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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她看着我,双眼泛着微光,像是我必须答应她的条件才能进去。

我越过她的肩膀,推门进去,笑了笑:“喝醉,我又怎么回去呢?”

程思薇同样笑了笑,优雅地转身,跟着我走进去。

房间里,到处都是上等大理石和考究的木质材料,极具现代艺术风格。我略略打量了一下,发现这套总统套房里,共有4个卧室、大小两个会客室以及一个可以容纳30多人同时就餐的单独餐厅。

由于房间太大,家具的风格从客厅向两边分成两种,左边是仿古欧式的名贵木质家具,右边是典型的现代东方国家的新式卧具,而靠着窗口的一个三米多宽的超级水床,尤其引人注目。

程思薇拿起放在门口桌子上的遥控器,然后,长长的落地窗帘,像是剧场的帷幕一样,自动向两边开启。

由于昨晚一场大雨的清洗,外面星光灿烂,程思薇慢慢地走过去,回头向我招招手。

我笑笑,跟着过去。

在这靠着大屏幕一样的落地窗的位置,放着一个造型舒适的客厅沙发。

沙发的前面,是一瓶金光灿灿的1982年的拉菲。打开的瓶盖放在一边,两只高脚杯,其中一个装有半杯红酒。

“本来想一个人喝酒,又觉得没意思,所以就发消息给你了。”程思薇走到沙发旁边,对我说道。

灯光在她的遥控器的调节里,慢慢地变得暗下来。她打开音响,放起柔和的音乐。看得出来,她是很讲气氛的人。

希尔顿酒店背依商业区黄金地段,闹中取静。从最高的顶楼看出去,正好饱览平海市的全景。

居高临下的感觉,就好像我和程思薇被整个世界包围。

沙发的旁边,是一架黑色的大钢琴,静静的,流光溢彩,哪怕不使用,也颇有情调。

“怎么,要我弹琴给你听么?”程思薇看到我望着那架钢琴,问道。

“不必了,我是来陪你喝酒的,不是来让你弹琴的。”我笑着摇摇头,再次打量总统套房的布置。

进门如果朝左边走,还有一个回旋楼梯,我猜想这应该是通往希尔顿酒店的平顶,如果不是直升机的停机坪,那就应该是带游泳池的私人平台花园。

“住在这里,很舒服吧?”我问程思薇。

“还好吧,我包了一个月。宽敞一点而已,也没什么特别舒服的。”程思薇浅浅地回答道。

我走到窗口,看看外面的夜景,再坐到沙发上,看着桌子上的那只空酒杯,问她:“你知道我会来?”

“我想你应该会来。”程思薇回答道。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好像你自信你约我出来吃饭,我就一定会出来。”程思薇淡雅地笑笑,坐到沙发上。

我再一次觉得程思薇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人,睿智、聪明,但不讨厌。

“1982年的拉菲。不是一定要半夜拖你过来喝酒,只是不想可惜了这瓶好酒。”程思薇指着面前的红酒,接着说道。

“是好酒。1855年波尔多的评级里,61个名庄5个级别,Chateau Lafite是第一级的排名第一。第一级别里的其他三个,Chateau Latour、Chateau Margaux、Chateau Haut Brion,都不如它好。”我缓缓坐到沙发上,说道。

“你知道的还不少。”程思薇稍稍意外地看着我,眉毛略略上翘,然后顺口说道,“拉菲酒里有一瓶是保持世界最贵葡萄酒纪录的,你知道是哪一瓶?”

我看着桌子上的这瓶,故意说道:“不会是这瓶吧?”

程思薇笑笑:“是1787年的Thomas Jefferson签名的一瓶拉菲,拍卖成交价十万五千英镑。”

我看着面前这瓶已经打开的拉菲,好奇地问她:“那这瓶……”

程思薇爽快地摆摆手:“1982年的葡萄酒气候最好,这瓶拉菲,也算得上是至尊了。不过,品酒品知己,不提价钱。另外,今晚属于私人时间,我们不谈工作。”

她伸手端起那半杯红酒,悠闲地把一条腿放到另一条腿上面。穿着紧身热裤的她,懒洋洋靠在沙发上,曲线窈窕的双腿顿时跃入我的眼帘。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拿起空杯,轻轻地注入半杯红酒。

酒香顺着瓶口漫溢出来,还未入喉,就已感觉到这瓶“红酒皇后”的温柔婉约和芳醇柔顺。

“你今天怎么过的?”拿起酒杯,用这瓶名贵的红酒微微地润一下嘴唇,我问她。

“也没怎么样,就是一个人在城市里走走,看周围的人,周围的事,没有方向,就好像自己在城市里迷路了。”程思薇无奈地笑笑,说道。

她朝我举起杯子,我也举起杯子。

两个晶莹剔透的杯子,“叮”地相撞。红酒在杯子里晃动,灯光也在杯中摇晃。

然后,她望着我:“你怎么样?”

