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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写作(2)

几乎每天夜里我都会做梦。我没做过令我醒来后激动万分的梦。总之我没为梦坐立不安过。只有一次,我梦到自己左边下牙脱落,我从床上坐起来,认为我的近亲中有人要死了。凌晨时我打电话给我母亲,她意识还没完全恢复清楚,但她说她身体很好。我立即想到了我的亲生父母,我确信他们中的一位就要死了。我不知道他们如今置身何处。我明白人终有一死。我希望我能在自己家里死去。也许我的孙辈发现我穿着睡衣在床上一动不动时以为我睡着了。能在睡梦中死去,说明前世积了德。我母亲常常这么讲。我确信我会死于脑血管痉挛,对此我确信无疑。我十四岁就开始头疼。我不喜欢我的男友们抚摸我的脑袋。我的后脑勺很丑陋,它像年久失修的路面一样高低不平。头疼时我不想睁开眼睛。有时会想呕吐。我把脑袋侧过来放在枕头上,不敢让我的痛区受到压抑。我觉得我的某根血管会像发黄发黏的橡皮筋一样碎成一小段一小段。我想像我的头盖骨下面装满了无处可去的鲜血,有一定的温度。我的胡思乱想在里面上下扑腾,它们被淹过腹部,然后是脑袋,当它们发亮的眼睛闭上那一刻,我好像看到了我的灵魂穿过隧道升入空中。我开始服用止疼片,我总是随身带着它们,我不想急匆匆地在路上寻找药店。我能睡着了,我的记忆力变糟糕了,令人欣慰的是我那亲爱的母亲一切幸免。

2

我的前男友在MSN上问我,最近过得可好。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系了。我压根没有想到,我前男友离开后的一年零四个月,我的个人写作史会是一片空白。

那是在前年三月份,我结婚三个月,一个夜晚我被一位女朋友约去酒吧见面,她乘船从香港出发,刚游完普陀。和她一起的还有几个编辑编导以及一个台湾老头。他们都起劲地说着话。我本该礼貌地坐到十点就直接走人,那样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但我可爱的女朋友是那么善解人意,她为我叫来了她的另一个朋友。他出现了,坐到了我的旁边。我现在可以这样总结,假如我没问他要MSN地址,我们聊天的机会就没那么频繁了。他并不是作家,而是一个文笔古怪的乐评人。那以后每天晚上,我都在我丈夫身后的工作台上和他聊天。他开始跟我谈论法国的新小说,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图森与加伊。他第二天不用上班了?我丈夫问我。凌晨二三点钟我才关机。为了解开这个疑问,我丈夫请他出来吃饭。当我丈夫发现他带了女朋友一起出席,脸色变得和缓。

我穿了一件完全不袒胸露背的连衣裙去见他。裙子很宽松,没有装拉链,更像是个口袋。我没戴胸罩。屋里很热,他打开了电扇。他蹲在我面前,立即握住了我的手。他的裤裆鼓了起来。活蹦乱跳的性冲动使我们迅速一丝不挂。到了我该回家的时候了,到了我恢复镇定的时候了。可我并不打算相安无事,我提出了离婚。我这么做在我一些女友看来很不成熟,我也许真的不成熟,但我不喜欢撒谎。我没有婚姻和家庭的观念。我想起我一位女友的故事,她结婚后她迷恋了几年的另一个男人跟她说,我担心你会逼我离婚,现在我们安全了,我们可以在一起了。她在办公桌的显眼位置放着自己的结婚照。我无法想像我的身体被一个又亲又摸后直接交到另一个手上。他也对他年轻的女友提出了分手,他一遍又一遍地安抚着她。我的离婚事件帮助我写出了一本书,明年我会出版它,人们不久之后就会看到。书一出版,我就会提醒他买一本。唉,在那本书写完之前,我们就已经分手。是我这么对他说的,去玩吧,不用太早回来,我喜欢一个人呆着。我有足够的时间写作了。有天晚上他没回来,我不知道他在哪里过夜,我烦躁地等着他发短信。他给我发的是:宝宝,我大概要出轨了。

我第一次遇到一个我想出轨的男孩是在我念高二时(如果不是为了参加这次写作大赛,我永远也不会想起他了)。是一个笔友。他写信告诉我,他在黄河边的村庄里长大(我忘了他叫什么)。那时他在华东理工大学念大专。我知道在他的村庄里他非常优秀。夏天的傍晚我穿着海军衫白西短,成功地找到了他。他马上就想拥抱我。我打算再等等。暑假结束后我就失去了兴趣。不久我收到了他朋友的来信。这个不幸的男孩经受了一次无情的打击,掉了好几斤肉(我想像不出他只剩骨头的模样)。我写了回信:只是由于学业繁忙才想终止交往。是的,与他的傻头傻脑,鼻子总发出重重的呼气声可没什么关系。我当时怎么会觉得他那种直接了当的表白,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简单抚弄的方式很吸引人呢?我分好几次撕掉了他所有来信。当我抱着他送我的大熊宝宝犹豫不决时,我的初恋小情人走过来问我在干什么。我用一种无精打采的语气告诉他,我在整理旧东西。我小时候也有一个这样的大娃娃,大得不成比例,它替我挨打,我妈妈想警告我时就让它吃苦头,用尺子打它,它全身都破了。在我看来,他妈妈肯定学过儿童心理学。

