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红楼梦》一书“大旨”在“谈情”,“谈情”又侧重在对“儿女之真情”的书写,那么,林黛玉形象便臻于这种“儿女之真情”的极致和诗境。在《红楼梦》隐喻性的神话建构中,林黛玉的神话“前身”,便是那位下凡以眼泪报答神瑛侍者“灌溉之情”的绛珠仙子。而按原著构思,小说故事尾声有警幻揭示情榜的情节,情榜对林黛玉的评语便是“情情”二字(己卯本第十九回批语)——所谓“情情”,其意便是用痴情回报情人。
林黛玉简直成了“情”的象征,“情”的化身。她为情而生,为情而死,为情而喜,为情而悲,为情而耗尽心血,为情而流尽眼泪,为情而“忘其有身,忘其有病”(戚序本第五十五回回后评语)……她对贾宝玉的痴情痴到忘身忘我的程度,也深深影响着她对周围人和事的态度,潜移默化改变着她的心态和性格。
说到黛玉其人其性,都会提及她的嫉妒心强、使“小性儿”、说话刻薄等等。这自然没说错。但是,她性格的这些侧面,往往与她对宝玉的一片痴情难分难解地联在一起,因此,我们不能孤立地、静止地加以评说,必须把它们同宝黛钗爱情婚姻纠葛联系起来进行动态分析,才能作出恰如其分的考量和评判。
如果说人的内心世界是一个变动不居的动力系统,那么,“性格作为个人的心理特性,它是稳定的,又不是一成不变的。性格既在主客观的相互作用中形成,又在主客观的相互作用中变化”曹日昌:《普通心理学》下册,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第2版,第189页。。而性格结构中,不同侧面的稳定性和可变性即动力性又不尽相同。黛玉的嫉妒心强、使“小性儿”、说话刻薄等并非她性格中最基本、最稳定的侧面,既不是与生俱来,更不是一成不变,而是有一个发生发展和转变的过程,这一过程又恰恰与宝黛钗爱情婚姻纠葛发生发展过程基本同步。
黛玉未进贾府之前,只是一个“言语举止”“不凡”、“不与近日女子相同”的女孩子,未见什么异常的表现。她进贾府之初,宝钗来贾府之前,她与宝玉也“亲密友爱”,“自较别个不同,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真是言和意顺,略无参商”。这种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亲密无间关系,在天真无邪的童雅友情中渗进了朦朦胧胧的异性恋情。
薛宝钗的突然到来,黛玉的平和心态开始失去平衡,宝黛亲密和谐的平静关系也如投进一块石子,开始激起涟漪和波澜。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第五回)。作为很会做人、善结人缘的宝钗,与性情中人、我行我素的黛玉,原属两种不同人格类型,但贾府众人舆论和下人评价,多是扬钗而抑黛,厚彼而薄此,黛玉“心中便有些悒郁不忿之意”,并似乎预感到某种威胁。
事实证明,她的预感并非完全是神经过敏。宝玉在对宝钗一次看望中,二人通过互相“赏鉴”作为“金玉姻缘”象征物的“通灵”宝玉和项圈金锁,或直接或间接、或明显或含蓄微微流露出爱慕之意。正当宝玉在就宝钗身上冷香来源和她亲热说笑时,黛玉无意走进来,见状自然心里不悦,说“嗳哟,我来的不巧了!”话中“半含酸”意;其后,在和雪雁说话时,也含沙射影、指东说西“奚落”了宝玉(第八回)。这是黛玉对宝钗第一次隐约流露出嫉妒,同时与宝玉略使了点“小性儿”。但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事出有因。
