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心里的女神叫许昭昭,起初只是孩童时期算不上喜欢的好感,他没想到她日后在自己的心里位置会那么重,等他意识到他非常渴望她的时候,已经失去了联系,在不算大的城市里再也遇不到她。他只是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初三的时候,她那时候上初二,找他借了一本书。而后,再也没有见过。等到他上大学后,恋爱的事情终于光明正大了,他一下想到了自己的心上人,后来对她的思念没有被时间冲淡,反而愈来愈浓烈,当他发现不能没有她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他连她身在何处都不知道。
晚饭吴晓没有吃好,听着母亲的数落。他心中像压了一块鹅卵石,不轻不重的分量吐不出也咽不下。像这样的责备隔几天就要来一次,他想反驳,但是母亲说的都对,实在找不出反驳的话语。
到了谈情说爱的年纪,自己却拒绝和女孩交往,这个事情在谁看来都不正常。有钱可以任性,像他这样碌碌无为的凡人只能到了该干嘛的年纪就得干嘛才是正道。
他非常羞涩,不知道怎么向母亲和父亲谈及自己的感情,难道要说,“我喜欢一个失去联系的女孩,我要等她,要找到她!”
如果那样说,真是要气死父母。
想到这里,吴晓烦躁地翻了个身,看了一眼桌子上破旧的闹钟,才八点半,夜晚的这个时候应该是约会的好时光,而他却将自己独自反锁在家里。
屋外熊孩子追逐时的呼喊声,东边平房院子里哗啦哗啦的麻将声,西边隔壁平房院里那条丑陋的土狗因为燥热的狂吠,所有的这些混杂在一起。真是一个浮躁的夏日夜。吴晓早已熟悉自己生活的环境,生活在城乡结合部一般的城市,不要提话剧,连看电影都是奢望。自己的家庭条件真是一般,或者连一般都谈不上,因为他的家安在莱东这样的小城边缘,说是住在城里的人,可是他家住的却是平房,多年的邻居很少有跳出这个圈子走出去的,这里是一片城中村。
祖母,父亲,母亲,还有那个初中毕业就不再上学的弟弟,一家五口生活在这个算上院子的面积才勉强到150平米的平房内。他性格温和,上进心不强,尽管意识到自己家庭的贫穷却从未想过改变,反而觉得,这样也很好。他是一个对物质生活没有要求的人。
此刻,他平躺在床上,享受慵懒姿势带来的舒适,透过窄小的窗户看着院子里的长满虫子的核桃树。“明天找人给树喷药”,父亲在院子里跟他的弟弟说了一句。
盯着那棵有着繁茂树叶的高大核桃树吴晓又陷入了对许昭昭的思念中。这个被爱情折磨的可怜的人。
这不是第一次思念她,最近她经常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中,也许真的到了成家的年纪。
许昭昭是他小学六年级的同学,在她出现之前,他一直是只知道足球的男孩子。暑假过后,刚升入六年级,班主任把三名新同学领进教室,其中算不上最漂亮但是最有范儿的那个就是许昭昭。真的很有范儿,全班甚至吴晓认识的所有人都没有许昭昭那样的独特气质。
他们的小学离着他住的城中村不远,学校外面的街道是一条菜市场。那时候学校门前的路还是泥土路,一遇到下雨就泥泞不堪,菜叶子腐烂散发出来的酸味和鱼虾尸体散发出来的臭味混合在一起弥漫在空气中。这个学校却起了非常文明的名字,叫文明路小学。实在看不出这条破路文明在哪里。学校里就读的孩子的父母与吴晓的父母一样,是辛苦讨生活一族。他们班的班长李胜男的妈妈就在学校外面菜市场卖菜,李胜男的手里一直攥着一条用来擦汗的手绢,即便是考试,她也把手绢攥在手里。破旧的手绢褪色的不成样子,被揉的软软的样子,尽管李胜男经常清洗它,但是看上去依旧有些脏。
这还算好的,因为李胜男是班里唯一用手绢的同学。
开学的那天下着大雨,每个人的鞋底都沾满了湿湿的臭臭的泥巴,同学们陆续走进教室,教室的地面被踩得很脏。真是个肮脏的一天!
然而,许昭昭他们被老师带进来的一刻,全班都兴奋了。其实每当班里有新同学加入,同学们都会开心好久,孩子们喜欢这种新鲜的感觉。但是这三名同学的到来着实让大家更加好奇,他们穿的衣服很讲究,起码和讲桌下面坐着的同学们不一样。真的不一样。这三名新转来的学生的父母是一个单位的,原来他们就读的小学是莱东市第一小学,距离市政府不远,那里的学生家长大多是有公职的人员。这三名同学父母的单位安排,统一将单位里的子女调入文明路小学。之所以这么安排,是因为根据片区划分,三名同学的家属院属于莱东第三中学管辖,也就是他们在就读完小学后,只能去那个以问题少年出奇多而出名的三中。单位和当地教育局联系,将孩子们转入文明路小学,为的是一年后能不用去三中,而是去市里教育水平比较好的第二中学。
那一天,新来的三名同学穿着干净整洁而且非常漂亮的衣服入学,尽管凉鞋上沾了泥土,依旧掩饰不了鞋子的美丽。泥巴粘在那样的小皮鞋上都俏皮多了。吴晓在座位上默默地看着许昭昭,那个戴金丝眼镜的女孩,不知是金丝眼镜的缘故,还是漂亮皮鞋的缘故,在吴晓眼里,许昭昭简直全身上下都笼罩了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