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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裂蛋无痕

看到他那紫色的胎记时,我还残存着一丝清醒。那一刻,还有一丝清醒的是他的良知:将我扒得一丝不挂的只是他雇来的一个女服务员。

肖宇

脑子里乱得一团糟!也不知过了多久,光盘放完了。

我木木地站起来,关掉电视机和VCD机,把自己放到床上,却一点睡意也没有。刚才费玉清轻柔的催眠似的歌声还在耳边回响,可我的思绪仍然还在遥远的某个角落牵绊,那么恍惚游离,那么不由自主。

寂寞,正是在这样思绪万千的夜晚,孤独地存在。

我知道自己的身体在渴望什么,我抚摩着自己,像一条湿润的鱼躺在沙滩上,翻来覆去。

如果有人陪伴,也许会好过一点,但是肖宇已经永远离开了。

月初,闺中密友乔伊拽我去临江阁参加了那次酒会,让我在两年后再次与肖宇相遇。

虽然肖宇的影像在脑海中闪回了无数次,但真正与他面对面时,我还是被眼前的这个小服务生狠狠惊了一下,像有闪着星光的烟,突然烫在我的胸口,那种疼痛,让我全身为之阵痛、惊悸。

他一眼捕捉到我,擎着托盘里的杯杯香槟,远远冲我走来。我有些紧张地想要从桌上拿起杯酒,却在慌乱中将其打翻,鲜红的酒洒在我的裙摆上,湿了一片。他几乎是一步迈到我身边,掏出白色的手帕,递我擦拭。

接过手帕的瞬间,抬眼,正迎上他的目光,带着安抚的慰藉。他微微一笑,随手放到桌上一杯香槟,然后,起身向我身后走去。

转头,看到他将托盘里的香槟分送到客人手中。

脸不由得发热,原以为一出手就能达到预想目的,竟是一时的自作多情,事情并不是想象得那么容易。

酒宴快结束了,肖宇还在人群中间穿梭,没再多瞅我一眼。我黯然地缩在角落,无聊地摇晃着手中的酒杯,恨不能逃离这场让我几乎窒息的把戏。

最终,在我决定悄悄离开时,一个男声突然响在耳边:“小姐,需要帮忙吗?”

单是听到这温柔磁性的嗓音,就让人神魂颠倒了,再看到站在面前的肖宇,片刻之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怎么样,还好吧?”他用托盘指着我被染了色的裙子。

“没事了。”我拿出他的手帕,上面被我洇上了嫣红的酒渍,急忙收回手来,羞赧地应着:“谢谢,不好意思,弄脏了。”

他笑,以一种玩味的姿态,温和地看着我,似乎我们已熟识多年,只在昨天分开今又重逢般。那一刻,我虽粉面桃花,可牙根,却咬得生疼。

妖精

其实,对肖宇,我是动过心的。

没过几天,我就进了这家叫临江阁的酒店。我是名牌大学餐饮管理专业毕业的高材生,何况还有不俗的家庭背景,要进这种二流的酒店,本不是一件很难的事。

我借故接近肖宇,以种种若即若离的姿态。在酒店例会时,我会“很无意”地坐在他的身旁,且在他试探性的目光巡视下,受之泰然。

偶尔,我会给他一些无伤大雅的挑逗,或用穿着透明丝袜的脚去触碰他的小腿;抑或,垂首去捡拾有意碰掉在桌腿处的圆珠笔,而当头低至桌面下时,我不忘扭头抛给他一丝秋波,他自然也躲不过这妩媚无边的诱惑。

他心不在焉了,思维脱离会议,已经完全游移在他身边这个妩媚如春花盛开一样的女人身上了。

在他的眼里,这个女人是现成的贵妇与荡妇、天使与妖精的混合体。这个女人,在那一刻,是如此的满不在乎又是如此的优雅随意。

我知道,男人们都喜欢这样的女人,尤其是肖宇。

而在会后,我会在所有人都离开后,才姿态高雅地收拾我的东西,在他久久地注视我即将开口说点什么的时候,我会当机立断地朝他妩媚一笑:明天见。

随即在他无限渴望无限失落的目光里款款离去。

如果说他是最骄傲的猎人,那么我就是那个最狡猾的猎物,例如那种叫做狐狸的动物——狐狸精。所以,我对他,以一种欲拒还迎的诱惑姿态。

翌日傍晚,我打电话给他:肖宇,明天你有时间吗?我家的空调坏了,你能过来帮我修一下?