“也没怎么,去以前的学校走了一圈。”我说道。

我们两个就好像是提前约好晚上见面,简单地用一句话提到自己白天在做什么,谁都没有觉得奇怪。

“不好意思,今天没能陪你。”隔两秒,我再向她说道。

程思薇大度地笑笑,隔着透明的玻璃,格外迷人:“所以,你就用玫瑰花来补偿我?”

“算是吧。”我笑了笑,说道。

窗外,凌晨的城市,似乎渐渐变得朦胧起来。反而是抬头的星空,没有城市灯光的干扰,变得越来越清晰。

“我们认识到现在,见面的次数,有没有超过三次?”她突然问我。

“差不多吧。”我抿一口红酒,说道。

“每一次和你见面,都有新的认识。”她接着说道。

“哦,是么?”我淡淡反问一声,然后看着她,“其实我倒是觉得,你有很多的故事。”

“你也有很多的故事吧?”程思薇用她迷茫而妩媚的眼睛望着我,说道。

“我是平凡人,哪有什么故事?”我自嘲地笑笑。

程思薇摇头,目光渐渐转为好奇和欣赏:“你曾经有一个大好的机会去北京发展,但是据我打听,你把名额让给了一个女生。”她眨眨眼睛,想了想,继续说:“不如这样,我们互相提问?”

“如果不想回答呢?”我问。

“那也很简单,喝酒。”程思薇笑笑,斜着身子靠向沙发,用细嫩的手臂撑着脑袋看着我。

“那我选择喝酒。”我没怎么想,回答道。

程思薇于是笑着,看着我,手掌向上,略略抬起。

我拿起杯子,顺着她手掌的姿势,爽气地闷下半杯红酒。

这酒的品味虽然温和,但是一口下去,却也有些辛辣。

“好酒这样喝,稍稍有些可惜了。”我压住从胃里反弹上来的一股酒的暖意,望着空空的杯子,说道。

程思薇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站起来,去客厅的大冰箱那里,取出一盘一罐两样东西。

“光喝酒没有滋味,冰箱里还有一份冰冻牛排,一瓶没开过的黑海鲟鱼鱼子酱,突然想起来,就拿出来下酒吧。”她回到落地窗的沙发这边,把两份东西放到面前的桌子上,说道。

悠悠的蓝调音乐还在持续,程思薇这次坐下来的时候,就坐到我身边,比刚才坐得更近一些。

她向前弯腰拿起刀叉,将牛排切成一块一块的,方便入口。而随着她手臂的切割动作,她小溪般弧度柔和的腰肢微微晃动,中袖的蝙蝠衫的缺口里,这个角度正好露出她挺拔的胸脯和细嫩如玉的肌肤,充满诱惑。

忽然,她回头看看我:“这罐头没有开过,你帮我打开吧。不是我不想吃,每次都是力气不够。”

我正在兀自欣赏她的身材,被她猛地回头看到,心中不由慌了一下,随即拿起桌子上的鱼子酱罐头,双手使劲,啪地打开。

听到这一声脆响,程思薇对我笑笑。也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灯光的作用,她的笑容,比以往白天里更加迷人。

鱼子酱的香味,瞬间从罐头里散发出来。程思薇用银匙分别往两个盘子里装了一点,然后把手里的小刀交给我。

我用小刀刮起一些冰镇鱼子酱放到嘴里尝了尝,果然美味无比。再配合着嘴里红酒的醇香,简直不是人间滋味。

“该你问我了。”程思薇端起盘子,向后靠到沙发上,笑眯眯地看着我。

酒不醉人人自醉,在这氤氲的灯光里,看着妖娆天真的程思薇,我有置身梦中的感觉。

“为什么一个人来这里呢?”我问她。

“逃避。嗯,就当是失恋吧。这个理由很俗吧?”程思薇盯着我,苦笑一下说道。

“那也就是你现在单身了?”我提起一些兴趣。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尝试了解程思薇的私人情况。

