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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约会性不性(2)

大家都回不去了,只是还会闪闪烁烁试探一下在别人心中的位置。有虚荣有攀比,有感情也有利益。女同学当然并非都是小白兔,碰上混得特别风光的男同学,也有争相示好调情的,证明自己仍是风姿绰约的美人之余,顺便弄点现实好处,而男同学重温着昔日情怀,精明地计算得失。这时白衣飘飘总算和世间百相接上轨了。

还记得我吗

穿风衣的女钢琴家在一栋别墅的栅栏外,偷窥一男一女热吻,男人是她共同生活了十五年的丈夫。这时,身后另一个男人拍了她肩膀:“你不认得我了吗?但是我还记得你。”她一下想不起来。他叫了她幼时的名字,掏出名片给她看。“我们小时候就认识了。”这个戏剧化的序曲,让女钢琴家产生了切断与外界所有联系的冲动。以最快速度变卖公寓,离开丈夫,把钱寄存在小时候就认识的“他”那里,出走,旅行,不断变换行装,与陌生人做爱……

法国文艺片的好处是,能把发生在中国撕破脸皮骂街俗不可耐的抓小三,演绎成牛气冲天的自我追求和浪漫。哪怕是“还记得我吗”的开场白,也能成为蝴蝶效应。同样的事发生在我身上,却是叙旧拉黑。

比如突然冒出来的高中隔壁班男生,报上名字,我一脸惘然,发来照片,我仍失忆:“帅是很帅,可我不记得你了。”他提醒:“在教学楼下小抄报前,我见过你,你很勤奋地拿着小本子摘抄东西,我和你说了一句话。”我摇头:说了什么?他再提醒:“你经常来男生宿舍,也应该见过我,以前跟你关系很铁的,一个踢足球的,一个田径很厉害的,还和我聊起你。”我又摇头:他们是谁?

当然他不是骗子,他提到的场景我都有印象,只是人物模糊不清。我想,也许女人的记忆更情绪化,一生迷恋爱情的她,记住所爱过男人的每个细节,对没动过心的男人,过目即忘。而男人,他的记忆是影像式和事件式的,你出现在什么地方,是什么样子,做过什么事情,如果当时引起过他的注意,便储存进大脑了,尽管和感情无关。

比较好玩的是,我有次对暗恋的男人说:“我们认识八年了,你那时中午都不好好吃饭,只吃一杯泡面。”他说:“不,我们认识超过十年了,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酒吧,你点着蜡烛看书,我过去和你打了招呼。”是吗?我搜索着烛光少女时代每个留下印象的人,完全没有他,连模糊的都没有。要是当时打动了我,暗恋的年份能提早好几年呢,成为恋人也不定。而不至于“认识”他时,他已是有女朋友的人。

我没告诉他的是,在他认识我那一年,我认识了他的女朋友。在报社实习,某天新分配来一位女记者,她比一般人挺拔的身姿和透着冷酷的短发,瞬间拿下了所有人的感觉分。而那时他还不知道在哪里呢。我记得你上世纪的女朋友,你记得上世纪的我,多少年才完成了填字游戏的空白。

但这比不上我一位摇滚女友的传奇,她谈了无数恋爱,最后放下屠刀,立地嫁人。婚后老公说:“其实你十几岁时,我就认识你了,在一个圈子里见过好几回,你和乐手谈恋爱,还没开始玩朋克,头发还是黑的。”“真的吗?但我不记得你啊。”这是讽刺他有多么不起眼,还是说明恋爱中的女人自动忽略了其他人。她定了定神,告诉我们:这样也好啊,小时候就认识了,熟人熟婚。

未完成情结

在头疼呕吐的一天,收到只见过一面的男人私信。他说,“你在哪里?我来陪陪你。”他不是英雄,我不是美人,如果不是出现生病这样的薄弱环节,也不会有什么联系借口的。可想想他的前科,我谢绝了。

