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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卿本佳人(3)

叶名琛在历史上,已经被定位为带有强烈贬义的“怪人”。洋人打上门来,只管关起门来扶乩请神,在僚属面前,装得什么事都没有,学谢安以示“镇定”。可惜,等不来“小儿辈破贼”,等来的却是鬼子进村,洋人打破了大门,把他抓了去。当时人就说他是:“不死,不降,不走;不战,不和,不守。古之所无,今之罕有。”

然而,换了我们,如果处在叶名琛的地位,又能怎么样呢?战,没有本钱;和,没有授权;守,自然是守不住;走(逃)的话,清朝法度,地方官守土有责,如果弃城而走,日后是要掉脑袋的。一介县令尚且不能逃,何况堂堂的两广总督?走尚不可,降就更不行了,自己丢人不说,家族的脸面都没了,多少年多少辈抬不起头来。当然,死是可以的,只是,一来洋人的炮弹没长眼睛打到总督大人,二来叶名琛自许名臣,有“疆臣抱负”,要为朝廷分忧,国家外患未了,不能死。再说,如果说叶名琛表现不好,那么当时有谁表现好呢?广东巡抚柏贵,在洋人据城之后,依然开衙视事,按洋人的旨意行事,活脱一个汉奸。僧格林沁倒是战了,冒充土匪攻击人家使团在先,在八里庄的平原上摆好队伍跟洋枪洋炮对阵在后,换来的,不过是自家士兵的被屠戮和京师的沦陷。

广州城破之后,叶名琛做了俘虏。洋人还算“文明”,没有给我们的总督大人五花大绑,上铐戴镣,甚至连碰都没碰他,还让他带上日用品,甚至食用的粮食并若干仆人,因为叶大人既不打算吃洋人的饭,也不打算用洋人的东西,当然更不用说使唤印度人了。就这样,叶名琛被带到了船上,一路漂泊,到了印度的加尔各答。在那里,叶被关在一栋小楼里,每天写字作画,以海上苏武自许。据说,他的钤有“海上苏武”印章的字画,大半都送给了洋人(这成为日后国人鄙夷他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否真确,不好说,可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老人家只吃自己带去的粮食,一年后粮食吃光了,他便不食而死。这时候中国和英法联军的战事尚未结束,国内的反叛遍地烽火,朝廷上下焦头烂额,自然没人想起这位海上的苏武。

按说,死在加尔各答的叶名琛,如果非要类比哪个古人的话,往好一点说,倒更像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因为他真的不食“洋”粟死掉了。虽然同在异域,苏武是汉朝的使节,被扣押在匈奴,放了19年的羊,叶名琛是清朝的疆臣,城破做了俘虏,两人的境遇好像根本挨不上。不过,仔细想想,叶的自许也不无道理。按清朝的制度,虽然总督实际上是疆臣,但名义上却是上面派下来的中央官员,而两广总督,一向是负有跟洋人打交道办交涉的使命的,在鸦片战争之后,这种职责更是明确,所以,叶也可以说是具有使臣的身份。作为使臣办交涉而交涉不明白,进而被野蛮的洋鬼子扣押,所以,他当然是苏武。为了不辱使命,打定主意不食洋粟,可是加尔各答没有羊可牧,带来的米又不够多,只好不食而死了。

叶名琛的“怪”,事实上是两个文化差异巨大的世界碰撞之初很容易产生的现象。当时的中国人,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跟洋人打交道,“刚亦不吐,柔亦不茹”,人家软硬不吃。打又打不过,谈吧,又不是一种话语体系,自己很是放不下天朝上国的架子,心里总是拿洋人当本该给自家进贡的蛮夷。就是在叶名琛被俘的同一场战争中,英法联军派出的使者同样被“文明”的大清扣了,关在天牢里,罪名一项居然写的是“叛逆”,分明是人家都兵临城下了,还拿人家当自己的属国。当时的皇帝和满朝文武,其实没有一个比叶名琛更明白,更有章法。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可笑的算不上不战不和不守、后来又以海上苏武自居的叶名琛,而是咸丰皇帝和那个看起来十分强悍的蒙古亲王僧格林沁。叶名琛之所以看起来可笑,仅仅是因为他的处境。他不幸地是一个特别有抱负的旧式士大夫(科门高第,翰林出身),却撞上了新时代的门槛,他绝非贪生怕死之徒,但却遭际了比死还屈辱千百倍的难堪,换来了百多年的笑骂(早知如此,还不如城破时一刀抹了脖子,这个胆子,我想叶名琛是有的)。虽然算是清朝大员中第一个坐过洋船的人,又在洋人的地盘上生活了一年有余,但是他到死也没有明白他的对手是些什么人,只有按照古书上的古人模样行事,学伯夷叔齐,自许苏武,即使是把字画给洋人,其实也算不得失节,因为那毕竟是洋人自己来讨的:在洋人看来是好奇,在叶名琛则是教化——让这些蛮夷见识点中华文化。