“不好意思,”程思薇低头笑笑,“这是第二个问题了。”

她垂挂的金色秀发里,优美的瓜子脸就好像是上天可以雕琢出来的一样,所有的部分都符合完美的黄金分割比例。

“这个问题放到后面,轮到我继续问你。你为什么要做出版呢?像你这样的人,进入金融业或者银行业,不是更好么?”程思薇抬起头,接着说道。

她的目光与我平视,波光粼粼里,闪着智慧,又有一丝捉摸不透。

“你也问了两个问题。”我朝她说道。

程思薇意识到我是“报复”,捂嘴笑笑:“那我选第二个问题。”

“嗯……出版业的美女比较多吧。而且都是智慧型的,像你这样。”我说道。

程思薇不相信地笑了笑,目光闪动,似乎又喜欢听我说好话。所有的女人都一样,喜欢两件东西,一个是花,一个是恭维。我把这两件东西都带到了。

“好吧,我回答你刚才的问题。我单身。”程思薇接着说道。

“你什么都回答,岂不是不用喝酒了?”我瞧着她,说道。

“又一个问题,我该不该破例回答你呢?”程思薇说道。

“你又向我提问了。”我说道。

我们互相看了几秒,忽然相视而笑。这一个原本暧昧的夜晚,忽然之间,好像变成了智力竞赛。

程思薇向前伸手拿起杯子,忽然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红酒注入她的嘴里,她细柔的脖子微微耸动,敞开的V字领,放松又无戒备。幽幽的香味从她体内飘散出来,萦绕在我周围。

她拿起红酒瓶子,分别往我和她的杯子里都倒入半杯。红色丝绸般的红酒在杯中荡漾,醉人的清香涌向我的鼻尖,我深吸一口气,顿感意乱情迷。

砰。

杯子相碰,我们都不说什么,各自再饮半杯。应该是代表浪漫的红酒,在我们手里,却变得豪迈起来。

程思薇不说话,拿着酒瓶子,再往两边各注半杯。

如此三个回合,我和她脸上都泛起红光,眼里的目光,不知不觉地黏到一起。

当!程思薇把瓶子放到桌子的一角,向前微微靠到我肩膀上:“你大学学什么的?”

她嘴里喷着酒香,隐隐然是有些醉了。

“设计。本来想做一个设计师,后来能力偏向工商管理,最后又稀里糊涂地进了出版业。”我说道。

“都是这样的。谁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呢?”程思薇微微叹气,含含糊糊地说道。

“你呢,大学学什么的?”我搭住她的手臂,防止醉得软软的她一下子滑到我怀里。

“哲学。”程思薇回道。

“哲学……”我用略觉沉重的脑袋想了想,吐出一句,“戴一顶破睡帽,穿一件旧睡衣,他笨拙地修补着世界结构的漏洞。”

“诗人海涅的词句。”程思薇仰起脑袋,用醉蒙蒙的眼睛看着我。

“艺术几乎总是有益无害,从来只是追求幻想,从不试图入侵现实。哲学不想和科学对立,但是它也坚持幻想,想描绘出一副没有缺陷的、连贯统一的宇宙逻辑,就这样和科学产生了冲突。宗教是一股巨大的势力,扮演着科学的角色,使人们在生命浮沉之中受到保护,感受最终的幸福,安慰他们的不幸,这都是科学无力相比的。科学指导人们避开危险,但它和宗教不同,劝告人们忍受折磨。”

我突然,又零零散散地再说几句。

程思薇嚼嚼嘴唇,似乎在默念我的话语。然后,抬起头,修长的睫毛闪动两下:“这几段话又是谁说的?”

“我随口胡说的。”我低头望着她,“我刚才说了什么?”

