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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7月7日 晴

我跟孟云旅行的第一站去了海南,旅行的前三天,我真没感觉到这是一次旅行。我在自己的小本本上写了一大堆网上搜到的旅行计划,上边严格按照时间表写着我们第一天要去哪儿,哪些是必玩的,哪些是必吃的,我甚至还订好了闹钟,打算早睡早起,依计划行事。

而实际上,第一天的闹钟刚响起,就被手长脚长的孟云一把关掉。

“孟云,我们是不是该出去玩?”

“不要,今天太阳好大。我想跟你在床上玩。”

“孟云,今天是阴天,是不是该出去逛逛?”

“不要,阴天我心情好差。我想跟你在床上玩。”

“孟云,今天是在海南的最后一天,是不是该出去玩?”

“不要,这个宾馆的床好舒服,我想跟你在床上玩最后一天。”

这就是第一站旅行三天的全部内容。简单归纳这三天就是:啪。啪。啪。

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同居和旅行真是很有意思的事,像是个显微镜,你能清晰地分辨身边这个人的缺点与优点,甚至发现很多平常生活中你注意不到的他的小习惯。

离开北京的第四天,我发现孟云压力大的时候会磨牙。在白天接了几个安排工作的电话后,晚上他连梦话都嘟囔着工作计划,然后就“嘎吱嘎吱”的“磨牙霍霍向猪羊”,用力程度让睡在旁边的我胆战心惊。

知道他工作这么忙,从他每次电话时严肃的语气就感觉得到。但出去玩的时候,他从来没有提起过为工作担心、想提前回去之类的话题,为了不影响我,有时吃饭中途接到电话他会特意走到门口去不让我听。但看着他皱紧眉头踱来踱去的样子,我心里都明白。

他不说,我也不问。这些事要放在心里,就像冬天地鼠储藏棉絮一样,等到吵架冷战时,想到这些曾经他对你的好,会觉得心还是暖的。

没想到“棉絮”还没攒够,就先来了一场小雪。

旅行第四天的时候我们在丽江。万能的侯悦悦此时又派上了用场,她的闺蜜井木木正带团在丽江,她告诉我们当地一个著名的酒吧开Party,邀请我们去,但说明Party要求参与者必须是两个人,没有的话可以当场寻找艳遇,大家一起BBQ、听听独立小音乐会、玩玩情侣默契游戏什么的。

本来已经定得妥妥的,井木木连接我们的车都安排好了,孟云却中途变卦,原因是他的一个哥们儿听说我们在丽江,临时打电话来让孟云请他在丽江的女朋友吃饭。

我有点不乐意:“为啥你要请你哥们儿的女朋友吃饭?”

“他在北京,女朋友孤苦伶仃一个人在丽江开店,怪可怜的。听说咱去了,也是拿咱当自己人呗,陪她吃吃饭聊聊天什么的。”

“我不是气这个,吃饭聊天当然可以,但是为什么不早说呢?这不是把原有的计划都打乱了吗?”

“原来不也是要去玩嘛。”他毫不在意,边穿袜子边说,“那就改成吃饭呗。”

“可是我们是先跟井木木约好的,为什么要改这边呢?”

孟云无奈地看着我,“这边是我哥们儿的女朋友啊。”

“那边也算是我的朋友啊,而且总得有先来后到吧。”

我俩大眼瞪小眼,互不相让。

我得说,在这个问题上,孟云戳到了我的点,我最不喜欢的两件事,第一是抢我吃的,第二就是随意打乱我的计划,之前跟棒子朴恩浩谈恋爱的时候,有一次他回韩国,告诉我三天以后回来。在机场送他走的时候我就想好,他离开的这三天,第一天我要把工作完成百分之五十,下午健身;第二天再完成百分之五十,跟小文逛个街;第三天检查一下完成的工作,去做个SPA放松一下,第四天神清气爽地去机场接他。

结果他在第三天的时候就突然冲了回来,当他出现在我办公室门口大喊“surprise”时我正埋头整理文件,然后就被他拉着去购物吃饭。没有放松,没有SPA,当我精疲力尽回到家时,还要熬夜继续加班工作。

所以,我恨惊喜。我承认这是怪癖之一。

我跟孟云不欢而散,他去找他兄弟的女朋友,我去找井木木。

我发现孟云性格上的一个问题,他完全不懂得拒绝别人,除了工作需要、对待生意伙伴。但听他讲刚开始跟人谈生意的时候,别人提的不合理价格,他都不大好意思开口拒绝,这些年才渐渐历练得雷厉风行起来……对待朋友那就更不用说了,上次吃饭,明知我不舒服,面对他哥们儿要我回去喝酒的要求,他都没替我拒绝,这次的事儿更是完美地证明了这一点。

哥们朋友你都不拒绝,拒绝我倒是挺痛快的,看来我的等级仅高于你的生意伙伴嘛!我坐在车里不是滋味地想,哼,一个人去就一个人去,这地方艳遇还不多的是,到时候现找一个凑一对不就成了?

