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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肉中君子羊肉

我小时候很怕吃羊肉。每到过年的时候,家家都要买一只半只羊回来,至少也要买个羊腿。然后挂在北窗户下晾着,家里来了客人或者年底吃团圆饭的时候切上一块红烧,也算必备一味。我怕吃是嫌膻,每每看到叔叔们吃得不亦乐乎,强迫自己吃上一口,浓烈的膻味登时让自己差点吐了。吃完再怎么漱水,还是有一股子挥之不去的味道,如同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后来,我才知道,这主要怪我们这里的羊品种不好。苏北地区的农家喜欢拴养几只羊(山羊),活动范围不大,吃得也不好,所以这种羊肉不多,肉质又老,不下大功夫几乎烧不烂,最要命的是太膻,以至于我们这里不吃羊肉的人不在少数。

在我迷信书本的年纪,看书说羊肉是肉中君子,极是赞美羊肉的细腻鲜美和温润。可惜的是,和我所面对的现实一比较,我开始隐约怀疑书中是在扯淡。这样算来,羊肉启发了我对权威的质疑。后来,时过境迁,涮羊肉在本地流行起来。当时有两家店很有名,一家据说是全国的大连锁店(现在考证算是善意的山寨而已),一口锅底确实做得鲜美,羊肉切得也好,吃起来全无膻味。据宣传说是直接从外地拉来的小尾绵羊。而另一家则是本地自创牌子,作风剽悍,直接在柜台上用机器切肉,切好一盘拿走一盘,现吃现切,不亦快哉。前者经营至今,算算只怕也要有十年了,十年来,周边的店陆续都换了几回,这家屹立不倒,可算奇迹。后者则已经雨打风吹去,现在那个门店不知道干什么了,反正我们后来没有再去吃过。

前一家一度有过烤羊排,羊排上洒满作料,烤得焦香出油,肉嫩油肥,自然很好吃,比起卖得火爆的那个烤羊腿来,干巴巴的腿肉,香是香,但吃两口就够了,全没有羊排那样优质的口感与味道的层次感。可惜,烤羊排并没有大卖,没多久便取消了这个菜式。

我那些时候常年出差各地,大约一个半月会回家探亲一次,有一帮小我几岁的朋友,每每等我回来,总要聚聚,那时候一夜两餐几乎是常事。只是大家收入不多,吃得也不免简单一些。因为荷包的缘由,我们对分量比对质量更有追求,固定要吃的,无非是红烧大肠、红烧牛肉,再就是红烧羊肉。夜晚围坐一席,大盆菜还没端上来,这酒已经几杯下去了。也是在那时候,发现本地的红烧羊肉开始无比地好吃起来。记得是我朋友的朋友开了一家店,这人本是本地某名店的头牌厨师,出来自立门户,口味自然不输大店,只是秉承了名店一贯量少的传统,所以虽然是路边小店,但吃一顿也算奢侈。羊肉从来是要两盆的,也未必够我们各自夹上两块,烧得虽然好吃,但老实说,账单就不一定好看。我怀念细烂的大块羊肉与胡萝卜在盆中的彼此交映,喜欢浓汤重色下的慢火焖炖,但年轻的时候,快意比回味更重要,吃得起更是比好吃有现实的意义。今天我会怀念这个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的小店,当初却是在十分计算的前提下才去一趟。由于过于慎重,即使酒精烧头也不忘面对账单时的清醒。

吃羊肉最豪迈的一次是在广西钦州,很偏僻的地方,想想这辈子也未必再去了。吃羊肉往事曾被我回忆如下:

国道边上有一家饭店,不怎么起眼,甚至算得上简陋。是用竹子和木头搭建起来的。不过规模不小,里面还分了许多小厅。在门口,有几个年轻人在剁羊肉,案板上的新鲜羊肉堆得像小山似的,蔚为壮观。旁边有大锅在煮羊肉,香气四溢。当地公司的人介绍说,这是本地最有名的羊肉火锅店了。

羊肉端上来以后开始上酒,广西这边对吃讲究,对餐具就无所谓了,所以端上来的就是一个大锅,接着是一个脸盆。脸盆里是开水泡着一些米饭,也可以说是像酒酿一样的东西。很快我就知道,原来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喝的酒。羊肉很好吃,可酒我就不敢恭维了。理论上讲这应该是不错的玩意儿,因为味淡适口(但不适我的口),佐以羊肉应该如白衣酒之仙子伴肉中温雅之君畅游口齿舌喉胃兼大小肠。可我抿了一口就忍不住要吐,好不容易一杯下去,那边眼明手快又给你续上一杯,当时只叹道:也罢,喝开了也就无所谓了。一时张狂,到处敬酒。他们说,这个小同志还是蛮能喝的吗。我都豁出去了,我还不能喝吗?

比红烧羊肉更好吃的,肯定是羊肉汤了。前段时间,我专门到超市买了羊肉回来,分若干小袋储藏在冰箱里,每次用时取一袋与黄芪用高压锅来煨,据说可以治胃病,我胃不好,就当是调理。高压锅煮东西,材料是够烂了,但汤总是太清太寡,让我不由想起那年初到山东胶南,看到的一个奇观——家家小店门口支一口大锅,煮着奶白色的羊肉汤,上面还漂浮着一层红色的辣椒面。香气四溢,价格也便宜,五块钱一大碗,或羊肉或羊杂,又辣又鲜,再要一碗饭就是美美的一餐。还记得我当时到一个小镇的分公司办事,正赶上他们吃饭,叫我一起来吃,盛情之下拒绝也不好意思,便去隔壁小店要了两个菜一个汤算是加餐。菜是什么记不得了,汤就是要的十块钱一份的羊肉汤,后来店家将一巨碗羊肉汤端来,我刚想说实惠,不想该公司的人群情激愤,只说这店家奸诈,看你是外地人,分量竟然如此少。也罢,山东汉子不吃哑巴亏,一致决定碗就不要给他了。

这个镇叫做理务关,相当偏僻的一个地方,不由又想起两件小事。

当时我去的那个分公司,遇见一个职员,东北人,为人精干,一个人就住在公司。某晚我无聊之下买点菜去找他喝酒。喝着喝着,谈起家乡,精干如他,也不禁流下泪来,想是外地人见到外地人激发的一种伤感吧。

我住的那个乡间旅馆,有一客与我合住。那晚我办事回来,见他办下几个小菜,邀我喝酒,喝完出去散个步就回来休息了。我当年年龄不大,防心较大,睡梦之间只隐约觉得他爬上我的床头取我挂在墙上的衣服,我却动弹不得,叫喊不出。后来门被捶得山响,才让我从梦寐中醒来——原来是警察查房,而我也估计是被子盖太紧了,加上本有防心才产生的幻觉。第二天,我办事回来,那人已走了,老板娘告诉我,那晚的酒菜他结了一半,于是我付完另一半。客途相逢如故,却清清爽爽相别,想来也算是一种际遇。

我岳母不吃羊肉,但她老家旁边的一个小镇却出产一种好吃的白水羊肉,切得很大块,蘸上附赠的酱,确实美味。只是切得实在太大块了,每吃一块总担心吃不下。谁想到婉约的江南也有如此豪迈的大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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