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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初遇

第一章

又是一个即将消逝温柔的夏天。阳台上的盆栽贪婪地吸收着阳光,吊兰的幽香把疲倦的感觉冲逝地一干二净。疲惫的伸下懒腰,慢慢起来,揉揉头。虽然想睡一会,但是暑假的最后一天也应该把书本都收拾一下。夏非蓝盘着腿,把书包拿过来,清点着书本。

“小朵,起来啦,下楼买一些雪糕,不许先偷吃!”妈妈轻柔的声音透过隔音不太好的玻璃传过来。雪糕!夏非蓝的眼睛肯定亮起来了。我迅速穿上凉鞋,跑到妈妈面前。五十平米的老宅区房,跑起来很快就到厨房了。“诺,钱放在桌子上,去吧。”妈妈眼神注视着油哄哄的抽烟机,手不停地在擦拭。

出了门,午后的阳光不是那么的刺眼,大概是因为夏末的原因,午睡的疲倦无影无踪,我蹦蹦哒哒地跑着。城中村的商店一个接一个雪糕空柜,唉,三四点确实是雪糕空柜的正常时间。但是又要跑到夏城的商场里了。夏非蓝这样的穿着就算给放行了脸估计也烧红了。

无奈之下,只能定着好奇的眼光跑过去了。上次去的时候,他们这些身着气宇轩昂华美无比的同龄小孩子总是跟看着动物一样看着我,怎么,没见过人吗!夏非蓝没把这种眼光理解为嫉妒就很客气了。妈妈说初中就要去那里上学,可是夏非蓝实在不想应付这些眼光,校服掩上应该都一样吧。

她讨厌这些人。

讨厌他们华丽的衣服,讨厌他们好奇的眼光,讨厌他们冷漠的态度,讨厌他们好像永远在忙的状态。也许有嫉妒,也许有羡慕,但是最多最多的就是陌生与讨厌。

小时候的她永远不懂,有些风雨洗濯前的人都是她的样子,可是时间总会带走这些最天然的样子,只把这些回忆安置在脑海最深处,慢慢跑到心里去。

从城中村这个蓝色牌子到江边的水泥森林与商品大厦,仿佛是两个世界。可最终也会变成一个世界,时间会赶尽杀绝。回忆就是目击者。

可是十三岁的夏非蓝,却遇见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那时十三岁,青春刚刚露出青涩的边角,还将自己华美的裙摆照在叫做神秘的聚光灯中。

上身白衬衫下身粉嫩色短裤,不算纤瘦楚楚的身姿,穿着青色的透明凉鞋,手中提着一袋装着三盒盒饭,嘴角有几块偷吃的冰淇淋的痕迹,还洋溢着简单的笑意,一个简单的马尾与略有不齐的刘海,眨巴着一单一双的眼睛,仿佛在告诉周围人自己刚吃过世界顶级美食,没错,这就是十三岁的夏非蓝。

舌尖还充斥着原味冰淇淋香,味蕾还没能从甜蜜中跳出来,夏非蓝猝不及防的看到了楚欢阳。

服服帖帖发质极好的头发,仿佛在从头就开始宣告着自己的贵族气质。冷白的皮肤与灼热而且温暖的眼睛形成鲜明的对比。眉毛是略粗的完美线路,黄金比例的鼻子与永远微笑的嘴角,活生生地像是在带着一个只露眼睛的面具。他上身是阿迪达斯的短袖,下身是耐克的长裤,鞋子是安踏的新商品。她认识它们,在爸爸每次出差带来的照片里,都会在运动服专卖店里出现这些标志,爸爸很熟悉它们,他们的标价从没低过三位数。

街道上茂盛的绿荫隔碎阳光,缓缓照在他的脸庞,他头顶上麻雀在演奏它们清脆的鸣歌,他慢慢从我身边走过,悄悄的一阵风里,弥漫了夏非蓝从了闻过的香气,是大商场里的不自然,却在他身上变得那么好闻。

