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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元夕是真的惊到了,冲击来的如此突然,以至她未能及时藏好自己的惊讶,瞪大的眼被陆回雪瞧了个正着。

陆回雪的脸色还算平静,但他心中却翻起惊涛骇浪。她的表情说明了太多东西。原本只是五分试探,这下变成了七分肯定。

一呆之后,元夕脑里很快划过一个想法:他在诈她。

很有可能。她自信除了第一次见面时,出于某种微妙的情绪,她刻意误导他,让他产生某些关于“素素”联想……除此之外,其他时候,她一直小心地与他保持距离。

心中电转,元夕明白自己刚才的失态已让对方更加起疑,索性就让那抹惊讶留在自己脸上,而口气则是全然的讶异:“十一年前?鏊山?陆公子,恕我不太明白……。”抱歉,她真不想再节外生枝了,蜀山和恢复人身的事就够她头疼的,陆回雪和素素的那些过往,就让它永远埋在记忆里好了。

元夕真的有名伶的潜质,看她的表情还有语气,连蓬莱少主都险些被她蒙过去了。

但元夕却不知,正是这个神态与口吻,又一次出卖了她。陆回雪绝不会忘记,曾经和素素在一起的数个日夜里,他被女孩用这种语气哄骗了多少次,她简直是将他玩弄于鼓掌中。

看,陆回雪冷冷地瞧着元夕的瞳仁,那时就和现在一样,她的眼底也是这般,闪着狡黠的光。

“你知道么?”他轻声道,“每次你骗人,右手的小指头都会微微发抖。”

元夕心一跳,下意识就去稳住右手小指,而她这个反应,让她的指头明显一僵。

然后元夕发现,自己上当了。

蜀山元夕的厚脸皮是从小磨出来的,精湛的谎言需要完美的肢体语言配合,有时跟人扯着扯着,她自己都要以为她说的是真的了……手指发抖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在她身上呢?

又被摆了一道。元夕不得不感慨,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还有……轻敌果然是对军大忌啊~

叹口气,她抬头望住陆回雪。

承认,还是不承认?

他看起来,仿佛已拿住了她什么把柄似的,一脸笃定……

“好吧,我刚才的确在说谎。”她决定先坦诚一部分。

陆回雪连眼睫毛都不颤一下,只淡淡道:“我觉得,你不仅在这件事上说谎。”

“嗯……。”她试图打马虎眼,“谁没有自己的一点小秘密呢。”咦,这句话好耳熟,好像之前她还拿来搪塞某只剑魂来着……

“说的不错。不过,有些事情,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有权力知道。”陆回雪无动于衷,坚持,“我要知道真相。”

元夕琢磨着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如果她再顾左右而言他,蓬莱少主会不会气得失了风度,将她揍成猪头……

好吧。其实让他知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瞄了三丈外的白朔一眼,元夕决定还是谨慎点好。于是,她向前一步,两人间的距离一下子缩到仅仅相距一尺。

轻轻地,她在他耳畔道:“匕首我弄丢了,抱歉,还不了你啦。”

陆回雪的瞳仁蓦地扬起纷纷扬扬的风,那风夹着庞大的喜悦,疑惑,以及难以察觉的痛苦。

就在昨夜,陆回雪终于想明白,为何每次见到元夕那双明媚的眸子,心中都会无端烦躁。

因为他已经隐隐察觉出自己错了。之前在路旁捡到的“元夕”,除去一柄匕首,他对她只有全然的陌生。

他对这个“元夕”毫无感觉,却会对着白朔的一个侍女,频频想起故人来。

真相水落石出。

她居然是她!她果然是她!

蜀山,素素,匕首,和杳无踪迹无法抓住的感觉……终于聚在一起。

“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承认?”他问她,心中却已经有了猜测。她不愿提那些事,她已经将他当做一个生命中过客,要把他和记忆一起埋葬。

“也没什么好提的呀……我现在混得挺惨的,都沦落到给人当丫鬟……实在是羞见故人呐。”她打哈哈。

陆回雪静默了一会儿。“我以为我们至少还是朋友。”是朋友,就不会当面假装不识。

他没提,曾经他承诺将来会铺十里红妆,风风光光地将她娶进门的事。因为他知道她不会愿意他提起。

从元夕承认自己不想认他的那一瞬起,陆回雪就明白,元夕不在乎,她是真的打算彻底断了两人的情分。

元夕瞅到了陆回雪垂在身侧紧握的拳,心中百味杂陈,移开目光她垂下眼去,长长的睫毛掩去里面的淡淡苦涩。

是的,就算元夕性子再开朗,就算她数次对自己说,重生后,就要把以往的事都放下……对于陆回雪,她始终是有怨的。

那怨不多,但已足够摧毁两个孩子共同铸造的情谊。元夕不是圣人,她没有以德报怨的高尚情操。对前世里陆回雪给予她的那三年,还有他对蜀山灭门的冷眼旁观,她至多做到不恨,而爱……

绝无可能。

“阿雪,”她像小时候那样叫他,教他眼睛一亮,“我很感动,这么多年你始终念着我……我听说了,你一直在四处寻我……。”

