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690700000020

第20章 痛并快乐着——我们的单身生活(1)

他们是否也是单身者

一、非婚同居与试婚

中国当代,城市中,非婚同居现象非常普遍,非婚同居者能算是单身吗?

非婚同居现象比较复杂,它可以分成若干种类型。

双方都是离异者的同居。M女士是一个离异的单身女子,经人介绍和L先生相识。L先生不久之后随即离婚和M女士租房居住在一起,至今已经两年还没有正式组成家庭的意思。一方是单身的同居。C女士,未婚,在合资企业工作时与台湾经理交往密切,后C辞职与经理同居,现已有一子3岁。H经理在台有妻也有子,但是C女士依然自愿和他保持非婚同居的关系。未婚同居。G小姐和Z先生都是大学毕业后开始离开家在外省闯荡的年轻人。1996年他们先后来到了北京,成为首都数十万打工者中的一分子。1997年秋天他们在京郊合租一套间,共同分担房租,后发展为同居,你忙了我做饭,我忙了你做饭,互相照应,相处得还不错。但是两个人都没结婚的意思。

试婚。K是一个条件比较好的单身贵族,有房子,有小车。在一次单身俱乐部活动中结识一在读女研究生S。S对K的经济条件很动心,自身条件也不错,但有一定社会经验的K不愿意轻易结婚,于是很容易地让S暂时性地住在他那里。学校里单调而又简朴的学生生活已经让苦读多年的S厌倦,搬进K的公寓对她来说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但从搬进去那一天起,K就明白地作了交代,要求S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把同居当做将来要挟他结婚的理由。至于结婚一事他会考虑,但要看两人是否真的合得来,目前的情况是先住在一起“试试”再说。这个约法三章得到了S满口应承,S觉得自己并没有损失什么,她也想在这个过程中观察一下K,另外自己还年轻,还想在学业、事业上追求一番,自己也并不想太快结婚。于是这样一个试婚家庭便诞生了。

我国人口普查没有同居方面的项目,只有关于公民婚姻状况的内容,按照这类表格分析,只要是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都应算做单身。从上述惯例,我们似乎可以将非婚同居者列入单身者的行列,此一列法,也可以得到欧美国家公民婚姻调查方式的佐证,欧美国家此类调查中常有“同居者”和“夫妻分居者”项,但都将此两项人数统归于“单身者”行列。调查者一般认为,有实质性内容但是没有法定婚姻关系的人应算单身,有法定婚姻关系但夫妻拟定分居协议从而失去实质性夫妻生活的人也应算单身。前一种的“单身”是精神上的;后一种的“单身”是身体上的。这两种关于单身的定义反映了西方主流社会对单身者和单身现象的同情和认可。

对于“单身者”,在本书的第一章我们就说过目前我国社会学界尚无权威的定义。而在我们看来“单身者为达到法定婚龄而未选择结婚的人”。就此定义,我们认为单身可以分为精神上的单身(非婚同居者)、肉体上的单身(婚内分居者)、精神和肉体双重单身(纯粹独居者)等。从这个定义,我们希望能尽可能地将社会上的各种类型的单身者囊括到我们的视野中来,尽可能地对他们的存在给予理论重视,我们寄希望于在中国建立单身者权益保障组织,以保护单身者弱势群体的权益,进而促进中国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不过,目前我国婚姻法中“事实婚姻”概念是一个特别容易引起混淆的法律范畴,这个概念依靠社会认可程度来界定当事人是否属于婚内配偶,判断当事人是否应当享有婚内配偶权益,这就为婚姻的非法律形式(如上述非婚同居)也被法律认可婚姻提供了可能,这不利于确认单身者的法律身份,也就是说,目前非婚同居者实际上在中国法律中很容易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者,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容易模糊婚内家庭和婚外单身者的法律身份,进而不利于保障单身者的权益。

