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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肚子痛,找老宋(3)

大狗喜欢说这是他养的青蛙,理由是春天时他曾往池塘里撒下一捧蝌蚪。大狗小金豆两岁,长得却又高又壮。有他在的时候,金豆便被剥夺了看青蛙的权利。后来金豆和大狗打了一架,他骑在大狗的脖子上,抡起巴掌左右开弓。他问这是谁的青蛙?大狗说当然是我的。金豆狠狠地卡住大狗的脖子,指甲深深嵌进去。到底是谁的青蛙?他锋利的牙齿几乎切中大狗的鼻子。大狗紧闭眼睛,从嗓子里挤出又尖又长的嚎叫,当然是我的!后来大狗被偶过的村人救起,站起来的他翻着白眼,脚步踉跄,脖子上血迹斑斑。当晚大狗就招集他的同学将金豆暴揍一顿,又把他抬起来扔进池塘。——大狗有同学,可是金豆没有。金豆读不起书,他日日与一头老牛相伴。

学校就在池塘后面,几间破瓦房,操场上飘着陈旧泛白的国旗。大狗上课时候,金豆就偷偷跑到池塘边看青蛙,看国旗,听大狗和他的同学在课堂上扯起嗓子拖起长腔读《小蝌蚪找妈妈》。听着听着金豆就哭了。他没有妈妈。他读不起书。他常常被大狗和他的同学欺负。他连看青蛙的资格都没有。

突然金豆产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他要处死大狗的一只青蛙。处死青蛙肯定会让大狗伤心不已。处死青蛙如同处死大狗一样痛快过瘾。

青蛙跳起来,金豆伸手横扫,青蛙就被他紧握在手。是一只很小的青蛙,披着淡绿色花纹,蹬着细长的后腿。青蛙的眼睛凸起很高,金豆从它的眼睛里看到惊恐的自己。金豆对他的表现非常不满,他想不过处死一只青蛙,凭什么要害怕?青蛙青蛙,你的末日到了。

金豆要把青蛙烧死。他的口袋里揣着一个一次性打火机,那是他从爹的口袋里翻来的。他点着打火机,将淡红色的火苗调到最大,然后小心翼翼地靠近青蛙。青蛙剧烈挣扎起来,金豆感觉到它强劲的后腿将他的手心划开两条深深的口子。红色的火焰噼噼啪啪地烧烤着青蛙绿色的头颅,那颗硕大的脑袋拼命躲闪,两只高高鼓起的眼睛如同两颗孤零零的黄豆,似乎马上就要滚落下来。金豆感觉到青蛙的身子在一点点膨胀,他的手几乎抓不过来。

突然怦一声响,打火机在金豆手里爆炸。持续的高温让它受热变形,蹿出的弹簧在空中翻着跟头,无气无力地跌进面前的池塘。

青蛙还在挣扎。有那么几个瞬间,金豆甚至看见它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绝望地啃咬着自己的手指。

惊恐万分的金豆,决定将青蛙活剥。他见过爹剥掉一只野兔,从鼻子下刀,左划拉右划拉,又轻轻一撕,一张完整的兔皮就撕了下来。可是金豆找不到青蛙的鼻子,他想干脆从青蛙的腿上下手算了。青蛙还在挣扎,被烤焦的头颅散发出奇异的香气,金豆捏住青蛙的一条腿,轻轻一折,只听得啪一声脆响,那条腿就断了。金豆看到青蛙细细的白色骨头刺穿绿色的皮肤,就像露出来一截火柴棍。青蛙的挣扎更加强烈,它滑腻的身子几乎从金豆的手里逃离。青蛙浑身冰冷,可是金豆感觉他的手中握着一粒滚烫的炭核。金豆满脸是汗,恐惧被一点点放大。他既想不到青蛙的腿如此之脆,更想不到小小的青蛙竟然有如此之大的力气。他咬紧牙关,捏住青蛙的断腿猛地往上一撕,只听嗞溜一声响,一只光溜溜的被剥掉皮的完整的青蛙就出现在他面前。

青蛙像在瞬间被脱光了衣服。金豆可以清晰地看到它身上一丝一丝的肌肉。那些肌肉排列整齐,抽搐跳动,雪白,娇嫩,没有一丝血珠。然它完整的皮肤并没有与身体彻底脱离,皮肤连挂在它的头颅之上,就像青蛙披了一张很宽很柔软的的披风。青蛙的身体猛然拉长,眼睛瞪住金豆,舌尖倏然弹出,与金豆的鼻子,咫尺之遥。