怎么样的前科呢?他是传说中最善良的男人。快四十了,没有结婚,没谈恋爱。他不是没钱,而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那次见他,是在大龄女友邀约的饭局上,被叫来买单的。他穿着极为朴素,不修边幅,对女人的话题,虽感无聊,还是尽其八卦能事。饭罢,我们要作散,女友对他说:“最近手头很紧,机房服务器保管费和项目研发费都支付不起了,你先借我一万。”他二话不说,就去ATM机上取了一万,不要借条,不约定归还日期。转身消失在雨中。

也许你以为这位女友有尚好的姿色,或其他什么差使男人的资本。恰恰相反,她在创业中蹉跎年华,身材也走样到只见“游泳圈”,最不济时,他把房子借给她住,为了避免以身相报,他一个人在外面流浪了很多天。他就是这样高尚到感动中国的人。对人无所求,对女人无所图,却总在朋友困难的时候,热诚地出现,提供简单有效的帮助,然后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们见了太多现实的男人,对他的“反常”人格真有点不适应。他像程序员找BUG一样寻找可以奉献爱心的机会,并乐在其中。“这样的习惯是怎么养成的呢?我是说,他似乎完全为精神需求活着。”“做好人也会上瘾的吧。他表达过一种人生态度,说钱花在自己身上意义不大,宁可分配在有价值的事情上。”

然而最诡异的一点,是他拒绝爱情。在他二十几岁时,有过谈婚论嫁的对象,那时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要负担两个未成年的妹妹读书和生活费用,他觉得自己不能给到爱人足够幸福,就分手了。后来收入越来越好,妹妹也成家立业不需要他了,他却一直单身下来。每当有女人因为他的“好”而想和他在一起,他便躲开去。“他只是感动她们,但不要她们的爱。”“这算不算自私呢,或许他在弥补一段未完成的情节,带着点自我惩罚的成分。”

如此说来,我拒绝他的探望,多少有点伤害他了。他大概只想体验照顾一个生病女人的感觉,丰富他的心理需求档案。我的不配合,就像一只流浪猫拒绝救助,让强烈的单向度爱心受损。“它看起来真的需要温暖,当我走近时,它却带着敌意,一脸惶恐地钻进树丛里。”然后他只能失落地停在原地。

天慢慢地冷了。未完成的男人也会很孤独吧。他给了自己不可解脱的“原罪”,而乐善好施地救赎着,可在践行的世界里,他成了不可理解的人。

确定关系

和一个男人商榷见面事宜,本来他爽快地表示请我吃饭,如果夜里回家不方便还可以留宿。我们也愉快通了电话,他夸我声甜语细,我夸他言语深沉,说起颈椎病像个专业大夫。为了说明他年轻时也清瘦过,还给我看了张俊朗如风的黑夹克酷男照。我喜滋滋地幻想着,这个男人虽是离婚二手男,贵在有内涵,还有点小理想,他要搭大棚种中药,我也可隐居山间,相伴相随。

未几,他却义正辞严地表示不喜欢我。为何?我像刚下了订单就听到此货拒绝出售,大为不解:朋友们都知道我们要约会了,你这么说让我情以何堪?他的理由令人哭笑不得:因为听说你告诉他们是要跟我相亲,你把单方面的意愿强加给了我。我说:要不要这么严肃啊?一男一女见面,叫做相亲又何妨,何况我们未必对得上眼。他说:不,此念早断早好。于是一场大张旗鼓的约会因为“相亲”的定义泡了汤。

男人喜欢女人,也享受和女人的交往,却在“确定关系”的问题上相当理性和小心。我问男人们:你觉得怎样才算和一个女人确定关系了?他们提供的答案五花八门,最低的门槛是:拉手就算了。再往上,有的说上床就算,有的说上床后见过亲朋好友才算,有的说恋爱同居到女人怀孕却接受她把孩子生下来才算。这时一哥们儿说:不见得吧,梁洛施生了三个孩子都不算。唉,女人怒问:男人到底有没有底线啊?

