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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离歌(2)

“你说什么?”游戏厅里的吵闹声,每次讲话都要讲的特别大声。莫凡把耳朵凑到林语面前,“你说什么。”这么近的距离,林语不禁又一次脸红。

“我说你是天才。”像林语这种孩子,应该不懂得要怎样大声说话吧。林语把嘴唇凑到莫凡耳朵上轻轻的说道。不过似乎林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么亲昵的动作来。

莫凡走到打鼓机前:“林语,我们来打鼓。”

“可是我不会。”林语忸怩道。

“没关系,我教你。”莫凡让林语坐到凳子上,自己从旁边拖过意志凳子,坐到她身后,然后抓住她握着鼓槌的手。

“咚咚咚…”游戏机里放的正是张震岳的再见。而林语此时似乎也放开了“咚咚咚…”。

“怎样,是不是心情好很多。”莫凡在她身后轻轻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心情不好。”林语不禁一愣。

“你从医院出来我就看到你了,你一直在低着头走路,好像是在想什么事情。是不是迟洋的外公……”莫凡是聪明的,他没有继续往下说。

“嗯。看起来很不好。”林语转过身子看着莫凡的脸:“虽然迟洋看起来很乐观,可是我知道不是这样的,外公很不好,迟洋也是……”林语说不下去了,眼泪已经从她的眼里流了出来。谁都懂得隐藏情感,只有林语不会。

“好了,不要哭了。”莫凡用手指轻轻地拭干林语脸上的泪珠。“你要振作点,迟洋现在很需要你。”

“可是……”林语突然间有一种冲动,什么都不要管了,什么矜持,都统统不管了,就像她那天放学后冲动的跑到快餐店去等莫凡一样。我要告诉他,我喜欢他。林语在心中默默为自己打气。

“不要说出来,什么都不要说,我都知道。”莫凡用手轻轻的堵住了林语正在阖动着的嘴唇。她凑到林语眼前,轻轻的问她的额头。这一刻,周围依然是无止境的喧闹声,这两个人却似乎陷进了无尽的安静之中。“我会牢牢记住你的脸,我会珍惜你给的思念……”游戏机里的音乐依旧在吟唱着。

再次看到林语时,她依旧站在迟洋的身边。迟洋不变的牵着她的手,而林语还是会害羞的低着头。身边的女生拉了拉莫凡的衣角:“给我介绍一下。”据说,她是莫凡的新女朋友,跟他一个班,而且已经追他很久了。虽然自身条件都很不错,可是莫凡并没有跟她谈恋爱。只是最近莫凡突然间跟她说:“我们,交往吧。”

“迟洋,我兄弟,你认识的。至于这个吗……”莫凡看了看站在迟洋身边的林语,不禁笑道:“当然是他的小女朋友啦。”

林语礼貌的冲那个女孩点了点头,然后依旧低下头,再也没有去看莫凡。

外公因为是癌症晚期,所以没有逃得过命运的安排。迟洋低着头坐在外公病房的地板上,显得异常颓废。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就这样去了,而他到走之前也没能睁开眼睛看自己心爱的外孙最后一眼。

林语坐到迟洋的旁边,抱着应经伤心的不行的迟洋,他的身体因为过度伤心的缘故,还在不停的颤抖。林语抱着他,就这样抱着他,静静的坐着。他知道,迟洋一直都是一个乐观的人,他自己自然会想开。就在这之前,林语收到莫凡发过来的一条短信;“他是我最重要的兄弟。不要让他伤心,求你。”

林语知道,像莫凡这样的男生,兄弟之情比男女之情更要难能可贵。而且,这两个男生无论是谁,对自己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不让他们失望,这是最好的选择。

很久以后,林语在校报上看到一首短诗《有一种爱,没有结局》。作者这样写道:有一种爱没有结局/高原上圣洁的百合花/我不敢上前采摘/我的手太过不堪/所以只能远远的观望/有一种爱不需要拥有/蒲公英会带着我的思念/把她终身守护/有一种爱不需要牵绊/彼此心中又有/又何必在乎有线的牵引/有一种爱没有开始就注定别离。

只愿你看见完美的我

那一年,他17岁,她16岁,正是最青涩的年纪。他们升入同一所高中,坐前后桌。虽是触手可及的距离,却楚汉分明,从不多说一句话,即便他是班长,她是宣传委员。偶尔,他提醒她,班里的黑板报该换了,她就笑着应一声:“好啊。”再没多余的话。然后,趁午休或课外活动的时间,一个人写写画画,很快做完。

初秋的季节,她穿一件玫瑰红的毛衣来上课,领子是荷叶形,下面两条带子系成蝴蝶结,衬得她皮肤更白皙,走起路来也很生动。他坐在那里,一下子看呆了,上课再也无法专心,下课直扑窗边,只为看她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过,看她胸前活泼的蝴蝶结,看她脸上浅浅的微笑。

