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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偶尔也文艺 (2)

这样的时刻有助于帮助我们认识到这样的事实:为什么福尔摩斯的形象在今天依然栩栩如生,亲切得仿佛像我们的老朋友。他高傲,却会因为真诚的赞美而自喜;他冷静,却在受伤的华生面前浸湿了眼眶;他排斥爱情,却不拒绝向女人送上绅士般的殷勤;他坚持原则,却会因为悲悯和同情而破坏那些所谓的原则。在所有的故事里,最让我欣赏和赞叹的一幕,是在《魔鬼之足》和《格兰奇庄园》的案子里,福尔摩斯在最后一刻站到了法律的对面——他放走了凶手。在我读过的大多数侦探小说里,那些人模人样的侦探总是在最后兴奋地抓住犯人,并且把他扭送到法律面前等待裁决。读者为此欢呼雀跃,正义得到了伸张,法律得到了捍卫。

在这些老套的情节里,我看不出一丁点儿如同御手洗所说的:属于人的部分。而福尔摩斯正是因为这两次自作主张的释放罪犯和在《米尔沃顿》一案里眼瞅着凶手犯罪却没有去阻止而成为一种象征,他象征着在法律和逻辑以外我们平凡人身上的一些东西。但那是什么呢?一百年后的今天,当福尔摩斯与我们在文明社会中相遇,他也许会向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究竟有谁能代表正义?究竟什么才是带领我们走向进步的手杖?是泥胎一样的法律吗?是无所不能的上帝吗?是没有缝隙、坚不可摧的理性吗?当罪犯束手就擒,我们是否能以某种高尚的名义去宣判或者决定他的生死?这时候,我们仿佛仍然能够看到福尔摩斯爵士伸在唇边的食指:不要随便下判断,华生,不要随便下判断。

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可以在福尔摩斯身上找到很多值得他思考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并不因为它依附在一个通俗故事里虚构的人物身上而有所失色。事实上,当你像我一样读了十几遍以后,你会发现它比那些掩盖在浩瀚名著和理论书籍里晦涩的真理更容易理解和体会。我记得当我站在伦敦那个著名的贝克街221号房间里,翻阅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的时候,给我留下记忆最深的一句话,是来自于瑞士一个15岁的小男孩。在信的结尾,他写道:谢谢你,福尔摩斯先生,你带给了我生活的道理。

谁说不是这样呢?

老愤青冯内古特

2007年,有着一头乱糟糟头发的冯内古特病逝,没能等到一座诺贝尔文学奖。不过这也没什么可惊奇的,很难想象自命不凡的诺贝尔评审委员们会把神圣而严肃的奖杯颁给一个在自己的书里画屁眼的老流氓。但美国大众对他的死却表达了如丧考妣的哀恸,这同样也很好理解。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冯内古特受到了那一代青年的热爱,因为他痛恨美国政府,年轻人也一样;他满口脏话,年轻人就更喜欢了;再加上他偏左的立场,在那个年代,无疑让校园里熙熙攘攘的自由派、嬉皮士和愤青们感到亲切。如今这些人已经混到了美国的中坚,志得意满之时,而冯内古特却老死了。

冯内古特的很多小说都没什么具体的结构和情节,在《五号屠场》的序言里,他甚至告诉读者这本书的开头是什么,结尾是什么,高潮是什么。似乎没有多少人会喜欢被告知这些,他们喜欢起伏,喜欢悬念,但是冯内古特告诉读者,重要的不是前因后果,而是那“许多美妙瞬间的深处”,是那些陶醉的颤栗,是那些温暖的蠕动。

就拿《冠军早餐》来说,这部小说讲了个什么故事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个叫德维恩的阔佬,他快要疯了;一个叫屈鲁特的不入流的科幻小说家,他已经疯了。总之,这两个神经病在书里各干各的蠢事,故事编不下去了就用一句“and?so?on”糊弄过去,中间还夹杂着一些莫名其妙冒出来的人物。小说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连作者也冒了出来,自言自语道:这写得也太烂了,我还是赶快让这一切结束吧。于是他让两个主人公在一个酒吧碰面,他还让德维恩读了屈鲁特的一本小说,他最后让德维恩因此变疯并且大打出手,揍了书里出现的几乎每一个人物。至于屈鲁特,这个在冯内古特眼里唯一具有自我的角色——某种程度也是冯内古特自己——他让其获得了新生。“起来吧,屈鲁特先生,你自由了,你自由了”,他这样写道,然后就消失了。

