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的经营管理也是以精确着称的,即使在成为亿万富翁之后,他对部下的要求仍然是每提炼一加仑原油的成本,要计算到小数点后的第4位。每天早上他一上班,就要求公司各部门将一份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报表送上来。
有一次,他发现呈报上来的数据不符合要求,就质问一个炼油厂的经理:“为什么你们呈报的数据是提炼一加仑原油要花19.849美元,而另一个炼油厂呈报的却是19.8492美元?”
犹太人不仅在生意场上注重数字,在生活中也同样“数字化”,一切用数字来精确表达。在描述天气时,人们经常会用“今天很冷”、“比昨天热”等模糊的语言来表达。犹太人却从来不这样,他们总是习惯于把冷热程度用准确的数字表示出来,比如“今天是华氏五十度”,“今天是华氏四十度”等等。
做买卖,一切活动离不开精确的数量计算,满足于“估计”、“大概”、“差不多”,容易产生偏误,甚至会成为一笔糊涂账,导致经营的失败。在商场上,犹太人绝对容不得模棱两可,商定价格时非常仔细,一个美分的利润都计算得清清楚楚,一个美分的税金都计算得明明白白。
牛仔裤创始人李威·施特劳斯,因家境不佳,1870年跟随别人从德国到美国西部参加淘金热潮,希望淘金能发财。到了旧金山后,经过几星期的淘金生活,他发现那里人山人海,淘金者中确有人因此赚到了一些钱。
这个人想,每日从早到晚疲于淘挖不止,一个月也只不过获得几十美元。如果在矿场上做生意,给千千万万的矿工供应生活必需品,每100美元营业额赚20美元,每天做100美元的生意,一个月足可以赚600美元。何况那么多的矿工在这里,每天何止做100美元的生意呢?
经此谋算后,李威决定不干淘金活了,自己开始摆卖凉水及一些小百货。果然不出所料,开头第一个月的经营,营业额达5000美元,他赚到超过1000美元的利润,比当一名淘金者多赚了几十倍的钱。以后,随着他经营品种的增多,赚钱也更多了。在此基础上,他创造了适合矿工需求的牛仔裤,很快走上发财致富之路。
心算能力最能体现犹太人对数字的敏感。由于世代相传,他们的心算准确而迅速。你要是问犹太人78∶22等于多少?22∶78等于多少?他们马上就会报出:3.545454和0.282051。这种能力使他们在讨价还价中能立即算出对方的利润额,从而及时调整还价对策。
犹太人从长期的经营实践体会到:“数中有术,术中有数”的道理。因为一切商业活动,总是要表现为各种数量关系的,比如成本多少、毛利多少、税费多少等等。只有将这一切熟记在胸并且运用自如,做生意才能有的放矢。实现自己的预期目标。
有一次,一位犹太服装商人到一家中国的服装加工厂去参观,厂长陪着这位犹太商人参观的过程中,滔滔不绝地介绍本厂的产量和产值,那犹太商人在一位女工作业台前停了下来,问厂长:“这些女工每小时平均工资是多少美元?”
厂长一下被问住了,沉思了半晌后说:“她们月薪平均850元人民币,每个月工作25天,即每天34元人民币。一天工作8小时,就应该是……”厂长尚未算出每小时的人民币工资数,那犹太商人就抢先说:“啊,每小时0.50美元,现在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8.50元比1美元。”
厂长为犹太人心算的快捷准确大为惊讶。其实不应该惊讶,因为犹太人都有这么一套心算本领。由于有这种精于数字和心算的本领,犹太人才能够迅速通过对方提供的数字,心算出对方的相关数据。对于抢手的生意,他们能及时做出判断,一旦觉得有利可图,马上拍板成交,从不失误。
犹太人认为,做生意就是要锱铢必较,该攫取的利润绝不应放手;同时还认为机会稍纵即逝,必须快速心算,而且要绝对精确。所以他们把两者结合起来,就经常能做出迅速的判断。这使得他们在谈判中镇定自如、步步紧逼,直至大获全胜;在商场上游刃有余、坦然从容。
Ⅳ.做生意要双赢
《塔木德》很早就教导犹太人:即使撤销合同,也要确保双赢。因此犹太商人早就有着合作的传统,在共同的文化基础上,这种合作也容易进行。但犹太商人的合作范围不止是犹太人,只要合作能带来利益,他们就愿意与任何人合作,哪怕是水火不容的商场敌人。比如洛克菲勒的合作伙伴很多就曾是他的劲敌。
1844年,德国维尔茨堡的一个叫莱曼的牛贩子的儿子移民到了美国,他在南方做了一段时间长途贩运的行商之后,就同随后移居美国的两个弟弟一起在亚拉巴马定居下来,当上了杂货商。
该地本是一个产棉区,农民手里多的是棉花,但常缺现钱,所以更愿意用棉花交换日用杂货。莱曼兄弟与其他杂货商不同,他们对这种交易方式特别感兴趣,积极鼓励农民以棉花代货币,恢复古老的“物物交换”习俗。
这种做法,粗看上去似乎与犹太商人“现金第一”的经营原则不符,但莱曼兄弟肚子里的一本账却算得很清楚:以棉花相交换的买卖方式,不仅有利于吸引那些一时没有现钱的顾客,扩大销售,而且在以物易物并处于主动地位的情况下,有利于操纵棉花的交易价格;还有,经营日用杂货本来需要进货运输。现在乘空车进货之际,顺便把棉花捎去,岂不等于省下了一笔运输费?
