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月高挂天空,带着憔悴的白色,睥睨世间万物。夜色寂寥,时候不早,N市某个小区的街道上,冷风残酷无情地一扫而过,吹落绿化带的树叶若干。
范简骑着女式的粉红色小自行车,悠闲自得地在一个拐角停了下来。他的装扮有些奇怪,戴了一顶电瓶车头盔,身着印了骷髅头的T恤,穿着军绿色七分短裤,脚踏一双蹩脚拖鞋。
虽然时值春天,今夜却寒冷异常,如此着装打扮出门显然是打错了算盘。范简挺了挺胸膛,想要表现出一些男子汉气概,可冷风拂过身躯,还是忍不住瑟瑟发抖起来,那瘦小的身材显得愈发渺小的了。
三更半夜,他这是想做什么?
简单来说,范简是一个英雄。
所谓英雄,一般是指在普通人中间有超出常人能力的人,他们能够带领人们做出了巨大的对人们有意义的事情,或者自己做出了重大的事情。
别看范简的装扮丢人,体格亦不出众,但俗语有云“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他可是个地地道道的超级英雄。半夜出门,当然是为了像蝙蝠侠布鲁斯韦恩那样,惩戒城市的罪恶。
戴着电瓶车头盔,一来是为了出行安全,二来是为了掩饰身份——电影里的超级英雄一般都喜欢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据说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身边的人。虽然范简没有什么重要的人需要保护,但他从小就听说过雷锋叔叔的故事,明白做了好事不留名的传统美德。
至于T恤、短裤、拖鞋,那是为了轻装上阵,与恶势力斗争的时候能够百分之百发挥自己的实力。更何况,在这样一个禁止枪械的国家,是不需要像布鲁斯韦恩那样穿上厚重的蝙蝠盔甲的,范简有充分的自信能在歹徒刺入自己肉体之前夺走利刃。
好吧,这理由有些牵强扯淡,让我们来说说实话——并不是每个人都出身富贵,能像韦恩那样撞坏一辆兰博基尼眉头都不会皱一下。物质决定一切,按照范简的经济水平,这已经是他最完美的打扮了——他本想穿着篮球鞋出门,可惜那双鞋子顶部破了一个洞,太过碍眼。
在街上溜达了好久,看上去风平浪静的样子,哪怕是随地吐痰的恶行都没有发现,范简不免有些失望。有这种情绪倒也情有可原,如你所知,英雄无用武之地是很憋屈的一件事情。
他只在晚上出来行侠仗义、惩治罪恶,白天则要上班当搬运工,毕竟,英雄这个职业没有收入,他还要赚钱养活自己。
“今天又要无功而返了吗?”他叹了口气,掀起头盔的玻璃面罩。罩了太久,呼吸并不是很顺畅,有点头晕目眩。
忽然,他的眼前一亮。
路口的对面,最后一班公交车缓缓停下,只有一个年轻女子走了下来。年纪约摸二十四五岁,脸上带着倦容,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典型的办公室女郎打扮。至于相貌,由于距离太远看不怎么清楚,不过感觉还算不错。
范简的心脏砰砰砰加快跳动频率。应该是加班到现在才回家的吧?公交车车站距离住宅小区还蛮远的,这么晚了,又是独自一人,说不准会遇到什么危险,就让我扮演一下护花使者,护送她回家吧!
这么一想,范简重新盖下面罩,跳下自行车改为推行。与女子一直保持在十五米左右的距离,假装若无其事地走着。
女子觉察到了他的存在,有几次猛然回过头来看,可范简并不与她的目光交汇,都是恰到好处地将头扭到一边,观赏起两边的风景。
女子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安,脚步逐渐快了起来,最后甚至开始小跑。范简只能硬着头皮加快速度。
他奶奶的,把老子当成变态跟踪狂了吗?明明是为了保护你好不好!想到这里,范简突然觉得自己伟大极了——背负了变态的名声,还要全心全意护送对方回家,也不解释一下——虽然解释了应该也没什么用处。
“啊!”
思绪间,前面的女子惊叫一声。原来是走路走得太快,不慎与一个忽然冒出来的中年男人撞了个满怀。
女子退后几步,不断抚揉被撞疼的脑袋,口中说着“抱歉、对不起”。
那个男人是从某个阴暗的角落冒出来的,他笑嘻嘻地看着女子,一脸的不怀好意。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男人从角落里走了出来,手中亮晃晃的分明拿着一把匕首。
他们剃了板寸头,看上去不像本地人,一副坏胚子流氓的模样。不过,他们都把注意力放在女子身上了,并没有注意到后面的范简。
范简放下自行车,蹑手蹑脚地躲到一棵树木后面,打算观察一下形势。
显而易见,那两个男人在那里已经守株待兔好久了,相撞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匕首什么的说明二者想要在这夜黑风高的晚上抢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年轻女性。
果然,两人堵住了女子的去路。
被撞的那个家伙语气轻佻地说道:“小姐,你可是撞到了我吖,说句对不起难道就想离开了吗?”