在小说里,冯内古特隐晦地表达了他的愤怒:对资本主义的,对制度的,对监狱的,对人性异化的,对战争的,对消费的……掩盖在那些支离破碎的叙述之中,潜伏于那些荒诞不经的情节里面。科幻和机器是这本书的两大主题,冯内古特借助这两种意象阐述了他对人类世界的悲观看法,机器意味着现实的残酷和情感的疏离,科幻意味着对现实的解构和批判。关于这一点,最明显的地方是,在屈鲁特搭车前往密德兰市的路上,他与司机进行了一次怪异的谈话,由司机讲述现实,屈鲁特进行虚构,从而在自己临时创作出来的科幻小说中完成对现实的解读。

在这里,冯内古特想表达的或许是:基于对罪恶现实,也就是腐朽美帝深深的绝望里,人性也在步入疯狂,变成麻木的机器,而只有借助虚构来反诸于现实,才能完成对自我的重新认识。所以最终他让屈鲁特获得了自由和解放,而机器们,也就是书中的其他人物,在遭到德维恩殴打之后被放进了一辆从天而降的救护车里接受肉体和灵魂的双重救治。

书中有一段话可以解释冯内古特的想法:一旦我明白了是什么使美国成为这么一个危险的、不幸福的人民的国家,他们与真正的生活没有任何关系,我决定不再讲故事写小说,我要写关于生命的书。每一个人都同别人一样重要,对所有的事实也要给予同样的重视,没有东西可以遗漏。让别人为混乱带来秩序,而我这是为秩序带来混乱,我想这就是我做的。

关于这本书,里面还有很多插图,拙劣得就像是幼儿园的绘画展览,但确实是他自己画的,这些插图包括上面提到的屁眼、毛茸茸的阴道、纳粹图案、针管、蛇、分子结构、墓碑、电椅,还有那枚著名的“赞助艺术”徽章。关于这些插图,你可以像一位装模作样的文学评论家一样表述为弥补了小说后现代语境的不足,但更合理的解释是,冯内古特就是在恶作剧。

这也是我最喜欢冯内古特的地方,尽管他也在谈论道德和人性,但他的小说里却绝不说教,只有无尽的嘲讽和挖苦,以及不易察觉的悲悯。可以说,作为愤青和悲观主义者的冯内古特保留了那个时代里罕见的真诚和关怀。这种真诚和关怀不是那些美国左翼分子虚张声势的正义,不是垮掉的嬉皮们令人作呕的姿态,更不是政客鬼话连篇的声明,而是一个经历过二战,目睹过死亡的老头对于生命发自内心的理解与尊重,尽管他自己却多次自杀未遂。

《冠军早餐》的缺陷也显而易见,正如纽约时报的评论家Chistopher?Lehmann-Haupt所指出的:既然冯内古特声称要破坏虚构,讲述事实,那为什么在破坏的同时却一再地进行虚构?他是在耍我们吗?因此《冠军早餐》缺乏像《五号屠场》那样沉重的现实主义思索,对现实的描绘语焉不详,虚构得又缺乏力量,但它有趣的文本、幽默的笔调、多元化的叙事方式则能带给读者更多的思考空间,并让读者可以参与到叙述中来。冯内古特自己给这部小说的评价是C,而给自己另一部小说《囚鸟》的评价是A,我比较认同这个评分。然而我的评分并不是这样,而是恰恰相反,我喜欢《冠军早餐》甚过《囚鸟》,因为《囚鸟》是本称得上伟大的正经小说,但我从来都不喜欢伟大的正经小说。

恰到好处的节制

约翰?狄克森?卡尔瞧不上硬汉派,觉得他们连故事都编不圆,他还虚构了一个叫奇普?哈德斯通的人来调侃钱德勒笔下的侦探马洛。我认为卡尔说得没错,硬汉派写不了侦探小说,我是指那种充满悬念气氛和斗智斗勇的畅销读物,而不是——恕我直言——干巴巴的文学。很多人喜欢拿什么“大师们崇拜的大师”和MWA之类的机构说事。好吧,在那个名单上,《罪与罚》都被当成是一部“侦探小说”。

《长眠不醒》里面根本没什么侦探故事,凶手像大白天的太阳一样晃眼,作案动机更是把读者的智商当做儿戏。文化人爱读钱德勒或者布洛克,因为这类小说的外壳虽然是个通俗故事,内核或者气质却不折不扣地属于知识分子。他们这些人根本不想探究在一间密不透风的房子里,胸口插着尖刀的詹姆斯先生是怎么见阎王的,他们在乎的是语言、风格、节奏。至于情节,如果必要的话,那就随便来点得了。

