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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离别之后(4)

看着拉比克热情如火,青春焕发,德雷克斯也开心许多,抓起一个苹果啃了起来。拉比克微笑着看着他吃,目光里充满慈祥。

过了片刻,一个穿着华丽,仪态端庄的老妇人走进餐厅,看样子像是拉比克的夫人。看到德雷克斯,她也是呆了一下,问拉比克道:“这就是弗朗西斯家的公子?”

“没错没错,你看他和我贤弟长得像不像!我还以为我又看到了三十年前的贤弟呢!”拉比克又对德雷克斯道:“侄子啊,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夫人丽安娜,你叫她阿姨就好。”

德雷克斯急忙站起来鞠躬:“阿姨好。给你们添麻烦了。”

“贤侄说哪里话!”拉比克摆摆手,“别说是请你吃顿饭,就算你今后都在府上吃住,我们也是要照顾的。我老来无子,见到你就像见到亲儿子一样,哈哈哈哈!”

说话间,饭菜已经摆上了桌,各色菜品依次端上,无不色香味俱全,令人食指大动。德雷克斯何曾经历过这等豪华宴会,何曾见过这么多的美味佳肴,又见拉比克夫妇待人热情,自然是甩开了一切礼节,狂吃大嚼起来,一边吃一边赞道:“不错,好吃!”

风卷残云的气势一上来就把送菜的仆人吓了一跳,但拉比克看到德雷克斯吃得尽兴,也十分开心,手捋着长长的胡须,心旷神怡地看着。

趁他吃得兴起,拉比克问道:“贤侄啊,你说你从来没有见过你老爸?”

“……是啊。”德雷克斯停止了狂吃,艰难地咽下口中食物,嘀咕了半天,嗫嚅道:“我今天是第一次听见老爸的名字……他可能已经去世了。”

“什么?”拉比克夫妇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拉比克问道:“克拉普比我还小几岁,而且武功超绝,怎么会……”

德雷克斯定了定神,讲述道:“我出生以后,就从未见过我父亲。从小抚养我的是一个叫克鲁兹的叔叔,他说他原是斯比亚帝国的骑兵军官,在一座城市的废墟中找到了一个婴儿,那就是我。正好他在那次战斗中负了伤,于是就带着我来到了他的家乡,开起了一家酒店,闲来无事时就教我学武艺和文化。小时候我盼过父亲能回来,也幻想过父亲的身份,可是一直毫无音讯。可能,他已经……”

拉比克仰天长叹:“唉,想不到贤弟已经……老天不佑好人啊!”

“叔叔,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些我老爸的事?”德雷克斯问道,“小时候我懵懵懂懂的,什么都不知道。后来长大一些,问起叔叔,他又总是说不知道。”

“其实,我与你父亲的交集也不多。对了,你知不知道斯比亚帝国有世代相传的‘十二圣骑士’军衔?”

“当然知道了。”德雷克斯从小熟读史书,回答道:“相传在太武帝埃尔隆德率军起义之时,有十二个人投奔了他,这些人因为身怀绝技,忠心耿耿,深得太武帝的喜爱。在太武帝登基之后,就将这些人封为‘十二圣骑士’,凌驾于所有军官之上,拥有仅次于皇帝的军权。”

“正是这样。十二圣骑士是帝国军人的最高荣耀,也代表着帝国仅次于皇帝的最高的战斗力。每一位圣骑士都有着当世顶尖的实力,而帝国的历代皇帝,也多是在十二圣骑士中选出。”拉比克说道,“当老一辈的十二圣骑士到了40岁左右时,就要在帝国军中物色青年才俊,加以培养,然后命他们继任为新的十二圣骑士。而你的父亲克拉普,就是新一代圣骑士的人选之一。他的称号,叫做‘暴风’。”

“十二圣骑士?”德雷克斯瞪大了双眼,再也顾不上吃饭了。

十二圣骑士,代代相传,持续百年,如同守护神一样守护着斯比亚帝国。

一代代的圣骑士,南征北战,在历次战争中屡立奇功,闯出了帝国至今的疆域,保障了帝国百余年的平定。

跻身十二圣骑士之列,是每个帝国军人毕生的愿望。

自己的父亲,竟然是帝国圣骑士?

