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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男左女右(1)

肥肥的爱,瘦瘦的人

身高1米62的我,在体重减至100斤的时候,常常想篡改李清照的《如梦令》:“知否?知否?应是爱肥人瘦。”

如今窈窕的我一定让你不敢相信,我就是半年前那个135斤,成天郁闷,穿不上灿烂花色的连衣裙,又无法控制食量的女肥婆。特别是自从钓到了一个大帅哥以后,更是想方设法让自己花枝招展。当我努力罩上一条碎花裙子,腰间的肉尴尬突现,胸部紧紧憋在里面,那腰间晃动的赘肉,手臂浑圆的“鸡”腿,还有褶皱的双下巴……让我简直疯狂,我一气之下,衣服居然裂掉了!老天啊,我不过是一个才刚满22岁的女孩子,正值花样年华。可身形却仿佛已提前进入更年期。

上帝很公平,给胖胖的我分配到这样一个大帅哥。沈浩不是以貌取人的“选美评委”,他总安慰我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不过,我还是没有安全感,甚至嫉妒一切与他说话的女生:她们的柳叶眉,瓜子脸,小蛮腰,还有那迷死人的锁骨……高度紧张让我疲惫不堪。

沈浩察觉到我的那些小心思,就告诉我:“我爱就爱你的小肥样!如果你真的想改变自己,那我就陪你一起努力!”

我们制定了一个半年减肥计划。开始,他让我检讨了一下日常生活状况。结果发现:在18岁之前,我还是一个窈窕的清瘦女子,为何读了大学4年,肥势有增无减?原来是大学的作息时间不固定,学习压力不大,而我又极端散漫,经常喜欢睡懒觉,日上三竿,才会起床,刚起来就吃午餐了,我吃得很多,连带将早餐也吃掉。夜晚又习惯上网,吃了夜宵才睡得着觉。

我还是零食大王,例如:巧克力,汉堡包,鸡翅,薯片,我还把可乐当水喝……而且还告诉你一点哦,我十足一个肉食动物,特别喜欢吃肉!我也不喜欢锻炼身体,有时,要走几百米到学校门口的车站搭公车,我都会先打的过去,更别提和谁谁一起晨跑、打羽毛球了。

于是,沈浩与我制定了一个有针对性的计划。

首先,每天清晨6点半,就会有设置为“很爱,很爱你”的清脆音乐叫醒我,那是沈浩在打我的手机,叫我起床,一起晨跑。不过,我们每天只是绕着东湖轻缓跑上一圈,比散步稍微快一点而已。因为沈浩说,过度的运动对减肥并无帮助,关键的是让我形成良好的作息习惯,让我多多呼吸新鲜空气,提高我战胜肥胖的信心。吃早餐的时候,我会觉得很饿,可每天他只会给我一瓶光明酸奶和一个水煮鸡蛋。酸奶可以帮助我的肠胃消化,而一个鸡蛋能保证我一上午的基本能量。

其次,因为我很喜欢吃肉食,所以沈浩每次都会陪着我一起吃蔬菜,例如清淡的黄瓜、番茄、白菜,有时也会点缀星星的火腿肠末。不过到周末的时候,沈浩一定会做一顿有猪肉或者牛肉的菜让我们打打牙祭,以牺牲健康为代价的减肥是不值得的。

最艰难的时刻又到了。平时看书的时候,我喜欢躺在柔软的床上,边看边吃零食,如巧克力、薯片,还有高卡路里的奶油蛋糕。于是,沈浩就监督我,没收我的零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然后让我坐在藤椅上,他陪我看书、聊天。慢慢地帮我改掉了吃零食的习惯,零用钱也节约出来,在藤椅上看书虽然会没有床上舒服,不过这样看书会更加认真,而且不容易睡觉。

为了让我抛弃最爱的可乐,沈浩天天为我榨新鲜的果汁,既排毒养颜,又保健身体。果然,我终于戒掉了可乐。

有时,我们会在周末的时候出去骑脚踏车。沈浩在一家电脑公司做编程,有时可以将工作带回家做。所以陪我的时间比较充裕。他还会拿出工资里的一部分钱做我的减肥基金,主要是买口碑较好的减肥药,只是这种药品比较昂贵,疗程长,而且不能断,容易反弹。

尽管这样,沈浩仍然坚持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为我买一套。

他还陪我逛街,试那些我平时不敢正视的紧身装和缤纷花色的裙衫。每次试过后,我总是充满了斗志,为了这些花裙子,我一定要努力,奋斗!