婚姻并不是女人和男人住在一起那么简单,它首先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有双方当事人明确而自愿地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法律才应当确认他们是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承认首先要以当事人自己的认可为前提,否则法律应当视他们为非婚单身者,而不应当仅仅依据他们事实上的同居关系、同居年限或者周围民众对他们同居的认可程度来判定他们属于“事实婚姻”。当然,对于这一点目前我国的法律界和学术界都是有争议的,大多数民众,甚至许多学者都不能理解单身者的权益,单身者是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更需要得到保障。结婚自由同时也意味着不结婚的自由,即单身的自由。

根据上述认识,我们认为非婚同居者仍然属于本书所讨论的单身者。作为婚姻的结构——家庭来说,远远不是男女双方同住在一起那么简单。家庭是受法律保护的,作为夫妻的男女双方之间构成了很强的责任和义务关系。例如,婚内财产的共同拥有的义务,夫妻双方互相赡养的义务等。但是同居关系中这些并不作为义务而施加于同居者身上,它是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从理论上讲,如果当事人自主地选择了承担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法律应当认可当事人的这种自由选择,尊重当事人的这种单身权。

美国影片《分手男女》海报,

电影讲述都市男女的同居生活

同居,从某一个角度来说,标志着社会的开放,标志公众舆论对婚前性生活和婚外性生活的认可。在中国,这种比较公开的容忍也是近几年才开始的。之前,同居的现象也普遍存在,但是普遍地受到舆论的谴责而只能隐蔽于地下,现在舆论并不提倡非婚同居,但是也不会反对非婚同居,而是将非婚同居视为一种个人私生活的选择权,保留给个人处理。1993年9月,有关部门在我国首次对婚外性行为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被调查青年承认有过婚前性行为的占总数的32%;于20世纪40年代金赛在调查中发现,美国男人90%,女人50%都有过婚前性行为。而上述非婚同居者都可以归入婚外性行为的行列,此类婚外同居者得到社会的容忍甚至认可,在中国既可以将其视作民众社会意识开放的表征,也可以视作是社会意识保守的表征。前文我们已经讲到中国民众有一种承认事实婚姻的习惯。中国的特殊国情是,传统婚姻认可是通过民间结婚仪式来进行的,婚姻法颁布后中国民众才渐渐知道履行法律程序才能算合法婚姻。但不履行法律程序,按民间风俗安排婚礼结婚依然能得到民众承认。中国人承认民间婚姻,不是因为社会观念开放,而是因为社会观念落后,是封建思想的残余,部分民众对人治、自治和民间约定俗成的认同。

二、学院爱情

武汉中南社会调查所调查资料显示,在被访1310名在校本科大学生中,277%的男性和344%的女性坦言有稳定的恋人,15%的男生和13%的女生有过性行为,首次发生性关系的平均年龄,男生为187岁,女生为19岁,而首次发生性关系时采取避孕措施的只有422%;近年来有关方面在高校发放避孕安全套,社会舆论大哗。

学院爱情遍及全国各个高校,上面的调查数据比较保守,因为中国人在性问题上一向保守,不愿公开谈论和承认,许多人行动走在思想的前面,敢做不敢说。有学院生活的过来人毕业后说:“我估计大约80%—90%的同学有婚前性关系。”当然此话不能作为定论依据,但是此话也从某个侧面说明学院性爱的普遍性。西方社会学院非婚性行为相当普遍,据调查,美国大学生83%的男生和85%的女生都有过性行为,在那种环境影响下,从来没有异性约会的男生和女生总是自惭形秽。虽然中国大学不会普遍出现这种行为和心态。但是学院性爱之存在是不争的事实。