有,别等明天了,我现在就过去。他的兴奋也顺着电话线蹿了过来。

放下电话,我微微地笑了,这个男人,已经等不及了呢。

收拾一下心情,我拿出化妆镜,将眼影抹重,细细地画好了唇线,涂了些唇彩后,两片薄唇,立刻饱满而立体地跳了起来,水盈盈的,任谁看了,都会滋生啃上一口的邪念。再将宝姿套装里的黛安芬胸衣不着痕迹地拉下三指宽,裸露出我那让所有男人看了都头晕目眩的乳沟。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一丝得意的笑浮上了我的嘴角,对付男人,这些已然足够。

化完妆,我将两侧百叶窗严严实实地拉了下来,一丝燥热从我的身体深处游移上来。

那晚没有月亮,我涂着凤尾花的脚趾甲在昏暗的壁灯下晶莹地若隐若现。

听到肖宇上楼的脚步声,我深吸了一口气,站在门边。肖宇刚要敲门时,门就开了,我将手臂像水草一样软软地缠上他的后颈。随着砰的一声关门的声音,那个即将欲火焚身的男人将我粗暴地拥进怀里,黑暗里,他的眼睛闪着愤怒而狂野的光,你这个妖精,究竟还要怎么折磨我?

我轻佻地笑了,用手去拽松他的领带,亲爱的,难道你不喜欢吗?然后,我踮起脚飞快地在他的额头上吻了一下,一张脸在黑暗中逐渐清晰。

妖精,能陪我吗?他眼中的欲望有泛滥成灾的趋势……

就那么凑巧,在他的衣服像落花一样飘落在床前时,地上的衣兜里他的手机铃声脆响。他翻出手机,接听,就像遇见鬼了似的惊恐,所有的欲望如潮退去……

他慌乱地套上衣服,仓皇离去。

就在他穿衣的刹那,让我蓦然一惊:错了,他不是毁我了一生的人。片刻间,我束手无策。

那个人究竟是谁?是为了钱,还是什么?面对我歇斯底里的追问,他紧抿着嘴巴,就是无语。苍白的脸愈加仓皇,狼狈地逃离了我的房间……

那一刻,原本是想留住他的。可是,自从两年前的那一夜之后,我比谁都清楚,叶子要是落了,就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枝头。

黎风

又一个月落后的日出,阳光透过窗帘,渐渐填满房间。

我喜欢周末的早晨。

这与我这个人懒惰有关。如果用猫来形容我,我是一只懒猫吧,明知自己可以捉到老鼠的,但我不会去捉,我要等待着老鼠送上门来。现在的老鼠聪明得很,它们知道,与猫搞好关系,就会有好的将来和下一个明天。何况我不缺钱,不急着去捉老鼠。

我正慵懒地舒展在被窝里,床头柜上的电话一声脆响,打碎了我的惬意。这不,怕什么,就来什么。我揉着惺忪的睡眼,起身,抓起话筒,谁呀?一个男人,问我起床了吗,他要请我吃早餐。我问他是谁,他吃吃地笑,避而不答。我气愤地扣了电话。你听他那娘娘腔,活像一只母老鼠。

纯属骚扰。还吃早餐呢,吃你个大头鬼去吧。也许是肖宇,电话打过去,无人接听。

第二天一大早,我还没睁开眼就又被那个电话吵醒了,还是那个娘娘腔的男人,我气得差点要骂娘了。啥智商,就是骚扰,也该换个玩法呀——电话号码一看就是街头电话亭的,和昨天的一样。谁呢?我刚到临江阁酒店,这套出租屋的电话,酒店里的人几乎都不知道,我所认识的人里,谁会如此无聊?

周一清晨,我起得早,准备去街边小摊吃点早点,就去酒店上班。这不,刚要出门电话又来了。真是遇到瘟神了,我气愤地正欲破口大骂,可一看来电显示,咋这么熟悉。噢,我突然像被注射了一剂兴奋剂,这不是我的手机号码吗?这两天,正为丢失了手机而懊恼,这小贼竟送上门来了。

司蓝小姐,祝你生日快乐……这娘娘腔的男人到底是谁呀,竟知道我的名字,还知道我的生日。

我终于见到了这个男人。其实,相见还不如不见。

我去了约定的地点,街对面的云南风味居。进店,迎接我的是热气腾腾的过桥米线,以及故人的笑容。黎风已在餐桌前安坐了,桌角就放着一部手机,那是我的。难怪,他会知道我家的电话号码和生日,在我的手机记事本里都有。

