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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大荒集(2)

执理论者必趋一端,而离实际;庸人则不然,凭直觉以断事之是非,事理本是连续的,整个的,一经逻辑家之分析,乃成断片的,分甲乙丙丁等方面,而事理之是非已失其固有之面目。

惟庸人综观一切而下以评判,虽不中,已去实际不远。

中庸之道既以明理为发端,所以绝对没有玄学色彩,不像西洋基督教把整个道学内的一段神话为基础。(按《创世纪》第一章记始祖亚当吃苹果犯罪,以致人类于万劫不复,故有耶稣钉十字架赎罪之必要。假使亚当当日不吃苹果,人类即不堕落,人类无罪,赎之谓何,耶稣降世,可一切推翻,是全耶教教义基础,系于一粒苹果之有无。保罗神学之论理基础如此,不亦危乎?)人文主义的理想在于养成通达事理之士人。凡事以近情近理为目的,故贵中和而恶偏倚,恶执一,恶狂狷,恶极端理论。罗素曾言:“中国人于美术上力求细腻,于生活上力求近情”“In art they aim at being exquisite,and in life at beingreasonable”(参见《论东西文明之比较》一文)。在英文,所谓do be reasonable即等于“毋苛求”“毋迫人太甚”。对人说“你也得近情些”,即说“勿为已甚”。所以近情,即承认人之常情,每多弱点,推己及人,则凡事宽恕,容忍,而是趋于妥洽。妥洽就是中庸。尧训舜“允执其中”,孟子曰“汤执中”,《礼记》曰“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用白话解释就是这边听听,那边听听,结果打个对折,如此则一切一贯的理论都谈不到。譬如父亲要送儿子入大学,不知牛津好,还是剑桥好,结果送他到伯明罕。所以儿子由伦敦出发,车过不烈出来,不肯东转剑桥,也不肯西转牛津,便只好一直向北坐到伯明罕。那条伯明罕的路,便是中庸之大道。虽然讲学不如牛津与剑桥,却可免伤牛津剑桥的双方好感。明这条中庸主义的作用,就可以明中国历年来政治及一切改革的历史。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孔子评以再思可矣,也正是这个中和的意思,再三思维,便要想入非非。可见中国人,连用脑都不肯过度。故如西洋作家,每喜立一说,而以此一说解释一切事实。例如亨利第八之娶西班牙加特琳公主,Froude说全出于政治作用,BishopCreighton偏说全出于色欲的动机,实则依庸人评判,打个对折,两种动机都有,大概较符实际。又如犯人行凶,西方学者,唱遗传论者,则谓都是先天不是;唱环境论者,又谓一切都是后天不是,在我们庸人的眼光,打个对折,岂非简简单单先天后天责任要各负一半?中国学者则少有此种极端的论调。

如Picasso拿Cezanne一句本来有理的话,说一切物体都是三角形、圆锥形、立方体所并成,而把这句话推至极端,创造立方画一派,在中国人是万不会有的。因为这样推类至尽,便是欠中庸,便是欠庸见(commonsense)。

因为中国人主张中庸,所以恶趋极端,因为恶趋极端,所以不信一切机械式的法律制度。凡是制度,都是机械的,不徇私的,不讲情的,一徇私讲情,则不成其为制度。但是这种铁面无私的制度与中国人的脾气,最不相合。所以历史上,法治在中国是失败的。法治学说,中国古已有之,但是总得不到民众的欢迎。商鞅变法,蓄怨寡恩,而卒车裂身殉。秦始皇用李斯学说,造出一种严明的法治,得行于羌夷势力的秦国,军事政制,纪纲整饬,秦以富强,但是到了秦强而有天下,要把这法治制度行于中国百姓,便于二三十年中全盘失败。万里长城,非始皇的法令筑不起来,但是长城虽筑起来,却已种下他亡国的祸苗了。这些都是中国人恶法治,法治在中国失败的明证,因为绳法不能徇情,徇情则无以立法。所以儒家唱尚贤之道,而易以人治,人治则情理并用,恩法兼施,有经有权,凡事可以“通融”,“接洽”,“讨情”,“敷衍”,虽然远不及西洋的法治制度,但是因为这种人治,适宜于好放任自由个人主义的中国民族,而合于中国人文主义的理论,所以二千年一直沿用下来。至于今日,这种通融,接洽,讨情,敷衍,还是实行法治的最大障碍。

