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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邂逅(1)

站台

不知什么时候起,轰隆隆的声音在这座城市里开始喧器,也不知它要响彻到什么时候,在她眼里,世界永远如此,从过去到现在,到遥远的未来,都会是永远的现在,尤其是那个已成为市中心的车站站台,从不会冷清,因为世界需要这样,需要来来往往。至于是来还是往,在她是来不及考虑的。

昨天,她刚刚把这只沉沉箱子上的灰尘擦洗干净,此刻她正把它提在手里,站在黄昏中的站台上。箱子里有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重要的东西,它们正同她一起,静静地置于站台的热闹之中。这使她显得与环境不太协调,但使她的眼睛成了旁观的窗口。一批又一批涌动的人群从这个窗口经过。他们中有的一脸狂喜、涌向这座城市;有的一脸严肃、深沉,走向那开往别处的列车。而为什么她却在来与往中站立不动呢?她为何要提前几个小时来到这里?那个平静的校园没有她的安宁?还是她对校园的生活厌烦至深、一刻也不愿逗留?而此刻,她正把眼睛投向走廊角里的几个无家可归的人。

两个流浪汉正在那里嬉笑打闹,不顾来往人群的情形,只管乐自个儿的。距离他们十米左后的另一个墙根下,一个衣衫褴褛、面目丑陋的男性,四十有余,正静坐在地,怀抱着一把古朴的二胡,拉着他悠扬的抒情乐音,完全一副超出三界五行的静穆样。也许在他的乐声中有个巨大的裂缝,一边是人们所听到的,一边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隧道。她这样想着时,突然有个问题迸发出来,她想问问那三个人,他们人生的第一颗眼泪撒在了何处?这个问题也直直地奔她而来,她的第一颗眼泪在哪儿呢?

一个左右两个包、背上一个包的男子匆匆从她的眼前经过,把这个问题搁浅了。那个人在经过她时,她的左手蹭在他的包上,那金属的拉链恰恰与她手相遇。那鲜嫩葡萄一样的手指裂了道小缝,有鲜红的血流出。她下意识地叫了一声。那个男子急忙放下包,去拉她的手。当她全部看清男子的面容时,竟觉得有些面熟。他也似乎在记忆里寻找着谁。当然,此刻重要的是手。

他掏出一个手帕,笨拙地给她一层层包扎起来,她被胸前的这颗黑头弄得心里乱烘烘的。她看胸前这个黑头时,所有的时空都向后退了一步,或者说,这个黑头成了怅惘湖水的一个湖心岛。她看着它,看的非常,看的非常贴切。这时的这颗头并非具体的、某个人的,而是任意的,却是熟知的。

死亡的边缘,她闻到了半路的芳香。

她把那颗头移在了一个叫林伟的青年的脖子上,虽然她曾成功地拒绝了林伟的爱情。她甚至意味到此刻她的胸脯在不断起伏。她想制止,却不能,想要长久,又十分害怕。那颗头惊奇地远远遁去,越来越模糊,模糊着一段难以企及的隔膜。

“好了,很疼吧!”

“噢,不疼!”

当他们又一次看对方的面容时,四年前的一天把彼此联系了起来。他们是在入学第一天、报名时相遇的。在同一个饭馆吃时,他还听见了她的父母的全部训话。而她,在那一天就感到这个小伙子不错。但在日后的四年里,她一次次利用同伴的保护、把一个个有意于她的男孩拒绝时,他始终未出现。如果他出现,她将怎样呢?她想不清楚这个问题,永远不清楚。也许,他同众多的一样,会被拒绝。而这种拒绝的姿态何时改变?

