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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人生如美酒):4.4 被召唤者:小菲利普

酒这种东西,喜欢的人爱不释手,不喜欢的人刚刚闻到就会下意识的远远避开。我就是那种不喜欢酒的人。每次想起这些就觉得很可笑,我可是被称为塞拉百年来最佳调酒师的人呢。

看着身后一瓶瓶各种颜色各种规格来自于这个世界各地的酒,发觉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么奇妙。之所以呆在这里,是因为我喜欢看那些喝酒的人。有的人用喝酒庆祝喜悦,有的人喝酒却是为了让自己流泪,有些人一边喝的狂吐不止还一边喊着“好酒!好酒!“,有的人拿着一小杯最廉价的麦酒却小口小口的细细品味。看多了这些,我发现他们喝的并不是酒,而是那或悲或喜的人生。所以,调酒的真正方法并不是什么比例、手法或配方,而是心情。

是的,不同的心情配不同的酒。甜的、脱糖的、果味的、薄荷的、辣的、苦的、烈的、柔的、以及家乡的味道,季节的味道,人生的味道等等。因此对我来说,并不是稀有的、昂贵的酒就是好酒。这对于我这个厌恶酒味的人来说根本无法分辨。

人们真正需要的并不是好酒,就像隔壁的撒拉花儿,男人去那里并不是去找好姑娘的,好姑娘也根本不会出现在那里!

其实后边酒柜里的酒我从来都不卖的,那些酒我并不熟悉。说实话,那些是老爸还在的时候拿来充门面的样子货,那些瓶子比瓶子里的假酒贵的多。

我真正用到的是吧台下面的十来种酒,都是这个城市常见的货色,只不过我会在摆上吧台之前把那些酒的标签拆掉。来我这里喝酒的人大多数是在用酒麻痹自己、欺骗自己,所以我从来不担心被他们喝出来什么。

冬天到了,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的夜色来的早。

龙舌兰与狼毒草酒吧从我爷爷在的时候开始,就一直是天黑开门,天亮打烊。现在是下午五点半,大概六点的时候就要开门了。

趴在吧台上,一边懒洋洋的胡思乱想,一遍看着小吉姆勤快的擦着桌椅板凳,鼻子中也闻到了墨菲大婶在后厨鼓捣出的饭菜香味。

小吉姆自己说已经十六岁了,但看他那瘦瘦小小的样子,我敢打赌他实际上不到十二岁。墨菲大婶儿是小吉姆的妈妈,做菜方面比我强得多,至少味道很稳定。

我的话永远是肉块,土豆块,烂七八糟的香料统统放在大锅里,再随便往里面倒几种酒,注满水加盐乱炖一气。运气好的时候好吃到能让人咬断舌头,但大多数时候被客人们用来当作解酒药用。人们戏称这道菜是“菲利普的惩罚“,一般都是有人在斗酒的时候,用来作为输者的惩罚,这帮混蛋!。

刚才说的这对母子是前年来的,我记得当时也是冬天,还下着雪。那天天刚朦朦亮,我正准备开始打烊。当天的“菲利普的惩罚“是那年最难吃的一次,当天被惩罚的两个人都是只吃了一口,便宁愿为所有人付酒钱,也绝对不敢吃第二口。所以,此时我端着一大锅一点儿都没卖出去的食物,准备直接倒掉。

刚出酒吧后门,便看到小吉姆拿着根树枝,不断驱逐着几只野猫,墨菲大神正猫着腰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他们穿的又单薄又脏乱。也许,“菲利普的惩罚“会比老天的惩罚要好一点吧?我心里突然这么想到。

然后就叫住她们:“喂!你们!如果你们确实饿的连垃圾都能吃,那不如来帮我解决这锅难吃的东西吧。“

墨菲大婶母子听到我说话,先是吓了一跳,愣了半天,然后眼神盯住我的锅便再也无法移开了。

“跟我进来吧,怪冷的呢。“看到他们反应,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便又嘟囔了一句,然后率先转头进了酒吧。

之后,这母子俩连餐具都不用,直接用手抓着锅里面难吃的要死的食物开始狼吞虎咽起来。这是有多饿啊!我怕他们噎着,便到了两杯水放在了他们的桌子上,离得近了,我才发现墨菲大婶一直不停在流眼泪。