上面的方法,相信很多人都尝试过,有人成功了,有人失败了。3个月后,在我身上,并不明显,我的体重还是在115斤上下徘徊。虽然我开始有点犹豫,有点退缩了,但是这3个月与沈浩亲密无间的日子,让我愈加珍惜,醉翁之意不在滔,我和他比以前更亲密了。

半年过去了,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我的脸开始呈瓜子状,锁骨开始浮出水面,手臂开始消瘦,腹部开始平坦,我的腰带需要重新打孔了,否则就穿不上了。在沈浩的公司门口,在大庭广众之下我重重亲了他一口,宣告减肥成功。他抱住100斤重的我,高兴地叫着:“真轻啊!”我终于知道,原来这一切是他的预谋!可是我喜欢活在他的阴谋诡计里,我甚至还接受了他的另一个“无理要求”:求婚。

一手之温她的手是母亲去的那年开始变冷的。

似乎有记忆起,她就离不开母亲,像无声的小影子,默默地执拗地牵着妈妈的裤管。

那一年,她才6岁,母亲紧紧握着她的手,温度却在一点点儿蒸发,最后和冰冷的铁床架一样僵冷。她大哭着不肯放手,?把母亲的手贴在怀里,想要焐暖它,似一把尖锐的凉森森的匕首直插自己的胸膛。

葬礼的时候,姨妈拉起她的手,却惊叫着放开了:“这孩子的手,怎么这么冷啊!”

一到冬天,她的四肢就失去了知觉,一双小手,再没半分血色,有细密的青色小血管蜿蜒爬过,而且开始像龟裂的冻土一样,被风割得伤痕累累,布满骇人的冻疮。

放学路上,她总要到街-角烤地瓜的大妈那里站很久。大妈给她一个地瓜,她双手捧在怀里,温暖针一样扎在结了冰的手上。拨开地瓜土色的皮,橘红的内瓤喷发的热气蒸在眼前,呵成一片香雾。不一会儿,她就连皮带肉把地瓜吃掉,然后靠在大妈脚边抱着另一个地瓜取暖。偶尔,大妈会把她的小手放到自己粗糙的大手里,她仿佛握上了一个装满暖水的仙人掌。

后来,她恋爱了。一个手掌没温度的男人永远都在她的视线之外。她想找一个像地瓜那样温暖的男人,表皮有多土都没关系,只要拨开来有糯软的香甜就好。

刚结婚没多久,丈夫就常驻国外。每次回家,婆婆总是颤颤巍巍地拢住她的手,心疼地说:“我给你暖暖。”那时,阳光很好,婆婆攥着她的手,她怀里躺着儿子,身边是小炉子,上面咕嘟咕嘟煮着排骨汤。后来丈夫回来了,就承担了暖手的工作。直到有一天,她才发现丈夫的手其实和她一样冷,只是每次和她相握之前,总要在暖气上烤很长时间。她的泪缓缓滴落。

儿子大了也是一双凉手,接孩子之前,她总要把手伸到脖子里取点儿体温,把脖子“烙”得冰凉。孩子一晃大了,然后也有了孩子。

丈夫的身体像用了多年的热睡袋,再也保留不了多少温度了,她已经分不清到底是谁在给谁暖手。两只手紧紧相握,不是为了温暖,而是为了平衡。

丈夫去的那天,孙媳妇坐在她身边,把她的手放在自己手里:“奶奶,我给你暖暖手。”那久违的温暖啊。一瞬间,她眼前晃过了无数双手,绵软温暖的是母亲,粗糙锋利的是地瓜和大娘、骨节粗大的是婆婆、胖大厚重的是丈夫、不断在她手里生长的是儿子……有了这么多双手,她的一生,应该算是幸福的了。

爱无处不在

这是个炎热的夏天,太阳炙烤着大地,此刻,佛祖为普渡众生、宣扬人生的真谛正在骄阳下匆匆赶路。尽管他身上已是大汗淋漓,但他仍不愿意驻足歇一下。路边一棵树张开浓浓的绿阴,向佛祖发出了邀请:“出家人呀,请在我的树阴下稍做停留吧,现在正是晌午,太阳太毒了!”

