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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1)

当飞机载着安适之直上重霄九的时候,白天明正在万安公墓对着一抔黄土沉思默哀。

已经倾斜的墓碑上刻着几个失去了颜色的字:“吴蕴芳之墓”。

她能在这里存放自己的骨灰匣,并且立上一块让人识别的标记,已经是很不错的事了。她的生命之火是在“史无前例”的岁月里熄灭的。照她生前的身份和经历,她当时最有可能被焚尸扬灰。可是,托福她的学生,一位在火葬场工作的殡硷工还记得自己这位心慈面善的老师。他给她的遗体美容,又亲自送她进入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海关——焚尸炉,然后把她的遗骨装入一个青瓷坛里,悄悄叫上白天明,在一个深秋的早晨,把她埋在万安公墓,还竖了一根石柱,刻上她的名字。人们生前的功德,还能润泽死后的形骸,并且给那飘浮的灵魂一个栖居之所——倘若真有灵魂的话。所以,劝人生前广结善缘,在宗教眼里是为了求来世之福,在世俗人的眼里却是为了求死后肉体的不受侮辱。而对于历史,死的仪式与遗体的处理方式,却是死者对于人民、民族和时代贡献大小的总结。但无论如何,要人生前多做好事,不做坏事,总是不错的。那位殡硷工以大无畏的气概,用自己的行动,给吴蕴芳这个只懂音乐的中学教师做了一生的总结,为她洗去死前硬栽给她的种种罪名。所以,当时很令白天明感功,曾紧抓他的手,含泪向他道谢。

“别价,别这样儿。咱们好歹同过学。”那位老实的殡硷工说,“吴老师一辈子可真不易。咱们都受过人家教育,虽说咱俩现在身份不同,可再怎么着也得受恩知报。其实呢,咱俩的工作也差不到哪儿去,只是个上下手儿。您呐,上一道工序,我呐,下一道工序。您治不了的,归我。咱俩一个场子,是这话儿不?”

医院和火葬场属于一个行业的两道工序,白天明在理论上,感情上都接受不了。可是在事实上,他又不能不承认人家的话是真理。真理是必须尊重的。何况,人家的话里还有自豪的因素,医院管人生前的身体,火葬场管人死后的身体,这职业同医学是同样崇高的。这种自豪感也是应当尊重的。两个尊重加在一起,使白天明和那旧日的同学成了朋友。

那同学对于吴蕴芳的墓也算尽心,每年清明都来添一锹土,拔几棵草,洒扫一番。所以,至今依旧可以辨认得出她那一丘小小的国界。“国”土很小,但毕竟是独立的。这就不易。

那位在美国布法罗学院教书的童建中先生,去了一趟四川,原说七天便归,谁知叔叔和婶子的泪眼,侄儿侄女们的亲情拉住了他的心,竟把这七天之数膨胀了三倍,二十多天之后,才赶回北京。这一来,他就不能再同白天明深谈了,因为假期已完,囊中也显出惭愧的颜色。就算是美国的教授比中国的教授多挣了几个大子儿,也禁不住成天价飞机、汽车地来回折腾,饭店、旅馆里穷泡。一天的房租就五十块人民币呐,够买好多袋富强粉呢。童建中要回去了。白天明得送给那边儿的吴珍一些足以让她想念故国的礼物。白天明也有些诗人气质——当医生的大凡都有那么一点儿诗人气。从医生改当文艺家的名人不老少,鲁迅、郭沫若就是明证。——他想起要给吴珍四样东西:吴蕴芳坟头的一撮黄土;北海里的几滴湖水(要贴明标签,不要喝下去);一片微黄的白杨树叶;再附上一首自己的小诗。这一切,大约都不必上税,可以减轻童先生的负担。

他在吴蕴芳墓前沉默良久,捏了一撮土,放在一个小小的景泰蓝盒里,这大约是用来放印泥的吧。他又去寻找自己父母的坟丘。可惜,一来年月太久,自己记不起方位,二来也因为父母没有学生在火葬场工作,只有一个草率从事的女儿,临出国时把二老的骨灰匆匆埋掉,所以那一块属于他们的国土,已被荒草和新坟淹没,以致于无从查考了。白天明怅惘地在墓地里徘徊了一刻,只好在父母坟墓的大致方向行了一个深深的鞠躬礼,算是对他们亡灵的祭奠,顺手也向一切应该纪念的死者,一并致哀。