程思薇睁开眼,四目相对,粉润的嘴唇缓慢开启:“妙语连珠。”

我看着她离我不足几厘米的秀脸,微微低下头,浑浊的脑袋,忽然又迟钝地停住。

波。程思薇忽然向上撑起几厘米,咬住我的嘴唇。

身体里的酒意,似乎一下子翻涌起来。

我顺势低头,贪婪地咀嚼她的柔嫩小嘴。程思薇仰着脖子,积极地回应着。舌尖疯狂地纠缠着,我扣着她肩膀的手臂,渐渐地滑到她细腻的腰间。

忽然,程思薇重重地咬我一口,捉住我的手臂。

不过这停顿转瞬即逝。混合着酒意的喘息,她的嫩手伸进我的衬衣,突然使劲,将一排纽扣撕开。我的手掌也钻进她的衣服,感受着每一丝每一寸的光滑与起伏。

程思薇略略扭头,金发掩饰下的侧脸,无比迷人。我吻向她的耳垂,却使得她的胸口更加剧烈地仰动起来。

我再吻向她的嫩脖,她的胸口……只觉得浑身都烧起来,脑袋更是一片火海。

她紧绷的黑色热裤,让大腿充满柔软的弹性,我手腕翻向她双腿的下方,将她猛地抱起。

程思薇勾着我的脖子,还使劲吻个不停。金色的秀发里,她原本清澈的双眼,早已变得一片迷茫,像是小湖周围布满水雾。

咚……浑身都滚烫的我们,双双跌到那三米多宽的水床上。

“I Wonder Whould I Go Or Should I Stay?The Band Had Only One More Song To Play.And Then I Saw You Out The Corner Of Eye”

富有韵律的音乐,如丝如弦地回荡在房间里。

我只觉得自己脑袋快要裂开,使劲地睁开眼睛。

高达四米的天花板,像天空一样笼罩着房间。我揉揉太阳穴,转身看到程思薇就睡在我旁边。

她侧身睡着,抓着一条被子在手里,露出圆润的肩膀和两条细长的手臂。

我坐起来,再使劲地揉揉头。音响里的这首The Last Waltz还在继续,窗外天空的白色,渐渐地席卷而来。

水床随着我的姿势调整而波动起来,程思薇长吸一口气,慢悠悠地翻过身来,再慢悠悠地睁开眼睛醒过来。

我们就这样互相看着。我赤裸着上身,床边散落着我的衣物。而程思薇昨晚所穿的彩虹条纹蝙蝠衫和黑色热裤,也凌乱地掉落在沙发那边。

程思薇伸出手,拿起遥控板。帷幕宽的落地窗帘,缓缓关起。

房间里又回复到昨晚的灯光的亮度。

我和她互相看着,依旧不说话。

忽然,她把手慢慢探过来,轻轻地放到我的腹部。

感受到她手掌的细腻和掌心的温暖。

她看着我:“想好了么?”

“什么?”

“进我的公司。”程思薇幽幽地吐一口气,说道。

我看着她,想了一会儿:“还没。”

程思薇轻咬嘴唇,将放在我手臂上的手掌,轻轻地收回去。

“那就忘了昨晚的事情吧。”她说道。然后她抓起一条毯子披起来,光着脚踩着红色的地毯走到窗口的沙发旁边,将窗帘拉开一条细缝,望着外面逐渐清醒的城市,拿着昨晚喝剩的小半杯红酒,细细地品味起来。

我弯腰抓起地上的衣裤,慢慢地穿起来。

房间里的音乐,轻柔地转换成《田纳西》。站在窗边的程思薇,披散着金发,露着光滑的小腿,静静地望着外面明亮的世界,犹如传说中的妩媚精灵。

忽然,她转过身,再次看着我。

一丝朦胧的光亮就在她的身后,随意地披着毯子的程思薇,就好像是油画里的某个人物,惊艳得有点不真实。她站在落地窗边看着我,仿佛很近,又仿佛很远。

“苏拉卡尔已经到了中国。”她忽然说道。

“哦?”我一下子转头看着她。

“不过他这两天在北京旅游,估计要下周之后才能到这里。他以前来过中国,而且他每次来中国,都会花一大半的时间去旅游。”程思薇补充说道。

“他会说中文么?”

“日常的会话没有问题。”

“嗯……”我点点头,沉思着该怎么接待这个大人物。

版权合作和苏拉卡尔,这两件事情相辅相成,无论哪一件事情搞砸了,都会使得所有准备前功尽弃。

“谢谢你昨晚半夜来陪我。”程思薇看着我,又说道。

我看着她,不知该说什么。

程思薇拿着杯子,再仰起脖子抿一口,接着微启薄唇:“忘了吧,有些事情,越深究越糟糕。本就没有对错,你不欠我什么的。”

我在大脑里拼接着昨晚杂乱的回忆片段,想了想,又问:“你,是第一……”

程思薇抬起手,略微笑笑:“我说过,你不欠我什么的。”