佛祖想了片刻,果然坐在树下歇息。佛祖对这棵树讲道:

“我是佛,与自然界的万事万物相通,所以能听到你对我的召唤。为了感谢你让我在你的树阴底下乘凉,现在你有什么难题化解不开的,可以尽管来问我。”

路边的树说:“佛祖呀,我已经在这里生长了千年了,可是却并不快乐,因为我不能像世间的凡人那样感受到爱的存在,我好孤独呀。你看那些匆匆赶路的行人,他们听不到我的召唤;即便有人坐在我的树阴下纳凉,他们也不会微笑着向我表达他们的谢意;你再看那些在田野上奔走的野兔,还有那些在我的枝干上嬉戏筑巢的鸟儿,它们都在享受着快乐,可为什么只有我,孤孤单单地在这里矗立了千年,这一切难道只因为我是一棵树吗?”

佛祖对树说:“树儿呀,让我帮你打开你的心眼,请用你的心眼来感知周围的世界吧!”佛祖轻声念了几句咒语,这棵树的眼前顿时为之一亮:它看到自己身上的每一片绿叶都在吸收太阳光进行着光合作用,抬头看看遥远的太阳,它再也不觉得太阳是个只会放出热量来祸害人的家伙了;风婆婆也来了,当从它身边经过时,它看到身上的每一片树叶都在随风起舞;树低头看看地下,它看到大地母亲正源源不断地通过根茎向它的周身输送着水分和养料,再看看那些在它枝头歌唱的小鸟,它忽然觉得原来那些小鸟是在为它而歌唱,鸟儿们的声音是那么的婉转悠扬、清脆动听……看到沉浸在幸福中不能自拔的千年古树,佛祖笑了:“树儿呀,现在你能感受到爱的存在了吗?在这个世界上,爱是无处不在的。当然,你在接受爱的同时,也在释放你的爱呀。”树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并请求佛祖不要再将它的心眼关闭,它以后要用心眼来观察世界,去发现爱、收获爱、付出爱……怪你过分美丽

很多童话,并不单纯是给小孩子看的。

安徒生有一则童话,写的是一枚陀螺和一只球的故事。

陀螺对球说,我们既然同被放在抽屉里,不如,我们就做恋入吧。

可是球很高傲,因为她是鞣皮缝制的。瞧不起陀螺。她说,你看我弹起的时候多么像一只鸟,燕子已经向我求婚了,你,还是走远些吧!

陀螺伤心极了,再也没和球说过话。但他爱慕的心却依然。有一天,球被主人带出去玩。因为弹得太高而失踪了。从此,陀螺整天思念着球。球在他的心里越来越美,越来越高贵,一想到球大概是和燕子结婚去了,他就心如刀割。

后来,陀螺被主人涂成金色,这样一来,他也变得很高贵。主人和他玩耍时,不小心把他甩到了一间仓库里,就在这时,陀螺看到了水槽中的球。

球在水槽里已经待了整整5年。“我真的是鞣皮缝制的!

我几乎要和燕子结婚了,可却落到这该死的水槽中!”球用请求的眼神看着陀螺。“现在,终于有一个有身份的人可以和我说说话了,不是吗?”

可是,陀螺没有跟她说话。然后,陀螺就被主人带走了。

请不要责怪陀螺的狠心,在这世间,爱慕是一回事,真正在一起,又是另外一回事。

很多女孩,在年轻美丽的时节,都曾经像那只球一样,自负、高傲,看不起身边碌碌无为的庸才,总觉得自己应该和更优秀的人在一起。而身边的爱慕者却总是痴痴不肯离去,她们烦了,使用最直接的办法请他们走开。

“我有男朋友了,你别再心存幻想了。”

“我已经和别人订婚了,你不知道吗?”

“我们根本不适合!一点儿可能也没有!”