我没有为叶名琛翻案的意思,作为历史人物,叶名琛其实无案可翻,他做的事情,没有被历史给添加过什么,或有过多少污蔑不实之词。只是,在那个时代,他没有做错什么,他的被人笑骂,除了他自我的不甘平庸之外,仅仅是由于暴露了在那个文化碰撞的时刻,因为隔膜所致的可笑。这种可笑,任何一个民族都在所难免,只要你赶上了那种时刻。

在叶名琛的故事发生后不久,洋人打进了北京,我们的“天朝上国”终于在刺刀下放下了架子,被人强拉进了人家的世界体系。不仅允许外国使节驻扎北京,而且成立了第一个专门应付西方的“外交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从那以后,如何跟西方打交道就成了国人长期的难题,李鸿章的“打痞子腔”和曾国藩的“以诚相待”,用在洋人身上其实都有点不合时宜。由这个难题而引出的现代性变革,波澜起伏,起起落落。其间,叶名琛的故事一直是作为笑话存在的。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那其实不是一个笑话,而是一个遗传了百多年,至今在我们身上阴魂不散的悲剧。

傻人有傻福

曹锟在发迹前,是个保定府的布贩子。不过,他的贩布事业一直在可有可无之间,实际上,就是街上一个闲人。闲人可是闲人,人家一不是流氓,二不是地痞,保定府不是天津卫,在大清国那会儿是直隶总督府所在地,没天津那么多嘎牙子混星子。曹锟这个闲人,为人相当厚道,只要有人要他帮忙,出力气出多少都心甘情愿,一帮到底,只要管饭就行,人送外号曹三傻子。不过,傻子脸皮也厚,只要看见人家请客,不管是谁请谁,只要其中有他认识的,进去一屁股坐下就吃。

惹祸就惹在这个脸皮厚上。一次,曹锟如法炮制,蹭了一顿酒饭,大概是酒菜比较好,因此多喝了几杯,出门撞上一家娶媳妇,曹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死活非要掀人家轿帘,看看新娘子长什么样。这下坏了事,人家是当地有势力的,当场就要揍人送官,幸好几个闲人拉住曹锟走得快,才没被拿住。回到家,酒醒了之后,曹三傻子越想越害怕,干脆,三十六计走为上,他溜了。去哪儿呢?正赶上袁世凯小站练兵,他投军去也。

小站新军,当时是大清国最先进的新式军队,一色儿普鲁士装备、编制并操法教练,薪饷也比一般勇营和绿营高上许多。招兵按曾国藩练湘军时的规矩,不招城里人,只要那些乡下土得掉渣的农民。按说,曹锟这种城里的无业游民,是新军特别忌讳的,可是曹锟这个傻劲救了他,从外表上看,这个矮胖子看起来比农民还要憨厚。

曹三傻子进了军营,如鱼得水。傻子厚道,肯出力,不偷奸耍猾,而且认死理,对长官绝对服从,要干啥就干啥,从来不讲价钱。脸皮厚也在这个新场所变成了优点——长官和同僚怎么拿他开心,甚至无端的羞辱,他都帖然接受,连一点不高兴都看不出来。在那个时代,中国军队的带兵官,大概都喜欢这种性格的士兵,于是,曹三傻子很快得到了长官的赏识,北洋军官学堂招生,傻子被推荐了上去。在学堂里,同样是凭着这股傻劲,虽然磕磕绊绊,但也毕了业,当了军官。当了军官还是因为这个傻劲得到长官的赏识,一步步升上去,直到入了袁世凯法眼。待到袁世凯当民国大总统的时候,人家这个当年保定街头的曹三傻子,已经是北洋军嫡系主力第三师的师长了。

袁世凯死后,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曹锟越混越好,越混越大,最后在1922年打败奉系军阀张作霖之后,控制了北京政府,傻子居然做了总统。傻子做总统也是傻做法,直接花钱买,一个议员一张票,开价5000大洋。结果被一向视民主政治为神圣的西方人,骂为“猪仔总统”。