她看见他在发光,所有的都是背景。

夏非蓝天真的跑到他眼前,向他挥挥手,“我叫夏非蓝!”他疑惑地抬起头,蓦然笑了,“我叫楚欢阳。”他又走过绿灯剩下十几秒的街道,消失在拥挤的人潮里。

夏非蓝想,这就是有缘。

她忽略了街道上这几颗笔直的树其实是昂贵的红豆杉,就像我忽略了身后的一个会让我再度惊艳的男生。他有着好看的头发,没有楚欢阳那么服服帖帖,自然得好看,他眉角有着七分不屑与三分无奈,眼神中是让人解读不出来的孤独与冷漠,这一刻却拥有着几分惊艳与温暖,他的侧脸尤其完美地突出鼻子的好看,嘴角却是一副永远超过180度多几度的挑衅。可是在冷冷的面容中,在此刻如此温柔。

他叫叶承忧,在夏城重点中的贵族的中学里,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学霸与全民男神,夏非蓝与他的相识,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时光小小的夏非蓝弄了我一把。夏非蓝与楚欢阳在重点中学之一的四中同班,而且同桌三年,永远的下午,永远的美好的侧脸,永远的温柔语气,永远的聪明才智,永远的最喜欢的男生。

她为了他,在分班的初三,奋斗到半夜,主动申请做卫生义工,第一个到校,mp3里永远是对书店老板软磨硬泡买来的听力大全,最快用完的永远是因为做笔记而一滴水不剩的水笔,把最喜欢的小说转手卖掉买来的几套往年会考卷与复习全套,紧咬牙关跑步的时候想的全是喜欢太阳,楚欢阳。

初中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在分班的时候又和楚欢阳坐同桌。他们变成了很好的朋友,他告诉我了很多关于他的事情,小时候的回忆,最难忘的旅行,最好的哥们,最有用的足球技巧,每天枯燥的计划,永远不关心他心灵世界的父母。可是他们却因此划线,那隐藏的隔膜上刻着,他们是好朋友啊。

因为他们是朋友,所以她在食堂给他打水,帮他买烧鱼,把最心爱的笔记与他分享,为他打扫卫生,为他跑遍大街小巷买生日礼物吗?

因为他们是朋友,所以她的所有付出都在“友谊”之下。

苦笑又怎样,她还是习惯喜欢他,她还是懒得喜欢别人。她还是为了和他一样考上重点二高又一次不要命地苦学勤练,把最恶心的二次函数写满一千道,每天写的卷子与读的考试分析有两分米,可是没办法,因为他也这样做了啊,因为她习惯喜欢他,所以不放弃。

好简单的道理,倪薇从来听不懂。她是我初中高中最好的闺密,长得神似洛神貌若西施,瓜子脸远山眉永远高贵温柔的眼睛,绸缎一样的三千青丝总是能像潘金莲落下的衣服架子一样,男生排队好奇看她的面容,真巧,她的面容也总是不负男生心潮澎湃的心情,她的弱不禁风也总能换得那么多或肉麻或高端或押韵或费心的一封封情书,只要她爸爸打声招呼她就轻松上高中。

凭什么!凭什么那么拼命努力倪薇只要一打招呼就能换取无数次这样的拼命!可是倪薇惊人的智商都不用打招呼,女神兼学神的千金不换的头衔从来不跑偏。所以,夏非蓝从不在她面前发牢骚,但是她好像对楚欢阳这样五官纯净好看的男生不感兴趣,而且楚欢阳和她像是商量好的三年一年说一句话。

这一切隐藏的很多像是蝎子毒液的东西,于我砒霜,于他蜜糖。知道这些真相,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整个初中,所有人都知道夏非蓝喜欢楚欢阳。

可是不管是高中还是初中,夏非蓝和楚欢阳永远第一第二,这样好的名次让全校上下所有人咂舌,却也不好说太多。而楚欢阳听到这样的谣言只是笑笑,也许他认为只是因为他们是好朋友走的近一点所以被误解罢了。可是对夏非蓝来说,就像是吃了原味与草莓味混合的冰淇淋一样美味。她也从未这样觉得学校的人们和蔼可亲善解人意待人彬彬有礼。