金豆嗷一声叫,松开手,脸色惨白。青蛙直直地落进池塘,沉下去,又很快浮出。它以一种怪异的姿势游向池塘深处,它游得很慢,娇嫩的肌肉撕开河水,发出哧哧啦啦的声响。一张完整的青蛙皮在它的头顶张开成伞,又不断变幻着形状,与被活剥的青蛙紧紧相随。其它青蛙并没有受到它的影响,它们照样追逐嬉戏,一遍又一遍跳向彩虹。

金豆慌慌张张地跑向他的老牛。他的两条腿没有一丝力气,他的眼前尽是被剥掉皮的凸着眼睛的雪白娇嫩的在水中缓缓游动的青蛙。他想这青蛙也许会把大狗吓傻吓疯吧?他剥了青蛙的皮,就等于剥了大狗的皮。那也是他自找的。谁让他不允许自己看青蛙?

不远处的教室里,大狗们已经读完两遍《小蝌蚪找妈妈》。年轻的教师在下课以前叫起大狗,他问大狗听说你养了一塘青蛙?大狗点头说是。老师问那么现在,你认为那是谁的青蛙?大狗擤一把鼻涕,嘿嘿一笑,说,大家的青蛙——那是大家的青蛙。

金豆已经逃出很远。

穷人节

去某国某地旅游,恰好遇上当地的穷人节。穷人节?仅这名字,就令人顿生好奇,倍感亲切。

穷人节的主要节目,便是扭秧歌。我想这也贴切,我生活的那个城市,有钱人去歌厅舞厅,去酒店健身房,穷人们随便找个广场,大喇叭一响,秧歌扭起来,倒也自娱自乐。看来秧歌并非是中国穷人的专利,全世界无产阶级都喜欢扭秧歌,只是动作稍有不同罢了。

秧歌队扭过来了。队伍的最前面,几百名流浪汉腰扎彩带,头系红绸,组成整齐的方队,声势浩大。也难怪他们高兴,流浪汉终于得到重视,迎来属于自己的节日,怎能不开心呢?更何况,最为关键的是,当秧歌扭完,每人都能够得到一杯免费的热咖啡。

紧随流浪汉的第二方阵,便是我们常说的穷人。他们的方阵最为复杂,有待业者,失业者,工薪阶层,也有破产企业主。可是不管如何,从穿戴上,一眼便能看出他们是穷人。比如某人穿了件名牌上衣,裤子却是地摊货;比如某人虽然一身名牌,但鞋子只值十块钱;比如某人穿着一套价值不菲的西装,却只系着三块钱的裤带。更重要的是,他们全都操着一种“贫穷”的表情。那表情卑微,低下,恰到好处地证明着一种身份。总之一个人的贫穷是掩饰不了的,还好这个城市的人们并没有掩饰,一万多人的巨型方阵,便是证明。

然后,便是由白领和小商人组成的方阵。我想他们应该属于这个城市的中产者,怎么也把自己当穷人呢?拽住一个问了,那人说,什么中产者?我们穿不起大名牌,吃不起大酒店,开不起好车子,买不起大房子,我们是城市真正的穷人!我告诉他,前面两个方阵里,有人甚至吃不饱饭,你跟他们比,算是富翁了。他听了,反驳说,我可不这么看。何谓穷人?买不起想买的,得不到想得到的,便是穷人。说完,头也不回,扭着屁股往前冲。

再往后,我就彻底看不懂了。如果说第三个方阵还勉强算得上穷人方阵的话,那么组成第四个方阵的那些人,一看便是成功人士。他们的方阵大概有二百多人组成,多大腹便便,仪表堂堂,穿戴讲究,甚至,方阵里,缓缓行驶着很多名牌轿车。这让我很是纳闷,穷人节,你们来凑什么热闹?