他成绩不怎么好。听不进课的时候,他的目光就不经意地落到她身上,看她浓黑的短发在阳光下散发着迷人的光泽,玫瑰红毛衣领子下露出白皙的皮肤。一次他头歪在课桌上,看到黄昏的夕阳下,她脸上细细的汗毛,笼了一层金黄。他忽然觉得自己轻飘飘的,像做了一个柔软的梦。

就那么一点一点喜欢,一天一天陷进去。夏天,看她穿白衬衫绿裙子轻盈地穿过教室后面的操场,在开满粉红花朵的榕树下,捡起几朵落在地上的绒花,他觉得那是一幅画;冬天,看她穿一件粉红的棉外套,走在雪地里,有点炫目。

春天来了,学校开运动会,他和她都得了跳高第一名。班里要奖励,他是班长,去买奖品。一家一家商店走下来,要挑最中意的,仿佛,这是他送给她的礼物。班主任有交代,一等奖是笔记本。最后,他挑了厚厚的墨绿笔记本,封面有白裙的芭蕾舞者,翩然若飞。重要的是,只有他和她的奖品是一样的墨绿本子。

给本子她时,手心里都沁出汗来了。他的眼睛慌忙扫过她:“给你的,拿好啊。”然后,一夜辗转,期待而又害怕明天的相见。当他看着她穿了蓝色运动服走进教室时,心一下子沉到冬天的水底。因为,他在笔记本里夹了张字条:“我喜欢你。如果你也喜欢我,明天,请穿那件玫瑰红毛衣。”姹紫嫣红的春天里,青涩少年独自体会着一片漆黑的寒冷。

高三刚刚开始,他觉得读书成了越来越重的负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于是不顾父母的反对,退学去闯世界。而她,最终上了喜欢的大学。

多年后,同学会上再次相遇。从千里之外匆匆赶来的她风尘仆仆,仍旧高高瘦瘦,只是短发成了妩媚的长发,略显疲惫的神态里透着优雅。

散会时,都已酒到微醺。他送她回家,借了酒力,问:“还记得那个墨绿本子吗?”

“我一直保留着。”她轻轻地说。

“没发现里面有什么吗?”

“没有呀。”她转过脸看他。

“那怎么后来没见你再穿那件玫瑰红毛衣呢?”

“毛衣后背被宿舍门上的钉子挂了个小洞,因为你在我后桌,不想在你面前有任何瑕疵。”停一停,她用开玩笑的口气说,“你不知道,我暗恋你好久……”

原来是这样。他对她说起当年的事,说起他放到墨绿本子封皮里的字条。她惊讶:“没见到呀。”两人默然。

几个月后,他去她居住的城市。再见时,两人都拿了墨绿本子。只是她的多了一张已经发黄的字条。她轻轻笑了,眼里有雾:“你把字条藏得太严实了,我把外面的封皮抽掉才找到。”

穿越时光,两个墨绿本子亲密地拥抱在一起,在午后温暖的阳光下细数光阴里的故事。而两个对面坐着的人,却不能。在心底,他们终于可以隔着时间,轻轻抱一下当年的自己,而后释然。

爱的礼服

那年夏天,苏珊在一间男士礼服店打工。这天一早,她刚来到礼服店,就听门口的风铃响了——店里来顾客了。苏珊向门外看去,只见一位老先生推着轮椅走了进来,轮椅上坐着年纪和他相仿的老太太。老先生戴了一顶渔夫帽,帽子上还别了一根羽毛,有点老顽童调皮的味道。而轮椅上的老太太则是面带微笑,满头的银发梳理得整整齐齐。两个人看上去都十分精神。

苏珊迎了上去问:“两位选礼服吗?”

老先生拍拍自己圆圆的啤酒肚说:“小姑娘,你瞧瞧我这半个世纪的啤酒肚,你们这有装得下的礼服吗?”

苏珊“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有,您穿中号的就行,大号的衣服您这肚子还嫌小呢。”

老先生爽朗地大笑起来,老太太在一旁打趣地说:“那你再多喝点啤酒,就可以穿大号的了。”

苏珊一边为老先生量尺寸,一边问:“您要参加哪种宴会?参加普通婚礼,西服就行;六点以前的宴会要用大礼服;六点以后的,最好穿无尾半正式晚礼服;参加博士毕业典礼要燕尾服;商务宴会的礼服可以随意一些,穿晚间便礼服就行。”

老先生把轮椅推到试衣镜旁,找了一个最好的角度让老太太看他试衣服。然后,他转身说:“是葬礼,我太太的葬礼。”

苏珊立即收起笑容,神色凝重地说:“对不起,对您失去太太我感到非常遗憾和难过。”

一旁的老太太却“呵呵”笑着说:“还没死呢,我就是他的太太。”

苏珊有些尴尬地“哦”了一声,手脚也慌乱起来:“我,我先给你们弄杯咖啡吧。”说着她给两位老人各倒了一杯咖啡。

老太太接过咖啡,微笑着点头表示感谢。她把咖啡放在唇边,注视着老先生,嘴边有些怜爱的笑意,说:“这么多年,他自己就没买过合适的衣服。你跟他介绍了这么多种礼服,你问问他知不知道参加葬礼该穿哪一种。”

老先生眼瞟着四周的礼服,耸耸肩说:“我有最好的太太,这些从不用我操心。”

气氛终于轻松了,苏珊手脚也自在起来。她转身去取一套中号的西服。这时,她听见老太太对老先生说:“医生说最多还有几个月了,也该准备了。”老先生却接过话头说:“我看那个医生的医术并不高明,再说医生说的也不都是准的。”这会儿,老太太倒笑了起来:“不管怎样,买好了我才放心,我可不想在天堂看到你穿着一身渔夫装参加我的葬礼。你还会光着脚,因为你找不着袜子!”