对大学生恋爱问题的认识,新中国历史上经历过若干时期。“文革”之前有一段时期,国家规定不允许在校大学生恋爱,如果发现校园性行为一般会受到学校的严厉处置,譬如,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文革”时期,社会,学校管理松弛,大学生行为处于无政府失控状态,表面的禁欲掩盖着事实上的性混乱。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大校废除旧规,学校对大学生恋爱采取不提倡(但是也不反对)的态度,学院恋爱风行全国。在校大学生的年龄一般是18—22岁,读研年龄可至25—27岁。从18岁到27岁,这个年龄段正是由青春期到成人期的过渡,****旺盛而且缺乏克制能力,一旦恋爱,性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恋爱的主要内容,最终发展到在校外租房同居。这种情况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兴起,此后形成潮流。如今各大校园围墙外边,到处是学生的廉租屋、爱巢,这已是公开的秘密。

学院爱情,顾名思义只可能发生在学院以内。当然这并不绝对,也有许多这样的爱情最终还是有了结果。不过绝大多数都会在学院内开始也在学院内夭折。综其原因,一、爱情不以婚姻为主要目的,相聚容易分手也快;二、年龄太轻,性格不稳定,情绪也不稳定,恋爱过程中可以因很小的挫折而分手;三、一部分人从一开始就是在玩恋爱游戏。不过,校园爱情的主流是纯真的,是年轻人生命力的一种有机表现形式。

在我们看来,学院爱情属于年轻单身者的情感演习,与家庭和婚姻很难取得必然的联系,一般随校园生活的开始而开始,随校园生活的结束而结束。大学校园的学生,也包括被允许结婚但是多半没有结婚的大批研究生,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群体化的单身群落。在这个单身的群落里的确有着他们特定的思维方式以及行为方式。在学院这个与社会相对隔绝的特殊的环境里,总的来说,他们的顾忌更少,思想更开放、更自由。因而他们的单身同居表现出动机单纯、过程简单、处理随意的特点。

三、婚内单身者

中国,人们从来就不把婚姻内分居的男女视作单身者,和欧美民众的一般认识完全不一样,其中的原因是中国和外国有关离婚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美国有好几个州规定夫妻在离婚之前必须在法律监督下签署分居协议,规定分居期内不允许相互骚扰,否则作为违法论处,分居期限到期若夫妻之间仍然没有意愿和好则正式判决离婚。类似的法律程序在欧洲很多国家也同样制定。此一程序中分居期限里的男人或者女人,过着一种纯粹的独身生活,此时他们一般就被社会认定为单身者。中国婚姻法有关于夫妻离婚分居的规定,但没有严格的法律监督限制,界定分居人为的主观因素很大,所以婚内男女即使分居,也没有法律制度的监督,依然常常被人们看成是夫妻,而不是单身者。但是,的确有这样一些男女,虽然有婚姻但是长期没有婚姻生活。这样的男女实质上就是单身者,只是社会不会承认罢了。例如,“留守女士”,丈夫长期在国外,婚姻前景吉凶难料,一个人留在国内已经很久很久。例如,夫妻长期分居两地,婚姻关系名存实亡。采访到这么一个事实:

有一个男人经人介绍和另一个城市的女人结婚,开头几年夫妻之间还两头跑跑,后来几年渐渐往来稀少,因为户口问题,两人调在一起非常困难,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也有两地分居但夫妻关系依然存在,一年半载探亲一次,聚少离多。也有为了离婚而分居,一方从家中搬出,长期住在办公室或者朋友家里,但是因为法院不判或者其他种种原因而不能在法律上离婚。也有不离婚而分居,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双方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愿意离婚,只是不再同房,有这样的事例,夫妻同住一室,感情早已破裂,已经数十年没有夫妻生活,甚至没有一句话。

采访事例:

Z先生,40岁,广州市某贸易公司董事。2001年,第一次婚姻破裂,离婚判决,前妻获得一份可观的财产。2003年再婚,两年后,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先是在同一处居所分房而居。后来,Z先生在市郊另外购得一处住房,每天花一个半小时驾车上下班,没有要紧事,平时不与妻子见面。这样的状态维系了两年,至今,夫妻两人既不和好也不离婚,各居“其所”,和陌生人几乎没有两样。采访Z先生,他说:“不敢再离婚了,前一次(离婚)差点把我的家产分光了,好辛苦才挣到的钱啊!本来以为再婚能过上安逸的日子,谁知又找了一个性格合不来的女人,真的很烦!这次我学乖了,再也不会先提出离婚,两个人就这样耗着,看谁耗得过谁?”当问到他是否知道他的妻子想法?他说:“她想逼我先提离婚,这样才好拿一笔钱走路,所以一直不动声色。本来我也不在乎她,因为我是有准备的,再婚先有财产公证,但是,被她逼着弄了一个婚前协议,当时和她感情不错,只好依了她,其中有这样一条,假如我在她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先她而提出离婚,那么我必须付给她一大笔婚姻补偿费,不是一个小数目。近两年我的公司面临困境,资金得用在刀刃上,哪来的闲钱打发她?今年(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公司不破产就是万幸了,离婚的事看来还得继续拖下去。”

上述事例中的主人公们在法律上是已婚者,但生活中他们和单身者没有两样,可以说在某种情况下他们的生活状况较单身者更为悲惨,因为他们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已婚者的身份,人们,甚至也包括他们自己,都是以已婚者的法律和道德准则来要求自己的,他们承担了已婚者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却没有享受到已婚者的任何权益,他们是特殊的单身者。但是,过去,我们对他们没有认识的,我们并不认为他们是单身者,更没有保护他们单身者权益的举措。而事实上这些人无往而不在地生活在我们的身边,他们的生活处境极为凄凉,某种程度上他们常常是在极不人道的状态下生活着。因为长期以来中国特色的户口制度人为地造成了大量的夫妻分居,事实上造成了大量的婚内单身者;又因为在中国离婚曾经很艰难,思想观念的解放也有待时日,许多事实上婚姻已经破裂、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的夫妻,依然不能离婚或不打算离婚,从而造成了他们的婚内分居,这就是婚内单身者的悲剧。上面提到的Z先生,在这一人群中仍属少数,多数的婚内单身者因为不具备经济条件(其中包括住房条件)或是其他相应条件(例如迫于周围环境的压力)而过着从精神到身体的婚内禁欲的生活。

就此,我们呼吁社会采取更为积极的做法保障这些婚内单身者的单身权益。如果事实上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已经造成了事实上的婚内分居,法律应当承认他们事实上的单身者身份,也就是立即准许他们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对他们的羁绊。

同类推荐
  • 浮游:爱荒城

    浮游:爱荒城

    “人生本来就是虚妄,每个人都像一枚海面上的浮游生物,弱小、无力、深受支配。我们谁都不是那个手持利剑的王。”“我带着她冲破层层障碍,并把她交到爱人手里,这是我对她做的最温柔的事……”“每个人都有苦痛,你不可能让一个人忽视她的苦痛来成全你,否则,这就是极大的自私。所以,即使放弃却还爱着,是唯一的退路了。”
  • 我们的追求者

    我们的追求者

    闺蜜们,说好的,一起去闯荡,奈何年龄就像是搭积木一样慢慢垒高。姑娘的身边怎么会少了护花使者呢?面对各路的追求者的穷追不舍,真的快要招架不住了。
  • 与狼,共枕

    与狼,共枕

    为了养父的性命和爱人的前程,她自愿进入狼窝,被吃干抹净,他是典型的官三代,有着狼一样凶狠暴戾的性格,为了得到自己看中的东西而不择手段。一次偶然的相遇,一个无聊的玩笑,一段凄美的爱情。这就是爱情,这就是天意。
  • 修罗老公,请接招!

    修罗老公,请接招!