此刻,她身边没有那一群可爱的同伴,没有她长期所依赖的保护层。而她也不再需要,这里只是一个站台,她只是在要离去时,遇上了刚来时所碰见的第一个人。他们都要离开,在这里。

她的列车来了。他们道了一声再见,各自上车。

太阳马上就要沉到地平线下了,黄昏的站台在她眼里恍惚起来。

玫瑰舞会

落寞的心情酷似这黯淡的阴霾的黄昏,我穿着单薄松泛的长裙,走在这寂静的泥泞的路上。森冷的风鼓满我的裙幅,那阴寒的感觉如同一个愁苦的恶鬼,一刻不离地偎在我心上。我用手紧紧抱着肩TT,寒冷与孤独几乎要让我流下泪来。我费力地站住脚,抖作一团。抬眼才猛然发现我正站在一个舞厅的门口。

我想也没想就跨了进去,无风的拂掠,让我惬意了好一阵。老板娘惊奇地望着我:“你?一个人?”我点点头,伸手从丝袜里掏钱付给她。她却仍执着地打量着我,兀自挑着大拇指说:“真勇敢!”我寂寞地笑一笑,四下一望,发现满厅坐着站着的全是学生模样,我才猛想起:似乎走了很久,其实并没有走出校园,不知是校园太大还是我步子太小。

我衣袂翩翩地走进了一长列男生待舞者,捡一个最偏僻的角落坐下。此刻,音乐正在每个角落里流淌。我似乎被化解了身体,所剩的只是一双寂寞的眼睛,在红尘外无助地睁着。好,就这样坐着吧,坐到百年后,只剩一具枯骨。

恍然如梦间,一颇有王子风度的男生走过来,把手伸向我。他的掌中仿佛托着一团旋律,让我无法抗拒。

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茫然虚弱地摇着头,觉得喧器中的我仿佛狂风中一叶小舟,顷刻便会灭顶,而无半点还手之力。

面对我的摇头,“王子”并没有退缩,他的手依然伸向我。那掌中似有旋律淙淙作响,推动着我站起身形。

“王子”的手一触到我,立刻一手握紧,一手托住我的腰肢,随歌起舞。

旋律立刻移到我们的脚下,我们默契地舞起来,仿佛我脚下那双沾满泥巴的白皮鞋自己会蹦跳一样,我无意识地跳出最佳的舞步。

天啊,我才想起我是会跳舞的。我不等他带领,便自动旋转起来:左转,右转,侧身,下腰。我的舞姿轻盈窈窕。他马上配合我,扶持我。

我的裙子抖开了,我从来不知道我的裙子有这样绚丽的颜色;我的长色飘起来了,我也从来不知道我的长发有云般轻柔。脚下的白皮鞋准确地踩着节奏。我复活了——身体——心灵,还有我潜在的美丽与智慧。

不觉间,舞厅里的人都停下来为我喝采。“跳哇!一起跳!”我大声向他们喊。他们也跳起来,尽可能沓的人声驱赶着寂寞。

又有风钻进我的裙子,但不再是阴冷的了,而是温暖的、顽皮的。

我与“王子”一曲曲跳下去,我忘记了我今天曾是怎样的落漠与沮丧,忘记了我是远离家乡父母,忘记了我事业学业上所遭受的挫败,忘记了朋友刚刚向我提出分手,忘记了成长带给我的巨大痛楚。仿佛我生来就是这样舞着的。

温柔的音乐停止了,代之以狂热的“的士高”,怕什么?我一样跳得好!我的白皮鞋带着我,跳出有疯狂气息的舞姿。

有人跟在我身后模仿,好,一起来!

踢腿,旋转,十字步,退退进进,跳起来!我呼喝着,越来越多的人跟到我身后,我们跳得一致而欢快。错了也不怕,青春总会犯错;赶不上也不怕,城市的步伐永远那么难追赶。只要你想跳,敢跳,总有适应的一天,那时你自会舞姿飘扬,玉树临风。

原谅自己,原谅别人,原谅现实,原谅命运!只要有海的胸襟,有风的气度,有太阳的炽烈,你总会成功。忘了该忘的,跳起来!

另外一个男孩突然抓住我的手,要和我对跳?没问题,来吧!他带我跳的是一种崭新的舞步,我没跳过。那也没关系,我很快学会了。

正在跳跃间,有人不小心绊了我一下,我脚下一只白皮鞋倏得飞出去,我的笑声穿过音乐与灯光。旁人也笑起来,我一跳一跳蹦过去,有人扶着我,有人帮我捡鞋过来,有人拍着我的肩膀,同我友善地开玩笑,有人则冲我喊:快穿好,再来跳!