一样正常行驶的人生,倪薇明显好过而且轻松,她虽温柔善解人意,却守身如玉,从不早恋,对我痴痴的态度从不说三道四。照着正常轨道的人生慢慢行驶,直到遇见叶承忧那一刻开始,好像从印度尼西亚跑到了美利坚。

从此,她开始不再小心翼翼地奉承楚欢阳,不用为他做很多自己不情愿的事情,更加不需要为了他而奋斗。、

大一,盛夏。

夏天让柳树骄傲地伸展自己妖娆的婀娜身姿,像是纣王最欣赏的苏妲己的舞,而那些不解风情的鸟儿轻轻站在她的头发上,作为站在别人身上的补偿,它们唱着一首又一首遥远的民谣,如此安静而且动听。柳絮的数量被压制住后,桃花开得如火花蒸霞一般轰轰烈烈,香气四溢,让人不觉联想到它们最初的故乡,清溪泻雪,白石层杪,环绕池沿,当然,这也是一身朴素的鸟儿唱出的缓缓意境。

上衣校服是白色的透明长袖与实心棉衫,下身是摇曳的白色及膝裙,点缀着的是天蓝色条纹。清新透气,像是在宣誓学校好校服也不赖。而对于夏非蓝而言,这件校服唯一的最大的缺点,就是贵。

倪薇扯着她的袖子,“哎呀你走路从来不扭扭捏捏,现在是怎么了?!”夏非蓝的脸本来被晒得很红,这么一说,更红,“你没发现这裙子短到要死!”倪薇的大波浪与本人简直就是一体的,连心情都连在一起,她叹了口气,大波浪便没了士气,软软地贴在她背上,“才及膝,什么叫做短,刚遮住屁股短不短?”夏非蓝听了更是紧张,使劲扯着这条不蓬的贵校服,“你可就别磕碜我了,这裙子不短了不短了。”她的直发发质并不好,可是简简单单的中分海,及腰的长发和远山眉衬得倒是十分古典——远山眉是倪薇给她修的,夏非蓝一直都挺喜欢她的一字眉型剑眉浓度,仔细看是有点萌,可是倪薇毕业那天就死拽着夏非蓝,“蓝蓝,我一直想说一件事,非常非常认真,非常非常重要,虽然也非常非常不好意思!”倪薇喝了酒,脸颊通红,搞得夏非蓝以为她要出柜,“倪薇你知道的,我喜欢楚欢阳!”倪薇听到这个名字,清醒了许多,不过傻乎乎的夏非蓝以为她镇静是因为自己的语气坚定。“我给你修眉!”倪薇轻轻凑到夏非蓝脸上,用纤纤手指抚摸她的眉毛。

这件事对夏非蓝来说,就是虚惊一场。

夏非蓝终于在百折不挠的倪薇的喃喃劝说下试着好好走路,对她影响最大的是制服装也是这样的款式,以后怎么上班,其次就是楚欢阳喜欢大方的女生。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不知是谁的手机铃声,夏非蓝的手机是诺基亚,没敢带过来,那便是倪薇的了。这个声音如此熟悉。男声《遇见》,不是孙燕姿唱的。

熟悉,熟悉,熟悉。

夏非蓝忽略了倪薇在说什么,等她挂了电话,她走过去,“你的手机铃声?”她的面容浮现一丝丝慌乱,转瞬即逝。

“哦,音乐班里班长唱的,我觉得好听就录下来了。班长有出过歌,你大概会熟悉。”她眼神中的敷衍,在夏非蓝看来是轻松与不在乎。

夏非蓝没有深问,而是淡淡点头。

“怎么了?”夏非蓝眨眨眼,回复刚才的温馨气氛。

“我分班了,我现在在大一班。”倪薇嘟起嘴,抱抱夏非蓝,“亲爱的,我们没办法在一起了。”夏非蓝手中的海绵宝宝行礼上海绵宝宝哭泣的萌萌哒样子,就像是憋红了脸有点想哭的她的样子,“我才没有舍不得你呢,一班和三班隔得远么?”倪薇拍拍她的脑子,溺爱的道,“不远啊,一班在四楼,三班在五楼。办公室在四楼。”她似乎想到了什么,把办公室的方位脱口而出。不过这个细节夏非蓝没有在乎,她们又喃喃地互相安慰,然后一起到了宿舍。