被伤害过甚至被羞辱过的人,一定会有恨意,但是,爱慕会战胜所有的情感,他仍旧会默默地守在她身边,哪怕只是看看她。她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高贵的影子了。

可是,当有一天,一切幻想都成为泡影——她失恋了、收心了、变穷了、衰老了、长丑了……她不再骄傲,情愿过简单的生活,她又想起身边还有一双爱慕的眼睛。

而这时他却发现,她原来如此普通。过去种种:失眠、伤心、狂喜、焦灼……不过是多年的发昏而已。雾散了,他醒了。

他怎能和这样自私又自负的她在一起——何况,她已经不再是当年的样子了。

一切美丽的东西都是脆弱如朝露的,花期一过,便零落成尘。我们唯一要记取的,是查看一下自己的保鲜期。

所以,请不要责怪一只陀螺的狠心,就像不要责怪自己当年太过美丽。

哪有什么仙女

搞婚外恋的人,总怕人提起这三个字。总之,是不好听的,不如情人,因为里面,至少有个“情”字。

婚外恋是孽缘。红楼交颈春无限时,当然不曾想到事后的悲哀。我说的是,两个人走到穷途路,感情最终成了鸡肋,终于尝到了婚外恋刺激后的厌倦,终于体会到不过如此之后的自然分手,那样的分手,有种残羹冷炙的味道,像冷了的菜上面的油,想想都要腻死,何况还要吃?

还有就是被人发现,身败名裂,被干夫所指,男人是苟且之人,女人是红杏出墙,大多被骂做奸夫淫妇,倘若是狠下心来真离了婚走到一起,过三五个月,亦是看透了不过如此,骂着对方的无耻和无聊,“不是你勾引我,怎么会落到今天这步光景?”

当初的良辰美景如今成了最不堪入目的画面,所以,搞婚外恋的人修成正果的极少,离了结、结了离的多。

婚外恋的最高“境界”是《廊桥遗梦》,只几天良宵,从此后永远做你的梦中情人,想起来的也全是一个人的好。把一个人变成永恒的方法就是永远消失,死掉最好,那时会哭着喊着要追忆。因为再也拥有不了再也见不到,所以,一切就成了永远。

但是艳俗男女们谁会心甘?有了第一次就想第二次,婚外恋最大的诱惑在于:总是有种莫名其妙的刺激。反正不与你柴米油盐,眼中人是那样美好,披了一层画皮的人总是让人有一种疑惑,于是一次次想看清。

一年过去,两年过去,终于明白,她也不过是凡间女子,你也只一个恶俗男人,为着一个情欲走到一起,以为可以生生死死,其实不过是人生路上一次偷情之旅。

最怕的是反目为仇。那是最低俗的境界,婚外恋的人反目了,起杀心的都有。“是你把我逼到这步田地?想当初你我也曾恩爱万端。”所以,想起就恨,当初的引诱与暖昧如今全成了恨的理由,“不是你,我怎么会落到今天这种地步?”

也有婚外恋终于走到甜蜜的。那简直是婚外恋中的异类,如爱德华八世与温莎公爵夫人,好像此生等待的只是她,然后一起走到了老,这样的婚外恋,还算让人有了一些安慰。

看到网上有个调查,居然有很多的人搞婚外恋,最少是一次。有这么多寂寞的人吗?

当初是冲着婚外恋去的,还是不小心撞上了那个披着爱情外衣的婚外恋?不全是因为婚内恋破碎吧,有的,仅仅是因为无聊和寂寞,没有一个搞婚外恋的人是冲着结婚去的,如果那样,也算纯洁了婚外恋。大多是抱着刺激和玩的目的,你有婚外恋,我凭什么不可以?想想就郁闷。于是,很多人跳出来婚外恋,明星们更是以这个作为自己的宣传工具,为了卖唱片,什么不可以说?婚外恋,简直是小菜一碟。

但搞过婚外恋的人就像《一声叹息》中的梁亚洲说的,可别上那个当,即使她真是仙女—再说,哪有什么仙女啊!

爱情就像搭公车

爱情就像搭公车,这辆你嫌人多,那辆你嫌没空调,再来一辆目的地又不对,等到快没时间了,就随便上一辆算了,或许后来觉得错了,只好又下来。

夏宝是经历过之后这么总结自己的爱情的。

夏宝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漂亮,所以,觉得有骄傲的资本。后来上了大学,她知道自己懂得风情,美丽的女孩子再有风情,那简直就是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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