这种大家都有利可图的经营方式,用莱曼家族自己的话说就是“一笔生意,两头赢利”,这也是他们历久不变的经商信条。这样没有多久,莱曼兄弟便由杂货商而变成了经营大宗棉花交易的商人。1887年,他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中取得了一个席位,成为一个“果菜类农产品、棉花、油料代办商”。由此走上了大规模发展的道路。
1871年,普法战争以法国战败而告终,法国因此陷入一片混乱,既要赔德国50亿法郎的巨款,又要尽快恢复经济。这一切都需要钱,而法国政府如果要继续维持下去,就必须发行25亿法郎的国债,否则就要破产。
面对如此高额的国债,再加上一个变数很大的法国政治环境,法国银行巨头罗思柴尔德男爵和英国银行巨头哈利男爵都不敢接下这笔巨债的发行任务,而其他小银行就更不用说了。
就在谁也不敢行动的时候,摩根敏锐地判断:政府必须发行债券来取得资金,而这些债券将成为银行证券交易的强势产品,谁掌握了它,谁就可以在未来的金融领域称雄。但是,既然两巨头都不敢接手,谁又敢来冒这个险呢?
想来想去,摩根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将华尔街各自为政的各大银行联合起来。各大银行联合起来之后,就会形成一个规模宏大、资财雄厚的国债承购组织——辛迪加,这样就能把原本由一个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分摊到许多金融机构上,无论在金额上,还是所承担的风险,都是可以被消化的。
摩根的这个想法,虽然是大家都能赚钱的好办法,但是严重挑战了伦敦金融中心和世界所有银行的传统。当时盛行的规矩是:谁有机会,谁独吞;自己吞不下去,也不让别人染指。各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交换,相互猜忌,互相敌视,就算迫于形势联合起来,每个银行也会为了自己最大的利益,彼此勾心斗角。
而且,各大银行都是见钱眼开的,为了一己私利可以不择手段,不顾信誉,尔虞我诈。因此,当时很多银行经常为了一些利益纠纷,闹得整个金融界人人自危,提心吊胆,各国经济乌烟瘴气,当时人们称这种银行叫海盗银行。
摩根的想法,就是针对这一弊端,想趁此对金融界来个大改革,让各个金融机构联合起来,成为一个信息相互分享、彼此业务相互协调的稳定团体。对内,经营利益均分;对外,以强大的财力为后盾,建立可靠的信誉。
摩根的想法一提出来,就像一颗超级炸弹,在华尔街乃至世界金融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说他是金融界的疯子,但摩根不为所动,他相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他默默等待时机的来临。
后来的形势发展,证明了摩根的洞察力果然是超人一等,华尔街的辛迪加成立了,法国发行的债券也卖光了。时至今日,“辛迪加模式”仍然在很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摩根说:“竞争是浪费时间,联合与合作才是繁荣稳定之道。”很多犹太商人的成功,就得益于这种“有钱大家赚,大家都发财”的合作观念。
任何人做生意,合作伙伴是缺少不了的。良好的合作伙伴不仅能取长补短,还可以增强双方的力量,达到1+1>2的那种效果。所以,如何选择合作伙伴,犹太人有着自己独特的眼光。
他们认为,找合作伙伴,就像找老婆那样,需要谨慎又谨慎,不能随随便便找一个人与他合作。他们认为,不学无术、没有特长者不可合作,疑神疑鬼、心怀不轨者不可合作,巴结逢迎、见风使舵者不能合作,思想僵化、一意孤行者不能合作……
除了合作赚钱,帮助犹太同胞赚钱,也是犹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自中世纪以来,各地的犹太商人都能以为自己的同胞提供帮助而感到自豪,把援助同胞视为自己的义务与责任。居住在世界各地的犹太商人,不管他们国籍如何,无论认识与否,在心理上总有一种无法否认的同胞关系,只要遇到落魄的犹太人,他们就会给予热情的帮助。
假如一个流浪的犹太人到了某一个城市,找到了当地的犹太团体。犹太团体就会问清楚情况,并且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比如给他选一个店面,找一个当地的鞋商供应成品鞋,并教导他如何销售,这一切的帮助都是无偿的。等到他赚钱后再偿还本钱。在这一点上,中国最会赚钱的温州人,与犹太人很类似,他们总是通过借款、赊货来帮助老乡赚钱,所以温州人有着“东方犹太人”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