“请司蓝小姐吃一顿饭,还真是不容易。”黎风说着将手机递向我,一改电话里的娘娘腔,声音蛮有磁性的。从他的服饰广告上,我知道他也在临江阁酒店工作,可我进临江阁也有些日子,怎么没见到他呢。是了,临江阁酒店这么大,不是每个员工都能熟识的。不过,他这人干餐饮真是屈才了,要是去演戏,早出名了。

我端详着他偷去的手机,揶揄他道:“在酒店干得不顺,要改行呀,那也别老在我这块地儿上练。”

对于我的揶揄,黎风一笑了之。他看起来成熟稳健,眉宇间隐含一丝淡漠的忧郁。忽然我想起,前几日肖宇在我面前提过黎经理外出,至于其他我当时没放在心上。如今看来,肖宇口中的黎经理就是黎风了。从游泳馆的小职员到临江阁的部门经理,看来,这两年他的路走得很顺畅。

黎风显然聪明了很多,如果没有这些小把戏,我是不会这么快在他面前出现的。

时间总不会白白流逝的,现在的黎风已与当年稚气的小职员判若两人。而我,当然也不再是从前青涩的女孩。我们都变了。

回忆

两年前,在游泳馆的夜晚,在记忆里始终模糊不清。这模糊,如今我想不单纯是因为时间长短的问题。

那天清晨,我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游泳馆休息室的床上。天啊,自己竟然是赤身裸体,一丝不挂的。好在身上还有一条毛巾被遮着,扭头看旁边早已没人,我惊悚地坐起来,羞愧得跳下凌乱的床,胡乱地套上衣服,赤着脚抱起自己的鞋子就欲蹿出门去。

这是怎么回事,我已记不得多少了。最后的记忆是,我在泳池里扑腾了一个下午,很是疲惫。出水,仰卧在池边的躺椅上,嘴里衔着吸管,喝着服务生适时送来的饮料。

后来,鬼才知道怎的就被一个男人弄进了休息室,我意识迷糊,看不清他的脸,隐约记得他胸前好像有一块胎记,紫色的很打眼……头还在隐隐作痛,那一刻,我怎样的痛楚和凄惘无助。

唯一清晰的,就是黎风。

我刚蹿出门,脚底一滑,就一头撞到了游泳馆廊道上的一个年轻男子怀里。这男人,就是黎风。他在这家游泳馆值夜班,那时正欲下班,竟然和我撞了个满怀。

他扶住张皇失措的我,热情地询问我是否需要帮助,并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一个好男人的乐于助人,拨打了110、做笔录、找证据……黎风一路陪着我,完成了所有的程序。要破案,就得有证据,可我能找到什么呢?就是那隐约记得的胎记,谁敢保证不是我的幻觉,即使是真的,也总不至于去扒光所有男人的衣服吧。找不到案犯,那个冤大头只能是我自己。

有哪种哀伤会比这更令人痛彻心肺?

这终将成了我一个人的伤痛,可以肆无忌惮地悲伤,落泪,用一份欢畅地流淌来掩盖上了那份真正的哀痛。从此,我不再对这个案子抱任何幻想。我想这并未结束,冰冷伤人的流言蜚语将接踵而至,我的心里拥挤了太多的寒凉。

如今,经历了无妄之灾的我,依然很好,也许更好了,起码表面是这样的。为了说明这个,我硬是在黎风的注视下,慢条斯理,尽量优雅地喝完了最后一口汤。

其实,这碗过桥米线还跟印象中的一样食之无味。两年前,我就是捧着一碗过桥米线,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哭得稀里哗啦的,屈辱的眼泪不断滴进碗里,又连同汤水一起被我咽下。

耳边始终回荡着嫂子那阴阳怪气和幸灾乐祸的话语: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做了丑事,也不知道掖着点,还当成美事四处嚷嚷什么?唯恐天下人不知道咋地……就是这些话,鼓动了我那位早已气愤至极的哥哥,终于有了将丢人现眼的妹子扫地出门的理由。

那天,黎风不知何时,一声不响地坐到了我对面,看我涕泪横流地往嘴里扒拉着过桥米线,温声细语地宽慰我。而我,劈头盖脸地将心中所有的愤怒都倾泻到他身上。难道不是吗,如果不是他坚持要报案,我何至于如此狼狈?

