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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南非]约翰·马克斯韦尔·库切(1)

2003年获奖作家

JohnMaxwellCoetzee(1940-)

1944年10月,盟军在欧洲战场上鏖战,而德国人则不断地空袭伦敦,当此之时,时年五十六岁的托马斯·斯特恩·艾略特在伦敦的维吉尔学会发表了他就任会长的演说。在演说中,艾略特压根儿没有提及正在发生的战事,只简单说到—以他最拿手的英国做派,含糊其辞地、轻描淡写地—“目前发生的一些事”,使他在准备演讲时,很难找到需要的书。他以这种方式提醒听众,还可以这样看待当前的战争:无论它如何规模罕见,在欧洲的漫长生命中,都只不过是打个喷嚏。

他演讲的题目叫《何谓古典》,演讲的目的是要强调和重申艾略特长期提倡的一个观点,即西欧文明是一个统一的文明,是从古罗马经由罗马教会和神圣罗马帝国传承下来的,因此这一文明最原初的古典作品必定是关于古罗马的史诗—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这一论断每被重申一次,重申者作为公众权威的地位都已然更高几分,到1944年,这个集诗人、剧作家、批评家、出版者和文化评论家于一身的人,可谓统领了英国文坛。这个人认定伦敦是英语世界的中心;并且,他用羞怯低调掩盖内里的坚定冷酷的意志,有意识地使自己成为了那个中心的权威发言人。现在,他要把维吉尔推崇为世界中心罗马帝国的主宰话语,而这里的罗马帝国是一种超验意义上的帝国,这一点维吉尔是不可能理解的。

《何谓古典》并非艾略特最好的批评文章。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艾略特曾经推行过他的这番言辞,他的个人偏好对当时的伦敦文坛产生了巨大影响。然而在今日看来,这篇演说辞从头到尾都有矫情之嫌,而且行文也有些陈腐。但它的思想性很强,而且,如果考究其背景的话,它的条理会更清楚,不像初读时那么令人一头雾水。此外,它背后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即二战的结束一定会带来一个新的文化秩序,带来新的机遇和新的威胁。不过,当我为准备这篇演讲稿而重读艾略特的演讲时,触动我的是,艾略特根本没有思考过他自己的美国性,或者至少他的美国出身,从而思考他在一群欧洲听众面前推崇一位欧洲诗人时,自己所站的立场是多么古怪。

我说到“欧洲人”,但很肯定的是,即便是艾略特的英国听众是否是欧洲人都是个问题,同样,英国文学是否传承自罗马文学也是个问题。艾略特说他在准备演讲时没办法重读一些作家的文章,圣伯夫就是其中一个。圣伯夫在其关于维吉尔的演讲中称之为“整个拉丁语世界的诗人”,是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诗人,但不是整个欧洲的诗人。所以,艾略特要想指认维吉尔是欧洲文学之父的话,先得为维吉尔争取一个完全的欧洲身份。同样,他还得为英国争取一个欧洲身份,虽然有时欧洲不愿意给英国这个身份,而英国也不见得很想拥有这个身份。

我们且不要纠缠于艾略特是如何把维吉尔的罗马和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英国牵扯到一起的细节,而让我试问一下,艾略特自己是如何以及为什么要成为地道的英国人,以至于得面对这样一个问题。

为什么艾略特会“成为”英国人?我的感觉是,首先,动机是复杂的:部分原因是他有亲英情结,部分原因是他是英国中产阶级知识精英的铁杆同盟,部分原因是他要掩盖自己对美国人的粗俗气所感到的尴尬,部分原因是他是个嗜好演戏的人,正在进行滑稽模仿(要做到被人当成英国人肯定是高难度的演出)。我可以推测出内在的逻辑顺序是,首先在伦敦(而不是英国)定居,然后获得一个伦敦的社会身份,然后进行一系列关于文化身份的思考,最终使他得以获取一个包含和超越自己的伦敦身份、英国身份和英美身份的欧洲身份和罗马身份。

到1944年,他的这种身份投资已经大功告成。艾略特已然是一个英国人了,尽管是个罗马英国人,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刚刚完成了一组诗歌,在诗中他命名了自己的先祖,在萨默塞特郡找到了他自己的东科克,艾略特家族的老家。“家就是一个人出发的地方。”他写道,“在我的开始里有我的结局。”“你所拥有的就是你不拥有的。”—或者,换言之,你不拥有的就是你所拥有的。他现在不仅强调这种归属感—这对他理解文化很重要,而且还为自己装备了一套历史理论,这套理论把英国和美国都界定为一个永恒的世界中心—罗马—的两个省份。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1944年艾略特在维吉尔学会做演讲时,已经觉得没必要把自己当做外来者,当做一个美国人在对英国人做演讲。那么他是怎样在演讲中表现自己的?