看着她平淡的笑容,我收起自己的疑惑。我穿起鞋子走到落地窗边,走到她面前。

程思薇平静地看着我,深不见底的黑色眼珠,清晰地透着我的倒影。

“你走吧。”她轻声对我说道。

“酒为知己,人为红颜。”我仔细地凝视拉菲的标志,轻声地感叹。

程思薇走过来,站到我身后:“我在这里最多还有三个星期,你好好考虑吧。”

我把目光从酒瓶上移过来,想要帮她搭好肩膀上的毯子。不过,还未等我这个念头完全升起,程思薇已经退向床边的立式大衣柜。

“你走吧,我要换衣服了,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准备。”程思薇一边打开衣柜,一边对我下一道温和的逐客令。显然,我的某些回答,让她有点失望了。

我站在沙发边,看着她窈窕的背影、修长的细腿以及略显冷漠的态度,感觉到这个程思薇绝非凡品,兼具独立和温和的性格,不是寻常男人用寻常手段就能够征服的——而这种感觉,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

我回头看看那张凌乱的水床,想了想,走向门口。

程思薇面朝衣柜,自顾自地挑选着衣柜里的服装,似乎并没有留意我的离开。

而就在我离开总统套房的一瞬间,从快速关起的门缝,我恰好看到程思薇伸手取出一件长裙,她身上的毯子滑落到地上,袒露她火热而优美的身躯。

我开车回到蓝桥花苑,穿过客厅的时候,我看到程璐正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对着大屏幕的宽屏电视,一边看着一档《如何做完美小胸女人》的节目,一边咔嚓咔嚓地吃着薯片。

“知道自己胖还吃!”我想起昨晚程璐在浴室里的那番自我感慨,经过沙发的时候,说了一句。

听到这句话,程璐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狗,一下子回头瞪着我,然后狂吠道:“滚!要你管!”

本来只是好心劝她不要身材走形,却不料她开口就那么凶狠。

我心里升起一堆火,但不想和她吵架,拿起旁边的菊花茶,猛灌几口。

“不用管她,她在经期。”坐在程璐身边的晓凝,忽然淡淡地来了一句。

噗!

我喷出半口菊花茶。

“对啊,这两天是璐璐的经期,梁珉你应该知道吧,女人在经期的时候,情绪很不好。你让着她一点。”正好从客厅经过的灵萱柔和地说了一句。

耳尖的苏苏大概是听到这个话题,突然从她的房间蹿出来:“对的!对的!璐璐姐的经期是每个月的15、16号,晓凝姐是20号左右,灵萱姐是每个月的月头,我呢,刚过,10号左右吧!小珉哥你要把这些都记住哦!”

噗!

我嘴里剩下的半口菊花茶,也终于喷出来。

程璐的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红,恨得牙痒痒,又无法反驳,更不能当场发飙来证明她真的在经期。

我看她真的要疯了,急忙转开话题:“程璐,我有一个小问题。”

“不想死就别惹我。”程璐把牙齿咬得咯咯响。

“要是让你翻译苏拉卡尔的作品,你觉得你能行么?”我说道。

程璐盯着我:“干吗问这种无聊的问题?”

“没事,只是随便聊聊。你觉得你的水平可以翻译苏拉卡尔的书么?要达到翻译的最高标准,快、准、狠。”

“狠你个头!翻译的标准是信、达、雅。”程璐一点都没有领会我的幽默,低头想了想,“如果真的要翻译,估计要花点时间,但是应该没问题。他的每本小说,我都读过五遍以上。怎么,你最近好像对苏拉卡尔很有兴趣?”

“没什么,随口问问而已。”我穿过她们,进入我自己的房间,一个清晰的计划已经在我心中形成。

每个周末之后的星期一总是令人烦躁,因为积压两天的一大堆的工作,需要在星期一解决。

我和程璐来到办公室,以最快的速度打开电脑冲泡咖啡,然后同时处理一堆的稿件。虽说版权部的稿件数量不及编辑部,但是版权部的书稿大多是外文书稿,耗费的时间和精力绝不亚于编辑部。

整一天忙碌工作,不知不觉就到了下班时间。搞出版的工作,说清闲也清闲,说忙也忙。真要说起来,书海无涯,永远都有看不完的书,做不完的事。

夕阳斜照,偌大的办公室里,就只有我和程璐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其实是我已经做完自己的事情,只是知道她正在那个时期身子虚弱,所以主动留下来陪她加班,找一些事情做,准备送她回去。

“对了,你前几天问我苏拉卡尔,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程璐对我说道。

“什么事情?”我问她。

程璐看着我:“你知道他用那本《我的世界》入围诺贝尔文学奖的事情吧?”

