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凌第一次约丁语桐出去。
她还没有好好认识这座城市,紧张忙碌的工作之余,当然得放松一下透透气,邱凌说为了庆祝他谈成一笔大生意,要请她去吃这里的风味美食,听到美食,她的眼都发光了,她穿的随便就行,用的也是能用则成,但吃是至上,大概很多女孩子都是很馋嘴的吧。
南部地区的夜市非常繁华,小摊上的商品琳郎满目,应有尽有。各种吆喝声、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都是些朴实的老百姓,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了。
丁语桐在前边奔跑,对很多新奇的东西喜欢不已,试过织着漂亮小花的帽子,尝了鲜艳欲滴的冰糖葫芦,对于那个羊肉串更是赞不绝口,她喜欢吃的东西他都会在身后付钱买单,是他自己说要请客的啊,她就稍稍给点面子好了,她发现自己有一点卑鄙,不知道这样是不是骗吃骗喝啊。
“泥鳅,给你!”丁语桐慷慨地递过手中的羊肉串,这东西真是太美味了,是她有生以来吃过最正宗最地道的烧烤,在许多年以后,每每想起南部地区的羊肉串,她还是口水滴了一地。
邱凌皱皱眉头,说真的,他从来不喜欢吃这些东西,只是听手下那几个营销的女孩子称赞有加,这才带丁语桐来试试,这小妮子竟然喜欢得不得了,看着她开心的样子,他心里也暖洋洋的,但要他吃这个,真的有点——丁语桐想不通他怎么会一脸为难,她拍拍脑袋:“你该不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吧?”
“才不是,我是正常人,再地道不过的地球人。”他急忙反驳。
“那你怎么会不吃这个呢,试试吧,真的超级无敌美味。”她喳喳口水。
有那么好吃吗?看她一脸意犹未尽的样子,他决定试试好了。
下一秒,丁语桐就发现某泥鳅的脸瞬间涨红,张大嘴呼着气,那手左右扇个不停,简直是现实版的孙猴子了,原来他从不吃辣的啊。
他的样子实在太好笑了,不理会身旁似乎被火燃着了的他,她笑得有些透不过气,拍拍他的背:“哥们,你也太逊了吧。”
她忍不住想捉弄他,故意摇着他的手臂撒着娇:“泥——鳅,这个啊,其实很好吃的。”眨眨大眼,不知有没有电到邱某人,声音也放得柔柔的,她倒要看看他会不会拒绝她丁大美人的柔情攻势,“多吃点吧。”内心里,发现自己真的很恶劣性质。
邱凌有点瞠目结舌,她看不出他被呛得好辛苦么,还说那个东西很好吃,竟然柔柔地要求他吃下去。
他的确没法拒绝,既然他那么希望他吃,他就勉为其难吧。上刀山,下油锅,就是这么来的吗?她真的好坏好坏!
他终究吃不下去,这爱情诚可贵,性命价更高啊,再吃一口保不准他就窜天上去了。发现她贼贼的笑,他顿有所悟,大骂一声“死家伙,坏家伙!”便追上去,扯住她背后的帽子,使劲地揉乱那头漂亮的长发——虽然被她耍了,但他并没有生气,他从来不知道生活可以这么开心,也许当时那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单纯又有点小聪明的她,不然他为什么总是毫无怨言地为她做着那许多事情呢。
这是丁语桐来到这个陌生城市第一个开心的夜晚,在他面前,她自由自在地做着她自己,装淑女真的好累,还不如这样痛快地生活着。管他的赵志为,他丢她到这里来,不就是想处罚她么,想看她落泊,她偏不,她要精彩地活着,开心地活着。开心?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他,她的心还是沉重了一分。那个臭男人,烂男人,她还是很想他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
她这是脚踏两只船么?不,她否定着!她跟泥鳅只是同事兼朋友,他们是老乡,在异地彼此照顾没什么不对的。但邱凌为什么对她那么好?邱凌不会是喜欢上了她吧?她真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没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啊,不然赵志为为什么扔了她。
走了好些路,终究劳累不堪,都是这夜市太繁华了,四周围能坐的地方早就被三三两两的路人给罢去,丁语桐一脸苦恼地左寻右觅,就是不见一个空位。
我们伟大的邱凌同志把鞋子一拖,放在一台阶上,拖着丁语桐:“坐这里吧。”
丁语桐有点傻眼,坐他的鞋子上,亏他想得出来,他真的太体贴了,感动到双眼冒花。从来没有人愿意为她做这些事情,脱了鞋子有点伤大雅吧,可他只是顾忌到她,心疼她累着,并没有介意路人奇怪的眼神。
她大大方方地坐到他的鞋子上,劳累的双脚终于能够舒口气了,这个时候不停地感叹着:世界太美好了!她想他们这个样子,在路人看起来应该算是一对情侣吧,她与他是情侣,她觉得有点搞笑,不可能的,不会的,他们是哥们,不会发展到那种地步的。
这个美丽的夜晚,他们坐在某一屋檐下,看着天空特别明亮的星星,吃着零食,她告诉他学生时代很多有趣的事情,他告诉她小时候做错事情母亲大人的惩罚。他从不向人提及他私人的事情,就不知为什么,他愿意把他的过去跟他分享。
夜有点深了,邱凌与丁语桐相偕回到宿舍楼下,见宿舍楼已经灯光明亮,邱凌对她说:“你先上去吧,我看着你上去,我还有点事。”
“什么事啊”她有点疑惑,都这么晚了,刚才怎么不说。
“哦,一点点私事。”他不想告诉她原因,不能让李经理知道他们两个在一起,否则更加会想办法把他们隔离得远远的,他也不能告诉她,她太毛躁了,太直率了,要是跟李有什么冲突会吃亏的。
“好吧。”丁语桐率先上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