一计,走了。不过,在那个时候,我对李零的文字还没有太多的感觉。后来跟他认识了才知道,李零对于学术著作,跟大多数学人一样,也是板着脸说话,一本正经,只有偶尔才会放松一下,可是作为读者,一般不会那么细心,刚好看到。

20世纪90年代后半段,我混进了北京,不知怎么一来,跟《读书》发生了关系,白送的杂志自然要多看几眼,李零的文字,总是要挑出来先读的,读了以后,每每有点微醺的感觉。再后来,有好事者告诉了我他的住址,哦,原来跟我住的地方不过一百米远,于是我见到了活的李零。

现实中的李零很淡,不好看,言谈也没有多少魅力,不抓人。听说他上课也是如此,比起那些噱头一堆,包袱成摞的教授来,实在是太不起眼了。据说有次他开“孙子兵法”的选修课,一下子来了一大帮学生,有人劝他换大教室,他说不用,讲几天就没人了。后来,果然,坚持听下来的就十几个人。不过,接触多了,发现听李零讲话,真是种享受,跟他的随笔类的文字一样,一点废话没有,一句是一句,里面透着中国式的幽默,有嚼头,回过头来还可以品味。我和李零共同的朋友郭晓惠说,李零经常跟人说着说着话会陷入自己想的事中去,好半天不说话,人家早转移话题了,他冷不丁冒出一句来,还是早先说的事。不过我倒是没有这个感觉,也许是我总是问东问西,让他穷于作答,实在没工夫想事。有时候挨了女儿的褒贬常常会郁闷,为什么我这么不行,而李零这么行,很快我就有了结论,这结论是从李零那里趸来的:人家是大营子出来的人,而我是小营子的,然而我又不是狗。

严格说来,李零属于那种闲聊比上课感觉好,文字比说话感觉好的人。但无论听还是读,都得静下来慢慢对付。如果大家一起抢着发言,我估计李零肯定没有机会。这个时候,非得主持人出面,要大家静下来,让李零讲两句,他才能说上话。不过,这种时候,只要场面足够地安静,李零的话还真是能逗得大家一阵阵地乐,可是不会捧腹大笑。他的文字也是一样,如果放在那些特别刺激、具有煽惑性的文字一起,估计也显不出什么来,人们先注意的,多半不会是李零。但是,李零的文字,却是可以让人读两遍以上的,这在当今之世,可算是货真价实的凤毛麟角。

几天前,出差到广州,跟林贤治聊起随笔和散文来,一致的感觉是,现在能写好文字的人实在是太少了,文字已经差不多纯然堕落成为表达的工具,而且是次等的表达工具。在学界,不仅用英语表达已经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即使是汉语的学术表达,也充斥了英语的句式以及直译过来的时髦名词,往往越是让人读不懂,就越显得深。腕儿们甚至在写随笔的时候,也高深莫测,食洋吐洋,还自鸣得意。无论是学界还是社会上,基本上没有什么人在乎文笔了。原来的研究生论文,在评价指标上还有文字一项,现在也已经没有了。大概在主管者眼里,即便是文史哲的学生,这些东西也不要紧了,只要有洋规范、洋模式,有所谓创造性的成果便足矣。

人们(尤其学者)大概忘了,我们民族的文字,不仅仅是文化的载体,而且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很难想象,如果我们历史上那么多优美的文字消失了,我们的文化传统还能剩下些什么,如果把先人思想中的文字之美剥离出来,他们的思想还能否算作思想?幸好,我们还有李零。过去,我们说董桥耐读,现在,我说李零也耐读。

敲开一扇漆黑的大门

一不留神,吴思又有一部新著问世了。出差回来,机场卖书的小姐告诉我,这个吴思就是写《潜规则》和《万历十五年》的那个人,很有名的。看来,吴思老兄的名声,已经隐隐然有压过黄仁宇的苗头了。

《血酬定律》显然是吴思近来文章的合集,一篇篇的文字,在原来刊物上发的时候,都很是扎眼,属于翻开以后首先要看的那一类,个个都带着作者绵密的功夫、认真的考据和清晰的论理。然而,在合集之后,再来阅读,似乎感觉热力稍逊,显然全书还没有走出《潜规则》的光影,只能说是《潜规则》的续篇。当然,反过来也说明了《潜规则》的魅力。

吴思所说的潜规则,实际上有点我们讲制度的人说的“隐性制度”,虽然不见成文,但却实实在在地被遵行着的某些制度,里面既包含行为规则,也包含等级秩序和组织安排。古代中国是个农业国度,用黄仁宇的话来说,就是无法用数目字管理,所以历朝历代,制度设计不可避免地要留下很多空隙和含混之处,越是到制度的末梢,所谓的亲民层次上,含混的地方就越多,全靠具体和老百姓打交道的官和吏,通过自身的行为去填补。过去我们常抨击的传统的人治,在这个地方体现得特别充分。当然人治也不是任意胡治,大体上还是有规矩的,这规矩,就是吴思所谓的潜规则。在清代,这种潜规则的一部分,叫做“陋规”。

