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心中的伤痕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填平,会磨灭。洛荟也是如此认为,所以,在她受到伤害的时候,她首先就会想到找一个地方让她心中的伤痕填平。当下,她立马收拾了一些简单的衣物与现金。将床上的床单一条一条地撕扯成条状绑在一起,顺着这床单做成的长布条她顺利地离开了诸家。
站在那漆黑的铁门外:“爸爸,哥哥。对不起,请原谅小荟的自私,我没有办法,真的,我快要疯了。等我忘了他们的时候,我就会回来了,不要为我担心,我爱你们。”
呢喃着她对父亲与哥哥不舍,她毅然转身,走上了那条离开痛苦的道路。
漆黑的夜,漆黑的街。空无一人,只有孤独的洛荟在漫无目的地找寻,找寻那未知的前方。
清晨,太阳的第一缕光芒照射大地,同样也照射在千万人的心上。
“爸,爸。小荟离家出走了。”
突兀的喊声,击在了诸裔轩的心上,忽的从睡梦中睁开了双眼。
拖上拖鞋,踢踢踏踏。赶到洛荟的房间,只看见凌乱的屋中,那块异常醒目的小黑板屹立在房间的中央,仿佛在提醒着,它的主人离去的决心。
“对不起,爸爸,哥哥。请让我好好静一静。”
诸裔轩看着女儿最后留下的话,泪从脸颊滑下“念司,传我的令让所有帮里的兄弟出去找,务必要再最短的时间帮我把小荟找回来。顺便打电话通知他们兄弟俩。”
“好,我现在就去办,爸,你也别太担心了,小荟不会有事的。”
洛荟的出走不仅使两家人都陷入了恐慌之中,更让夜冰与夜凌的心难安,纷纷自责。
寻找洛荟的事情在诸裔轩的指挥下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但已找寻多天仍未有任何头绪,让诸裔轩的颜色一天比一天苍白。
可有谁知道,此时的洛荟远离了尘嚣,过着宁静而和谐的生活。
没错,从家里出来,没有地方可去,洛荟回到了那个曾经收留过自己的育幼院,看见当年照顾过自己的葛修女,现在苍老的脸时,洛荟不禁感慨时间匆匆,转眼已是数十年。自己也不再是曾经那个任性的小女孩了。
看着亲切的葛修女,让洛荟有一种找到了妈妈,回家的感觉,好熟悉,好温暖。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所以,洛荟没有犹豫,当下就决定留下来。
从那天看是,洛荟便天天与育幼院的那些孩子呆在一起,看着他们天真的笑脸,听着他们稚嫩的童声,洛荟有一种仿佛来到天堂的感觉,四周都是无处不在的天使。纯洁,让她快要忘了心中的伤痕。
“晴姐姐,你刚刚弹的是什么曲子呀!好好听哦,珠珠长大了以后也要像晴姐姐一样,可以弹这么美妙的音乐。”
“好啊!那珠珠要加油喽!来,晴姐姐教你弹好不好?”
“好,我要学刚刚晴姐姐弹的那首曲子。”
将小小的珠珠放在自己的膝头,洛荟手把手地教她弹奏那首深深刻在她脑中的《思念》。
一大一小,和谐乐声,构成了一幅美妙的风景……
第二天一早
诸家
洛荟房里,看着窗外飘动的床单,凌觉得它好像就在嘲笑着自己一样。
走到窗边,默默地注视着前方,洛荟,你就这么讨厌我吗?讨厌到不惜任何代价逃离我。
环顾着这间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凌瞥见在洛荟的床头摆放着一个相框,里面的两个孩子在海芋花田中笑得好天真,好单纯,好快乐……在照片的下面有一本厚厚的,看上去蛮陈旧的本子。
经不住好奇心,想着也许里面会有洛荟去向的线索,凌打开了它,从里面掉出来一张熟悉的书签。那是一张枫叶书签,虽然旧了,但是可以看出主人十分爱护它,没有任何的损伤。他知道,哥哥也有一个,一模一样。
翻开第一页。
你离开的第一夜晴
冰,对不起,到最后我没有遵守我们的诺言,让你就这么离开。
其实,今天我有去机场送你哦。当你朝我的方向看时,我差点以为你发现了我。但最后你还是上飞机了,这是天意如此吧,还是让你离开了。
看见你落寞的背影,你知道我有多想上前抱住你,和你说,不要走!最后,理智阻住了我,它告诉我,不能毁了你的前程。
看见你听了婆婆的话后的表情,你一定知道了那件事,但是,不要恨你爸爸,我是自愿的。
没有你的夜,好孤单。
你离开的第九十七夜小雨
冰,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哈哈,你在巴黎很忙,一定忘了吧。今天可是你的生日呢,祝你生日快乐。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就是七年前的今天,我亲手做了我生平的第一件礼物,也许那时候做的不是很好,但,现在你有好好保留着吧。当年是你不知道的是,我偷偷做了两个哦。
那天,你露出了第一个真正的笑容,很好看。那天,你抱着我,让我一定要等你回来,不要让你找不到我。那天,我们开心的吃着婆婆教我做的蛋糕,笑声从没有间断过。
希望你在巴黎的时候,也和那时候的你一样,露出你真正的笑容面对生活。
看到这里的时候,凌竟然嫉妒哥哥,嫉妒哥哥拥有洛荟的第一件礼物;嫉妒哥哥可以吃到洛荟做的蛋糕;更嫉妒哥哥可以得到洛荟全部的爱。
你离开的第728夜小雨转多云
今天,以岚和我去了高雄玩,那里的海风,吹在脸上好舒服呢,冰,你在巴黎,可以随心所欲的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以不必再看你爸爸的脸色,肆意的发光发亮,你现在,应该很开心吧。
为什么我会知道?因为你现在可是大名人了,“巴黎最有价值的音乐才子”、“国际最年轻的小提琴家”、“女性爱慕的黄金单身汉前十名”,怎么样,我都有看有关你的报纸哦,这样会让我觉得你,还在我的身边,并没有离开。
对了,你知道吗?我考上了台北艺术大学音乐系哦,两年前,看见你在台上表演,是那么的自信,那么的优雅,让我不禁也向往着音乐的殿堂,不过,我学的不是小提琴,我学的是钢琴,老师说,我的手很适合弹钢琴呢,我好高兴我能和你一样学音乐,这样我是不是离你又近了一点呢,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