“知道,我查过,前几个月就入围了。怎么,不会是拿到诺贝尔奖了吧?”

“哪有那么快?不过,这本书,昨天进入复选了。”程璐说道。

“复选一共多少本?”我再问她。

“不多,一共15本。”

“都是什么书?”

“米兰?昆德拉的新作《未命名》,伊斯梅尔?卡达莱的《家》,坦尼斯拉夫?莱姆的《伟大荣耀》,丹麦女诗人英格尔?克里斯滕森……”程璐如数家珍,一个不漏地说出来。

“你说的这些,我已经看过了。”

程璐好奇地问:“什么时候看的?我记得你不太看外国翻译小说。”

“就这两天。”我平淡地回答。

她诧异地看着我:“你看书的速度真快,看你平时都没怎么看书。”

我笑笑:“我都看过,都不如苏拉卡尔的《我的世界》。”

“哦?”程璐更加惊讶地看着我。

“你看着吧,如果诺贝尔评审团的那群老家伙的眼光不差,苏拉卡尔这次会拿诺贝尔奖。”我继续平静地说道。

“真的?”程璐睁大眼睛看着我。似乎今天,她没有再和我唱反调,只是有些不太相信。

“话放在这里,再过一阵子就见分晓了。也许你还有其他惊喜吧。”我说道。

办完手头的事情,我和程璐聊着苏拉卡尔的话题,一起下楼,刚到门口,我突然看到一辆熟悉的黑色保时捷911停在门口的台阶外。

程思薇?

我脑里跳出三个字。

“才下班啊?”

正当我这样想的时候,大厅的沙发那边,程思薇一边清脆地说话,一边徐徐地走过来。

“哈,你怎么来了?”我惊喜地看着她。她穿着亮丽的衣服,在这阴天的背景里,像是突然出现的彩虹,令人眼前一亮。

程思薇笑了笑:“今天有空陪我吃饭么?我请客。”

她一边说,一边瞄瞄我身边的程璐。

程璐对她笑笑,鼻子里却是冷哼一声。当然,这一声哼,只有我能够听到。原本我要送她回家的,如今杀出一个“程咬金”,她虽然知道陪客户更重要,但毕竟还是觉得不爽。哎,当初把我推进火坑的,不是她又是谁?

她只当我和程思薇打得火热,却不知我心里着急苏拉卡尔的事情。撇开私人关系不谈,在生意方面,程思薇是我手里当前最大的王牌。

“梁珉,你好好陪思薇小姐,我先回去了。”程璐跨开大步,不冷不热地说着,从门口走出去。

“程经理走得真快,我还想让她一起去的。”程思薇望着程璐的背影,无奈地笑笑。

“既然程经理走了,那我们先不吃饭,我想去旧书摊转转。在老街的城隍庙,很早就想去,但是之前太忙。我想你陪着,应该会比较有意思吧。”程思薇再接着对我说道。

她的话,十分无意,又好像理所当然。她在平海市没有什么朋友,我陪她也是应该的吧。这清淡的口吻,就好像她完全忘了那天的事情。

城隍庙位于平海市的城东,属于老城区。也许正因为是这一小片的老城区尚未开发,所以还保留了几十年前的城市的原味。

程思薇的保时捷在狭窄的道路里穿梭,随着我的指引,来到城隍庙的旧书市。

今天的天气不错,各个书摊都已经摆出来,人来人往,生意十分兴隆。我们把车停在某个小弄堂里,然后一起进去。

原本就狭窄的青色的石板路的两边,再摆满各色的书摊,道路就变得更加狭窄。我和程思薇小心翼翼地走着,程思薇生怕摔倒,拉住我的手掌。

她指掌细腻,犹如一块嫩玉捏在我手里。而她避开地面上的书籍的轻盈的步伐,让她又显出一点活泼与可爱。

在这里,卖书的从来都不吆喝,任由清风刮拂着发黄的书页。买书的也不喧哗争论,在自己喜欢的书摊前面驻足挑选。一个一个的书摊里,夹杂着一些卖古玩的摊位,真假难辨。懂行的,不懂行的,都静静地拿着这些古玩观摩欣赏。

