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4312500000017

第17章 权益保护(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有效期内能随意辞退职工吗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如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就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劳动者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求得法律的保护。

劳动者的加班费如何算

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上述规定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雇主与雇工签的“生死合同”有效吗

小王进城打工,在一家私营企业干活。某天干活时从高空摔下,当场死亡。小王的家人找老板要赔偿费,老板却说:“我与他签了生死合同,伤亡事故概不负责。”他指着合同中的一条:“雇主对雇工的伤亡概不负责。”这份“生死合同”有效吗?

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应依法进行,违法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已于1988年10月14日在《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中明确指出: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雇主与雇工即使签订了含有上述被确认无效条款的“生死合同”,但是在发生工伤等情况时,当事人一方仍要承担法律后果或依法获得赔偿。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人民法院将根据《民法通则》和《劳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所以,小王与老板签的那种“生死合同”无效,老板必须对小王的死亡负责。如果他仍不负责任,小王的家人可到人民法院起诉,求得法律的保护。

可以说“工伤概不负责”吗

小李今年17岁,进城打工,在一家私人工厂干活。一日在厂里干活时被机器切断手指,住院医治花了5000多元,可老板一点不管,拒不承担经济责任。并说:“我有言在先,工伤概不负责。”请问,他这种说法对吗?

这种说法不对。小李17岁,属于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依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也明文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同时,我国的《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小李属于未成年人,尽管老板事先声称“工伤概不负责”,却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按照法律规定,老板不得将小李安排属于危险作业的工作。同时,也没有按规定为小李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致使工伤事故出现。这一责任主要在于厂方,在于老板,因此,工厂老板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老人有哪些权益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家庭赡养与扶养中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3.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4.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5.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6.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7.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8.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权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

嫁出去的姑娘有继承父母遗产权吗

《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依据上述规定,儿子和女儿同样具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他人的合法继承权。

儿子与女儿在继承权利上是平等的,但并不是说划分遗产时必须绝对平均。因为继承人对死者(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多少不同,经济状况也不一样,因此,继承份额也不能完全一样。至于出嫁多年的女儿,在父母去世时未表示继承,遗产已由他人继承,事隔多年,旧事重提,一般不再重新分割遗产。这并不是剥夺她们的继承权利,而是按放弃继承权处理。

“外姓人”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小吴自幼受养父母抚养成人,成家后一直赡养养父母,一家人十分和睦。二老相继病故后,留下房屋4间,小吴一家居住。养父有个弟弟多年不同他们来往,养父母生病时他也没来看过。可在养父去世后,他却突然找小吴要这4间房子,理由是:小吴是外姓人,不能继承养父家的财产。小吴要同他到法院解决,他又不去,说要“私了此事”。

这事该如何处理呢?

小吴完全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他这位叔叔的要求不符合《婚姻法》和民事政策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养父母将小吴抚养成人,小吴将养父母养老送终。毫无疑问,小吴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公民的合法继承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剥夺他人的合法继承权。小吴叔叔关于小吴是“外姓人”,不能继承养父家财产的说法是错误的,它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规定。

小吴的叔叔作为小吴养父之弟,有无继承其兄遗产的权利呢?根据我国民事政策规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开始继承。但是,如果虽属第二顺序继承人,但对死者尽了较多的义务,那么,在分割遗产时也应适当分给他一部分,以体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非婚生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并不是夫妻时生下的子女,俗称私生子。对于非婚生子女是否具有继承生父或生母遗产问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或歧视。不过,要取得继承其生父遗产的权利,首先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具体确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关系。如果生父在户口上已载明是他的子女,或他生前已经承认非婚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或者有生母或其他人证、物证证明他们为生父所生,非婚生子女就有权和生父的婚生子女一样继承遗产。

儿媳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根据我国民事立法的原则,由于媳妇与公婆之间既无血缘关系,又无收养关系,从法律观点来说,一般没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如果儿媳妇有了子女,那么她的子女可以代替他们的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但是,《婚姻法》还规定,结婚后妻子到丈夫家成为男方家庭成员,对公婆尽了赡养的义务,那么,媳妇也就享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但虐待公婆的媳妇除外。

