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长为我鸣冤叫屈的时候,我正在拘留所被审查。
我与办案民警发生了争吵。
第一次争吵,发生在案发的当天夜晚。
当时,警察把我从床上叫起来的时候,大约是在午夜一点钟左右。我穿上衣服,跟着警察来到公安派出所,两名警察立即对我进行讯问。
他们讯问的问题具体而烦琐。例如,叫什么名字,多大年龄,从事什么职业,在哪个单位工作,是否结婚,到龙泉山来干什么,等等。我觉得他们问得可笑,明明知道我的名字叫郝帅,明明知道我是湖江电视台的记者,明明知道我是来釆访的,还要让我回答,实在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烦燥,但也沒办法,只好强压怒火回答。
当他们问我是否知道强奸妇女是犯罪行为的时候,我横眉冷对,讥讽地反问:
“你们说呢?连这个问题都不知道的人,能当记者吗?“
“这么说,你是知道的。“
“当然。“
“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实施强奸行为?“
一听这话,我心中的怒火爆发了,大声吼道:
“我没有强奸!“
他们也发火了,大声说:
“现场抓获,容不得你狡辩!“
他们要我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我坚决拒绝。不得已,他们只好用警车,连夜把我送往县公安局拘留所。
在拘留所,办案的民警对我比较客气。讯问一开始,他们就说:
“你是电视台的新闻记者,不是一般的人,对我们公安机关的职责和办案的程序应当是清楚的。我们首先要询问的你是否有犯罪行为,如果有,就要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没有,可以进行无罪的辩解。“
我对他们也比较客气,心平气和地回答:
“你们让我到拘留所来,就说明你们认为我有犯罪行为。所以,你们应当首先说明,我究竟有哪些犯罪行为,以便于我答辩。“
他们说,他们认为我有犯罪行为,是因为有群众举报,而且是在现场抓获。并且,特别提醒我说:
“你当时是和金玉凤睡在一起的,如果要辩解的话,就是这件事。“
他们提醒的这件事,我已经反复地思考过。首先,在我的意识中沒有出现过我与金玉凤脱衣上床的情形,只记得迷迷糊糊地趴在餐桌上。其次,我觉得就酒量而言,喝几杯酒精度数很低的干红葡萄酒,我不会醉,更不会醉得不省人事。第三,我喝酒的时候,金玉凤、郭小兰也在喝,为什么她们不醉,而只有我一个人醉呢?这么想了想,我觉得可能是金玉凤和郭小兰做了手脚,在给我喝的酒中下了药,故意制造强奸现象,让警察来抓我。
我把这些想法和怀疑对办案民警讲了,并且说:
“派出所的两名民警抓我的时候,我依然处于昏迷状态,是他们把我叫醒带走的。你们可以去问问他们,由他们作证。“
办案民警对我的陈述很重视,对我说:
“你当时的情况,我们已经知道。你怀疑金玉凤利郭小兰在酒中下药,我们一定认真调查,弄清事实真相。不过,唯一能够证明你的酒中是否下药的办法,就是提取你的胃液进行化验,你同意吗?“
“同意,完全同意!“我立即表态。
法医提取我的胃液进行化验,发现我的胃液中确实有安眠药的成分。
这一下,我的底气足了,反告金玉凤、郭小兰陷害,要求办案民警认具查处。同时,声称要到法院去告她们,要她们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且赔偿精绅损失。
办案民警对金玉凤和郭小兰进行询问。结果,二人拒不承认在酒中下药。而且说,如果我坚持认为她们在酒中下药,就请我拿出证据来。否则,她们要告我诬告,由法院判决。
我到哪里去弄证据?我只好叹气,作罢。
但是,要我承认强奸,绝对不可能,办案民警也无法认定。
事情就这么拖着,办案民警也不再找询问了。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我蹲在拘留所里,什么事也没有。
一天下午,办案民警突然把我叫去,说:
“你的案子,可以结了。不过,有一个问题,你必须如实回答。“
“什么问题?“
“金玉凤写给你的谈情说爱的信,你是否收到?“
这封信,我是作为绝密对待的,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我觉得也不应该向公安机关透露,因为他们知道了,很快就会被传扬出去,我就无法保密了。所以,我对他们说:
“沒有。我没和她谈情说爱,哪来的书信来往。“
办案民警笑了,对我说:
“这件事,你是无法隐瞒了。“
接着,向我讲起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关于我的案子,已经引起他们局长的重视,亲自到拘留所来,找办案的民警了解情况,分析案情,对办案民警说:
“郝帅的这个案子,本来是个小案,无须劳师动众。但是,因为他是新闻记者,各方面关注他的人很多,所以小案就变成了大案,一定要严格地依法办案,决不能有丝毫的疏忽。“
局长指出,从提取我的胃液中化验出安眠靮药的成分,排除了我实施强奸行为的主观方面,强奸罪不能成立。下一步的工作,是要以金玉凤、郭小兰为重点,查清事实真相,按照法律规定,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遵照局长指示,办案民警决定分别讯问金玉凤和郭小兰。
但是,办案民警还沒有开始行动,金玉凤和郭小兰一起来找办案民警了。一见面,郭小兰就说:
“对不起,我是来向你们警察作检讨的。“
“为什么事?“办案民警问。
“为郝帅和金玉凤的事。“
“怎么啦?“
“我不该报案。“
“为什么?“
“因为他们俩谈情说爱的事我不知道,看到他们在一起,就报案了。后来,金玉凤向我说明了真实情况,我觉得不该报案,特地来向你们作检讨。“
郭小兰的这番话,实在出乎办案民警的预料。他们问金玉凤:
“是这么回事吗?“
“是。“金玉凤明确回答。
接着,金玉凤讲起了与我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并且对办案民警说:
“我可以出示证据来证明。“
“什么证据?“
“郝帅写给我的情书呀!“
金玉凤说着,把我写给她的那封信拿了出来,送给办案民警看。当民警看完之后还给她的时候,她又说:
“郝帅也可以出示证据。“
“什么证据?“
“我写给他的情书呀!“
办案民警一听,哈哈大笑起来,对金玉凤和郭小兰说:
“本案到此结束!谢谢你们主动上门,不然,我们会去找你们的。“
办案民警向局长作了汇报,决定结案放我走,临行前,让我说说金玉凤给我写情书的事。
事已至此,我知道无法隐瞒,也沒有隐瞒的必要。所以,我老老实实地承认了,并把信的内容背给他们听,末了说:
“如果你们不相信,我可以回去把信拿来给你们看。“
办案民警也对我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对我说:
“本案已经结案,无罪释放,你可以走啦!“
“不,我不走!“
“为什么?“
“我和金玉凤虽然是在谈情说爱,但是并没有在一起睡过!“
“这事,我们不管。谁管,你找谁说去!“
办案民警哈哈笑着把我从拘留所里拽出来,送我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