德雷克斯感到不可思议,他盯着拉比克,等老人说出更多的信息。

“我认识你父亲,是在天历1494年,也就是26年前。”拉比克说。

“世界大战开始那年?”德雷克斯对这些重要年份非常敏感。

“对。我结识克拉普,也是因为世界大战。“拉比克说,“第三次世界大战,起因是帝国第七世皇帝格里西亚刚刚登基,年纪轻轻,根基不稳。魔族以为有了可乘之机,于是在格里西亚皇帝登基后不久挥师南征,意欲颠覆帝国,夺回中土。”

德雷克斯点头道:“是这样。”

帝国的第四世皇帝卡福,因为过于勤政,在登基十余年之后,积劳成疾而亡。

此后登基的第五世皇帝丹尼斯吸取教训,在登基不久后就选拔接班人,悉心加以培养。待储君能力完备之时,立即将其扶上大位,自己退位做了辅政大臣。再等几年,六世皇帝已熟悉军国之事,丹尼斯直接辞职,解甲归田逍遥去也。此时的丹尼斯皇帝,不过四十岁上下。

六世皇帝登基十多年后,也效仿乃师行径,将帝位传于十二圣骑士中的“白云骑士”格里西亚,自己做了首席辅政官。此时他仅有36岁,而七世皇帝格里西亚,以18岁的年龄创造了一项纪录——史上最年轻的斯比亚皇帝。

格里西亚皇帝天赋超群,年纪轻轻就继位为帝,本应励精图治,大展宏图,却正因为年纪太小,遭到了魔族的轻视,引发了世界大战。他在战火中做了四年皇帝,就死在了与魔王的决斗中,时年22岁。他死之后,六世皇帝重登帝位,执掌大权,直到现今。

拉比克继续道:“1494年,我34岁,那时我还不是大魔导师,只是一个普通的魔法师。我要从四级魔法师晋升到五级魔法师,需要到北国的草海中进行试炼。这一路上荒无人烟,无处进行补给,还时常有怪兽出没。

那时,世界大战已经开始,处处都不安生,帝国派遣了一个百人队,护送我前往草海。为了躲避战火,我们专门挑偏僻小路走,而且白天休息,连夜赶路,生怕遇到魔族和兽人的军队。结果,我们还是在路上遇到了兽人族的大军。

虽然我那时已有四级魔法师的修为,再加上一百名兵士护送,但战斗力终究有限。兽人发现了我是想要去试炼的人类魔法师,不断增兵围困我们,后来才知道,他们派遣了一个千人大队。如果不是克拉普突然出现,我早就成了路边枯骨。”

“克拉普突然出现,手提一把湛蓝色的双手大剑,像天神一样从天而降。他让我带着剩余的几个骑兵队长躲进车里,说是怕误伤我们。几分钟后,他又叫我们出去,可是当我从马车中探出头去的时候,我发现……”

德雷克斯瞪大了眼睛。一个人挑战兽族千人队,老爸当年好厉害。

“一千多个兽人全部变成了死人!”拉比克道,“一千多个如狼似虎的兽人大兵在几分钟内变成了一千具尸体,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克拉普身上全都是血,他意犹未尽地擦着他的湛蓝大剑,然后告诉我们,安全了。”

“父亲……这真的是我爸?”德雷克斯震惊。

一个人,一把剑,屠杀一个千人队,如此实力远超德雷克斯的认知范围。

“我和你父亲从此结识,我们意气相投,当晚就找了一间酒馆开怀畅饮,彻夜长谈,然后抵足而眠。那一夜我们谈了很多,克拉普那年刚刚20岁,但他的见解却比40岁的人还要深刻。他说战争只是统治者们为了争夺利益而进行的血腥运动,他不喜欢战争,但为了天下百姓可以安定地生活,他不得不强迫自己参与战争,并取得胜利。他还说他绝不会蠢得为皇帝效命,他战斗的理由是为了天下苍生,和我不谋而合。

后来,克拉普怕我出危险,一直护送我到了北国的塞利斯城才离开。那时,我们就已经以兄弟相称了。他比我小14岁,所以就只能做我的贤弟了。分别之后,他送给我一柄小小的黑铁飞刀,以作纪念。那时的他,年轻有为,意气风发。嗯,那时的他,和现在的你完全一样,无论是身材相貌,说话的声调,吃饭的习惯,都是如出一辙。如果不是你告诉我,我一直以为你是从小就在你父亲身边长大的。”