他回到家里,把那从北海取来的一小试管湖水,同一片白杨的落叶,都包在一个塑料袋里,同那一小盒黄土,一起放入一个小木匣里。他铺开一方白纸,想了想,用细细的钢笔字写了一首诗:《我愿》——

我愿我的门前

有排高高的杨树,

我愿它的黄叶

飘满门前的小路。

我愿你从远方归来,

和我踏着落叶行走;

我愿你温馨的气息,

总在我的耳边吹拂。

我愿我们永不衰老,

并肩走这漫长的小路……。

他看了看,自己并不满意这首诗,觉得似乎有些缠绵,怕引起吴珍的误解。但是,要是写得过于冷冰冰,一来不是事实,因为自己毕竟热爱过她,至今也不能说一点也不再爱她,而诗没有了真情实意,也就算不上诗;二来,不表示出自己还思念她,记着当年同她踏着落叶行走的情景,并且愿意“安排重过少年时”,也太不近情理,不能安慰离国寄居异乡的吴珍的心。欢迎她回来看看少年时的朋友,总还是应当的。血肉之躯,孰能无情?况乎对一个曾经和自己初恋过的姑娘?纵使是遥远的梦吧,稍稍沉浸在梦中,也算不上不正派。白天明至今也还是单身男儿,男儿念情,算不上罪过的。

白天明写好了诗,也装在木匣里,然后钉好,写上:“吴珍姐收,弟天明敬赠。”

他办完了这些事,依旧坐在桌边,望着窗外出神。呆了片刻,从抽屉里取出童先生捎来的吴珍赠送的她的照片册。翻开,头一页是吴珍在枫树前的一张大照片。她的容貌依旧那样年轻,好象岁月的刻刀不曾在她脸上停留。她的黑发依旧那样浓密,身材依旧那样窈窕。如果说生活也留给了她印痕,那便是她的眼睛。那双美丽的大眼,流泄着无尽的哀怨,还有一丝顽强的期待,透过那哀怨的光束射向远方。假如没有了这点希望,她也许早已离开了人世。她的身体一定不很好。看她的脸,那么白,白得好象晶莹的碧玉。大理石雕像般的容颜,写在文字上好象很美,俗语也说:“一白遮百丑。”然而,放到活人身上,那就必定是不健康的标志。如果一位皮肤有如雪花膏一样细腻的姑娘,脸上投有一点点嫣红,又常常香汗淋漓,娇喘可爱,为她去做次体检吧。

她八成儿肺部有病,或者心脏不好,心跳过于自由,想跳就跳,不想跳就歇会儿;再不就是二尖瓣闭锁不全,心血管先天梗阻或者血液本身有病,血液老是不能带足了氧气奔流全身,而是阴死阳活地慢慢流动,所有的毛细血管都老处于半饥饿状态,那皮呀,肉哇,能结实吗?汉白玉似的美女,只可以当成塑像摆置在案头,在现实中绝对是病秧子。吴珍是有病的,也许是过度地思虑和哀愁损伤了她的健康。思虑伤神,失眠丧元气。精、气、血三亏,她处于虚弱之中,应当给她寄些人参健脾丸去。脾胃和,吐纳好,百病皆消。十全大补,鹿茸人参,火太大,吃多了无益。整天价嚼人参玩儿,并无好处。对,西洋参性温和,写信告诉她,买一点泡茶喝吧。但是最重要的,她要去检查身体,心情开朗。假如她思念故国,她想要什么都可以给她。愿意回来,就回来吧!祖国,故乡,少年时的朋友,或者说友情,对,只是友情,不过更浓,更深,更久长,这一切,都在向你招手。愉快些吧,你是应该得到愉快的,因为乌云已经消散,祖国的天空更湛蓝,更高远,更晴和了。

于是,照片里的吴珍活动起来,穿着黑白相间的格条薄呢大衣,踏着如火的枫叶,用悠长的,叹息般的声音呼唤着:“天明,我爱你,爱你!”

假如她真的归来,真的来寻找她失落的爱情,怎么办?让她失望?让她更加愁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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