但是这种人文主义虽然使中国不能演出西方式的法治制度,在另一方面却产出一种比较和平容忍的文化。在这种文化之下,个性发展比较自由,而西方文化的硬性发展与武力侵略,比较受中和的道理所抑制。这种文化是和平的,因为理性的发达与好勇斗狠是不相容的。好讲理的人,即不好诉之武力,凡事趋于妥洽,其弊在怯。中国人互相纷争时,每以“不讲理”责对方,盖默认凡受教育之人都应讲理。虽然有时请讲理者是为拳头小之故。英国公学,学生就有决斗的习惯,胜者得意,负者以后只好谦让一点,俨然承认强权即公理,此中国人所最难了解者。即决斗之后,中外亦有不同,西人总是来的干脆,行其素来彻底主义,中国人却不然,因为理性过于发达,打败的军人,不但不枭首示众,反由胜者由国帑中支出十万元买头等舱位将败者放洋游历,并给以相当名目,不是调查卫生,便是考察教育,此为欧西各国所必无的事。其所以如此者,正因理性发达之军人深知天道好还,世事沧桑,胜者欲留为后日合作的地步,败者亦自忍辱负重,预做游历归来亲善携手的打算,若此的事理通达,若此的心气和平,固世界绝无而仅有也。所以少知书识字的中国人,认为凡锋芒太露,或对敌方“不留余地”者为欠涵养,谓之不祥。所以《凡尔赛条约》依中国士人的眼光看来便是欠涵养。法人今日之所以坐卧不安时做噩梦者,正因订《凡尔赛条约》时没有中国人的明理之故。

但是我也须指出,中国人的讲理性,与希腊人之“温和明达”(sweetness and light)及西方任何民性不同。中国人之理性,并没有那么神化,只是庸见之崇拜(religion ofcommonsense)而已。自然曾参之中庸与亚里士多德之中庸,立旨大同小异。但是希腊的思想风格与西欧的思想风格极相类似,而中国的思想却与希腊的思想大不相同。希腊人的思想是逻辑的、分析的,中国人的思想是直觉的、组合的。庸见之崇拜,与逻辑理论极不相容,其直觉思想,颇与玄性近似。直觉向来称为女人的专利,是否因为女性短于理论,不得而知。女性直觉是否可靠,也是疑问,不然何以还有多数老年的从前贵妇还在曼梯卡罗赌场上摸摸袋里一二法郎,碰碰造化?但是中国人思想与女性,尚有其他相同之点。女人善谋自存,中国人亦然,女人实际主义,中国人亦然。女人有论人不论事的逻辑,中国人亦然。比方有一位虫鱼学教授,由女人介绍起来,不是虫鱼学教授,却是从前我在纽约时死在印度的哈利逊上校的外甥。同样的中国的推事头脑中的法律,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法制,而是行之于某黄上校或某郭军长的未决的疑问。所以遇见法律不幸与黄上校冲突时总是法律吃亏。女人见法律与她的夫婿冲突时,也是多半叫法律吃亏。

在欧洲各国中,我认为英国与中国民性最近,如相信庸见,讲求实际等。但是英国人比中国人相信系统制度,兼且在制度上有特着的成绩,如英国银行制度、保险制度、邮务制度,甚至香槟跑马的制度。若爱尔兰的大香槟,连叫中国人去检勘票号(count the counterfoils),就是奖金都送给他,也检不出来。至于政治社会上,英国人向来的确是以超逸逻辑,凭恃庸见,只求实际着名。相传英人能在空中踏一条虹,安然度过。譬如剜肉医疮式补缀集成的英人杰作--英国的宪法--谁也不敢不佩服的,谁都承认他只是捉襟见肘关前不顾后的补缀工作,但是实际上,他能保障英人的生命自由,并且使英人享受比法国、美国较实在的民治。我们既在此地,我也可以顺便提醒诸位,牛津大学是一种不近情理的凑集组合历史演变下来的东西,同时我们不能不承认他是世界最完善、最理想的学府之一。在此地,我们已经看出中英民性的不同,因为必有相当的制度组织,这种的伟大创设才能在几百年中继续演化出来。中国人却缺乏这种对制度组织的相信。我深信中国人若能从英人学点制度的信仰与组织的能力,而英人若从华人学点及时行乐的决心与赏玩山水的雅趣,两方都可获益不浅。

《申报月刊》第一卷第一号

吃上帝的讨论

--一个英国的特登(An English Dayton,by H. N,Brailsford,The NewRepublic,Nov. 23,1927. )前年美国有一个特登案,去年英国却有一个巴恩主教案。

特登案争辩在现代初等学校可否教授天演学说,而此回英国轰动一时的争辩,则在吃上帝的问题。两者同是表示科学激进与守旧宗教观念的冲突,而从中可看出两国不同的民性。

Brailsford氏极不满意他本国人的好礼尚伪,善于敷衍,所以作文投美国周刊,痛陈此事之始末,从此可知英国绅士们的空架与英国文化的内容,篇末两段最具精彩。着者勃雷斯福氏是英国有数的评论家,名与Arthur Ransome相颉颃。着有RussianImpressions,Across the border等书。

--译者志这回英美两个同操英语的国,于其传统的信仰受打击时,所持不同态度,很可做研究种类渐化者有趣的题目。我们在英国刚刚经过一个危局,略使人回忆到美国那件更喧嚣的“特登案”。也许我认为巴恩主教(Bishop Barnes)掀起的波浪过后的想法是错误的,但是在未过之时这争辩的确是很热闹而剧烈的。我颇以为,比较起来,你们(美国人)分数可比我们高。