“那后来呢?他离开以后呢?”德雷克斯急道。

“我在北国草海中潜心修炼,每天除了静坐冥想,就是与各种猛兽搏斗,提升自己的魔法能力。在修炼期间,我再也不和外界沟通消息。三年之后,也就是天历1497年,我才出关,回到帝国。不久之后,我就听说克拉普已是新一代的暴风骑士,带领军队打过好几次大胜仗,作为兄长,真是由衷地为他高兴。

我有心和他相聚,但帝国的调令随后就至,令我去东海的塞尼亚城做城主。我就任没多久,大批的舰队从海上攻来,原来是威尔斯帝国趁火打劫,试图从东面攻破帝国,我派出舰队,在东海上与威尔斯帝国的军队缠斗着。

几日之后,威尔斯帝国大举进攻,我指挥塞尼亚城舰队倾巢而出,变成了一次海上会战。威尔斯帝国以全国的兵力排山倒海而至,我自然要全神应付,主力都派到了海上,城中几乎没有守军。

战况正激烈之时,忽有一只威尔斯帝国的快艇,穿越了重重的阻隔来到岸上,我带着卫兵跑出城去,但也来不及了。小艇上下来十几个壮汉,然后就在一个长袍魔法师的指挥下,在地上铺设起了各种魔法道具,并用水晶砂粉画出了一个魔法阵。我毕生学习魔法,一看之下,便知道那是超空间传送阵。

超空间传送阵是一种借助魔法物品设置而成,可以将许多人从远方传送过来的魔法阵。在战争中,这种大型魔法阵一般用于远距离运兵。我带着卫队跑到城外时,广场般大小的传送阵已经铺设完毕,开始传输士兵了。但我想不到的是,从超空间传送阵里跑出来的,不是威尔斯帝国的兵马,而是千多名魔族士兵。

这些魔族士兵出现之后,立即向塞尼亚城发动了进攻,而传送阵还在继续工作,越来越多的魔族军队被传送过来。塞尼亚城本就是一座空城了,在这些凶悍的魔族兵士手下不堪一击,我和卫兵们拼死阻挡,但也挡不住潮水一样的大军。

在战斗中,我终于明白了魔族和威尔斯帝国的阴谋。威尔斯帝国的水军大举进攻,吸引我用主力去防御,而那小艇却以迅雷之势冲到岸上,带来了魔族的大军,双方沆瀣一气,誓要攻陷塞尼亚城,打破帝国的东面门户。

那时,我的力量已经不弱,但身陷重围,也是无可奈何。卫队中的战士们接二连三地倒下,而我魔力用尽,回天无力,连塞尼亚城的外部城墙也被潮水般的魔族大军推平了,眼看就要失守。危急时刻,克拉普送给我的小飞刀上突然亮起了白光。

耀眼的白光一闪即逝,随即出现的是克拉普的身影。他从我手中接过飞刀,掷向一处遥远的地点,飞刀破空而去,速度极快,转瞬之间就飞出了魔族军队的包围。克拉普念动咒语,刀尖白光再闪,我眼前一花,下一刻竟和克拉普一起出现在了飞刀旁边。我这才知道,这飞刀是附有传送魔法的上等宝物。

将我送到安全地带之后,克拉普回身冲向密密麻麻的魔族军阵,身形飘忽,快若疾风。一些墙壁或砖石之类的障碍,直接被他穿了过去,我也不知是他练就了穿墙功夫,还是那些障碍被他以难以捕捉的速度绕了过去。杀得性起的魔族向他围攻过来,克拉普仰天长啸,左手挥出,竟是同时飞出了五柄飞刀。而他的右手之中,又出现了那把湛蓝色的巨剑。

此时我已知晓,那些飞刀上附有奇特的魔法咒文,可以在特定的时刻将克拉普传送到飞刀旁边,帮助他快速移动。那五柄飞刀呈扇面状甩出,五团白光接连迸发,克拉普高大的身影也是几次闪动,居然在几秒钟的时间里,接连出现在了五处地方。他右手的蓝色大剑上下挥舞,剑势迅猛,直如风雷,霎时间就在五柄飞刀周围开辟出了五块空地。从远处望去,黑压压的魔族大军变得稀疏了许多。