而纯粹的侦探小说家都是手艺人,他们唯一吸引读者的地方就是故事:你无法知道凶手从第几页跳出来,你也搞不懂尸体旁边那一串字母是什么意思,直到作者摊开双手,说明一切,你才能带着兴奋的满足沉沉睡去。

尽管我不觉得《长眠不醒》属于真正的侦探小说,但它依然是一本杰作。钱德勒用简洁洗练的文字把那个时代的美国描画得栩栩如生,在他的故事里,主人公始终保持着克制,从不宣泄暴力或者欲望,像福音传教士那般坐怀不乱。他在冰冷的大雨中走来走去,在黑成一片的夜晚调查无聊的凶杀案,而做这些的目的只是为了赚点小钱换瓶威士忌,或者说得更文艺一点,只是为了排遣孤独感。你知道,洛杉矶是一座巨大的城市。

这样的人物在侦探小说中并不少见,在很多作者那里,侦探不再是出风头的角色,而是边缘的畸零之人,他们各有各的痛苦,像你我一样。从刻画情节到刻画人物,是侦探小说的一种巨大转变。舍瓦尔笔下的侦探对婚姻充满失望,在中年危机的压迫下过着醉醺醺的生活,勒卡雷的主人公是早被遗忘和排挤掉的间谍机构头头,至于格雷厄姆?格林,他就没写过什么正常人。

在小说里,这些侦探都成功了,或者抓住了凶手,或者破获了案子,但那又怎么样呢?他们最终还是被生活齐刷刷地淹没,连个头都看不见。所以你就知道为什么知识精英和中产阶级喜欢读这些小说,而菲利普?马洛又如何成为了一个城市象征。其实,菲茨杰拉德也好,契佛也好,钱德勒也好,他们写的都是一种人或者一类故事。但钱德勒更加聪明,他借用了侦探小说的外衣,而死亡的主题也让他的人物变得更冷,让他的小说变得更硬,并且充满道德感,正如卡夫卡所言:“它把生活的每一个秘密都描写成该受到惩罚的现象。”

除了人物,钱德勒的语言或许是更值得称道的。特别是其中那些俏皮话,“有些人就是因为老说这三个字而去装了一副假牙的”、“你看的还不够,我的腿上还纹了一个跳舞的巴厘岛女人呢”。尤其是马洛看到卡门一丝不挂躺在他床上时所说的那句,“像你这样的女人就算再多来几个,这座大楼也不会因此而晃悠几下”。这种对白让人发笑,但又不会哈哈大笑,这就是钱德勒的语言文字特色:恰到好处的节制。

你看,在灯红酒绿的都市中有的是疏离和隔膜,遍地都是罪恶以至于让人丧失了打量的兴趣,纵欲狂欢的背后往往是痛彻心扉的孤独……这种生活很多人都在经历,但只有很少的人能把它写出来,并且写得很好。钱德勒就是其中之一,尽管他不是一个侦探小说家,当然这并不重要。

县城的挽歌

(一)

“你说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在饭桌上,老九忽然这样问我。老九在一个偏僻的县城做警察,一个月几百块钱。每天无所事事地在灰蒙蒙的街上晃悠,日子百无聊赖,似乎永远看不到尽头。偶尔抓到一个小偷,就像过年一样兴奋,他跟他的同事会把这个小偷当猴一样耍,让他唱歌,或者跳舞,一如《任逍遥》的结尾。但他是我认识十几年的哥们儿,所以在他讲述这些的时候,我总是一声不吭。

现在,他开始满脸困惑地质问我人生的意义,一个中学毕业没什么文化的县城小警察,忽然向我打听起了哲学。他对我满是期待,期待着一个名牌大学毕业,又在首都混了多年的哥们儿能给他一个合理的答案。

我点了根烟,拍拍他的肩膀:“走!喝酒去!”

(二)

回忆这个字眼太庸俗,不仅庸俗,而且可耻。在闹哄哄的酒吧里,一个喝醉了的中产怅然念叨起了往事:唉,那时候多么美好,我虽然穷,但却那么快乐……得了得了,我心想,赶紧闭上你蠕动干裂的嘴巴,谁有兴趣听你说这些?你谈股票的样子比这可爱多了。

但中产已经彻底被回忆俘虏,在被粉饰过的焕然一新的回忆中,他终于找到了完整的自己。那个在社会转型期被时代所抛弃的县城,在他眼中宛如仙境,那个衣着老土一脸菜色的县城青年,浑身上下都是诗意。那些乞丐、矿工、妓女、卖血的农民、冬夜里哆哆嗦嗦数钱的小贩,在他的回忆里则一个也没有。苦难被稀释得很苍白,只有他,和他的县城,始终饱满鲜艳。

(三)

《电影手册》的主编夏尔?戴松在看完《小武》之后写过一篇影评,叫做《爱与微笑的季节》。在这篇夸夸其谈地讨论镜头、美学、调度的文章里,夹杂着这样一段文字:“梅梅是一家卡拉OK的歌女,在一种软性的封闭式歌厅里工作(这里也是一个奇特的地方),顾客可以在一间特别的沙龙里跟一位姑娘共同度过一段时光。”

作为一个曾经在这样的“沙龙”里抱着满脸雪花膏的姑娘唱歌的人,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亲爱的夏尔?戴松先生,体面的巴黎名流绅士,您猜,那究竟是个什么地方呢?