这让我有些尴尬:“喂,那个如果真的那么难吃,你们也别勉强,我还有点儿黑面包,虽然也挺难吃的,但至少没有怪味道。“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着。

墨菲大婶咽下嘴里的食物,抬起头来对我答道:“先生,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我流泪是因为感激。谢谢您!“她边说着,边站起来给我鞠躬。旁边的小吉嘴里塞的满满的说不出话来,但也随着墨菲大婶一起给我鞠躬。

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慢慢明白了,无论是酒还是什么别的东西,真正需要的才是最好的,东西本身的价值也许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要。

再之后,我便收留了他们。从此龙舌兰与狼毒草酒吧便多了一个小伙计和一个厨子。

我愣神回忆往事的时候,小吉姆已经做完了开业前的准备,甩着抹布对我说:“菲利普哥哥,你又偷懒!我和妈妈的工作都完成了,你连吧台都还没擦!啊!酒杯也没摆好!啊!麦酒桶呢??它离家出走了吗?快一点吧,马上就要开门了,今天可是周六!那帮酒鬼中午刚发了工资!今天我可是要掏空他们的口袋哦!所以,你也赶紧动起来吧!要是因为你的原因弄的酒客们抱怨,我发誓你的晚餐将比'菲利普的惩罚'还要凄惨!“

这家伙!也不知道这里谁才是老板,竟然这么跟我说话,不过这小子的声音听起来怎么那么清脆呢?而且还长得白白净净的。哼!长大后一定是个小白脸!男宠!

“小混蛋!再教你个人生至理,有钱的酒鬼不叫酒鬼,应该叫色鬼才对!今天掏空他们口袋的如果不是他们的老婆那就一定是这条街上的窑姐儿!我看今天能有平常三成的客人就算不错了。对了,你不是说你十六岁了么?到年纪了啊少年!反正今天没什么人来,不如让墨菲大婶看着点儿,哥哥带你去领略领略人生的精彩如何?“小鬼头,小雏鸡,还敢威胁起老子来了?小心我让你直接堕入地狱!

“菲利普哥哥是大混蛋!懒虫!白痴!色狼!我要去告诉妈妈,让她好好教育你!“小吉姆囧的满脸通红,大眼睛貌似都快哭出来了。他一遍愤怒的喊着,一遍往后厨跑去。真是的!都十六岁了的男子汉了,竟然还这么羞涩,这么腻妈妈。唉,回头我要跟大婶好好谈谈,男孩子这个样子可不行啊。

我捡起小吉姆摔在桌子上的抹布,擦了擦吧台,又整理了一下杯子,没去取麦酒,估今天来的人少,用不上麦酒了。

我走到门口,点燃了招牌下的油灯准备开业。今天都会是谁来呢?他们会因为什么而想喝酒呢?

果然,今天酒吧的生意并不好。已经七点了,我这里还是空荡荡的,连个人影都没有。而此时隔壁的妓院里却传来了阵阵********。

“还真让你猜中了!菲利普哥哥,你是怎么知道今天塞拉花儿开张,而我们惨淡的?“小吉姆一副失望的神情,上半身摊在桌子上,脑袋也拍在桌子上,脸正对着大门。

“我们这种酒吧呢,很少有新客户。就算有,也都是在酒吧本身很热闹的时候过来。而之所以今天会这样,这是个历史问题,不好解释啊。“我也趴在吧台上,手中拿着一个玻璃酒杯,杯子里是和葡萄酒颜色相近的番茄汁。小吉姆费力的把脸转向了我,问道:“历史问题?给我讲讲吧。都快无聊死了。“

“那是老菲利普还在的时候的事了。“我把杯中的番茄汁一口喝下去,又酸又咸,墨菲大婶总喜欢在榨好的番茄汁里面放盐,说这是他们家乡的习俗,这样喝好喝。我急忙喝了口水,冲一下嘴里的咸味,继续对小吉姆说到:“话说,老菲利普,也就是我老爸当掌柜的时候,龙舌兰与狼毒草在每个月第二周的周六是不会开门的。因为他会去旁边的萨拉花儿消费嘛。这个规矩在你们来之前一直是存在的。所以大家就约定俗成在这一天不会来'龙狼酒吧'了。因此,今天没有客人来,跟隔壁真没什么关系。“