克拉普一击奏效,再甩飞刀,然后大开杀戒,在万人大军中横行如飞,无人敢挡。魔军像被割倒的麦子一样纷纷倒地,他们不敢再战,几分钟后就匆匆退去。这次战斗,克拉普用一个人的力量就击退了围攻塞尼亚城的大军。”

德雷克斯听得入神,早就忘了吃喝,双目出神地盯着拉比克,问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拉比克喝了两口酒,说道:“危机解除之后,塞尼亚城已是满目疮痍,克拉普也是有事在身,所以并未久留,我二人言谈一番,也就分开了。克拉普说他用的招式叫‘风行术’,是历代暴风骑士单传的绝技。我日后拿着他给的小飞刀钻研,破解了这个技能的原理——在某件物品上面做一个魔法标记,无论那件物品移动到哪里,都可以让魔法师在任意时间返回标记处,或者依次出现在多个目标处。”

“听着好像很厉害。”德雷克斯点头道。

“当然厉害。十二圣骑士,是帝国的最高战斗力,没有几个强大的技能怎么行。”拉比克道,“可是这风行术是为魔法战士量身设计的,像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头子,即使瞬间出现在了敌人身边,又能有什么用。”

德雷克斯若有所思,低头不断地念叨着:“我的父亲……克拉普……暴风骑士……”

拉比克一声叹息,也不再说话,只是慢慢喝着酒。

过了许久,德雷克斯问道:“然后怎么样了?”

“这场大战之后,克拉普又用风行术离开了,再也没有音讯。我是塞尼亚城的城主,杂务繁忙,处处都离不开我;克拉普是个将军,必须要带领将士征战四方。所以我们以后一直是天各一方,再未相见。在临别之时,克拉普告诉我,将来一定再来相聚,彻夜欢饮,可是我等了21年,等到胡子头发全都白了,等到长出了这一脸皱纹,依然没有等到他……”

拉比克说完,站起身来,负手走到窗边,望着窗外明月,连连长叹。德雷克斯听他叹息,不由得也很心酸。

丽安娜看着这一老一少都很难过,只得岔开了话题,问德雷克斯道:“孩子,不知你今后有何打算?”

德雷克斯心中寻思,自己家破人亡,在外流浪许久,不如在这塞尼亚城盘桓些时日,等精力恢复,再上路前往西域。于是他说道:“我……我与人相约,在西域见面,但学会了御剑飞行之术后,比走路航海要快得多了,倒也不急。我一个人在外漂泊,自然不如在府上停留一段时间,只是怕给大家添麻烦。”

这时,一名侍女走进屋来,看着刚才还言谈甚欢的三人都沉默了,有些不明就里,但还是对拉比克道:“老爷,这是你要的朗姆酒。”

拉比克看了看侍女手中的酒瓶,笑道:“逝者已逝,生者还是要享受生活的乐趣啊。”虽然话中不免沧桑之意,但已不再伤感。他拿过酒瓶,给自己和德雷克斯倒上两杯:“今天能与故友之子相会于此,自是天公作美,该当一醉方休,一醉解千愁!”

德雷克斯这才知道了所有的原委,只好说:“好吧,我跟你走。”

于是,卫兵在前带路,德雷克斯斯跟在后面,两人穿过半个城区,来到了城市角落的一所豪宅。两人走进大院,只见院内建筑排列得井井有条,主、客所居房屋各居其位,互不影响。院内小路纵横交错,却无丝毫杂乱之感,道旁皆是绿草鲜花,虽然是接近冬天的时节,但此处位于热带,花草生长得仍是茂盛鲜艳,一望之下生机盎然,自然之趣使人顿生出尘离世之感。孤岛小城之美,一尽于此。

两人停在一座欧式城堡一样的豪宅前。两扇装潢豪华的大门关闭着,门前十米处是一个精致的小喷泉,喷泉边竖立着两座天使石雕像,更显得这座豪宅富丽堂皇。

“少爷在这里等一下,容我进去通报。”卫兵说完,推开大门,走进了城堡。

德雷克斯斯在门前傻站着,不久,就听见有人小声嘀咕:“快看,哪来的傻小子!”

“嘘,小点声,他能进入内院,肯定是老爷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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