(四)

小武站在一家录像厅的门口,贾樟柯给了他一个凝固的长镜头。他若无其事地从一辆推车上拿了一个桔子,过了一会儿卖桔子的老汉折了回来,小武伸出手想把桔子还给他,结果老汉却走开了。录像厅里是闹哄哄的《喋血双雄》的声音,在静止不动的画面中,忽然响起了叶倩文演唱的那首主题曲:在每一天我在流连,这心漂泊每朝每夜,多么想找到愿意相随同伴,使这心莫再漂泊。

看到这里,我的眼中已经噙满泪水。但电影中的小武没有,他依然站在那里,穿着松垮垮的西服,戴着过气的黑框眼镜,以一种难看僵硬的姿势,拿着桔子孤独地站在那里,看着人们在他面前一个个地经过。

(五)

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想,是梅梅把头靠在了小武的腿上,对他说“那我以后就傍你了”;是小济开着摩托车停在了巧巧的身边,对她说“上车吧”。

爱情在什么时候结束?我不知道。

那什么是爱情?“爱情就是自由加上你的人格。”

(六)

两部影片的结尾,小武被拷在了电线杆上,他努力想表现出一点儿尊严,可是在一堆围观群众面前,他竭力维持的尊严早已土崩瓦解。而彬彬则被警察命令站在门口唱歌,警察说你赶紧唱!于是彬彬就唱了起来,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让我悲也好让我悔也好

恨苍天你都不明了

让我苦也好让我累也好

随风飘飘天地任逍遥

(七)

以前我说,感动像贞操一样稀少,愤怒像性欲一样充沛。而现在,情况却不一样了,我每天都在感动,经常看到路边一只猫一只狗,都感动半天,至于愤怒,好像也没什么可愤怒的,我已学会了宽容。朋友说,那是你老啦。

老屁!我才不承认呢!

(八)

其实本来想认真写篇感想,写到这里已经完全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中学写作文,老师给我最多的评语就是:严重跑题!老师,您先别急着下结论,您跟我来,跟我站到这个县城最高的地方——县政府大楼上,往下看。

您看,看看这个破败的县城。十字路口那个拐角的发廊,3块钱理个头发,再加2块就能到里面的屋子里享受河南姑娘的按摩,你要肯再多出点钱……嘿嘿,嘿嘿。路口旁边的百货商场,我以前在那里帮我姑姑摆过摊,卖点五金器材,一天能赚100多,现在可不行了,不景气呀。旁边那个卖羊肉串的,反正一直都在那里,操着滑稽的新疆话,其实我们都知道他卖的是驴肉。喏,那是工会二楼的录像厅,您还在那里抓过我一次,回去写了2000字的检查。

您再往前看,工商银行门口那些台球案,现在都还在呢,一块钱打一局。我跟小八他们拿着球杆在那里揍过城关中学那小子。唉,那时候真怂啊,打架都得找家伙壮胆。那片居民楼是税务局的,税务局局长就是在楼上的家中被带走了,床下面就放着一箱现金。不过,现在的局长早搬到新建的别墅里啦。再往西一点,正在拆迁的那些平房,我的初恋女友就住在那里。那时候晚上送她回家,一路坑坑洼洼的,摔倒了好几次。那时候我在心里暗暗发誓将来要给她买一套好房子,而现在她已经跟别人结婚了。

再前面是邮电局,里面有个篮球场,都破得不成样子了,但还是有很多学生去那玩。这个县城,除了学校操场,就这么一个可以打篮球的地方了。邮电局后面就是咱们这里当初最气派的地方——电影院,当时太原也没这么好的电影院。我在那里看了多少电影啊,现在成歌厅了。电影院后面就是体育场,当初公审张二小的时候就是在那里举行的。人民做见证,把他判了死刑,现在哪还有什么公审啊?