“你们……你们想怎么样?”意识到处境不妙,女子慌慌张张地拿出手机,想要报警。
“我劝你不要做傻事哦,这么漂亮的脸蛋,我可不想在上面划几道口子。”另一个男人耍了耍手中的匕首。
“我只有这些,你们……你们拿去,放我回家。”,打消了报警的念头,哆哆嗦嗦地从包包里拿出十几张百元钞票,女子恳求道,眼眶湿漉漉的,估计快哭出来了。
被撞的那位一把夺过钞票,眼睛往包包里瞟了一样,顺道还摸了一把女子的纤纤玉手:“不要骗我们哦,否则后果会很严重。”
女子面色苍白:“不会骗你们的。”
“我们不怎么信任别人,这样吧,让我们来搜搜你的身体。”没等反应过来,挥刀男子的另一只手出其不意地伸向女子的臀部。
就是现在,绝不能让这帮人渣玷污姑娘的身体!范简如同一只出了樊笼的猛虎,快若闪电地冲了过去。
在这里,我们要说说时机的重要性,不同的时机创造出来的效果是不一样的。比如,英雄片里都是某人差不多歇菜、美女差不多被侮辱的时候英雄才出现的。同理,范简当然可以在抢劫男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就冲出去将其揍成猪头,但那样就太突兀太不吸引人了。为了制造强烈的戏剧效果,范简在树木后面隐忍了好久,甚至放任敲诈男摸了姑娘的纤纤玉手。
比较好的时机是等对方把姑娘的衣服脱到一半、身子若隐若现,只可惜这本小说是本正直的小说,而我们的范简又是个正直的英雄,所以眼看对方要摸到姑娘的屁股了(虽然还穿着裤子),范简如同打了鸡血,愤怒地出击了。
“放开那个姑娘!”
他大跨步冲出,每跨一步就是十几米,由于动作过大,粗制滥造的七分裤裤裆裂开了一道缝隙,冷风随之灌入,吹得裆部痛苦不堪。可他完全不在乎,此时此刻,即便是内裤破裂露出野生的丁丁,他也不会用手去遮掩娇羞,因为他的脑海被一个光荣而伟大的任务所占据:绝对不能让抢劫男摸到姑娘的屁股!
屁股,就是一切!
剧烈的动作使气流急速运转,发出“啾”的一声巨响。摸向姑娘屁股的挥刀男被这声音所吸引,将脑袋转向这边,于是他看到戴着电瓶车头盔的T恤男子杀气腾腾地冲了过来,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晃神的时间不过一秒,可就在这一秒之间,范简已然来到眼前,一记重拳击在胸膛。
他奶奶的,本想打在他脸上的,无奈挥刀男个子太高。
不过效果还是一样的,只是一拳,挥刀男便冷哼一声,眼睛里带着难以置信,软绵绵地瘫倒在了地上。另外一个男人还算机灵,虽然慌张,但赶紧捡起掉落的匕首,架在身前防御。
“变态都去死!”隔着面罩说话效果不佳,但无所谓了,范简再来一记飞腿,以无与伦比的速度踢中了对方的裆部。
男子的惨叫响彻整个街道,然后他的嘴角流出一堆白沫,最后终于也支持不住昏迷过去。
女子愣愣地站在原地,头脑一片空白,她看了看范简,不知道该说什么。
“看来这两个家伙一时半会儿是醒不了了,快打电话报警吧。”范简背对着女子,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
做为万年单身狗,范简遇到年轻貌美的姑娘总会扭捏羞涩,虽然戴了电瓶车头盔,但几句话出口,脸蛋早已红得不成样子。
她是不是正在一脸陶醉地看着我的背影?这也难怪,我以这么炫酷的动作解决了流氓……她不会爱上我吧?不行了,我得赶紧离开这里。
“那……就这样吧,再会。”范简故作深沉地说了一句,头也不回地准备离开。
“等等,你是——”
“我是谁不重要,一定要知道的话——”范简停下脚步,“就叫我面罩侠好了。”
言讫,他扶起倒在地上的自行车,轻快地消失在了黑夜里。
冷风吹啊吹,吹进裂开的裤裆,好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