如果我说这话是为来献媚,当然更被你们所鄙弃。表面上看,好像我们比你们强。我们显明我们是比你们多么宽厚、多么容忍。大西洋的这边所讨论,不是那么幼稚的问题;于这种方面,我们比你们总进步三十年。不但如此,我们的争辩,也没有你们新闻报馆那样的喧嚣吵闹。我们的礼貌是比较规矩,而我们的脾气是比较冷静。

但是此数点长处,抵不过一个重大的过失。你们虽然受不容忍天性的冲动,你们虽有可笑宣传的把戏,但是到底你们还是把问题辩论个干净彻底。你们有过正式的、精细的辩论,在法庭上及别处。无论在报上,法庭上、或大众开会上,你们都不曾躲避问题的主体,美国的民众得听见过关于《天演论》,及达尔文主义解释的详细讨论。我们却把问题的主体丢开。我们眼见反对抗议巴恩主教的鲁莽粗糙。在教堂中及报上,我们关于巴恩主教的礼貌,及方法,都做过剧烈的争辩,我们也讲到安格立干教(英国国教)兼容并包的态度。她左手可抱理智家;右手可抱天主教徒。我们计算:他们应在她的怀抱中,相安无事。我们说我们不要讨论达尔文主义;这是大家都承认的。但是问题的主体,就是人种学关于耶稣圣餐的起源及性质所发明的新义(即起源于野人吃上帝的风俗,说见后),我们如出一辙的完全丢开。天主教徒叫巴恩主教免开尊口,巴恩主教却说,他一定要继续的听凭良心说话,肯得勃利大主教写了一封信,婉转讽他,以后说话要文雅些,而慈爱些,如此辩论便终于了了。从首至末,没有一个人讨论,或是想讨论,人种学关于圣餐新义的发明。我只看一篇社论,仅仅提到,但也不过两句而已。大概只有我一人讨论过他,但是我是在一个社会主义党报署名发表,而且这报也郑重声明这是我“一己”之见。我想不出这种寂寞的原因。我们是不知道呢?是受虚惊呢?还是不管呢?总而言之,我们没有在公众面前,开诚讨论我们的信仰及怀疑,照我看起来,这实有碍于我们的名誉。只要有人能诚意否认,还可得我们相当的敬仰。但是一个国民,既不相信,又不否认,愿意暧昧糊涂下去,恐怕他理智的肌肉要消瘦孱弱下去吧!

这个被闷死的争辩的事实,不久就明白。巴恩博士教运亨通升级颇速;他很能干,文章又好又有劲儿;他是一个数学家,其成绩足使他被选为皇家学会会员。他做伦敦“寺”的“寺长”(Master of the Temple,此寺即多数律师所到的教堂),他在大战时,因环境之逼迫,曾觉悟科学与近代人生观已动摇读书人的信仰,即使表面上有几位,为情感关系,尚保持其对于英国国教的忠心。所以他专心致力,要以科学眼光,来重新解释教义,麦唐那(Ramsay MacDonald)为首相时,升他做伯明罕主教。这是一个开通的区域,前任主教是一位戈尔(Charles Gorc),为人和蔼,而同时注意社会问题,并信高教(High Church)的道学·。巴恩博士就职以后,继续的大胆传道,而依旧好说干脆话。他并不以“手段”着名,而且有许多人,对于社会党首相的选任人,有点成见。他在多次讲演中,阐扬达尔文主义;这些讲演,后来绰号叫做“猩猩讲演”(gorilla sermons);他凭人种学的知识来解释变质说的原始(doctrine of transubstantiation谓圣餐上之酒及面包的实质变为耶稣血肉);他告诉那些极端的天主教徒,他们实与印度之崇拜· 英国国教中分高低两派,高者重视仪式、传统和保持教士的威信,其道学与天主教相近;低者相反。--编者注偶像者相差有限(因为常人看不出天主教徒所信,与实质变化说有什么分别)。

在他区域内的英国天主教徒,自然愤怒的反对;他们所谓“耻辱”,遂引起彼党的关怀,而惹起教会报的评论,但是巴恩主教也有他的信徒及崇拜者,于是他就被邀来伦敦讲道,先在惠士敏士得寺(Westminster Abbey),次在圣保罗教堂。他在前者所讲的,跟寻常一样的激烈,于是几位天主教徒,预备在圣保罗教堂,做团结的抗议。巴恩博士刚刚上台,就有一位在座中的天主教士勃洛韦勃斯德(Canon Bullock Webster),丢开大衣,跨步前来,穿着他教士的白礼服。环绕着他,有一群体力强健的听众,做他的卫兵。于是这位教士宣读一个长篇抗议书。读完之后,退出礼堂,而跟他走的,有二百(一说五百)的听众--这些人到隔壁一个礼堂行补过的圣餐礼(mass ofreparation)。这张抗议书说:让巴恩博士来在国家的教堂讲道是“侮辱上帝,贻羞善士”,并且要求须将巴恩博士拿来以“传邪说罪”罪付审,并将他“逐出上帝的教会”。

出事之后,这位震怒的教士向新闻记者解释,说他并非反对巴恩主教关于《天演论》的意见:这些在他似乎不觉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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