体育场后面以前是玉米地,我每天上学经过那里,经常能看到被遗弃的死婴,不过我从来不敢细看。现在土地都卖了,改成“卓越楼盘”啦!然后,就是山了,说是山,其实就是土疙瘩嘛。不瞒您,我第一次初吻就在那里,我骑着自行车带着她,跑到那座山坡后面无人的地方。她闭上眼睛,夕阳下,我第一次吻了一个女孩。她的嘴唇柔软,我的心跳很快。然后她就哭了,眼泪不停地往下掉,于是我就抱着她,一直坐到天黑。

山后面,你我看不到的地方,就是煤。人一个个从那里进去,一车车煤从那里出来。

(九)

老师,您看到了吧?二十多年来,这里始终都是这样。老师,有谁关心过这里吗?有谁在乎过这里吗?老师,这个国家都已经跑题了,我又能怎么样呢?老师,把您的评语收回去吧。

(十) (1)

一样的是这悠久的年代的风,

一样的是从这倾圮的屋檐下散开的

无尽的呻吟和寒冷,

它歌唱在一片枯槁的树顶上,

它吹过了荒芜的沼泽,芦苇和虫鸣,

一样的是这飞过的乌鸦的声音。

当我走过,站在路上踟蹰,

我踟蹰着为了多年耻辱的历史

仍在这广大的山河中等待,

等待着,我们无言的痛苦是太多了,

然而一个民族已经起来,

然而一个民族已经起来。

——穆旦《赞美》

难堪时代里的动人歌谣

小时候在乡下,中午吃完饭的时候,村里的一群老头老太就聚在我外婆家外面的大槐树下面乘凉。有一个老头经常会情不自禁地唱两嗓子,唱的是什么我也听不懂,但是看得出来他唱得很得意。后来我外婆告诉我那是他以前放羊的时候自己编的酸曲,再后来,我明白那就是民歌:用方言歌唱,在民间传播。

听完了野农、李净禅的演出后,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并不是民歌,除了那首《眼泪花儿飘满了》之外,其余的都是改良后的民歌,加入了吉他、伴奏、和声,变得更加悦耳。如果说这是民谣,那也不太像,因为它内容过于单调了。那么这样的音乐,我们似乎更应该称之为——歌谣。

歌谣,是的,我们早就把这个词忘了。但是有些人并没有忘,而是用更加炽热的情感把它唱了出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种温暖人心的歌谣都应该被流传、聆听甚至感动,但是对于野农、李净禅、小娟们来说,他们却面临着一个无比尴尬的境界。他们本来可以再粗糙一点,扔掉旋律,转而用隐晦的歌词表达人文思想或者拥抱政治社会,成为下一个野孩子或者周云蓬。要么干脆更加流行,去征服都市里思念家乡和老婆的蓝领工人。可现在的情况是,他们十三不靠。小娟甜腻的嗓音还有李净禅那些过于流畅的和弦,显然不符合口味刁钻的乐评人的美学标准,他们可不想听什么Paul?Simon,他们热爱的是Billy?Bragg和电声吉他。同样这些音乐也不适合普通百姓的音乐情操,他们需要的是刀郎和《爱情买卖》。

要么小众被套上独立音乐的光环,要么流行被成为庸俗文化的代言人,否则就没有市场与听众,这就是中国流行音乐的现状。这场演出有着一个让人费解的文案:越草根越大声。这显然很荒诞,因为他们唱得一点也不大声。至于草根,这些歌谣是只有草根才唱的吗?或者说只有草根聆听的时候才会泛起共鸣的泪花,激起相通的情感?台下的用英语交谈的白领可不这么想。用草根谣这样的概念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难道还有精英谣或者贵族谣吗?野农所唱的《回来吧,我的爱人》,在贵族谣那里是不是应该改成《回来吧,我的玛莎拉蒂》?

哥们儿,这不是圈地运动,也不需要制造阶级意识,我们需要的只是音乐,任何人在音乐面前都是平等的。看完了这场演出,其实我最想说的是:《读者》没有错,《文化苦旅》也没有错;刀郎没有错,约翰?丹佛也没有错;温情脉脉没有错,柔美动听更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不知所措的难堪的时代。