继承遗产分先后次序吗

按现行政策,遗产的继承是有先后顺序的,死者的遗产首先应该由配偶、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承。这就是通常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有权取得第二顺序继承的人。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就不能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他们全部自愿放弃继承,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才可以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有人对死者生前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那就应从遗产中适当地分给他一部分。

同类推荐
  • 汉赋琅华照寒烟

    汉赋琅华照寒烟

    是一本写尽了世间万般故事的书,那些赋,它们与故事相连,但其实并不与故事有关,它们以优美的文字诉说着故事背后的凄凉。过去的烟尘寒光熠熠,零落之后终归寂寞。
  • 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文化遗产集成

    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文化遗产集成

    本书精选中国最有代表的文化遗产,从历史背景、文化价值、艺术价值、传承意义等多方面加以说明与介绍。
  •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文库三、名言警句卷——治学严谨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文库三、名言警句卷——治学严谨

    本丛书筛选内容主要遵循以下原则要求:(1)坚持批判继承思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既不全盘肯定,也不全盘否定。坚持抽象继承、演绎发展、立足当代、为我所用。(2)坚持系统整体的原则。注意各历史时期分布;注意各民族的进步人物;注意各层面人物;注意人物各侧面。做到:竖看历史五千年,纵向成条线;横看美德重实践,横向不漏面。(3)坚持古为今用,为我所用原则。在发掘美德资源时,特别挖掘古代人物故事、言论,注重寻找挖掘各阶层、各民族的传统公德、通德、同德;注重人民性、民主性、进步性、发展性、普遍性、抽象性,不求全古代,不求全个体。
  • 钱与民俗

    钱与民俗

    自从社会进入货币成为一般等价物的时代,钱就广泛地介入了社会生活。在中国帝制稳步行进的历史中,国家货币在大多数时间都强硬地执行着控制经济、引导经济的职能。在社会生活中,钱的作用十分显著。为了钱,人们相互争逐、抢斗、厮杀、暗害。唐代诗人罗隐的《咏钱》诗写道:“志士不敢道,贮之成祸胎。小人无事艺,假尔作梯媒。解释愁肠结,能分睡眼开。朱门狼虎性,一半逐君回。”“小人”把“钱”作为行恶的“梯媒”,可能确实是常见的情形。“愁肠”、“睡眼”一句,说到钱可以消释愁苦,可以振奋精神。而豪门贵族的“狼虎性”的形成和暴露,也往往是和对于钱的疯狂追逐相关的。
  • 《说文》会意字研究

    《说文》会意字研究

    本书在继承前人对《说文》会意字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会意字的性质、来源以及界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通过对会意表词和义界表词关系的研究,并借由《说文》会意字取象-表词模式与辞书义界模式的比较,首次提出“会意字的取象表词要以对词义的义界为中介”的论断,并揭示意义的承载形式由义界语言向会意文字转化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特点;本书还通过穷尽性统计,归纳出本义表名词、动词、形容词的会意字的取象—表词模式,同时,运用认知语言学和认知心理学的方法,分析各取象-表词模式形成的原因以及由此显示的汉民族的认知思维特点。此外,本书还提出了《说文》会意字研究对促进汉字教学的几点建议。
热门推荐
  • 穿越后归零

    穿越后归零

    悲观理科女成长路。她本是孤儿院里受尽数学荼毒的第二十二个孤儿,院长赐名零二二,奈何抑郁所致,悲观寻短,一跳竟跳至另一时空,懂兽语,会算术,化身百兽的人体计算器小妹,无欲无求,惹怒王爷,无视圣旨,大不了一死,且看她漫漫修成路如何化整为零。他本是拥有四国血统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能文擅画,习武从医,使毒奏乐,看一方天下,只他独称天下第七,便无一二三四五六。只有她,初识只听她一声叹息【不孤独吗】这无视生死的人儿,他不允,她便不能死,且看他漫漫培养路如何一夜归零。
  • 引凤箫:宫锦