事过已久,一个中午,宝玉“自去黛玉房中来看视”,两人说说笑笑,情意绵绵,显得十分亲热融洽。当宝玉从黛玉袖中闻得一股“令人醉魂酥骨”的“幽香”,要寻根究底弄清香从何来,黛玉在说话中便借机讽刺宝钗的“冷香”,又笑问宝玉“你有‘暖香’没有?”宝玉茫然不解,黛玉点头叹笑道:“蠢才,蠢才!你有玉,人家就有金来配你;人家有‘冷香’,你就没有‘暖香’去配?”(第十九回)黛玉对宝钗的嫉妒,对宝玉的猜疑,说话的尖刻,在此均显露端倪。同时,这也是黛玉借说笑第一次点到“金玉姻缘”之说。己卯本第十九回批语说,“金玉姻缘”之说是“阿颦一生心事,故每不禁自及之”。黛玉已意识到她与宝玉的爱情,不仅面临宝钗这个强有力的情敌,而且在宝钗背后,更有“金玉姻缘”之说及其象征物所代表的神示权威、世俗观念和家长意志,这是更可怕的威胁。
第二十八回,元春命太监带到贾府“所赐的东西”,独宝钗“与宝玉一样”,宝玉感到意外,怕引起黛玉不快,便命丫鬟把自己所得到的东西送到黛玉处任她挑拣。黛玉拒绝了宝玉的好意,说道:“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对宝玉赌咒发誓的辩解,她又说:“你也不用说誓,我很知道你心里有‘妹妹’,但只是见了‘姐姐’,就把‘妹妹’忘了。”此时的宝玉,尽管倾心于黛玉,但对宝钗也不无爱慕之情,因而在黛钗间的确不时流露出左右摇摆。颇有讽刺意味的是,宝玉与黛玉刚一“走开”,黛玉的话音犹在耳,宝玉就缠着路过的宝钗要看她左腕上的“红麝串子”(元春所赐);宝钗褪红麝串时,他“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宝钗的形容”,宝姐姐比林妹妹“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此情此景,恰恰又被并没走远的黛玉看得一清二楚,令她哭笑不得,只能把痛苦和怨怼化为冷幽默,将被宝钗美貌惊呆了的宝玉比作“呆雁”,并“将手里的帕子一甩,向宝玉脸上甩来”……宝玉精神上倾心于林妹妹,体貌上又艳羡于宝姐姐,这正是他此时感情天平上既有所倾斜又时有摇摆的一个基本特点,也是黛玉嫉妒宝钗、不满宝玉的直接原因。
随着时间推移,年龄渐长,宝黛爱情在日益深化。爱之越深,求之越高,不仅要求彼此感情专一,更要求相互理解信任。宝黛二人都在注视着对方,考验着对方,试探着对方,但由于都“将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反激,因而反被以假作真,“两个人原本是一个心”,“反弄成两个心了”,于是演成一场“三岔口”摸索打斗式的“口角之争”,直闹到一个气得“砸玉”,一个气得“伤心大哭”(第二十九回)。至此,黛玉的嫉妒心、“小性儿”和说话尖刻都表现得相当充分,但这不仅因为她对宝玉爱得太痴、宝玉却对她爱而不专,同时也是基于性爱固有的排他性,不容许任何第三者的插足。如果说这是一种弱点,那么,也应当是在类似“主客观”条件下人所共有的普遍人性弱点,而绝非“世俗中一味酸妒”的妒妇那种非理性、攻击型的病态人格。
较之过去二人的小吵小闹、假吵假闹,宝黛这场求近反疏、弄假成真的“口角之争”,是前所未有的激烈。但是,正如夏季电闪雷鸣的阵雨之后便是云开日出的晴天,这次激烈争吵,恰恰是两人心灵贴近、爱情成熟的前奏。第三十二回,针对湘云劝说仕途经济一事,宝玉“竟不避嫌疑”地回答“林妹妹不说这样混账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原本对宝湘关系也生疑心的黛玉,恰巧“听了这话,不觉又惊又喜,又悲又叹”,顿时心上对宝玉的所有疑云一扫而光。紧接着,黛玉又听了宝玉面对面向她倾述了肺腑之言,更“如雷掣电”,深受震撼,“竟有万句言语,满心要说,只是半个字也不能吐,却怔怔的望着他”。“诉肺腑”的情节,正是宝黛爱情经历种种曲折终于达到成熟的显著标志。自此以后,黛玉仿佛变了一个人,脾气不再那么焦躁易怒,变得比较温柔平和,再也没为“金玉”之事同宝玉发生嫌隙“口角”,对宝玉爱情更加蕴藉深厚。