“你为什么没有一个人住一间宿舍?”夏非蓝盘起腿,扎着丸子头,“你不是不习惯四个人一个宿舍么。……我们好像来早了。”倪薇把行礼打开,一层一层的全是化妆品,“嗯,不过我占了两个床,亲爱的,你就勉为其难地占一张床吧。我爸这次可没有给夏城大学捐太阳能,我也不想一个人一间,哎呀我的毛巾怎么只有七条!”她数着她那五彩斑斓的毛巾,惊异地叫到。

这就叫聒噪。

“抱歉,晚了吗?”门口的女孩羞涩的道。

她头上别着两朵栀子花,脸庞因此显得十分白净。眉毛是天然的一字眉,自然而衔接面容,眼睛多层双眼皮,瞳孔里透明着的棕色里充斥着希望与温暖,鼻子是罕见的小挺鼻,嘴角永远有着一丝不确定,她的校服在身上是如此贴身而且配合,像是天使下凡。

倪薇眼中瞬间充满厌恶,像是蝎子的地盘被别的生物占领。她的眼中像是分分喷射着毒液,她跳下床,直接穿上鞋,狠狠碰了一下这个女孩,视若无物般。

女孩眼中有了几丝无措。我尽量用最最友好的笑容,“你好,我叫夏非蓝,她是我闺蜜,倪薇,性格不是很开朗,打成一片后会好很多。”她也慢慢笑了,这时我才注意到她的马尾辫,清新自然,不做作。“我叫沈汀溪,嗯,互相体谅嘛。”她的酒窝变得尤其明显。

“那我们以后就是室友了。室友的关系最铁,我们谁都不能把秘密说出去哦。”她的声音软软地,让人不自觉地亲切。我点点头,“好啊。”

我和沈汀溪是大三班的,我、倪薇是一个系,所谓亲切自然的文学系,可是除了倪薇,我和沈汀溪如果不狠狠拼自己,根本没办法把文学成为自己的生活出路,而倪薇是艺术系的,这好像并不奇怪,她长得异常美艳,而且从小学舞蹈,永远是领舞。而楚欢阳也是艺术系的,这很奇怪,不过他说他喜欢画画,他告诉我,他会努力争取清华美术学院。

而倪薇每天轻轻松松,过着她无风无雨的平和人生。

沈汀溪心无旁骛,她谈过的恋爱似乎都被她给甩了,她在爱情里严风厉行,丝毫不像生活里她的清纯。

楚欢阳和夏非蓝的联络极其少。每次放学夏非蓝等他,他的同学总会说,他早就走了。教室里确实没有他的身影。MNS上夏非蓝发几十句他一句都不会。夏非蓝鼓足勇气给他打电话,他永远都是语音信箱。

开学第三天,一个转班生姗姗来迟。

他把白衬衫的魅力挥洒地淋漓尽致,五官分明而且纯净,皮肤是雪白与肉色得完美混合,像是雕刻师独具匠心雕刻的人偶,眉毛是让女生都心生嫉妒的远山眉,眼睛里混合着的孤独与一丝丝难以发现的温暖,让人甘心坠落,甘心溺亡,鼻子是夏非蓝从未见过的最完美的弧度,嘴角是无法抑制的桀骜不驯和轻蔑,脸庞呈现0。618:1的完美比例。玉树临风,气宇轩昂,轻轻一笑就像是天使在人间巡逻的时候。他的样子永远是鄙夷与平淡,似乎不起波澜。

而最骇人的,却是他左脸的那道烧烙的痕迹,紫色与红色混合,血丝交替,血液结痂,与周围无暇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就像是,地狱火魔咬了他一口。

台上台下一片惊异,全是不解与厌恶。

唯独夏非蓝,她的左边空位。她没等任何人申请身边的空位,她举起手,“老师,我这里有空位。”

声音坚定与响亮。

她的心中没有一点怜悯,而是好像无视他脸上的烧痕一样。全是正义与热情。

而叶承忧也抬起头,像是天使在地狱待了很久,突然看到了上帝。

释然与前所未有的开心。

虽然转瞬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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