打口贩子章晗

我认识章晗是在2002年,那时候我对大学生活的新鲜感已经过去,整天耷拉着脑袋无所事事。系里的文科生们成天在被窝里夹着枕头闹革命,摆出一副“你们都在泥汤里,但我仍然在仰望星空”的架势;而女生则全部待在自习室,仿佛老树盘根,啃着面包背管理学原理,此情此景,看得我脊背发凉。校园环境让我感到喘不过气来,后来没事我就喜欢到北航西门一片溜达,虽然那里又脏又乱,但是起码看上去有点鲜活的氛围。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章晗。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当时的五道口综合市场一楼,他戴着Elvis?Costello一样的黑框眼镜,正在费劲地给一个矮胖的女生找小甜甜的唱片——那情景就像是罗永浩正在给孔庆东找《伟大领袖金日成传》一样令人诧异。但是也让我相当感动,因为不是每个卖打口的都有耐心为顾客寻找这种垃圾。以我对打口贩子的了解,如果你跟他们的口味相差太远,基本上他们根本就懒得搭理你。而章晗并没有如此,他翻箱倒柜地找了半天,始终没找到,最后他不无歉意地向那个女生摇摇头。矮胖的学生妹露出不齿的冷笑,扭腰甩臀,飘然而去。

那一次我在他那儿找到了一张寻觅很久的John?Cale的唱片,感觉这里货源充足,心想以后就不必老跑新街口或者和平街了。后来我每个礼拜都要来他这里几次,一待就是一下午,埋着头在成堆的箱子里寻找自己喜欢的音乐。我本内向,而章晗也腼腆,通常也不说什么话,进去冲他点点头就坐在那里挑,挑完了就付钱走人。我个人也比较喜欢这种轻松简单的人际关系。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月左右,后来有一天他的女朋友过来了,一询问居然是老乡,这下我们之间似乎建立了某种联系,慢慢就熟络了起来。经常挑完盘也不急着走,就坐在那里跟他聊天,他跟我讲打口圈子的复杂,我跟他说大学生活得无聊,两个人就这样聊着,然后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陷入沉默。后来他从一楼搬到了二楼一处僻静的角落,我去的次数就更频繁了。有时候也替他看店,放上一张我喜欢的唱片,找本书窝在角落里,有人来买盘就去吆喝一下。那是我大学时代为数不多的一段快乐时光。而最快乐的时候当然是新到一批货,准备开箱的那一刻,心情激动得就像即将揭开新娘的盖头一样。而打开之后,我们便二话不说,极为熟练地在里面翻找,找出自己喜欢的厂牌和乐队,检验这箱货的整体质量。

我去过一次他在北京郊区的家,屋里只有一张床,一台电脑,别的地方乱糟糟地堆满了唱片,记得邱大立说那就是他认为最幸福的生活,对我来说也是如此。因此我很羡慕章晗,可以住在这样的一间屋子里。那天我们坐着闲聊,他放了一张Gravy?Train,我听着听着,眼泪夺眶而出。我对自己说,这才是真正我想听的东西。我由衷地感谢章晗向我推荐了这么好的摇滚乐,他改变了我的音乐趣味,让我形成了独立的判断和鉴赏力。那时候的章晗,在我心中,比任何一个乐评人都牛十倍。

两年后,我毕业了,去了内蒙古,一年后又回到了北京,忙着工作,很少再去章晗那里了。偶尔过去,也是站在二楼的阳台上,抽根烟互相说说最近的情况。五道口综合市场改成了顺新百货服装城,而它的对面不远处,就是曾经的开心乐园。城铁轰隆隆地在旁边飞驰而过,一如Soul?Asylum乐队的那首《Runaway?Train》,夹杂着喧嚣拥挤的现代化气息,满载着空虚矛盾的人们,奔向失魂落魄的未来。而章晗,依然戴着不着调的眼镜,坚持卖他的打口。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去年冬天,他搬到了槐柏树街的一个不足8平米的房子里。我推门进去的时候,看到的情景和我若干年前看到的情景没有任何区别:一张床,一台电脑,除此之外,全是唱片。但是我的内心已经不再充满羡慕,而是隐约觉得有些难过,我不禁为我的这种念头感到羞愧。他对我说他现在充满了迷茫,开始思考生活的意义,一度不知道活着为了什么。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因为我同样不知道活着为了什么。相对无言了片刻,他翻出电吉他、效果器和音箱,弹了很多歌:涅槃、枪花、滚石、The?Cure、L7的《Pretend?We’re?Dead》,还有他自创的solo。最后当他弹起《Nothing?else?matter》熟悉的前奏的时候,我差点就哭了。

Forever?trusting?who?we?are

And?nothing?else?matters

章晗跟我谈起早期卖过打口而后来成为乐评人的王小峰、邱大立这些人的时候,依然充满崇敬的神情。而我一直想对他说,如果真有所谓的摇滚亚文化以及脱离体制生活的可能性,那么他们,最终是在用文字宣扬和鼓吹,而你,我的朋友,是在DIY,是在始终如一地追求,是在身体力行地实践,他们才应该向你表达敬意。

(十) (2)