我完全可以不厌其烦地叙述我的罗曼史,我在别的文章中已经写过一些,我还可以继续写下去。写童年也让人精神放松。我曾经花一年时间写过一个寓意深重的故事,但我得冒读者们看不懂的风险。评论家们则跟心理医生一样,习惯收了钱后再去耐心倾听分析作家们的心里话。

我男友问过我不止一次,为什么我会选择写作?我说不写的话我会很难受(事实上至少这回,恰恰相反,几天里我已经头疼了好几次)。这不是实话。但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某年某月某日那天,我发现我在看一叠报纸。我那时是做广告的,负责把一些东西说成是好东西。那天下午我无事可做,就从办公室出去花了一元钱买了一叠报纸。看完这些得有很长一段时间,等太阳下完山我就可以回家。我坐在办公桌前看着,一会儿是花枝招展的时尚,一会儿在勾心斗角的职场,一会儿又陷入了痛苦万分的爱情,然后忽然,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我发现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印在标题下面。我正要绕过那个写秋高气爽天空碧蓝的小长方块,但是那个名字用一股奇怪的力量攥住了我。走走,我跟自己说,这家伙是要走到哪里去呢?

有必要告诉读者,“走”,在古汉语和现代日语中都是奔跑的意思。我喜欢跑。我的头经常疼,吃下止疼片后很想砰砰地撞上什么人,在一个浮光掠影的世界里跌跌撞撞,那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头脑清醒时的感受。有人跑起来很可笑,上了年纪或者拖着笨重的脂肪,鞋跟发出笃笃的幸灾乐祸声,勇敢地追赶一辆公共汽车。我也喜欢漫无边际地在路上走。高楼遮得住太阳,穷街陋巷里风一阵接一阵。走走,我能想像那人一边写作一边晃荡胳膊的样子。我久久地凝视着那名字,我脑子那时在想什么?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驱使我夸张地叹了一口气,这多少让我身边的同事有些吃惊,不过她们还是各就各位。然后我的脸部开始绽放出喜不自禁的大花瓣,她们的眼角余光注意到,对着我怀疑地打量起来。我站了起来,挥动手上的报纸,还是觉得不足以表达,站到了离我最近的同事面前,开始向她宣布一个好消息(谁也没有怀疑)。

我重新坐回自己座位时心脏跳得厉害。我重读了那篇文章,“我”在文章里讲述了“我”爬一座山的经过。它很陡峭,有缆车直达山顶,但“我”决心爬上去。“我”终于爬到很高很高的地方,真是人间美景尽收眼底。爬山可真是乏味透顶,且不说位移等于零,那些时不时扑面而来的小飞虫简直把我烦死了。草木平庸,我还不如去植物园满足我的好奇心呢。还有随处可见的塑料瓶子,假模假式的神仙传说。我应该把那张报纸塞进垃圾桶。当我伸出双手时,我又一次看到了那个名字。走走,她如此完美,她和我年龄相同,有柔软的皮肤,她有作家低沉的声音,她抽烟,她的指甲平平便于打字。我几乎是跑着回到了我租来的小屋。我发现走走正在等着我。她向我走近了,神情慌张脸色绯红。她开始修饰她自己。她把头发梳成了整齐的马尾。她的鼻孔里露出了一根黑色鼻毛。我拔掉了它。第二天我为自己印了名片,不论走到哪里,都让人们使用我的新名字。

我收集“走走”的那些文章,在我一天工作结束之后,我就会打开剪贴簿。我试着像喜欢那个名字一样喜欢那些东西。可惜行不通。我取消了关注,我本来打算让那人为我一直写下去的。我把我新写的一篇东西寄给了同一张报纸的编辑先生。不过这是不是当时的具体情形?我不太能确切记住了。

不过不止一次,我发现那位走走在与我较劲(我为此如坐针毡)。看起来对方同样了解我的写作计划。我刚写完我父亲,那专栏印上杂志几天后我就看见一篇写母亲的文章署了同样的名字。我希望等我母亲死的时候再写她。我父亲要是还在世的话我肯定不会动用一个单词。可是已经有人写了“我母亲”。不久前我在我常去的文学网站上发现了一个帖子,帖子里是我的一个中篇。写那帖子的人在底下注明:这个小说是我知道的“走走”写的,刚才在论坛上看到了一篇作品,署名也是“走走”,开始还以为是同一个人,细一看,才知道不是。很快有人跟帖:当然不是,和这个“走走”比,那个写得要差些。第三张帖是:唉,偶知道差啦,别那么直接嘛,怎么这也有个“走走”?最先贴帖的人对此予以反驳:这个“走走”是早就有的,不是“也”啊妹妹。我差一点儿就补充说明关于我的笔名的来龙去脉。这不是她的错,当然也不是我的错。在我的第一部小说出版之前,我就在石康的小说里发现了“女作家走走”,她与“我”一起签约,还把手伸进男作家的衣服里面。我的一些朋友大吃一惊,以至于纷纷跑来问我。我对他们说这纯属巧合。有几个“走走”在写作,我觉得是很正常的事。我对我那个“走走”可是感激不尽。当然,我成为一个作家,那简直是命中注定的,“走走”只不过不小心动了一下开关而已。从那天起,我的世界里其他东西都跌进了黑暗,只有一件东西奕奕不舍地发着光亮,那就是一种叙述的欲望,它有无数的变形,令我目不暇接,我想我的一生都会被它牵系住。