不同于普通的集市,这里就像是一个世外桃源。

夕阳斜射着远处的楼房,将光影在这里映射得斑驳虚幻。我和程思薇紧紧牵着,一边躲开迎面而来的人群,一边踩着硬邦邦的石板路,欣赏这边的人,欣赏这边的氛围。这感觉,异常美妙。

“这是城市里的最后一片净土了。”程思薇不断环顾着周围的这些破旧却又充满韵味的旧书摊,感叹道。

“逛新式书店和逛这里的感觉完全不同,不过这里很快也要拆迁了。”我抬头看着横空穿过道路的密密麻麻的老旧的电线网,说道。

程思薇无奈地笑笑,靠近我几步,一边走,一边靠着我的肩膀。

这凌乱又显得古色古香的老街,给忙碌的城市中的人群一种淳朴而踏实的感觉。

忽然,我眼睛不经意地瞄到一排连环画,立刻牵着程思薇走过去。

“好怀念……”我蹲下去,随意拿起两本翻阅起来。卖书的老大爷笑呵呵地看着我,也不说什么。

重新见到这种又破又旧的连环画,也许只有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才有感觉。

程思薇站在我旁边,看到我对这种破旧的小画册爱不释手欣喜若狂,不由笑了笑。

忽然间,我感觉有人在刻意接近程思薇。转过身,我看到一个棕色卷发的男人从程思薇身边掠过。

啪!

我迅速返身,扣住那个男人的手腕!

他的手里,正拿着程思薇原本放在包里的黑色皮夹!

这个满脸黑魆魆的小偷,想必是从后面看到程思薇的闪亮金发和漂亮衣服,以为她是有钱的外国游客,瞄准下手。

此刻被我抓个正着,他顿时神色慌张,忽然从口袋里抽出一把小刀,朝我刺过来!

幸亏我眼疾手快早有准备,侧头避过他的刀尖,朝他腹部狠狠踢出一脚。他肚子吃痛,向后滚到地上,却顺势一个黑驴打滚,钻到人群里。

人们都怕他手里的刀子,不敢轻易拦他。我正要追过去,程思薇却出手拉住我:“算了,穷寇莫追。”

我回头看看周围惊奇的人群,对她点点头。程思薇是担心我,也不希望今天节外生枝。

旧书摊环绕在城隍庙的四周,绵延几百米,颇为壮观。程思薇看着两边的各个摊位,偶尔也会淘几本绝版的老书,或者以猎奇的心情买一些现在看来很傻却能够记录那个时代状态的旧杂志。

“埃?卡内蒂的《迷惘》,想不到1982年中国就已经有翻译本。这是我小时候最爱看的小说之一,198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程思薇抚摸着她淘来的旧书,赞叹地说道。

“这本1983年的《现代文学》,里面收录郭沫若、茅盾、胡适和梁实秋等文学大师的作品,很珍贵。大概你不知道,80年代初能够集结出版胡适和梁实秋的文章,实在是很不容易的。”我拿着自己淘来的另外一本旧书,十分感慨。

“因为他们是‘资产文人’吧?”程思薇说道。

我很惊讶程思薇居然能够知道这些事情。我们互相都能在这里找到喜欢的东西,谈论着自己的“宝贝”,看着看着,忽然相视而笑,颇有知己之感。

“我爸爸教我很多事情。”程思薇忽然说道。

我看着她:“我记得你爸爸是中国人?”

“嗯,一介书生。”程思薇看着不远处的小桥,忽然拉起我的手,朝着那边小跑过去。

我搞不懂她要做什么,只能由她牵着,跟着她奔跑过去。

这是一座通往城隍庙的石桥,据说建于宋朝,经历多少年的风吹雨打,依然屹立不倒。旁边的石碑上的文字已经辨识不清,石桥的桥面和台阶也已经被古往今来的去城隍庙祈福的人们踩得异常光滑。

程思薇愣愣地看着这座石桥,似乎在想什么心事。

“这桥是宋朝建的,到现在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我靠近她的耳朵,轻声说道。

“我有印象。”程思薇喃喃地说道。

“哦?你来过?”我问道。

“嗯。”程思薇点点头,拉着我再往西边走几步,忽然在一棵大柳树前面停住脚步。

柳树上,挂满祈福的红绳。这棵三人才能合围抱住的老柳树,也不知道寿命到底有多长。它的下半身的树干已经被这里来往的人群触摸得犹如一块大理石般光洁,顶端却生命力顽强地抽出新枝,绿油油地垂荡下来。