就在宝玉向黛玉诉肺腑后,“两个人怔了半天”,黛玉“只咳了一声,两眼不觉滚下泪来,回身便要走。宝玉忙上前拉住,说道:‘好妹妹,且略站住,我说一句话再走。’林黛玉一面拭泪,一面将手推开,说道:‘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早知道了。’口里说着,却头也不回竟去了”。这段描写,感人至深,黛玉的不说之说,胜过千言万语,两心相知已达到高度默契的程度。宝玉挨打后,黛玉前来探视,“半梦半醒”中的宝玉听得有“悲戚之声”,睁眼细看,只见黛玉“两个眼睛肿的桃儿一般,满面泪光”。听了宝玉宽慰她的一番话后,黛玉“心中虽然有万句言词,只是不能说得,半日,方抽抽噎噎的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第三十四回)“万句言词”都化为这样一句寓婉劝于柔情的话语。其后,她把自己对宝玉的一片痴情,融入了题赠于宝玉所送手帕的三首情诗中,戚序本第三十四回回前评语云:“两条素帕,一片真心;三首新诗,万行珠泪。”诗中深情,由此可知。
宝玉“诉肺腑”之后,黛玉不仅对宝玉使“小性儿”的情况已不复再见,对宝钗的嫉妒也开始淡化。第三十六回,宝玉在床上午睡,“宝钗坐在身旁做针线,旁边放着蝇帚子。林黛玉见了这个景儿,连忙把身子一藏,手握着嘴不敢笑出来,招手叫湘云”,湘云“忙也来一看,也要笑时,忽然想起宝钗素日待他厚道,便忙掩住口”,并马上以其他事为借口,约黛玉一起走开。黛湘都觉得宝钗当时情景可笑,只是因与宝钗关系不同,两人态度有所差异。次日,黛玉向宝玉转达王夫人的话:“明儿是薛姨妈的生日”,问他去与不去,宝玉回答不去。“黛玉便先笑道:‘你看着人家赶蚊子分上,也该去走走’。”宝玉不解“赶蚊子”何意,袭人便作了解释,宝玉听了也说“我不该。我怎么睡着了,亵渎了他”,并马上表示“明日必去”。黛玉要宝玉去给薛姨妈拜寿应是好意,顺便说到“赶蚊子”的事,幽默中略带嘲弄,反应并不强烈,同时再也没有与“金玉”之事挂钩,可见她对宝钗的嫉妒已大大淡化。
当然,黛玉对宝钗态度彻底转变是在“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一回。黛玉每年必犯的“嗽疾”近日复犯,且“比往常又重,所以总不出门”。“这日宝钗来望他”,对她病情真心表示关切,建议她另换“高明”大夫来瞧,并嘱她注意饮食,加强食补、药补,“滋阴补气”,还就药方提出一些具体意见。黛玉极为感动,叹道:“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于是对自己过去的“错”一一作了深刻检讨,又衷心“感激”宝钗对她的“教导”和关心……这就是性情中人的黛玉,诗人气质的黛玉!她的心此时像孩子般天真,水晶般透明。对自己过去深深嫉妒的宝钗,一旦感受到她的善意,就激动得把对方看成天使,把自己说得一无是处。自此之后,黛玉便把宝钗当成亲姐姐,后来又把刚来贾府的宝琴(宝钗堂妹)“叫妹妹,并不提名道姓,真是亲姊妹一般”,甚至一度还想认薛姨妈作干娘——恰恰是宝钗似乎不愿意,故意以恶俗的玩笑(要把黛玉说给薛蟠为妻)把话题岔开了(第五十七回)。黛玉这个无父母兄弟姊妹的孤女,是何等渴望亲情和母爱,她此时对宝钗的感情是何等诚挚而又过于天真。对黛玉的这一彻底转变,连宝玉都深感诧异:“他两个素日不是这样的好,今看来更比他人好十倍。”同时,“宝玉素习深知黛玉有些小性儿”,“正恐贾母疼宝琴他心中不自在”,“再审度黛玉声色亦不似往时”,果然如宝钗所说:“我的妹妹和她的妹妹一样。他喜欢的比我疼呢……”