我们穿插着,不停地变幻着舞步、舞伴,直到舞会结束。

走出舞厅,发现天上一轮明月,晶莹剔透地迎着我;晶丽的夜色,温爽的夜风,柳暗花明呀!

我的白皮鞋带着我跳起来,我的长发,我的裙袂又飘了起来。我年轻的心饱满了热情与无畏。电话里,我对奇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既然你想分手,那就分吧!祝你一路幸福,永远快乐!”奇的声音微微发抖:“你为什么突然这样洒脱了?”我笑着说:“没什么。今天晚上月色很美,你没看到么?”奇沉默了好久:“我以为一直在下雨!”

走出电话亭,我周身轻松,微微的注意在晚风里尽化一片爽然。安然,发现有人捧着一束玫瑰在等我,是“王子”。他没有问一些俗气的傻问题,将玫瑰交给我,转身大步而去。玫瑰里有一张卡片:

“送你月色与玫瑰,允我一个约会,

我们在青春里迷醉,忘了艰难的年年岁岁。”

“不对不对”。我喃喃自语着:“我们可以忘记艰难,但绝不可以迷醉。玫瑰有很多,但青春只有一回。”

我该拿什么爱你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到了一定年龄之后,便谁也回避不了啦,非但回避不了,还一个个争先恐后、前仆后继、纵强风暴雨、万水千山也无法阻其热情,碍其脚步。

大约只有出家人是不谈恋爱的,我想并非是对恋爱本身有什么特别的成见,而是害怕影响他们难得的清修,因为恋爱实在太费时间、太耗精神、在伤筋骨了。恋爱是苦、是痛、是挥不去的辗转反侧、是剪不断的刻骨铭心。

许多人的第一次恋爱差不多都是在大学时代完成的,大学时代没有太多的功利,我用我的坚强去爱她的美丽,我用我的全部去爱她的所有,没有人会在乎你有没有钱,只要你在晚自习的时候能够为她买上一个并非进口的冰淇淋;没有人会在乎你的社会地位,学生会主席并不比普通学生更容易获得女孩子的芳心;也没有人会过分地关心你10年20年以后的未来,关心你会不会升官发财、关心你能不能荫妻禄子。现在,就是现在吧,现在我们手拉手在树阴下漫步一会儿,现在我抱着一大叠书站在风中等你下课,现在我把饭盒里的蔬菜都给你而你把肥肉都给我,现在我用我全部的积蓄为你买一件廉价的围巾、你用你笨拙的手艺为我织一双怎么也戴也戴不上的手套,现在我鼓起勇气吻了你,现在我理直气壮地拥有了你,现在我们给予了,我们获得了,我们还有什么别的企求呢?

那个时候,我们不必要拼了命地对着镜子追问自己:“我该拿什么去爱你?”因为我们很清楚地知道,因为“我会用我的爱去爱你。”就这么简单和直接,难道这还不够吗?

大学时代真好,真的是值得让人用一辈子去怀念,尽管大学时代最终并没有为我们造就出几对恩爱夫妻几个美满的家庭,但每一代大学生们依旧在单纯的爱情里你追我逐,就像黄舒骏歌里唱的那样,“也不用管米缸里面有没有米,不用管海峡两岸统一问题,只管爱你……”而且乐此不疲。

我的初恋也毫不例外地发生在我的大学时代,只是因为我年纪太小,比人家都小上2岁,当我刚刚开始决定彻底地去爱一个人的时候,四年的学业结束了。在毕业典礼上,我们相互对望,我心里明白我希望约定她的明天,可是我的明天是什么呢?我找不到一个能够让大家都觉得好的答案,她应该不是那种不需要任何答案就可以挺身而出的人,于是,还没有完全靠近的两只鸳鸯转达眼间化做了分飞燕,我来了北京,她留在了本地。

