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中国小伙,在美国某大学留学期间,和同班一位法国姑娘相恋,两人情投意合,准备喜结连理。
星期天,阳光灿烂,惠风和畅。两人结伴去某公园散心。在一十字路口,正欲过街,对面红灯亮了。小伙左右一看,估摸闯红灯来得及,牵拉姑娘的手就要硬冲,姑娘直喊:NO,NO!坚决不从。
停立街边,小伙还在不解地盯视姑娘,姑娘却果断地作出了与小伙分手的决定。姑娘十分轻松,丁点也不遗憾。小伙懵了,问姑娘干嘛?姑娘说:你连红灯都闯,说明你是个十足的违法乱纪之徒。违法乱纪之徒绝对野蛮、凶狠、自私。而且,你敢闯红灯,更说明你视生命为儿戏。连生命都不珍惜,你还会珍惜什么?如此,跟你又怎能长相厮守?又哪有幸福可言?
小伙慌了:下不为例,一定改过!姑娘摇头:法国人不相信耳朵,只重视眼睛。小伙无奈,只好痛苦地与心爱的姑娘“拜拜”。
第二年,小伙回到中国。在国内某单位工作。没多久,又和自己同乡、一个美丽大方的公关小姐共坠爱河。两人经常耳鬓厮磨,婚姻大事正在商定。
小伙记住前车之覆,决心好好把握爱情。
一天,天朗气清,艳阳高照。两人相邀去某超市购物。正欲过街,对面红灯亮了。小伙反射性地停在街边,而小姐却视若不见地穿过马路。待小姐回头,发现小伙仍在等着绿灯,小姐就深深失望了。
小伙刚一过街,小姐就郑重宣布与其分手。小伙如雷轰顶: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个遵纪守法、文明有礼之人,不好?小姐不假思索:像你这种男人,畏狼惧虎、贪生怕死,循规蹈矩、固步自封,出不了成果、成不了大器。跟你过日子,岂不窝囊透顶?
小伙欲作解释,小姐拂袖而去。
愣在街边,小伙不禁默默落泪:这红灯,日后闯还是不闯?他苦苦地想……
(原载《炎黄文学》2005年第7期,转载于《伯乐》总第46—47期,选入《小故事·大道理》,获第四届全国微型小说(小小说)年度评选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