    引凤箫:宫锦

    傅家有琴棋书画四女,傅素琴、傅则棋、傅颜书、傅锦画。.唯傅锦画最为聪慧,本以为随波逐流才是自己的处世上策,却被济阳王以傅家荣辱为要挟送入宫中。他说,本王要的是天下,而你便是那个能助本王夺得天下的女人。济阳王说,待事成之日,我便为你建一座锦宫,要你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初入宫闱,傅锦画便被劫持到边疆大漠,敌国皇子耶律楚际的目光凌厉冷冽,处处刁难,生死之际却将她推离。黄沙大漠,惊心动魄之中,与虞晋声初遇的那一刹那便彻底沦陷。他手持长剑,却似温润如玉,他说他从不杀人,杀人只是为了慈悲天下。.为傅家,她经尔虞我诈,历权谋争斗,力挽狂澜将乾坤颠倒,手持传国玉玺亲自交付于他,助他坐上那九五至尊之位。可是当她得知,嫁给他的二姐惨死在济阳王府,傅家上下满门抄斩,这一切都逃不了济阳王的干系时,傅锦画悲愤之下,手持匕首刺入他的胸口……他,柔声说道,我后悔了,我现在才明白,我想要的不是锦绣江山,而是你……**********本文美男无数,进此文,总会找到你心仪的那一款*************【济阳王】他金衣似龙,尊贵无双。执一把空扇,转一场痴心。回眸处,曲终人散,如断弦无声,皆渺若云烟。【虞晋声】他眉如墨黛,眼如朗星。踏一地梅花,许一生情缘。抬脚处,白梅入雪,如誓言随风,皆飘散无踪。*******************本文承诺会圆满落幕,不悲不虐********************■红袖首部种田文:《家斗:沉香娘子》完本http://www.*****.com/?a/120591/
  • 并非意外

    并非意外

    这是另一个世界的故事。北方小镇迎来了一位女巫的降生;失去爱人,失去记忆,失去一切的美人与被诅咒的男人;寻找宝藏的王子却找寻了一个位落水的美人;平静的东方将再次升起硝烟。。。。。。 一切,都并非意外。 (也许会有一点点恐怖的元素哦)
  • 我家掌门有点凶

    我家掌门有点凶

    “林小雨,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堂堂七尺男儿,你居然让我去扫大门?”“因为你实力低下,连炼气期都不到,废人一个。”“我好歹也是少掌门,别忘记你还是我唐九的老婆。”“不好意思,你爹已经把掌门之位传给我,现在我才是掌门。”“我是你相公。”“你也是一个废人,我不喜欢相公是个废人。”……唐九又一次面对着自家高冷媳妇的嘲笑,让他怒火中烧。想他堂堂一代仙帝,重回到千年之前时,发现那个欺负得让他没脾气的母老虎成为了掌门。呜呜~好悲催啊!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时光再陪陪我好不好

    时光再陪陪我好不好

    后来的我们并没有隔山隔海,却再也没有遇见过。
  • 崇祯有把枪

    崇祯有把枪

    觉醒吧,暴君!太阳王路易十四:上帝作证,法兰西是无辜的·····“那不是理由!”朱由检放下香槟,扣动鲁格尔扳机。交流群:226342842
  • 快穿病娇大人的娇妻

    快穿病娇大人的娇妻

    “姐姐,在线求聊啊”软萌少年说到“呵呵呵,鄙视你哦”系统“少爷,夫人已经卷款潜逃了”管家“唉,我孤独啊”某逃跑的夫人这是一个甜甜的宠文哦,1—1的那种虽然有时候有点玻璃渣,我知道你们是不会计较的,爱你们哦
  • 最好的时光在于你

    最好的时光在于你

    为了爱你,我义无反顾,为了救你,我身不由己
  • 穿越之作妖计

    穿越之作妖计

    我冷清清,要冷有冷,要爆有爆,冷有冷的好爆有爆的妙,,我呢遇逗则逗,遇傻则傻,遇强则强,总而言之我就是百变小女王,,,,只是为了创造自己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