她微微一笑:“都怪我,那时只想着和你开个玩笑,和你说我叫素素,后来分别时却忘了把真名告诉你。”

她轻快又亲切的语气让陆回雪的心轻轻升上晴空,他也笑了:“这件事,你确实要负全责。”

他等着她的下文,心中期盼这种轻松的气氛能一直继续下去。

但陆回雪注定要失望了,元夕的语调,在下一句已转为低缓,似流向暗处的溪水:“我珍惜与你的情谊,但是那是素素与阿雪的。”

她微微侧首,温柔望着他:“你明白吗?不是陆回雪与元夕的。”

就像前世,你为了白素素,弃了元夕,现在,我也一般,只对阿雪怀有柔软。是阿雪,而不是陆回雪。

连元夕自己也不清楚,前世自尽时,她究竟是更恨陆回雪对蜀山见死不救,还是更恨陆回雪始终未认出她。说到底,她那时也不过是个被人宠坏的孩子罢了。

一开始执着,结束时醒悟,可惜,她悟得太迟了。

陆回雪的唇动了动,半晌才轻声道:“阿雪从未变过。”

“是。变的是我。”元夕点头,“是我对不住你,但我有我的理由……抱歉,这理由我现在还不说。”顿了顿,“另外,我要代素素和你说一句……。”

秋风捎来寒菊的幽香,少女的声音亦被风吹得有些飘忽,但陆回雪却依旧听清了那句——

“阿雪,我不要那个誓言了,你也放手罢。”

花香混着女音,轻轻飘过他的耳畔。

陆回雪不知道他怔了多久,只是回过神来,她已在向他挥手了。

他没唤住她,最后的尊严绑住他的腿,封上他的嘴,他没有冲过去问她“为什么”。

她想断,便断了罢……

藕荷色的裙摆被风扬起,芙蓉面庞焕发出成年女子才有的光彩,她朝他挥手,而后快步行至那个名为白朔的男子身侧。

白朔低首说了句什么,她抬起头来,笑吟吟地回应。

陆回雪忽然就笑了,笑容堆在他的唇角,似生冷的霜,似僵死的蚕,再不能向上挪动一步,于是他的如夜的眸中,便只剩无尽的苍冷。

十一年……原来,只有他留在原地么?

秋意愈来愈浓了。空中时不时飘落的黄叶,早晨起来草木上凝结的白霜,无一不在诉说这一事实。

“白朔,我们南下吧?”元夕一脸郁闷地瞅着只剩零星残叶的桦树,好似她也被一阵紧过一阵的秋凉弄得无限烦心,“现在南方应该还暖着,去了那边,我们可以赏赏秋菊,看看碧水,好过留在这里,成天对着光秃秃的树。”

“怎会?若你肯耐心再留几个月,就能看到白茫茫的远山,长河冰封,万里雪飘,天地一色,这些可是南边看不到的景色。”

“那到时候再回来呗。”元夕坚持,“总之我想去南边,我长这么大还没去过蜀山以南的地方呢。”

又是这种语气,仿佛他不答应她,她这一生都不会圆满了似的。此情此景,与前些日子元夕求白朔带自己来蜀山时的情景十足相似。

白朔斜靠在湖心小筑的藤椅上,眼中赏的是苍翠秋景,耳中闻是絮叨央求,这搭配好不别扭。

“啧,真是浪费了一湖秋色。”他稍稍偏首,斜睇了喋喋不休的某人一眼,“早知你如此煞风景,方才我便该将你丢在对岸。”

“我现在去对岸也可以的。”她撇撇嘴,“究竟有什么好看的啊,半死不活的荷叶,黑咕隆咚的湖水,凉飕飕的穿堂风……。”她做了个浑身哆嗦的样子,成功换来白朔一枚白眼。

“朽木不可雕也。”白朔也不指望她能欣赏秋景的清冷凄绝,随手一指那边的黄杨木小方凳,“坐那儿,不许再说话。”

元夕还想张口,白朔一个凉凉的眼神飞过来,她闭了嘴,不情不愿地坐过去。

不能开口,那就打呵欠,打喷嚏,时不时来个全身大哆嗦,好似犯了抽风的羊……

一盏茶后,白朔终于转过头来,眯眼瞧她,面色不善……

元夕一捋衣袖,展示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脸色委屈:“真的冷啊,我觉得我回去得喝上三海碗姜汤才能暖得回来……。”话音刚落又是一个响亮的喷嚏。

“你尽可以再多打几个喷嚏,”白朔冷嘲,“若是这种程度的风就能让骷髅蛊冷得感染风寒,倒不如我现在就把你丢湖里去,一了百了,也省得碍我的眼。”

元夕微微黑线,被他噎得一时说不出话来,过了会儿,才嘟哝道:“那人家不是无聊么……你偶尔也考虑下别人啊,你在那里看得赏心悦目,我这边可是干巴巴地吹着冷风,要是有本话本什么的打发时间也就算了……。”