我混进他们的队伍,三扭两扭,很快跟一位戴了十个钻戒的中年男人混熟。我问他,难道您也是穷人?他一边扭,一边点点头。我说可是您看起来很阔绰啊!他说看起来很阔绰?当然,我有一个很大的公司,固定资产上千万,光轿车我就有十几辆,看起来的确很阔绰。可是你不知道,我公司的贷款和欠款加起来,足有三千万之多啊!我说那就是说,你不但不是千万富翁,还是两千万负翁?男人点点头,扭得更欢。

看来,这个方阵里的所谓的成功人士,远比前几个方阵的人更像穷人。

可是接下来的由不足百人组成的方阵,却是真正的富翁。我问过几个人,他们的净资产,大多超过几千万。这就很奇怪了,他们是这个世界真正的富人,他们应该过富人节而不是穷人节啊!将不解跟其中一人说了,他笑笑说,仅从资产上说,我们的确算得上富人,可是,我们缺的是自己的时间啊!

缺时间也算穷人?

当然。他说,你们可以喝闲酒,聊闲天,可以逛公园,看电影,可以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喝掉一杯咖啡,读完一本书,我们呢?我们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来用,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我们努力工作,拼死拼活,到头来,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成功?可是真成功了,却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从容。还有很多人,甚至因此失去家庭,失去朋友,我们连最宝贵都失去了,你说,我们不是穷人,又是什么人呢?

我并不完全赞同他的话,因为我不熟悉富翁的生活。然我刚刚退出“穷人富翁”方阵,秧歌队伍的最后一个方阵便闪亮登场。那是最为奇异的方阵,他们表情各异,穿戴各异,甚至有人光着膀子。再细看,竟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工薪阶层的影子,白领阶层的影子,单位领导的影子,无业游民的影子,百万富翁的影子。很显然他们没有按照要求站到本应属于他们的方阵里,他们彼此开着粗俗的玩笑,有人甚至大打出手。

我小心翼翼地跟一个看似领导的男人搭上话。

您是穷人?

我是穷人!

您为什么这样看?

我不知道!

不知道?

不知道!但我就是感觉自己是个穷人!说到这里,他骂出一句粗话,吐出一口黏痰。那口痰正好吐到旁边一个光着膀子纹着刺青的年轻人身上,年轻人骂骂咧咧,冲他晃晃拳头,他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一脚,两个人便扭打起来。

他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自己是个穷人,但是我知道。他们成功或者不成功,有钱或者没钱,有地位或者没地位,有时间或者没时间,有文化或者没文化,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没有素质——做人最基本的素质——我想这个方阵里的人都是如此。那么,他们是这个城市里,彻头彻尾的穷人。

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秧歌队伍,由两万五千人组成。而这个城市,区区两万五千人。

我只是游客,不是小城居民。然那天,我想也许,我也该跟随他们的队伍,扭一把穷人节的大秧歌。

人 吗

早晨,男人灰头土脸地站在一家酒肆的门前。很大很豪华的酒店,客人从清晨起就开始爆满。而在男人家乡,早饭是不必吃的,喝两口水,一天的劳作就开始了。粮食金贵得很,夜里又不必干活,他们确信昨晚存在肚子里的粮食还能支撑一个上午。

那些人是在吃早饭的吗?男人觉得不像。也许他们从昨晚一直喝到现在?桌子上滚动着各种各样的酒瓶,每个人的胸前都是湿的。可是他们并没有要结束的样子,仍然贪婪地盯着菜谱,兴致勃勃地点菜。终有一道菜上来,也许是压轴菜,那道菜触目惊心。很大的白色汤盆,汤呈现怪异的咖啡色,香气浓烈并且诡谲。仔细看,汤里面竟然飘着一个蜷曲的小小婴孩。他的皮肉皱皱巴巴,他的眼睛大且灿烂。甚至可以清楚地分辨出他的性别,甚至可以清晰地找到他没有缝合的肚脐,甚至可以数清他的手指和脚趾,肋骨和毛发,甚至,可以强烈地感觉到他愤怒或者嘲笑。每个人都在津津有味地喝汤,每个人都在欢愉地啃食。他们的嘴巴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他们不时停下来,小心地从嘴里吐出柔软的白色骨骼。他们拆解着婴孩的躯干和四肢,脖子和脑袋……似乎他们还聊起了天,政治,宗教,价值,人权……他们红光满面,满意地剔起牙齿。小小的骨头就像鱼排,它们很快就会被扔进酒肆后面的垃圾箱。

男人剧烈呕吐,他们竟啃食同类。他们是人吗?男人痛苦地想,是吗?不是吗?是吗?