    她是混迹市井、骗吃骗喝的刁蛮丫头方雨珊;他是人称暗夜修罗的慕氏集团CEO慕斯里。她精灵古怪、善良孝顺;他温润如斯、称霸黑道。第一次见面,她骗走了他的钱包;再见面,她揍‘色狼’、救美女,频频破坏他的好事……慕斯里琥珀色眼眸中有着一抹玩味。如此好玩的丫头,不妨圈在身边解闷?
  • 亲亲我的妖精未婚夫

    亲亲我的妖精未婚夫

    他,是娇生惯养、高高在上的神界大将的儿子;她,是受尽各种屈辱,又一次次勇敢站起来的平凡女子。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和神在一起,会擦出怎样有魔力的火花呢?尽请期待吧!作者qq:2231719319(18861507584)
热门推荐
  • 逍遥在二次元

    逍遥在二次元

    一个普普通通的宅男,因为不小心的OVER了,被神赋予了能力穿越在各各世界里,作者是新人,请勿乱喷,同是学生,更新不准,。
  • 老是穿成女主可咋整

    老是穿成女主可咋整

    别人有了系统:装B打脸干掉女主走上人生巅峰酒意有了系统:为啥就老是穿成身娇体软战斗力弱成渣渣的女主?!系统你出来我们聊聊!系统:“……宿主我们下一个副本吧~(我信你个鬼,你咋不说你能硬生生把女主路子走成了狂放不羁的野路子??)”
  • 末日神使

    末日神使

    自“未明状时期”之后,曾经支配人类梦境,过去,黑暗的往日支配者再次回来。世界因此再次被恐惧笼罩,那种恐怖的存在,普通人看上一眼,就会疯狂。多看一眼,就会变成狰狞的怪物。在这样被恐惧淹没的情况下。有人选择了臣服,想要生存下去;有人选择了疯狂,尝试忘记恐惧;更有人选择了崇拜,希望得到力量。但有这么一个人,选择狂暴的反抗。他企图杀死这些上古邪神!他徜徉在恐惧之海,搜寻着与往日支配者并驾齐驱的知识。他穿梭在末日废土,屠杀着那些召唤上古邪神的自私人类。他是手持混沌,背负罪恶。他是血腥的屠夫,他是末日的神使···司徒出品,貌似精品。克苏鲁背景,给您不一样的末日。
  • 别动我的主人

    别动我的主人

    他身为王爷,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背叛与折磨她,怪诞的性情转变,让她如坠迷雾,身心憔悴,爱恨交缠,终于忍不住大声责问:“你到底是人还是魔?”府院深深,险恶重重,她情难自禁地主动投入到冷魅的男人怀中,又意乱情迷地缠绕上英俊的侍卫,这是为什么?
  • 我在梦中变强

    我在梦中变强

    睡梦中,张望舒穿过荒漠,走出森林,踏出险山。不同于其他人的是别人是南柯一梦,而他则是从睡梦中变成强者。
  • 北极没有光

    北极没有光

    本书收录了《花火》人气作家林桑榆近几年来深受青少年读者喜爱的短篇作品。收录作品包括:《北极从此没有光》《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忽然一朝别》《不如不遇魏光阴》《守护灯塔的莉莉安》等经典作品。
  • 都市强者

    都市强者

    不是枭雄都以悲歌落幕。他姓肖,名为破虏。他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让他如傻子般的父亲过上牛叉的生活。
  • 惊世尘埃

    惊世尘埃

    意料之外,他得到了独一无二的修炼方式,但却处处遭人陷害,为了完成当初的承诺。他第一次接触到世界的黑暗,为了自保,他只好一步一步往上爬。人们都叫他:萧者。
  • 神奇宝贝之综合联盟

    神奇宝贝之综合联盟

    仙女宫系列特别企划:神奇宝贝综合联盟。小智和皮卡丘在仙女宫已经生活8年了,十岁那年开始跟神奇宝贝邂逅,参加各种联盟。这一次,是18岁的他将和他以前一起旅行过伙伴们一起踏上以综合联盟为目标的旅程。让我们一起踏上旅程吧!
  • 穆少,后会有妻

    穆少,后会有妻

    夏浅浅发誓如果人生再来一次,她绝不会想认识欧阳俊,这样也就不会认识穆之逸。然而……夏浅浅看了眼橡皮糖一样的某位总裁大人,摊手,叹气“就这样过呗,还能离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