潜规则蠹民害民的地方吴思已经讲得很多了,在此就不再多说了。不过需要提一下的是,潜规则的生成,也多少跟成文规则有点关系。比如明代朱元璋明明知道官僚实际上都是他的雇员,是为他做事的,但却因游民出身的底子,而对官吏暗怀愤恨,把他们的工资压得很低,一个县太爷,一年的薪水不过三四十两白银。而衙门的书吏,工资就更低,一年不过几两银子。清承明制,官吏的低薪制被原样继承下来。如果严格按这个工资水平,当官大概人人都得像海瑞那样,过得跟贫民似的,一年到头吃不上顿肉。显然,像海瑞这样的迂腐清官不会太多,所以,就有了潜规则。

潜规则不是光为自己捞钱,还要照顾到上下左右,送往迎来,在什么缺分上(官职本身的油水多寡),对上司、对京官,什么时候、什么事情,各送多少,都是有一定之规的,不是简单的一个“贿赂”两字能说清。比如对京官,凡是上京觐见的地方大员,见人都要送一份银子,不是单送管他们的人(当然有多寡之分)。因为大家俸禄都低,都要指这个“额外的”收入过活。书吏和衙役也是一样,办什么事情,捞多少,与相关者如何分,都有规矩在,谁也不敢错半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潜规则实际上是古代官场在运行层面的平衡机制。

在传统社会里,只要是正常的太平年景,官吏的行为是有制约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潜规则的形成,也是这制约的一部分。泛泛地说,监察机构的监督,传统道德的约束和乡里乡绅的制约,都是制约官吏的因素。但这些制约因素之所以能够存在,关键在于,对于整个官僚体系来说,保持平衡是体系生存的关键因素。个别官吏的过分贪婪,往往会引发左邻右舍的不安和紧张,如果导致群起效法,那么原来官、绅、民的系统平衡就有可能会倾覆,这对于王朝官僚体系的长久利益显然是不利的。所以只要这个体系还能正常运转,那么就会有人出面对这种过分的贪婪进行制裁。比如潜规则中地方官最主要的额外收入耗羡(征钱粮过程中借口损耗而多征的部分),到底多征多少,正式制度没有规定,根据缺分的好坏,少则3%,多则10%,往往以各地乡里社会的容许度为限。如果有人一下子征到15%或者更多,那么平衡就被打破了,左右难免紧张,或者大家群起效法,或者此人遭到弹劾。显然,在传统王朝的常态,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后者。《儒林外史》里范进中举,跟人去高要县打秋风,人说高要县现任的知县一年额外可捞八千两,而上一任一年捞一万,可见高要县的能够获取的额外收益就在一万上下。这都是在潜规则的限度以内,如果一年捞到了一万五或者两万,那可能就要出问题了,上司不管,都老爷(御史)也会出来找麻烦。

过去,我们在谈论古代社会政治腐败的时候,所举的例证往往是些特例,或者以王朝末世的情况概其全貌(野史笔记记录这些事情,显然并不是因为它们很普遍),好像几千年中国遍地虎狼,老百姓都活在鬼蜮世界一样,天天生不如死,或者生活在垂死的边缘。这显然不符合常识,实际上是一种错觉。在过去强调阶级斗争的时代,这种错觉是很容易发生的。古代社会官僚体系的构成,主要是士大夫,这些人虽然是皇帝的雇员,但也自以为是传统道德的承载者。对他们来说,儒家伦理不见得都是可有可无的装饰,在很多情况下,士大夫的脸面似乎比性命还要重要,任何一个家族似乎都不乐意在青史上留下贪鄙的污点。潜规则的存在,为人仕的士大夫过上体面的生活提供了可能,也提供了稳定性,利用这个规则过度谋利,不管怎么说都有破坏稳定的可能。潜规则给了官吏剥削民众的许可,但也对剥削做了限制,因为这规则的形成,不是哪几个官僚的事情,甚至也不是单凭官僚群体自己的意愿就能遂愿的,它实际上是皇权、官僚、乡绅甚至部分民众精英相互博弈的结果。从正式制度的意义上讲,几乎所有古代的官吏都有贪污行为,但真正意义上的贪官其实并不多。潜规则意义上的贪官,只有到了王朝末期,所有的平衡机制逐渐遭到破坏,传统道德崩溃,有权者肆无忌惮地巧取豪夺,无论什么钱都敢要,而且毫无限度的时候才会普遍出现。到那时候,不仅正式制度,而且隐性制度也崩溃了。所以说,如果到了有权的人们都在毫无节制地捞钱的时候,实际上不是在实行潜规则,而是没有规则了。

潜规则实际上就是官场的运行规则,只是这规则一直都被包在官场里面,我们从正史留下的制度条文中,查不到蛛丝马迹。所以,后人看古代的官场,更像是神秘的黑箱,其实,官场只有大门是黑的,敲开了门,里面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黑。只是我们多年来的制度研究,太少关注这些本来就该关注的内容,因为只有解开官场运行机制之谜,我们对古代的政治运作,才能有真正的认识。吴思先生的著作,恰在一向为我们所忽视的官场黑门上敲了重重的两下,对此,我们必须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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