“不再喝酒”的誓言维持了不到半个月,半杯长岛冰茶下肚我就胆大起来,井木木一脸担忧地看着我,“小夏姐,真不用叫姐夫过来吗?”

“不用,叫他来干吗,耽误我的事。”

“耽误你什么事啊!”井木木快被我吓哭了,“你俩赌气可别做傻事啊,这要是让悦悦知道我非得宰了我不可。”

话说丽江可真是个好地方,风景优美气候宜人,而且帅哥特别多,尤其是老外。对面桌有个金发碧眼的帅哥,特别像《唐顿庄园》里的大表哥。他一直紧盯着我,还频频向我射来高达三万伏的电流。我干掉杯底的酒,放开胆子——成!来吧!我一直想生个混血宝宝呢!

大表哥走到我身边,十分绅士地问:“能请你跳支舞吗?”

我展颜一笑,搭上他的手。旋转进舞池的那一刻,我看到井木木饱含热泪的双眼露出绝望的神情,眉眼间充满了“将我推入火坑”的自责。

整个跳舞的过程中,我一边微笑着盯着大表哥的俊脸,一边无法克制地三番两次想到孟云。这叫什么事儿啊?出来度个“蜜月”倒是把我抛下了,要是说陪哥们吃饭也就算了,关键是还陪哥们儿的女朋友吃饭!看来怎么着哥们儿都是比我重要喽?

尽管我自诩是个心理成熟的女性,尽管我认为“我和你妈掉水里先救谁”这种问题相当蠢,但我还是想跟广大男同胞说,给自己女朋友一个合理的排位,哪怕是面上敷衍,也是十分重要的!!

我心里酸溜溜的,暗自期望孟云赶紧找到这来,最好看到我和这么英俊的大表哥搂着腰握着手跳舞的场景。

大表哥估计是英国人,举止做派优雅极了,舞也跳得十分出色。哪个女孩不喜欢做公主?何况我向来喜欢英伦礼仪;可是可是,面对这么个尤物,我竟然满心沉浸在对孟云的怨气中,不知不觉一曲终了,直到大表哥呼唤我,“小姐,小姐?”

“啊啊?”

我回过神来,大表哥将我带到舞池边,绅士地询问我喝什么。我抛开杂念,试图享受今晚的Party,集中精神跟他聊了几句。大表哥措辞讲究,每句话礼貌又暧昧,哄得你心神荡漾却又觉得什么都抓不着。按理说,这才是男女交往最有趣的时候,但今晚我只觉得索然无味。

我有点想走了。

算了,还是去那边看看吧。两个人出来一个人赴约,被他哥们儿知道了多不好。

我打算找借口离开,又不好意思伤害他正high的劲头,便抱歉地说:“认识你很高兴,但今晚我有事要先走了,要不然你把手机号给我,有机会接着聊?”

他愣了一下,随即笑着写下了自己的号码。递给我号码时,他深情地看了我几秒,然后说:

“如果我喜欢女人的话,一定会选择你。”

我傻了。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帅哥,既然你喜欢男人,这一晚上跟我这是干吗呢?

他接着说,“You know?你的眼睛长得很好看,轮廓优美,眼神明亮但是非常温柔,You know?看着你的眼睛,我想起了我的妈妈……”

我身上一阵恶寒,说了句“再见”拔腿就跑。

我对天发誓我对同性恋没有任何看法,并举起四只手支持他们的恋爱自由。刺激到我的是,他居然说我眼睛像他妈妈?!也就是说,一个喜欢男人的男人,一晚上缠着一个女人,是因为他在她身上找到了母爱的感觉?

我年仅二十七岁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怀揣着破碎的心,我挤出人群悲愤交加地往外冲,一不留神撞上人的胸口,抬头一看,居然是孟云。他皱着眉头,“你干吗呢?”

“我……我走路呢。”

我心里美滋滋地“呵呵呵”起来,他居然在这儿,他来找我了喔,是他先找的我哟~看来我也不是那么不如哥们儿嘛!

“你怎么还不回去,都几点了?玩疯了?”他看起来很不高兴。

“你们吃完了?怎么这么早?”

孟云没说话,脸上露出尴尬的神色。

“……还不是着急来找你,就想着吃什么能最快结束,结果所有馆子都得等,最后拉着人家在路边吃了两屉包子。”

我有点憋不住乐。见我幸灾乐祸,他又气冲冲地质问:“你今晚都干嘛了,我刚给你打了两个电话你怎么不——”不等他说完话,我猛地扑上去抱住他,将脸埋在他的胸口,含糊地嘟囔着,“还是你好。”

“……你说什么?”他听不清,没好气地问,两只手直挺挺地放在身侧毫无动作。

我抱得更紧了些,在执拗了两秒后,他无奈地缴枪投降,回抱住我。

哎哎哎不会拒绝就不会拒绝吧,谁能一点问题都没有呢?至少我知道抱住的这个人心地善良、为人正直、行为端正、思想正常,关键是,他喜欢我。这就够了。我在他温暖的怀里偷笑,仰起头凑到他领口嗅了嗅,还是我们最初认识时清新干净的洗衣皂味。

地球太危险了,还是你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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