小吉姆好像有些不太明白,继续问道:“为什么是周六呢?为什么我们一来就不再有这个规矩了呢?那些酒鬼今天不来龙狼难道真的都去妓院了?“

突然发现小孩子的问题还真是多。我有些厌烦的回答到:“周六之后就是周日,是大家休息的时间。今天喝醉了也不用担心耽误明天的事情。之所以你们来了龙狼就不再休息,主要是因为以前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你们来了以后,我不得不赚钱养你们是不?墨菲大婶还好,你这小东西的肚子就像无底洞一样,吃多少都不长肉,弄得我好像虐待你似的。“我没好气的白了瘦小枯干的吉姆一下,一直还真是没有仔细观察过这小子,虽然比较瘦但屁股上倒是有点肉。

“看什么呐!变态!”小吉姆叉着腰怒瞪着我生气的说道。唉,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小吉姆无论是身条还是性格,都越来越娘娘腔了。

于是我说道:“小子,如果你不注意一下的话,这种情况也许会越来越多。这个世道,喜欢男人的男人可是不少的哦。“小吉姆听到我这么说,脸红了一下,转过头继续****的清扫工作。过了一小会,他突然说道:“你喜欢男人么?“

对我说的?我不禁一愣,我靠!我一时之间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好在,这个时候终于来客人了。

来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个子不高,浑身裹着带兜帽的皮袍子,再加上一脸的络腮胡,一眼看过去让人看不出他的长相。

他在门口抖了抖袍子上的雪花。走到了吧台前,拉了一把高脚椅坐了下来。

我问道:“下雪了?“他愣了一下,回答道:“是啊,终于下雪了。。。挺冷的。“我点了点头,拿起一个小号的短饮杯,拿出一瓶塔奇拉酒倒满,再撒了一小撮盐,对他说道:“一口喝了它。“皮袍男子又愣了一下,没有说话,但按我说的拿起杯子仰头一饮而尽。

放下杯子后长长出了一口气。说道:“呼,真舒服。“这就对了,塔奇拉酒烈,加盐更是辛辣,一口喝下去,从舌头到肠子都烧的厉害。这大冷的天,来杯塔奇拉加盐最合适不过了。只见他这时脱下了皮袍,然后我终于看清了这个人的长相。

他大概四十多岁,脸上有着很明显的风霜之色。左眼闭着,一道伤疤从脑门穿过左眼皮直达耳根。完好的那只眼睛显得有些疲惫。一副络腮胡子蓬乱的长满下巴和脸颊。

他的身型虽然不高但很壮实,穿着一件不知道什么动物皮子做的坎肩,坎肩之下是一看就很久没洗过的麻布内衫。活该你冷!我心想,就这两件薄皮子,没冻死你是你的幸运!

不过嘴上却继续说到:“刚赶了远路吧?南方人?“那个男人微微笑了笑,对我说:“是啊,从利贝留过来的,那边可从来没这么冷过。不过可算是到地方了。“

还是个外国人,这让我觉得很有趣。在这个塞拉王都是很少见到外国人的。于是就问到:“这里还算不上冷,往北往西那才是真的要命呢。来份吃的不?塔奇拉虽然能让你暖和点,可不吃东西还是会马上变冷的。“

他点点头,于是我就让小吉姆去交代墨菲大婶准备一份吃的。都是做好的东西,一个白面包,一盘土豆牛肉,然后我又给他打了一大杯廉价的麦酒。他欣然的开始吃了起来。看来真是饿坏了。这种鬼天气还在外面长途奔波,也真是够辛苦。

没一会他就吃完了,然后开始慢慢饮着麦酒。“早就听说塞拉城最好的酒馆就是这个龙舌兰与狼毒草,只不过都说你是最棒的调酒师,可你给我喝的好像不是什么好酒吧?“他轻松的对我说到。

“什么是好酒?冷的时候让人暖和的不是好酒么?吃饱了之后可以解渴的不是好酒?“我也顺嘴反问着他。

他又愣了一下,然后大笑着说道:“哈,不错!第一杯烈酒让我一下子忘记了外面的寒冷,第二杯麦酒让我因为那个能噎死人的面包搞的干渴的嗓子得到了最好的缓解。呵呵,有点意思。“

没错,酒保也好,调酒师也罢,目的就是让客人喝到最需要的酒。我微笑着说:“您明白的还真快啊,不必夸奖,一会结账的时候痛快点比夸奖更重要。“说完,我们两个都不禁咯咯笑了起来。难得有一个陌生的外国人,酒品还挺不错。看着店里也没有其他人,于是我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麦酒,就和这个大胡子聊了起来。

言谈中,我知道这个大胡子的绰号还真就是大胡子,真名没有告诉我,而我也确实没想知道,反正只是一个不常来的客人,没必要记住每位客姓名吧。

他说他以前是个军人,退伍后也没别的本事,就一直做一些跑腿的工作。我问是邮差还是商人?