章晗已经快30岁了,卖了近十年的打口盘。他从前一贫如洗,现在依然一贫如洗。很多从事打口行业的人,因为懂得规则,拥有人脉,都成功地跨入了主流,不再是打口贩子了,而成了傅老板、叶老板、江老板。而我,过上了一种相对体面的生活,也似乎从来不用为钱发愁。那些当初从打口那里汲取了精神养分的人,如今也成了资深乐评人、文艺青年、媒体人士、摇滚中介……每个人都貌似混得不错,只有他,依然是个打口贩子,需要提心吊胆地躲过片警的扫查,需要面对电驴、网络电台和盗版的冲击,需要面对一个没有户口只有暂住证的外地人的尴尬。

记得邱大立曾经以秋种秧的署名写过一篇《昨夜舒曼在臭水沟岸边做掩护》,回忆了他的一个卖过打口的朋友,在结尾他写道:“但愿,他能用打口打开另一片天空。”最后,我把这句话也送给我的朋友章晗,希望他能够借助打口,拥有另外一种不一样的生活。

如何成为一名乐评人

亲爱的表弟:

最近听我姑妈讲,你不好好念书,成天听摇滚乐,还想做一个乐评人。老实说,我是不建议你做这一行的,我宁愿你去做一个飞车党,那也比乐评人酷。但是我知道你鬼迷了心窍,渴望成为乐评界的泰山北斗,进一步招摇撞骗。既然如此,我就教你几招,让你少走些弯路。

在成为一名乐评人之前,首先你要听过十张以上摇滚乐唱片,这一点你应该没问题;其次,你还应该具备点音乐知识,比如吉他有几根弦什么的,当然你不知道也无所谓;除此之外,你要有中学生的作文水平。有了这三点,你就可以开张了。

做乐评最关键的一点是要善于堆砌辞藻,你要拿出和朝鲜战争中范弗里特弹药量一样庞大的词汇量把读者砸晕。《六人行》里有一集讲钱德勒长了三个乳头,大家就问乔伊怎么回事,乔伊说:他只说那是一个“东西”。罗斯就问他:你以为一个“东西”是什么?乔伊回答:我不知道,反正听见一个单词,就不会想别的了。

同样,我亲爱的表弟,搞乐评也是一样,你一定要多背一点专有词汇才行。我给你举个例子,咱们随便从一个摇滚杂志上抄一段话好了,比如这段:“这张专辑里鼓手的表现是非常突出的,他的双地鼓轮踩运用得非常熟练,我们几乎只听见他在不停地交替轮踩。”不知情的读者看见这段文字的时候,他才不会去想什么是交替轮踩呢。他顶多会纳闷:交替轮踩?那是什么?环法自行车比赛吗?相信我,这样古怪的陌生的词汇只会让读者感到你很在行。古龙早就说过:因为不懂,所以恐惧。因此,你就算把这段文字放在评价莫比的新唱片里,读者也根本不会在意。

当然,这种小伎俩哄骗那些菜鸟倒是可以,像资深乐评一眼就能看出你在关公战秦琼,但他不会当面指出你的错误,而是把你这种可笑的行为写进他的书里面,以显示他是如何的关公战颜良。你看,乐评人是多么阴险啊。不过,你不用担心,一般来说,只有菜鸟才会去看你写的东西,资深乐评忙着在饭局上勾搭少女,看到你文字的几率几乎为零,所以你大可放手去干。

现在摇滚乐流行拼贴嫁接这一套,所以你也要多掌握一些这方面的技巧。如果你搞不懂什么叫拼贴嫁接,你可以问我姑父要他小时候穿过的百家衣,一看你就明白了。你需要学会装作不经意地把经典缝到你的文字里去,以显示你的品位。比如“这张专辑让我想起了大门的洛杉矶女人,同样的迷幻和充满悲剧意味”或者“这首歌的音效部分采样了平克?弗洛伊德的月之阴暗面”……诸如此类。尽管你根本没听过他们,但是这并不妨碍你夸夸其谈。没人会深究你说的到底是对是错,除非有人非要跟你过不去。

说到这里,你就要懂得搞好人际关系。你刚出道的时候,没人会理睬你是哪根葱。因此你要谦虚谨慎,多拍那些资深乐评人的马屁,主动递根烟什么的。所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只要你孝敬得及时,他们迟早会有一天替你出头,在媒体上把你形容为“某某某的接班人”或者“新世纪的乐评人”。到那时候,你就熬出来了。你可以戴着乐评人的高帽子到处转悠,出入各种演出现场,和俱乐部打成一片,和摇滚歌手称兄道弟。你还可以更进一步,借助音乐的翅膀,像鸡毛一样飞吧。你可以在媒体上开个专栏什么的,畅谈音乐和人生、社会以及艺术的关系。你可以油嘴滑舌言不由衷,但一样可以道貌岸然,我实在想不出比这更好的把我姑妈气死的方法了。

