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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发”妻

“发”妻,是指兼任理发师的妻子。提起“发”事,想起这一行最霸气的对联的上联:“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具体到我家,答案是:只有区区一颗。没用剃刀,不必磨砺,只用一把塑料梳子一把剪子。剪子,从前用“张小泉”,用钝以后无皮带“砺”之,便改用从香港买来的德国“双人牌”。

我从移民至今,30年间,外出理发不超过10次,其余的数百次,都由妻子包办。你也许暗笑:升斗小民,谁管你的尊头谁理?我郑重其事地说,这乃是我辈唯一可傲视权贵的特权。想想看,众生芸芸,几人身边有随时专门服务的“发”人?哪怕国家元首,也仅仅在需要时把理发师招来。克林顿当美国总统时,在旧金山闹出轩然大波,就是为了理发。他所坐的空军一号,在国际机场将要升空,却停在跑道上久久不动,机场上的班机都因此无法起飞,控制塔里的调度员急得差点吐血,原来他临时请来师傅,在机舱剪发。这事被媒体热炒,群怨沸腾。旧金山一家电台趁机仿效,在交通极繁忙的金门大桥上,停下箱形车,主持人在里头好整以暇地修剪烦恼丝,导致大堵车,事后当然受检控。由此我想,设若他的太太希拉里在折冲樽俎之外,学会小小手艺,让闺房偶尔变为“发廊”,大洋相还会出吗?第一夫人理发,给姻缘加分,更能为全国的家庭主妇建立楷模。也许还有人不屑地说,伴侣若是专业理发师,在剃过万千头颅的余暇,捎带修理家里的一颗,还不容易?我说,还是有区别,依照“干哪行厌哪行”的通例,票友的优势恰在热情永远充沛。

说到我的发妻--从“结发”进到“理发”,不敢说是与时俱进,但肯定是家政上的小小成就。对这点,她谦逊地说,是你的头使我成为不错的师傅。说对了大半,其实,儿子小时,理发也是由妈妈包下的,野小子不喜欢理发,被妈妈强按在小板凳时身子老在扭。他的头特别大,四角分明,推子无法畅通无阻地推。也许,这就是妻子理发不用推子的滥觞。儿子从离家上大学起,便对老妈的剪子敬而远之,宁愿进理发店。儿子的逃避,老妈子的技术没有及时更新,理不出新潮发型,固然是主因;另一原因是受不了随着剪子来袭的唠叨。老妈难得和五大三粗的儿子有零距离接触,抓紧时机灌输庭训:外出不要太晚回家啦,交女朋友要规矩啦。还有:哎呀,这衣服该换啦!啧啧,看粉刺,痛不?

至于女儿,除了小时候由妈妈扎麻花小辫外,理发和妈妈无关。妻子对此的解释是,女人的发事比男人复杂万倍,离子烫直发什么的,听了头发都发麻,还说实践?妻子自家,也一直唯理发店是问。她每次光顾回来,我都得预备一句赞美,在她风情万种地扭头,烟视媚行一分钟后,严肃地问我“理得怎么样”之前就送上,最好出以惊诧莫名的语气:“啊哟,哪来的青春女郎?”或者出以专业性口吻:“这个梨花型,最适合熟女了!”她呢,冲进洗手间,对着镜子,半是得意半是疑虑地反诘:“有这么好?不骗人么?”

总而言之,家里只有我一个,是“发妻”的忠诚顾客,也因此之故,我无从晓得家里师傅的手艺到了哪个段数,一来我太专一,不能拿另一师傅比较;二来,我对头上事,从来实行“管他娘”主义。对于我的头发,妻子的细致和耐心是无与伦比的,她在浴室里搁一张圆凳子,把一块专用布围在我的脖子周围,便开始作业。右手上的剪子嚓嚓,左手的梳子呼应,大的方面整治完毕,便一点一点地修理发脚。手不停,嘴巴也不停,把儿子吓跑的碎嘴,我却能容忍,不会鞋底抹油。

一年年下来,我的头成了妻子耕耘的田园。30来岁,头发有盛夏的葳蕤,光滑的前额上一绺自然的卷发,似海崖前撞出来的浪花。妻子的剪子絮絮响着,似知时节的好雨。40来岁,头发渐渐稀疏,提前披上秋霜。妻子试验了几种染发水,美国的太浓烈,最后选定日本的“美源”牌,每次替我修过颇为不羁的发丝后,从膏管里挤出两种液体,涂上,以梳子梳理,使之均匀。50来岁,头皮上可见发脚如落尽繁华的秋树,她更加小心,尽可能地少剪,好让头发勉为其难地覆盖颅顶。近10年来,每次妻子对着我的头发,都心疼地嘟囔:“唉唉,不知还能剪几次?”我说:“巴不得你的剪刀退休,我至多戴顶帽子,或者干脆加入光头党。”好在,越是老,头上的残山剩水越是善解人意,在“无可奈何花落去”时,采取颇稳健的步骤,每年只消减少许,所以,62岁以后,头上还有孑遗,供妻子每月理它两次。想起父亲在40岁以前头上“地中海”已竣工,岂能不顾盼自雄一会儿?

我家理发师很注重信息反馈。每次完工后的第二天,我上班回来,她总要问有没有人对我的头作评论。我说老实话:“没有,谁管糟老头的发型!”她失落地叹气。偶尔,我带来好消息:“克朗先生夸我了,说比前几天年轻5岁。”她高兴得差点要啃我的脸颊。这不算完全的“白色谎言”,我只是稍作夸张。

当然,发妻的事业从来不会引起公众注意。平凡的夫妻,头发理也罢,不理也罢,日子都不声不响地过去,一如头发不声不响地掉。美好姻缘,不就是“静好”吗?

(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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