小时候我母亲经常琢磨我长大以后能干些什么。在她的想像里,做一个重点中学的老师就不错。你跟年轻人在一起,你也会变得年轻,不会被人遗忘。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听起来如此美好。我母亲希望我这辈子平庸幸福。尽管那时我看起来和弄堂里的其他孩子没什么两样,但我知道自己是块美玉,藏在石头里。不过人们总是缺乏慧眼。我总是念念不忘那位女编辑,虽然那本杂志卖得如此之好,但她说的那些话枯燥无味,为什么没有人怀疑她的水平?那时我还很年轻,一个大学生,去拜见一位给年轻人看的文学杂志的老编辑,聆听她对我处女作的评价。螺旋状的楼梯上可以并排走两个人,但那天空无一人,我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我是通过一阵隔了房门传出的笑声找到她的。她用了一些正面的赞美之辞,紧接而来了一排冷淡拒绝的词语,那才是关键。如今每次天气变化,就像一次我坐船到桃花岛,下船时还是非凡的阳光明媚,转眼大雨倾盆,我就会想起她。她说那些话时还表现得小心翼翼,说完低下头,用手揉着眼睛,这表明她比我更遗憾似的。很好,她终于放下了手,继续写吧,写你自己的东西,年轻人。回学校的路上我再一次走进了那家小书店,像往常一样,我飞快地翻动书页,迅速扫视,在一些精彩片段处停下手指,然后默默地背诵。但我那记忆的吸盘吸不住它们了。我转身出去了。

我不再使用我那叠漂亮的文稿纸了。周六我回到家,我母亲和往常一样为我做了饭菜,不,我不吃生姜,我尖叫起来,她端走了那碗汤,那几个嵌了黄色生姜末的肉丸子伴随她缓慢的脚步一沉一浮。最近又写了点什么?她用上一副高高兴兴的语气。我大声咀嚼起来。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找到一份实习的工作,我把在广告公司写文案的过程尽量讲得有趣,我母亲很快忘记了我当作家的梦想。但是那梦想,在我一个人躺在凉爽的席子上,四周一片黑暗的时候,随意地,悠闲地,发起光来。

几个月后我把那张报纸带回了家。我母亲看了看我,伸手从缝纫机抽屉里取出老花眼镜,她看了起来,接着又看了一遍,然后又是一遍,看得我的脸都有些变红了。为什么要叫“走走”这个名字?她把报纸翻过去看了看另一面。隔了一会儿她又接着说,不好,什么东西都会走掉,还是叫“来来”好。不,我喜欢,我告诉她。第二天我看见那个小长方块被压在擦得雪亮的玻璃台板下。兴奋已经过去了,我知道,我得用那个名字展示我的天赋了。

于是一切就这样开始了。我从各种报纸上剪下“走走”的文章,仔细研究它们的起承转合,只消一天,就可以从中找出全新的一篇。她(种种迹象表明她和我同样性别)应该有双和我类似的小手,她一动不动地坐在桌前,眼睛盯着电脑屏幕,而我,无论什么时候我总是在场,渴望着一行又一行字在WORD文档中出现。有时她很久都写不出一个字来,我一样被痛苦折磨。不久我计划让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了一份小报上。这份报纸我现在还珍藏着,上面的人头很小很模糊。照片是我让当时的男友照的,我趴在电脑前,头发遮掉整个前额,我的脸微微仰起,眼睛里流露出被忧郁纠缠的聪慧。

看到照片后我高兴了一阵,然后决定去见见我那位老朋友。她把许多信息都藏进了文字,我知道该去哪里找她。我找到了那幢房子,雨从天上飘洒下来,我躲进楼道,我知道她家就在我背后的那扇房门里。我等了很久,我按了几次门铃,没有人,我没有见到她。于是我转身走了。我在街上逛了逛后回家了。我在楼道口碰见了我母亲,她正打算开门,臂弯里夹了一把红色的广告伞,手里捧着一纸袋生煎。

那天之后,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作家。我买了美容卡,常常躺在白色的小床上任人呵护,音乐若有若无,脑子里的灵感一个接一个,下蛋一般。我带着若有所思的表情沿着碎石子砌成的花坛散步,花坛里种的植物我一样也认不出,那些老家伙们穿着袜子经过我身旁,眼里只有那些能给他们健康希望的碎石子。我打算去琉璃工坊买个漂亮的纸镇装饰我那简朴的书桌,那块玻璃居然要七百块!我悲哀地叹了口气,为什么要成为一个作家呢?我相信我的脸上浮现出了淡淡的苦笑,女营业员尖着嗓子喊道,你是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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