“算是猎人吧,赏金猎人。“他笑眯眯的一边喝酒边看着我说道。我撇撇嘴说:“你来我这里是打探情报的?“

大胡子沉默了一下缓缓摇着头说道:“我已经有了很充足的情报。来你这里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情嘛,就是喝你的酒。我听人说,给你讲一个自己的故事,你就能调出一杯最能让这个人满意的酒对么?“

这我就来了兴趣了,他是来挑战我的,很好!这将让这个夜晚不那么无聊。所以我微笑的对他道:“我觉得你可以试试,我喜欢听故事。对了,第二件事是什么呢?“

大胡子笑了两声后说道:“第二件事嘛,现在不好说,要看你的酒到底是不是所谓的人生的酒'这个称号了。“

哦?难道如果我表现的好就会送我一场大富贵么?我回答道:“这样的话,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请讲吧!哦,对了!小吉姆,你把墨菲大婶也叫过来,一起听这个外国人的故事吧,反正今天也没什么生意!“小吉姆也兴奋的答应一声就往后厨跑去。

大胡子一口喝光了麦酒,说道:“不错,听故事就要人多嘛,哈哈,“大胡子性格不错,我决定一会收钱的时候给他个折扣。金钱就是用来买快乐的,这种快乐也许是隔壁萨拉花儿女人的身体能带给你的,也许这个大胡子的故事带给你的。

没一会,小吉姆拉扯着墨菲大婶就过来了。大婶有些不好意思也有些紧张,这个老实腼腆的女人总是这样一副神情。我给她倒了一杯雪利酒,小吉姆自己毫不客气的把一瓶果汁拿了出来,我摇摇头,给大胡子也满上酒杯。“朋友,开始吧,希望你的故事能够精彩一些。“我对大胡子说道。

大胡子抿了口酒,开口道:“以前有这么一个人,他抛弃了自己的家庭,然后背叛了他的国家!哦对了!后来还背弃了他的信仰。你觉得这个人算不算是个无耻的混蛋呢?“

大胡子第一句话竟是个问题。我想了想,这种抛弃了一切的人确实没有什么存在的必要了,于是回答道:“我觉得他这种做法等于抛弃了自己,说是无耻的混蛋倒也是合理的。“大胡子微微一笑:“呵呵,没错!大多数人都会这么想。但你可知道我说的这个人是谁?喂,你们两个也猜猜吧。“大胡子回首跟小吉姆母女两个人也说道。

这个人还真是挺会照顾气氛的。我想了想,我认识的人之中,还真没有这种人。于是答道:“不知道,这种混蛋我还真没见过。“大胡子听了哈哈大笑,而这个时候,墨菲母女好像不自觉的有些颤抖,不会吧!难道她们遇到过这种人?

“先生,我们,我们也不知道。“墨菲大婶拘谨的小声说道。大胡子没有继续卖关子,他道:“我说的这个人很有名哦,人们称呼他为圣光大先知!“

我听完气不打一处来,愤愤的骂道:“都说利贝留人是没有信仰的可怜人,我现在发现他们不仅可怜,还很可恨!“我瞪着大胡子,他却蛮不在乎,还饶有兴趣的看着墨菲母女,墨菲大婶此时现在比刚才轻松了很多,还拿起酒杯喝了一小口。

“无论有没有信仰,有些事实是不能改变的。传说第一任教宗大人原来是一个农夫,有着自己的家庭,直到有一天获得圣谕后便离开家庭去游历最后建立圣光教。不管他的理由是什么,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不就是抛弃家庭么?教宗原本是光明教皇国的平民,他推翻了光明教,岂不就是背叛了国家?他原本是光明神教的信徒,后来自己弄出圣光教,不就是背弃了信仰么?我说错了什么?对了,认为教宗大人是无耻的混蛋的人可是你们啊!呵呵“我收回大胡子人不错这个判断,这家伙实在太过分了。