说起来,曹锟确实没什么本事,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智商不高。曹锟之所以被重用,有人说是由于袁世凯喜欢听话的庸才,其实不是,因为作为一世枭雄,袁世凯麾下的大将,多数还真不是这样的人,曹锟其实是个例外。最大的原因,我看是由于曹是个特别符合传说中“福将”特征的人——胖胖的,憨厚,脾气特好。军界的人多少都有点迷信,碰上福将,就是草包也得用。人家曹锟还是有福气,运气好,治军、打仗、治国,甚至连投资都没有什么特出的地方,可就是混得好。当师长之前,没有多少仗可打,等到有仗的时候,主要是吴佩孚给他顶着,南打也赢,北战也胜。北洋军阀时代多少人精子,最后居然让个傻子当了总统,而且是实权总统。

咳,到哪里说理去!

唐八先生

唐八先生是个女人,名叫唐群英。唐群英这个名字,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了,但是,在辛亥革命后的几年里,全国上下,有头有脸的人物,有谁不知唐群英呢?当时的京剧,略等于今天的流行歌曲,可是京沪两地的名角,无论生旦净丑,没一个能抵得上唐群英名气大。不过,当时的人们之所以知道唐群英,主要是她带领娘子军的三次“大闹”:一闹临时参议院,砸了玻璃窗;二闹国民党成立大会,在众目睽睽之下,煽了宋教仁一个耳光,临时参议院议长林森出来劝解,话还没出口,也挨了一下(一说,林森缩得快,没有打着);三闹《长沙日报》社,这次当事的男人见机得早,都溜了,只砸烂了报馆排字房,害得当天的报纸出不了。

这些故事,听起来像是水泊梁山孙二娘的勾当,其实却不然。唐群英在历史上,本是个很正面的人物。首先出身名门,父亲唐星照,是湘军宿将,唐长大嫁入曾(曾国藩)家做媳妇,依旧是名门名媛;其次觉悟很早,在家为人媳的时候,就跟秋瑾结为死党(也是亲戚),丈夫死后便奔走革命,到日本留过学,是华兴会的最早的成员之一,同盟会的元老;其三革命勇敢,辛亥革命时,组织女子北伐队,虽然没有真的出兵开仗,但名声却连袁世凯并清廷的摄政王都有耳闻。三次大闹,理由都很正当,前两次都是为了男女平等(当时叫做“平权”)问题,闹临时参议院是因为《临时约法》,没有提男女平权,闹国民党成立大会,是因为党纲上删去了“男女平权”的条款。砸玻璃、打耳光其实还是小意思,按唐群英在报上的宣言,对不承认男女平权的臭男人,她们是要以炸弹、手枪对付的。大概是当时像唐群英这样的女子少了点,军火也不够充足,一场对男人的战争才没有打起来。

不过,唐群英的第三次大闹,却跟男女平等没多少关系。1913年2月,一位仰慕唐群英的有名男士,求之不得,未免有点神经兮兮,在《长沙日报》上登出一则启事,说是某年某月某日,唐群英将和自己结婚。唐群英闻后,带人到报馆问罪,要求报纸出刊更正,报馆主编说,那是一则广告,广告哪有更正的道理。两下说不通,娘子军这才动的手。这事最后闹到官府,一个要赔偿设备损失,一个要赔偿名誉损失,当时的湖南都督谭延闿两边都得罪不起,自己掏腰包赔了报馆了事。

唐群英的时代,中国的女权运动还处于初起的激情岁月,觉悟了的女子,个个都很激愤,对男人的压迫,相当痛恨,说起话来,张口闭口,恶男子,臭男人,而争女权的目的,目标也很宏大,都是为了国家的强盛,民族的自立。但不经意间,对自己的名节,都很在意,做女侠可以,但风流韵事是没有的。自家已是单身的寡妇,对于一个苦苦的追求者的出格表白,居然以更加出格的行为对付,唐群英的愤怒,显然跟自己的名节受损有关。这一点,比起“五四”和大革命时期革命女性的“一杯水主义”来,有天壤之别。

三闹之后,唐群英在政治舞台上再没了动人的表现,但她娘家的家族,却很以出了这么一个女中豪杰而感到自豪,破例将她列入唐氏族谱,称她为唐八先生(她在族中行八),她家乡的族人,也称之为唐八公公(按传统社会的惯例,女人是不会入娘家的族谱的,她们的位置,如果有的话,也应该在夫家的族谱上)。从某种意义上,唐群英力争女权的奋斗,痛骂并怒打臭男人的结果,是为自己争得了一个男人的名头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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