之后,为了脊梁骨不再发热,我外出游荡了很长时间,就让时间去慢慢改变这一切吧。我不想见任何人,也包括黎风。

引子

如今,黎风却来告诉我,这些年,他从未放弃去寻找那个案犯,说什么也要替我出这口恶气。

隐私,只能在暗处,忧伤或疼痛。

别提那个混蛋。我突然就有了被人偷窥的难堪和愤怒。没人请他来说这些陈年旧事,那是我的隐私和痛楚,是否要去撕开伤疤,看看下面到底是长出了新肉,还是已溃败腐烂,那都是我自己的事,他凭什么?

我隐忍无语,他总是曾经帮助过我的人,让我说什么好呢。

郁闷、郁闷得连在酒店里的新同事都看出来了,我就是那么不成熟,以至于喜怒形诸于色。

抽空,我去了附近的游泳馆,想放松一下。进到馆内,还真有点不适应,这地方有些时间没来了。我还没缓过神,泳池里的一个人让我瞠目结舌,他胸前的那一块紫色的胎记,如狰狞的马蜂,蛰了我的眼睛。

我做梦也没想到,他怎么就会是黎风。而且,这个混蛋是被我一直悄悄爱着的男人。

我悄然退出游泳馆。

这是怎么回事?对于那天发生的事,在数不清的无眠的夜里,就像电影的蒙太奇镜头一样,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叠映了当时每个情节。最后定格的是,所有的祸端都源于那瓶饮料,而将瓶饮料送给我的那个人,就是当时为游泳馆服务生的肖宇。

那时的肖宇,虽然学生气甚浓,但丝毫掩不住他的帅气俊美。也许是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多看了他两眼,也就记住了他。

我找了肖宇两年多,终于在临江阁找到了他。随后我也进了临江阁酒店,为的就是接近他,抓住他作案的证据。

女大十八变,我想,他或许不记得我了。

其实,那晚酒会上我是故意打翻酒杯的,就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以后对他所有的挑逗,都是精心为之。还有我家空调也成了引诱他的一个冠冕堂皇的引子,我早已做好了告他强奸的准备。然而,所有的安排,都是错的。

嫂子

肖宇死了,因为交通肇事。黎风说,他患了紧张型精神分裂症,已有些时日。如果不是你的原因,他是不至于骑摩托车时因分神而拐不过弯来,而翻到沟底。我想起了那晚,肖宇在我家接了那个电话后就仓皇逃掉了。在电话里那个人告诉他,我就是当年的那个女孩。现在,我知道了那个电话,就是黎风打给他的。肖宇一直都在谴责自己当年的行为。

我陡然看到有一滴眼泪,滑下了黎风的眼角。

肖宇是黎风同母异父的弟弟,受他指使,把放了迷药的饮料送给我,对于这件事,原来肖宇并不知情,而黎风才是真正将我带进休息室的人。作为游泳馆的工作人员,他有的是时间销毁一切蛛丝马迹。所以他才会在事后,那么自信地鼓动我去报案。

可是,这一切倒底都是为了什么?

当年,在我最凄惶无助的时候,是他将我拥进怀里,拭去我腮边的泪水,俯在耳边对我说:“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样的佛教偈语,颇有禅意,没边没沿,像一潭水,我探不到底。不过,还是让我明白了他宽慰我的心。我本打算,等揪出了那个坏蛋,我就回到他的身边。

可如今,这又算什么呢?

当然,世间的事,没有什么能躲过时间的流逝。不久,我想要探究的所有过往的谜底,也随之浮出水面。

原来,是嫂子容不得我这小姑子,一心要拔掉我这颗眼中钉,要对付一个处于花季的女孩,除了毁坏她的名誉和清白之外,还有什么会比这更好的法儿呢。

黎风不过是嫂子的一颗棋子罢了。她得知他为治好弟弟肖宇的病急需大笔医疗费而一筹莫展时,她走出了这一步狠招。而她的目的,只是为了不想让我和他们分享父母留下的大宗遗产。

警车消失在街头的时候,哥哥来接我回家,他捎来了黎风给我的短信。看到他那紫色的胎记时,我还残存着一丝清醒。那一刻,还有一丝清醒的是他的良知:将我扒得一丝不挂的只是他雇来的一个女服务员。

那句深奥的佛家偈语——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现在,我总算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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