艾略特诗名显赫,如日中天,还将非个人化(客观化)原则引入了文学批评,但他自己的诗却非常非常个人化,更不用说颇具自传性了。因此,当我们读他的维吉尔演讲时,很容易发现其中包含一个潜文本,而这个潜文本说的就是艾略特自己。演说中艾略特的形象不是我们以为的维吉尔,而是埃涅阿斯,被以典型的艾略特方式理解甚至改造成了一个非常疲惫的中年男人,“更愿意留在特洛伊,却成了流亡者……流亡的目的比他所知道的要更重大,但对这种状况他还是认可了”。“从凡人的眼光来看,他不是一个幸福或成功的人”,他的“酬劳只是一片狭窄的滩头阵地和一场出于政治目的缔结的婚姻,而此时他已人到中年:他的青春被埋葬了”。

埃涅阿斯生平最重要的罗曼史是他和狄多娜女王的恋情,以狄多娜的自杀为结局。艾略特挑出这段故事来,不是为了渲染情人之间的激越爱情,也不是狄多娜的殉情,而是要强调两人后来在阴间相遇时所持的他所谓的“文明风度”,以及“埃涅阿斯没有原谅自己……尽管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命运前定”。我们不难在这个爱情故事中找到与艾略特自己不幸的第一次婚姻相似的地方。

是什么样的冲动—与客观化完全对立—使得艾略特在这个演讲中和这些听众面前讲述埃涅阿斯的故事,作为他自己生活的一种隐喻,不是我现在关心的问题。我想强调的是,用这种方式来解读《埃涅阿斯纪》,艾略特不仅运用了它的流亡后建立家园的寓言—“在我的开始里有我的结局”—作为他自己跨洲移民的范式—我不认为这是奥德赛式的移民,因为艾略特将埃涅阿斯受命运驱使弹射出去的抛物线轨迹置于奥德赛的漫无目的游荡、最终圆满的圆形轨迹之上—而且也是利用史诗的文化底蕴来为自己撑腰。

因此,在艾略特呈现给我们的这个重写本中,他,艾略特,不仅是维吉尔的忠守职责的埃涅阿斯,离开他出生的大陆,前往欧洲建立一个滩头阵地(在1944年10月说“滩头阵地”这个词,令人不能不想起几个月前的诺曼底登陆,以及1943年的意大利登陆),而且还是埃涅阿斯的维吉尔。如果说埃涅阿斯被重新塑造成了一个艾略特式的英雄,那么维吉尔也被塑造成了一个颇像艾略特的“博学的作者”,他的任务,在艾略特看来,就是“重写拉丁语诗歌”。(艾略特自己喜欢用的表达是“纯净部族的语言”)

如果我让大家觉得,1944年的艾略特是在头脑简单地想把自己树立为维吉尔再世,那我就得背上中伤艾略特的罪名了。他的关于历史的理论,他的关于古典的概念,要复杂精密得多。在艾略特看来,只可能有一个维吉尔,因为只可能有一个基督,一个教会,一个罗马,一个西方基督教文明,以及一部罗马基督教文明的发源典籍。然而,他虽然没有附和对《埃涅阿斯纪》做所谓基督复临论阐释,即认为维吉尔预言了一个新基督时代,但他也不接受如下的说法,认为维吉尔是被一个比他更强大的势力所利用,以达到他不可能觉察到的目的,亦即在欧洲历史这个更宏大的图景中,他也许担当了某种可以称之为预言家的角色。

从内部看,艾略特的演说试图重申《埃涅阿斯纪》是古典作品,不仅仅是以贺拉斯的标准来看—即已存在很久的书,而是在寓言意义上说:这是一本能让艾略特的时代读出自己的意义来的书。艾略特的时代读出的意义不仅包括埃涅阿斯这个忧伤悲苦的中年鳏寡英雄的寓言,而且也包括维吉尔的寓言。在《四个四重奏》中,维吉尔是合成在伦敦废墟中向火灾防护区长艾略特说话的“亡灵大师”的诗人之一,对艾略特的影响比但丁更甚。从外部看,不带同情地看,则此演说是在试图为欧洲一项极端保守的政治计划提供某种历史支持,这项计划在仇恨即将结束、重建的挑战迫在眉睫的时候应运而生。粗略说来,这是一项有关由民族国家组成的欧洲的计划,即尽一切努力阻止人们去国离乡,本土的民族文化将受到鼓励,同时又能保有统一的基督性格—实际上是要在这个欧洲保留天主教会,作为最主要的超国家组织。

继续从外部看,从个人角度但不带同情地看这篇有关维吉尔的演讲,此演讲可以看做是艾略特几十年来所追求的目标的一部分,即重新定义和定位民族归属,好让他,艾略特,不至于再被视为显摆心切的美国文化暴发户,给英国人和/或欧洲人做关于他们的文化遗产的演讲,试图勉励他们不至于玷污这份遗产—曾经和艾略特合作过的诗人埃兹拉·庞德后来一不留神也落入了此窠臼。从更广义的角度看,这篇演讲是试图为西欧基督教社会找到一种文化一历史统一性,把组成它的各个民族的不同文化看做一个更大的整体的各个部分。