苏珊转过身,被老太太描绘的情景逗笑了。

老太太对苏珊说:“就要黑色的西服配上白色的衬衣,再加上黑色的领带。”苏珊赞同地点点头:老太太配的是标准的葬礼服。她配好衣服递给老先生,让他去更衣室试试。

见丈夫拿着衣服进去了,老太太对苏珊说:“我都七十多岁了,早晚要去天堂的。我就想在走之前,把平常要做的都帮他做好,以防我突然不在了他一个人不习惯。”说罢,两人都不说话了,陷入深深的沉思。

苏珊想起了自己和丈夫。无数个早晨,都是丈夫替她煎蛋、准备咖啡,而她则在卧室里替丈夫搭配领带和衬衫。如果哪天自己要先一步离去了,她一定要把所有的衬衫和领带都事先配好,丈夫才不会一下子不顺手。可是她怎么忍心先离去呢,丈夫都不会打领带,甚至找不出成双的袜子来。她想:我一定要健健康康的,在人生的路上多陪丈夫一程。

老先生穿好衣服走出来了,他挥动着手上的领带说:“谁能帮我系这个东西?”苏珊正要过去,老太太冲她点点头示意自己来系。

老太太转动轮椅来到老先生面前,假装嗔怪道:“难道要我把所有领带都打好吗?”老先生顺从地弯下腰,俯在轮椅前,小声说:“所以,你不能走啊。”

老太太假装生气地瞥了老先生一眼,双手熟练地打好了领带。镜子里的老先生庄严肃穆,他握着老太太的手,望着她,仿佛在问:怎么样?

老太太点点头:“挺好的,我喜欢。你穿这套西服倒让我想起我们结婚时你的模样。那天,你系的是银色的领带,也是我选的。”

老先生挺直了腰板,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又看了看镜子边的妻子,俯身抚摸着老太太的手,动情地说:“我希望这套礼服永远用不上!”

付过钱后,老太太向苏珊致谢:“上帝保佑你,我的孩子。”铃声中老先生推着老太太出了门。

晚上回家,苏珊买了一瓶上好的红酒,又做了丈夫最爱吃的菜,拿出那套平时舍不得用的昂贵餐具,布置好桌子。过了一会儿,门外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苏珊点上蜡烛。丈夫推门进来,大吃一惊,他惊讶地问:“亲爱的,今天要庆祝什么?”

苏珊微笑着望着他:“庆祝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钟。”

含笑饮毒酒

法国鹅肝是天下美味,制作过程却很不人道。农夫先选一批一级肥鹅,然后每天灌之以酒。鹅中了酒精毒,肝一天天不健康地长大,变成原来体积的数倍,农夫杀鹅取肝,鹅肝的价值远远超过鹅的本身。

朋友认为制法残忍,坚决不吃鹅肝。子非鹅,焉知鹅之乐?也许肥鹅喜欢喝美酒,难得被选中做喝酒的鹅,简直是做鹅的乐事。天天有人喂酒,飘飘欲仙,醉眼昏花,短暂欢愉,是真正的吃喝玩乐。鹅引颈以待,也不过是这些日子吧?反正要死一次,死后身价百倍,也就不枉此生了。

朋友说:“子非鹅,焉知鹅之不乐?也许鹅根本不喜欢喝酒呢!”那便是一个很动人的爱情故事。

天天负责喂鹅喝酒的,是农夫的小女儿。她有一把夕阳般金黄的头发,湖水般绿色的眼睛,脸如月白,鹅对她一见倾心,虽然知道喝下第一口醇酒之后,肝会一天天变大,他会一天比一天承受更多肉体的痛苦,然而,为了爱,他还是含笑喝下毒酒。

他每天盼望情人出现,在她怀里,喝她所赐的酒。他的肝一天天变大,痛苦也一天比一天厉害。然而当她出现,他仍然是最勇敢去喝酒的鹅。

他的肝开始硬化,体积已经达到要求。当情人捧着酒壶出现,鹅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喝情人亲手灌下的酒了;明天,他们要把他的肝拿出来。

鹅含笑喝下最后一壶酒,拍起翅膀,在湖上为情人跳出最后一舞,湖水也为他悲伤,情人舍不得他,掩面离去。

翌日,鹅被杀,新鲜的鹅肝被送到一流的餐厅里。吃下鹅肝的人,突然明白了爱情。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倦了的天使

那时,她和他是热恋的情侣。

他大她三岁,他并不是每天都会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都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甘愿为她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不少女孩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后来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当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

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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