好了,表弟,我教了你这么多,你也应该适当表示一点回报。反正你以后也不会听流行音乐了,把你收藏的全套张学友送给我怎么样?你知道,我跟你一样爱听他的歌。

放开那个孩子他爹

韩寒写了一篇跟革命有关的博客,我觉得部分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革命这个字眼大得简直吓死人,尤其是对于被近代历史上各种此起彼伏的革命搞得晕头转向的中国人来说,这个词有了更多复杂的含义,每个人脑袋里都有一整套关于革命的回忆和联想。在短短的采访里想要阐述清楚这个,那几乎不可能。但是,假设每个人都有发言和表达权利的话,那么只要我愿意,我也可以跟各位聊聊……共产主义。

在这篇博客里,韩寒的总体意思是这样的:革命不好。至于什么好,我也不清楚,老子又不是智库,也没在国务院领薪水。——他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人,表达了一下对这个概念的认知。关于这一点,我个人也表示赞同。对于喝毛奶长大的国人来说,不管后来往肚子里灌了多少资本主义汽水,阶级斗争的残渣还是若隐若现,贫富差距和两级分化更是加剧了某种思维定势。再加上中国文化像水蛭一样强大的吸附能力,任何意义下的革命在中国都会转化成本土特色的革命。所以,革命可能确实不适合现阶段这片神奇的土地。当然,这也是我个人的看法。

不过,有趣的事情总是在后面。在“公民韩寒”讲了一个公民对革命的简单看法之后,学富五车的时评家、思想家和公知们像是抓住了什么东西一样兴奋起来。有的拍案而起:先说说清楚!到底是哪种革命?革命的写法多了去了……有的露出被玩弄了一样痛不欲生的表情:之前他说平时不读书,想不到是真的!有的开始帮忙出主意:我建议你还是先去哈佛学习几年。还有的则发出了慈祥的劝告:小韩,听你薛叔叔的准没错!他懂得比你多!

就这样,一群知识爆棚的中年人轮流拍着一个即将30岁的、孩子他爹的肩膀,像对待自己的孙子一样循循善诱,仿佛某种神秘的蛊术。在老人政治终结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样子在民间它从来不曾消失,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薪火相传。

我不认同韩寒的很多观点,也不欣赏他偶尔表现出来的反智主义倾向,但我最佩服的一点是,他从头到尾没跟其他人尿到一壶里去。韩寒所面对的问题,就是无数中国青年所经历的。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想要表达一点什么,然而他们除了要躲过审查系统的探照之外,更多需要面临的就是来自成年世界的“关怀”。当他们的表达对象试图从青春期的自我议题转向更为宽阔的社会领域之后,就总会有一些中年人呼啸而至,像政治老师一样口若悬河:你说的太幼稚,完全不上道,这样吧,我先给你列一个书单看看。

曾经有一支朋克乐队这样唱过:“混浊的人群像荒原,容不下青年青草和烦恼。青年死得特别早,青年变成了枯草。”我认识一些最终枯萎风干的中年朋友,在他们思维无拘无束的青年时代,被王朔笔下的赵尧舜训斥和嘲弄。尽管不缺思索的勇气,但在知识深度上却步步退缩。最后他们干脆撒开膀子下海了,成了体面的有钱人,再也不去考虑什么社会问题。

韩寒还没有变成这样的人,尽管他有机会。作为教育制度的逃兵,他摆脱了官方语系的那一套陈腐的说教——诸如“知识就是力量”之类——能够像一个正常人那样通过观察去做出判断。对于一个青年来说,究竟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是复杂的让你摸不着头脑的思想体系?还是持续不断地干干净净地思考?

如果我们更加认同前者的意义,那么我们就应该屈服于一个由搜索引擎和图书馆所构建的世界,知识优势成为唯一衡量法则,没看过一千本书的就完蛋去吧;如果我们更加认同后者的价值,那么韩寒就是一种榜样,他向我们清楚地展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对于一个青年而言,重要的不是他的思想高度或者他的知识积累,重要的是他还在用充沛的内心在独自寻求答案。正如年轻的穆旦在如火如荼的革命年代所写下的诗句:“虽然我还没有为饥寒,残酷,绝望,鞭打出过信仰来,没有热烈地喊过同志,没有流过同情泪,没有闻过血腥,然而我有过多的无法表现的情感,一颗充满熔岩的心,期待深沉明晰的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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