由此可见,“嫉妒心”、“小性儿”及说刻薄话等,并非都系黛玉固有本性,而是主要出现在宝黛爱情从萌生到发展的一定阶段,并与“他者”(主要是宝钗,还一度涉及湘云)的出现、宝玉的摇摆密切相关。一旦宝黛爱情成熟,二人心心相印,黛玉由于爱情上充满自信,对宝钗的嫉妒便大大淡化并很快彻底消解,同时对所有的人也更宽容,更信任(甚至有时过于轻信),更充满爱心。
爱情可以改变人,可以移人心性,但是,在宝黛生活的那个时代,那个环境,爱情却不能决定婚姻,婚姻也不一定需要爱情。黛玉尽管赢得了宝玉的爱情,成为情场角逐中的胜利者,但美好的爱情之花能否结成幸福的婚姻之果,却根本不是相爱双方自己可以决定的。虽然黛钗个人矛盾已经瓦解冰消,两人关系看似亲如姐妹,但“木石姻缘”与“金玉姻缘”之争远未结束,不过,这一切都是具有宝黛钗婚姻决定权的有关家长们的事,与宝黛钗本人已无多大关系,他们对此连发言权、表态权也没有,只能听候家长的裁决和命运的安排。对于上无父母做主、下无兄弟姊妹帮衬的黛玉来说,宝黛爱情成熟给她带来由衷喜悦的同时更引出重重忧虑:“所叹者……既你我为知己,则又何必有金玉之论哉!既有金玉之论,亦该你我有之,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你我虽为知己,但恐自不能久持;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
唯一能为黛玉终身大事做主的只有贾母,所以紫鹃劝黛玉“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不过,贾母虽有至高无上权威,但面对王夫人、薛姨妈(背后恐怕还有元春)等坚定的“金玉姻缘”派,她也难于开口为自己外孙女和嫡孙儿提亲,更不能个人独断“作定”宝黛婚姻“大事”;反过来,王夫人等也深知“老祖宗”是默认宝黛婚事的,当然不敢冒犯尊严、与贾母公开摊牌。第五十回,贾母向薛姨妈细问宝琴“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薛姨妈度其意思,大约要与宝玉求配”;因宝琴“已许过梅家”,贾母知情后,此意并未“明说”便“不提”了。这个小插曲很耐人寻味。贾府明明有一黛一钗,并都早已是人们心目中宝玉正妻的可能人选,贾母为什么要舍近求远,舍亲求疏,“细问”宝琴情况,微露“求配”之意?我以为她的深意与其说是为宝玉“求配”宝琴,不如说主要在投石问路,看看众人对宝黛钗两种婚配意向的态度。既然宝琴名花有主,为宝玉提亲顺理成章就应提及待字闺中的宝钗或黛玉,在座的薛姨妈、王熙凤等人对此都很明白,却都心照不宣,闭口不言,因为都各有碍难开口之处。
其实,“木石姻缘”与“金玉姻缘”之争,在有关家长中从没有公开化,意向分歧的双方似乎都有意无意地在缄默中等待时机,等待变化。
对于已经感到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的黛玉来说,这种无限期、无希望的等待,无异于一道催命符。为爱情心血已将耗尽、眼泪已将流干的黛玉,在完全赢得宝玉爱情之时,痨病已成,并自感“不能久持”,她是在日深一日焦虑痛苦的期待中病情日益加重,最后泪尽而逝的。黛死钗嫁,二宝成婚,这就是“木石姻缘”与“金玉姻缘”之争的结局。这一结局,对宝黛无疑是一大悲剧,对宝钗也未必是幸福。宝黛爱情悲剧结局既不应是高鹗续书所写那种虚假的“调包计”促成的,也不可能如有的论者推测是赵姨娘之流用鬼蜮伎俩逼成的,而只是贾府有关家长在相持不下的等待中“拖”成的——其所以双方相持不下,不仅是出于对黛钗二人的不同态度、不同好恶、不同取舍,也是基于不同家族利益、家长利益、血缘关系的计较和权衡。
黛玉之死,宝黛爱情的悲剧,不能肤浅地仅仅归咎于某个人或某些人的阴谋诡计,而应归罪于扼杀纯真爱情的那个封建社会及其婚姻制度、思想观念——这才真正是深刻意义上的爱情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