中午,男人缩手缩脚地坐在医院走廊的塑料椅上。很大很有名气的医院,走廊里人满为患。男人的家乡也有医院,那医院却只是一排低矮的石房。可是那些石房大多时候是空的,钞票是如此金贵,他们绝没有奢侈到用钱看病的程度。

那些人是在吵架吗?男人觉得不像。他们肯定是亲兄弟,不但长得极像,彼此间也用了大哥二哥三哥四弟的称呼。他们的母亲就住在走廊尽头的病房里,她得了癌症,时日不多。四个人本在漫无边际地聊天,可是突然之间,那聊天就变成了争吵。似乎二哥嫌大哥来晚了,似乎大哥说他太忙。似乎二哥说谁不忙啊!似乎大哥说让你多陪陪娘你就不愿意了?似乎二哥又说你又什么时候陪过?似乎三哥插嘴说你们都别吵了,上次娘病重,难道不都是我一个人陪护吗?似乎大哥二哥一起说你陪什么了陪?随便从劳务市场上拉个小保姆,那也叫陪护?似乎四弟插话说结果那小保姆夜里跑了,老娘差点背过气去。他们越吵越凶,争吵终于升级为群殴。似乎大哥动了巴掌,二哥马上挥起拳头,三哥立刻从腰间拔出刀子,四弟稍一愣神,跑进病房,一会儿出来,手持挂着吊瓶的输液架。吊瓶的另一端连着他们的母亲,母亲喘着,流着鼻涕和眼泪,小跑着,又突然栽倒,脑袋重重地磕上地面。母亲翻着白眼,吐着白沫,两手狂抓胸前,一条腿剧烈抽搐。然四个人仍然在混战,巴掌在脸上开花,拳头击中小腹,尖刀刺中胸膛,输液架将后脑砸开一条菱形的口子。似乎每个人都要置他人于死地,仇深似海,不共戴天。

男人剧烈呕吐,他们竟手足相残。他们是人吗?男人痛苦地想,是吗?不是吗?是吗?

黄昏,男人饥肠辘辘地蜷在一家超市门前的冬青丛里。很大很气派的超市,那里几乎盛满着世间的一切。而在男人遥远的家乡,超市是不存在的。他们甚至很久都不买一次东西,他们甚至从没有见过超市,从没有听说过超市。

那群人在追赶一个男孩吗?男人觉得很像。被追赶的男孩从超市里逃出来,手里紧紧地攥着一小袋翠绿色的无花果。他的嘴里还塞着一个无花果,这让他的声音含糊不清。他喊这是我家的无花果……爹摘下院子里的无花果,拿到城里卖……我认识我家的无花果。没有人听他的,身后的保安气势汹汹。他喊我只想看看我家的无花果,只想尝尝我家的无花果。仍然没有人听他的,保安们叫嚷着,从不同方向朝他逼近。他喊我不是贼……我饿……我忍不住……我错了。他被踹倒在地,脸上挨了重重的一脚。那一脚踢飞他嘴里的无花果,连同一颗漂亮并且顽皮的虎牙。他爬起来,继续逃。这次他逃得更快,风鼓起他沾满水泥的工作服,头顶的安全帽就像一盏即将熄灭的街灯。他跑出半条街,然后被一辆飞速驶来的汽车撞飞。空中他的身体划出优雅并且惨烈的弧线,下落时他砸弯了路边的护栏。他开始爬,狗一样爬,死狗一样爬。一段暗紫色的肠子拖在他的身后,就像跟住他的一个恰到好处的标签。保安们追拢上来,围着他看,指指点点。他说,我不是贼。他从嘴里吐出一口鲜血,那滩血里藏着几粒无花果的细小种籽。他说,我不是贼。身体却越来越冷。保安们于是笑了,他们说,是你自己慌不择路……我们可没有打你……

男人剧烈呕吐,他们竟天良丧尽。他们是人吗?男人痛苦地想,是吗?不是吗?是吗?

深夜,男人神志恍惚地坐在市郊天然垃圾场的旁边。男人的家乡是没有垃圾场的,好像他们很少制造垃圾。他们制造的垃圾也似乎是干净的,很快归于山野和土地。不远处传来张楚的歌: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垃圾场,人们像虫子一样,你争我抢,吃的是良心,屙的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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