如此看来,开头那位还没见面就发表免责声明的男人,倒是最干脆利落的一个。他早早亮出底线,而避免含糊其辞的交往给女人造成误会。可多数男人并非如此,你还记得《欲望都市》开头那位钓上“钻石王老五”的漂亮女记者吧,她和他牵手,拥吻,热恋,还一起看了房子,和设计师讨论了装修细节,在等他求婚时约会却没下文了,她不能理解在家乡英格兰见了设计师就意味婚姻伴随而来的规矩怎么在曼哈顿就成浮云了。

同样,在中国男人这里,他们经常像恐婚症一样把“确定关系”无限期延长,甚至他内心早就有了无果的答案,依然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我一个男性朋友,他多年来,总是和二十三四的姑娘恋爱,收割她们的青春和甜蜜,到她们二十七八岁,才逐渐有了表态,比如女孩张罗着买房子,摇到号交他手上,他也放弃,还无辜得像个孩子:她离开我会过得更好。

那么女人呢?如何才能聪明起来。她们觉得事先张扬比摸石头过河的风险小,“在拉手的时候就问清楚是否确定结婚,而不等上床以后。”“在同居一段时间后假装说‘我怀孕了’试探他结婚的诚意。”“了解他的恋爱史,看他有过几个女友,是什么感情态度,再决定是否交往。”女人的理性可能让她们错过一些头脑发热的浪漫恋爱,但为完成人生计划也是不得已了。

性别战争是这样的博弈,即使异性相吸,相亲相爱,也努力把赔率降到最低。所以在实力相当时“成交”就算是共赢。

征过婚的不能要

我最早接触征婚是什么时候呢?1997年,香港回归那年。那时互联网在中国还没普及,报刊还是主流读物。报纸可看的内容也不多,作为八卦小女生,翻完娱乐版,最有兴致的是中缝广告。因为每天都有几则征婚广告,我了解成年人的择偶观是从那开始的。

那年头征婚词含蓄低调,比如“五官端正,善良正直”、“工作稳定,孝顺父母”。而不是“有房有车,年薪百万”、“25岁以下,C—cup为佳”。放眼望去,要求不高,个性差别都不大。当我看到一则“大公报记者,爱好文学”的自述时,顿然跃跃欲试。那时香港还不能自由行,香港报纸显得洋气,我没什么政治觉悟,心怀结识文学前辈的热切照着报纸上的电话就打过去了。

那年头还没有视频,也E—mail不了照片。一个人见另一个人只能约架一样说个时间地点。前辈定了个离他近离我远的地点,我一路换了几趟公交,辗转不说,竟然把钱包换丢了,也不知道是哪个小偷干的。下了车找到公用电话急呼他,生怕他不来解救。最后,他来是来了,给了十块钱让我坐车回去,还没谈文学就彻底黄了。前辈猪肝色的脸伴随着一声叹息,让我的少女之心尴尬不已:我真不是骗子……

时光荏苒,中缝广告没人看了,征婚也不是严肃的事了。互联网不需要版面费,谁想征婚随便发挥。前些日子某位男博士洋洒几千字的“伪极客+创业者诚意征婚”贴,各种广告植入和营销之余,对象要求还长达十五条,难度系数逐级上升:“喜欢TBBT加分”、“声音好听加分,有口音减分”、“在XX抗谣测试能拿到四分以上”、“有理想追求,可以是学术上/商业上/公益上/的追求”……而入门资格是“年轻貌美”,至少最近几年被夸过漂亮。

我心想,裸高170CM,负债一百多万,创业阶段月月光的男主不是在体验选妃的虚荣,就是做产品定制吧。但一众凑热闹不嫌事小的女粉丝纷纷应征,挤爆了他邮箱,其友笑侃:“怕是很久不能和你吃饭了,你每天见一个也得两三年。”然而征婚戏码没几天就杀青了,声称邮件回复不过来,计划四十岁以后写本关于情绪情感的科普书。