“就是这里……”程思薇双眼放光,面朝柳树和老护城河,站准方位,再反转180度。

“怎么了?”我奇怪地看着她。

“看到那边的那座带天窗的瓦房么?”程思薇指着那边,问我。

“看到了。”透过密密麻麻的瓦片屋顶,我看到只有一个带天窗的屋顶正对着我们。

“我就是在这里出生的。”程思薇看着我,说道。

听到这句话,我略微吃惊地看着她。

程思薇转身拍拍这棵老柳树,再低头望着石桥底下的潺潺流水,长松一口气,轻轻地感叹一句:“我又回来了呢。”

她的眼眶居然渐渐湿润。我真没想到,程思薇的童年居然是在这里度过的。我更没想到旧地重游,程思薇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她擦擦眼角:“大概六七岁我们全家就搬去欧洲,我印象里只有这一座石桥和这一棵老柳树。我父母就是在这里的书摊认识的。当时这里是中国最有名的书市之一,我母亲来这里考察,然后遇到当时经营小书摊的我父亲。”

“然后就是公主和青蛙的故事?”我笑着问她。

“差不多吧,我爸爸是个穷书生,但是很有才华,很有见地。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我妈妈就留下来了,然后生下我。”

我吃惊地笑笑:“那个年代,娶一个洋媳妇,需要很大勇气的吧?”

“我妈妈并不是你想象的高大的欧洲人,她很小巧,身材像东方人。反而是我爸爸身材比较魁梧。”程思薇辩解道。

“哦,那后来呢?”

“我爸爸不想去欧洲,是因为他要照顾他母亲也就是我奶奶,后来奶奶去世,当时我大概六七岁,国内的局势也不是很稳定,就举家搬迁去了欧洲。”程思薇说道。

“你这次来平海市,一方面是因为那个项目,另外一方面,是想来这里找以前的老宅吧?”我问她。

“也许吧。”程思薇长叹一口气,“我对这里有亲切感。”

我兴奋地拉起她的手:“我们走过去,看看你以前的老房子吧。”

“不用了。”程思薇摇摇头,“房子已经卖掉了,不要去打扰别人了。”

她回头看看青烟缭绕的城隍庙:“我们进庙里去看看吧。”

我点头同意,带着她越过历经千年的石桥,走到庙里。

这座城隍庙已经多少年没有好好地修缮过,黑糊糊的,庙门和庙柱都已经被烟熏成暗黄色。

不过,纵然如此,来这里烧香拜城隍爷的当地人还是很多。据说平海市的这座城隍庙,对于当地人还是很灵的。

程思薇打量着庙里种种横梁画像,跨过高高的门槛,进入大殿。我买了两炷香,紧随其后,分给她一炷。

给城隍老爷上香,接着,我和程思薇分别跪下来祈愿。我心里匆匆许愿苏拉卡尔的版权顺利到我手里,心想着这城隍老爷能不能管到国外的苏拉卡尔。

我睁开眼,转头看旁边的程思薇。只见她虔诚地闭着眼,双手合十放在胸前,嘴里默默地念着什么,还在诚心地祈愿。

在这庄严的大殿里,从侧面看过去,我发现程思薇的侧脸也是非常的好看。尤其是她闭着双眼诚心祈祷的模样,不由触动我的心弦。

终于,她睁开眼睛。她发现我看着她,只是笑笑,然后站起来。

外面的夕阳似乎在转眼之间已经消失不见,天色已经昏暗下来,这不禁让我怀疑我和程思薇在这庙门里,到底度过了多少时间。

“走吧。”程思薇对我说道。

她神色轻松,似乎在城隍老爷这里,放掉了所有的负担。

此刻夕阳落山,城隍庙周围的书铺都已经收摊,天空微白的余光映照着路面,给人一种阴凉的感觉。

“你不觉得,我们的相遇,也是一种历史的重合么?”程思薇陪我走了一段,忽然说道。

我想了想,看看她:“可能我没你父亲的勇气。”

程思薇淡淡地笑笑,不再说什么。

穿过这一条刚才还熙熙攘攘如今却稍显清冷的石板路,我们回到停车的弄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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