现在,她已为人妻为人母,她嫁给了一个律师,有车有房有时间,电话里以绝对真实的语气告诉我,她很幸福。

从电话里听到她讲出那句话的一刻,我也幸福了。

从大学里出来,发现现实生活和我们想像的没有什么两样,我们再也不可以把单纯当做理由,把浪漫当做借口了,我们责无旁贷地必须去考虑我们的名与利,学会计算一个月的薪水究竟能买几束空运过来的鲜花,能喝几次现磨的哥伦比亚咖啡,能看几场精彩的进口大片,且不必说吃庄严的西餐以及送名牌的手提袋了。没错,我们都渴望恋爱,没错,我们都理所当然地拥有爱每一个人的权利,可是,当你调整好呼吸准备对她表白的时候,你想好了吗?“我该拿什么去爱她?”或说:“我能拿什么去爱她?”请把你能够拿出来的一切写一个清单罢,附在“我爱你”的誓言后面,然后是等待,等待双方做出综合统计和评估后的结果。

不要太自信也不要太侥幸,要知道,这种统计和评估活动是非常吸引人的,所以参加者必然雀跃,比如一直将她的某个并不出色的优点作为闲聊资本的父母、每天跟她因为早上谁先上厕所晚上谁行洗澡而吵得天翻地覆的姐妹,许久没有来往却刚刚和一个破产房地产商离婚的小学同学,还有好管闲事的姑妈姨夫,闺中密友,还有谁,只要愿意参加,应该都可以占有评审团的一席之地。评审团一向人数不限,多多益善。

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这种得分是没有办法请公证处公证的,无论怎样的得分,无论你能不能接受,也就是这样了。也许你的确很冤枉,可是你到哪能里去喊冤呢?认命吧,就算你终于得到一个理想的分数,通过了评审团这一关,也还要高兴得太早,这只是个开始,只是初试合格,更严格的考核还在后面,今后的日子里,你每一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反复地询问自己:“我该拿什么去爱你?”多一虚张声势反思,有什么不周不到之处,趁青春年少,赶快进取吧。“可是,你知道我有多爱她吗?我所有的都给她了,还能我怎么样?”只要稍有疏忽,稍微对她有一些怠慢,我们便会听到或自己说出这样的话,“她还是跟别人好了。”“你说?那个男人哪能一点比我好?”

我说?我能说什么,我也有过这样的问题啊,也孜孜不倦锲而不舍地问过许多人,除了一些无关痛痒和心不在焉的安慰之外,根本不可能找到什么标准答案。当有人也这样问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回答。

是就此放弃还是紧追不放呢?我有一个朋友就比较有办法。他是一位军人家的儿子,他家里存放着一把他爷爷从日本人手里缴获来的指挥刀。他实在忍受不了女朋友跟别人走掉的事实,冲动间竟将还未生锈的指挥刀拔了出来,握在手,睁大一双红色眼睛,直奔情敌的住宅而去。街上行人都好奇地敬而避之,以目光追随。却没有人喝彩。警察以为是拍电影,未加阻拦,居然让他顺利地冲到情敌家中,夺门而入,刹那间已将指挥刀架在了情敌的脖子上,那位情敌和作为当事人的女生都是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哪里经历过如此这般的大世面,当场呆住,惟有四只眼睛瞪得大大却无神;你以为我的持刀的朋友就见过大世面吗?和我们每一个人一样,所有关于动刀动枪的事情都是从电影电视里看来的。这个时候,他什么也没做,同样的瞪着两只大眼却空空荡荡,先前那么多的愤怒、抱怨与仇恨一时间荡然无存,不晓得顺着冰冷的刀锋溜到哪里去了。

足足有三四分钟罢,三个人静默着,汗珠从三个人额头上慢慢渗出,指挥刀有一些颤抖了,不知是我的朋友握刀的手在抖还是情敌的身体在抖,抑或两者都是。女孩子合乎情理地哭了,却无声,泪尽淌。

我是朋友终于说话了,声音很小,一字一顿:“你,要,好,好,待,她。”

然后他收刀而回,恰如小说里描写的那样,回家的路很长很长,不知他走了多久,才像一个泄了气了皮球一样,散坐到自己家里沙发上,直直地望着极有可能被他望穿了去的天花板。他哭了,流下了许多被人称为血一般的男儿的眼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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