这下好了,女孩们还没见到男主就黄了,还成了实验样本。征婚男女在各种不靠谱的路上狂奔,五年前我征婚跟人说“就是看看有什么样的人想娶我”还被批态度不端正,现在态度也不是问题了,爱玩一夜情的男人上电视露脸也敢自称羞涩保守要找处女,真不怕被炮友们砸臭鸡蛋。

回顾这十几年的征婚发展史,跨越了速率不同的媒介,信息化损伤了诚意度,征婚越容易,结婚越难,和GDP一样付出了“快”的代价。以前我们问:“你在征婚是吧?”现在我们问:“你征过婚是吧?”可别轻易点头。“征过婚的不能要。”一句秒杀。

不怕抢手怕转手

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离婚了。朋友说他三次婚姻破裂都与他斗地主有关,朋友又说第三次婚姻破裂与我有关。这实在是解释起来很复杂的冤假错案。我既与他无染,也尊重他的三妻六妾,但问题就出在那次喝多了以后,我一反常态地“纯洁”了。

那个是饭局,刚斗过地主的男男女女开始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我中途入席,分不清东西南北座的客人是什么来头,诗人导演作家画家博士学者的介绍碰过酒杯就忘名。此时一中年黑瘦男子声音宏亮招呼我,站起身绕过半张桌子来敬酒,却跟着一脸白眸亮的年轻女子,她豪爽又体贴地一拦:我是他女朋友,我替他喝了。

我是会看眼色的人,就算男人上赶着,我也不能当面犯错误。所以有礼有节,保持距离。可事情不是你想躲就能躲,喝到酣处,“女朋友”撮合我们相拥合影,还被他来个公主抱,我琢磨这是女人玩控制者游戏,还是考验他的定力。“你不介意?”“不介意,我们都喜欢你。”我诺诺点头,更提醒自己不能成了玩具。

后来呢,饭局续K歌局。换了沙发坐,此君贴过身来,要我跟他走。我说了什么?我说:不,我不能伤害你的女朋友。他说:她已经回酒店了。我又说:不,我不能伤害她。他还在坚持。我醉意发作,重复说着我不能伤害她,竟然哭着跑开。他也被吓走了。

就是这么三贞九烈的一件事,导致他离婚了。因为我在网上表扬自己的“操守”时,才知道他其实是有家室的人,而他太太也刚知道他有个不负责任的“女朋友”,想泡我还被拒绝了。就像击鼓传花,男人被抛来抛去,却谁也不想要地扔回原主。加上江湖儿女的添油加醋,我被此君的夫人恶骂了一顿,然后他们离婚了。

我宁愿相信是他牌运太差,破坏了家庭和睦,而不是被我这根稻草压死骆驼。朋友开玩笑说,这事你必须负责。朋友又认真地说,他是个有担当的人。我耸耸肩,等我有钱再说。俗语曰,赌场失意情场得意,此君却是双失冠军,叫婚姻如何生死相许。男人离一回是宝,离两回是草,离三回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屡婚不改的男人骨子里是真正的诗人,他会永远犯同样的幼稚错误,浪漫至死。

作为一枚睡已婚男人却增进夫妻感情,不睡已婚男人却导致家变的不靠谱大龄女,我不得不审视其中微妙。状态好的婚姻,其实不怕外力作乱,越有入侵危机,越会敝帚自珍地打起保卫战,获得“他更爱我”的胜利感。状态差的婚姻,却怕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尴尬,你事事无成,偷情都偷成笑话,谁要当垃圾回收站。

于是善良的人,应该帮婚姻市场哄抬物价,把低价男人炒成高价,炒成抢手货,在有人作势转让时,立刻表现得如获至宝。当哥们儿又给我介绍一个梅开三度的男人时,我深表同情地说:是吗?四十开外再不幸福就来不及了,报名接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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