她边说边揉了揉鼻子,可能是方才为求逼真一个劲儿打喷嚏,打了太多,结果现在鼻腔倒真有些难受起来。

白朔瞅着她略显困倦的脸,顿了顿,起身,“走罢。”

元夕一脸欢喜地从方凳上蹦起来,那股精神劲儿让白朔微微抽了下嘴角。

从小筑走到对岸,经过的是一座由数条长板搭就的木板桥,边缘长着浅浅的绿霉,看来颇有些年头了。

一直到两人踏上岸边结实的黄土,元夕也没放弃自己的“南方美好论”。尤其神奇的是,无论白朔说的是什么,无论他们之间起初的话题是什么,最后她总能拐到自己想说的方面去,这种情况一致持续到两人进了食肆,茶饱饭足,然后双双在街上闲逛消食。

“这个绿镯子看起来不错,让人想起南方的小山。”

“哇,那株富贵吉祥千节竹看起来不错,绿油油的……可惜,总觉得少了那么些精神,毕竟还是比不上南方的竹子啊——”

“啧啧,这筐酸枣皱巴巴的,一副焉了吧唧的样子,谁想吃啊,所以我说,还是南方好哇,要在南方,这会儿还能吃上秋梨呐。”

最后白朔也不得不佩服她过人的执着与强大的联想力,开始考虑要不要南下,就如元夕所说,南方此时还是有一些可看的玩意的,最重要的是……

他丢给卖枣小贩一串铜板儿,小贩终于不再扭着元夕要她“俺家滴枣咋不肿了你给俺舍清楚”,揣上铜板瞪元夕一眼回了自己摊前。元夕干笑一声,扭头讨好地看着白朔,白朔凉凉道:“铜板儿记账上,回头加上利息还我。”

元夕皱起脸。

从楚国一路走来,她身上的银两已经花的差不多了。原本打的算盘是用光了就从穷奇那儿弄些,反正大块的银子还要宝器什么的都搁他那儿,结果穷奇半路回家看媳妇去了,至今仍未归。他人走不要紧,问题是几乎所有行囊家什都在他那儿呢!

一想到接下来可能面对的窘境,元夕不由得斜了白朔一眼:“白朔,你刚才出手好大方啊。”

他对他们现在的境况究竟有没有谱啊!扔了钱,却不拿吃的。她忍不住扭头去看那筐酸枣。

听着她酸溜溜的语气,再顺着她的视线一望,白朔立即明白她脑子里打的什么主意,笑一声:“不嫌别人的枣难看了?”

看看,看看,这就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元夕仰天翻了白眼,然后哼哼:“我嫌弃来着,不过我怕几天后,我们就连酸枣就吃不上啦。”她将“我们”两个字咬得格外重。

白朔把玩着上午买到的骨制挂件,悠悠一笑:“是么?不见得吧?”

咦?这话的意思……他有钱?!

元夕眼睛刷的瓦亮,看得白朔差点失笑,目光微转,正瞟到前方一家装潢颇气派的铺子。

“走罢。”

“去哪儿?”元夕问,然后她很快明白过来。

当铺!唔,他想当东西换银子花?这个败家子,难道不知道当铺都是很黑的吗?

完全陷入管家婆模式的元夕一路碎碎念着进了典当行大门,不停地在心头盘点白朔可能当掉什么,等下她好及时出面划价。

什么?指望白朔?那和白送东西给当铺有什么区别?!

半盏茶后,元夕就默默地、羞愧地收回上述言论了。

想不到啊!白朔原来是个持家有道的!

看看,这抬价的水准,看看,这“你不同意咱就一拍两散”的姿态……就是让元夕再练十年,也赶不上他一半!

这一刻,元夕非常真切地体会到,眼前这厮,果真是比她多吃了百来年饭的人呐——

如果说目睹白朔将一副看起来平淡无奇的画当出千两白银的天价时,元夕还只是惊叹,那当她在随意地一瞥画卷的印章时,她的心情就只剩下——

“等下!这里印的是什么?”她死死地瞪着那个暗红的印章,心几乎要跳到嗓子眼。

老板面色怪异地瞥了她一眼,似在感叹这姑娘看着挺大家闺秀,想不到连字都不认识。

“‘白渊狂客’啊。寻常人只知白渊狂客擅于草书,不过,嘿嘿,其实真正懂行的人才知道,他最精的,其实是画,尤擅怪石!不过说来奇怪,自从百年前,白渊狂客突然销声匿迹,其真迹几已全部佚失,想不到这位公子手中却有一副他画的怪石图,还保存得如此之好,看这笔墨痕迹……。”

元夕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老板却浑然不知,只用欣赏的目光不停端详着画卷,忽然顿了顿,语气带上三分迟疑,“简直似是这两年才画出的作品,可白渊狂客应该早已过世了……。”

他顿住了,元夕亦是呼吸一滞,却见那老板顿了两个呼吸,忽地眉目舒展:“不过,这是白渊狂客的真迹绝不会错,老朽看了一辈子的字画,真品赝品过眼就知……。”

后面的话,元夕都听不见了,脑里迷蒙蒙的,好像转着很多想法,又好像什么没想。

她僵硬地望向白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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