这个计划同战后促成新北大西洋秩序的那个计划不太一样—使得那个计划势在必行的事件是艾略特在1944年所预见不到的—却是高度协调一致的。艾略特的失误之处在于他没能预见到,新秩序的指挥中心在华盛顿,而不是伦敦,当然更不是罗马。如果他有此预见性的话,一定会对西欧的实际演化方向大感失望—它是朝经济共同体,更要命的是朝文化同质体发展。

我从艾略特1944年的演讲推演开来并加以描述的这个过程,是一个作家身上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试图创造一个新身份,不像其他人所做的那样在移民、定居、归化和文化适应的基础上获取那个身份,或者说不仅仅通过这些方式—因为艾略特以他特有的不屈不挠做到了以上种种—而是通过给予民族性一个适合他自己的定义,然后运用他所有积攒起来的文化能量,将这个定义灌输给有教养的人群,通过将民族性重新定位于一个特定—艾略特的是天主教—品牌的国际主义或世界主义之内,在此前提下,他不再是以一个初来乍到者的身份出现,而是一个先驱者,一个预言家;获取身份进而宣告一个迄今无人怀疑的新血统—与其说新英格兰和/或萨默塞特的艾略特家族的后裔,不如说是维吉尔和但丁的后继者;或者至少可以这么说:艾略特家族是伟大的维吉尔一但丁血统的异乎寻常的一脉。

“出生于一个半野蛮的乡村,跟不上时代”,庞德如是形容他的休·塞尔温·莫伯莱。跟不上时代的感觉,生不逢时的感觉,或者生存得扭曲不自然的感觉,充斥着艾略特的早期诗歌,从《普鲁弗洛克情歌》到《小老头》。试图理解这种感觉或这种命运,确切说是试图赋予它意义,是他的诗歌和批评所致力的目标之一。这种感觉在殖民地人中很是普遍—艾略特将这些人概括在他所称的外省人名下一特别是殖民地的年轻一代,他们费力地想要将他们所承继的文化与他们的日常经验协调起来。

对这些年轻人来说,遭遇大都市的高等文化也许会是一种来势强劲的体验,却不能在他们的生活中显著地扎下根来,因而似乎存在于某个超验的天地中。在极端的情况下,他们开始责备他们的环境没有艺术,并且选择生活在一个艺术世界里。这是外省人的命运—古斯塔夫·福楼拜在爱玛·包法利身上诊断出了这个病征,因而给他的病例分析命名为“外省风俗”—但尤其是殖民地人的命运,那些受宗主国的文化熏陶长大的殖民地人。宗主国通常被称为母亲国,但就眼下所谈来看,更应称父亲国。

艾略特作为一个男人,特别是一个年轻人,极易接受审美的和现实的经验,到了极为敏感甚至极为脆弱的地步。他的诗歌在很多方面都是对这样的经验的思考,以及与之所做的斗争;在把它们组合进诗歌里去的过程中,他把自己重新组合成了一个新人。这些经验和宗教体验也许不属于同一种类。但它们属于同一类型。

有许多种方式来理解像艾略特这样的人生目标,我想挑出两种来说。其一,是把这些超验的体验当做主体的原点,人生事业的所有其余部分都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解读。这种理解方式不再轻视维吉尔穿越许多世代传到艾略特耳中的召唤。追随那声召唤,以此塑造自我,便是现世诗人的天职之一。用这种方式来阅读艾略特,极为贴近他自己所选的方式:他把传统定义为一个你无法逃脱的秩序,你也许试图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但你的位置在其中被决定,并且不断地被后来者重新决定—事实上是一个完全超越个人的秩序。

另一种理解艾略特的方式是我刚才勾勒出来的那种社会文化的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带同情的):将他的努力看做是一个人试图重新定义自己周围的世界—美国、欧洲—的本质上很神奇的壮举,而不是接受他并不显赫的现实—他的狭隘学术背景的、欧洲中心主义的教育,只能让他在新英格兰的某个象牙塔里度过平凡的一生。

我想进一步拷问这两种解读方式—超验主义诗学法和社会文化法,让它们更贴近我们自己的时代,从我个人的经历来切入,这在方法上也许有些轻率,但好在能把问题阐述得生动些。

1955年夏天的一个星期天下午,其时我正值十五岁,我在位于开普敦郊区我家的后花园里晃荡,思忖着要做点什么,在那些日子里,无聊是生活的最主要的问题。恰在那时,我听到邻家传来的音乐声。音乐结束前,我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连大气都不敢出。乐声悠扬,似乎在向我诉说些什么,这是我以前从未有过的体验。

我当时所听到的是在古钢琴上弹奏的巴赫《十二平均律》的唱片。我是过了一些时日才知道这个标题的;在我十五岁时,我只知道这是“古典音乐”,而且我对它的态度是有点怀疑,甚至有些敌视。后来我对这类音乐又多了些了解,才知道这个名字。邻居家住着一个暂居的学生。放巴赫唱片的学生一定不久后就搬走了,或是对巴赫不再感兴趣了,因为我不再听到巴赫的音乐,尽管我总是很留意地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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