“好了好了,看来我的玩笑让你们都有些不舒服,不过这确实是事实。纵观历史,大多数英雄人物都是这样的'无耻的混蛋'!但他们却是历史的创造者!混蛋们创造了这个世界!哈哈!“

大胡子的话我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反驳,确实有那么点道理。

“我就是在追杀这样的一个混蛋!“大胡子在我还沉浸在思考的时候,突然说了这样一句话。我有些惊讶的看着他。他自顾自的喝着酒,继续说道:“这种混蛋在某些权利者眼中是危险的存在,所以必须备消除。所谓把危险消灭在摇篮中就是这个道理了。“混蛋,原来之前都是在为故事进行铺垫啊!

“十几年前,我看到了一个悬赏,那赏额能让人疯狂!我这一辈子再怎么挥霍也用不了赏金的十分之一。那个时候,我是利贝留最有实力的赏金猎人团团长。嘿嘿,虽然如此,但你们肯定不会知道我们团的名字,猎人嘛,捕猎可是要善于隐藏的哦,呵呵。不过现在可以告诉你们了,我们叫做鹰眼猎人团!“大胡子自豪的说着。

我不禁插嘴道:“你不是说不能让人知道这个名字吗?咋自己就说出来了?已经喝多了?“大胡子没有看我,沉默了一瞬说道:“如果人都活着,确实还是不能说,但十几年前因为那次任务,大家都死了。那么现在说出来也没所谓喽。“

他看起来有一丝失落,不过很快恢复了过来,继续到:“我们接了这个悬赏任务,杀一个混蛋就能得到大笔的财富,这是一桩好买卖对不对?“我不由得点点头,心想如果对方真的是混蛋,那就算没有赏金也应该被处理掉。“你看,不光是我这么想。就连你这个小酒保也是这样的。“大胡子有些失落的说道。之后就是一阵沉默,小吉姆忍不住问到:“你们后来杀了他?“这也是我想问的。

大胡子深吸了一口气:“他确实死了,但不是我杀的,也不是我的同伴杀的。这个悬赏让太多行走在黑暗边缘的人产生了兴趣。这些人,包括我们都不希望和别人分享赏金,所以总是在一方势力准备好动手的时候,就有其他的势力跳出来破坏阻止。就这样,在一年之内,悬赏目标竟然毫发无伤,甚至他都不知道一直有人在想着杀他!而我们这些赏金猎人和杀手却死了上百个人!我的猎人团也在一次行动中被人暗算,甚至团内还有人背叛!最后活下来的只有我。“大胡子低声的说着,一只手还下意识的摸了摸左眼上的伤疤。

“你知道被最信赖的手下,也是最爱的女人,用匕首砍瞎我的左眼,然后再捅进胸口的感觉是什么样的么?“大胡子低声的说着,神情木然。

“那是一个夜晚,我们锁定了目标,或者说目标放弃了逃跑,平静的等待着我们。我看他没有任何武器,便直接出现在他面前。我跟他说了一些诸如抓到你真不容易之类的话,然后你猜他怎么说?“

我很好奇,让他赶紧继续说。“他说:'你们快走,我的命能换来大笔的赏金,但赏金确不能让你们死而复生,这里对你们来说太危险了。'听到这话,我嘲笑他太自大,无论是战斗力还是布局,今天他都在劫难逃。而且我发现他很虚弱,之前肯定有人重伤了他!不过之后他的话真的成为了事实,先是我的女人杀了我,再然后我视为家人的团员们开始互斗,再后来他们的幸存者被早就在远处准备着的圣光教会势力轻而易举的干掉了。“

大胡子不太会讲故事,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些混乱。仔细想想也许是教会想杀这个叛徒,但因为一些原因不愿意直接出手,便用悬赏的方式想干掉他。结果赏额太高,导致这些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的人自己开始内斗。再后来大胡子他们作为最终的胜利者,刚准备出手,却出现了团员背叛的情况,而且最终被圣光教会的人通通消灭了。

一个讽刺的故事。不对,有个问题!“你刚才说你被你女人杀了?可是你现在还活着!“我对大胡子问到,这太奇怪了!

大胡子点点头,回答:“没错,我曾经被杀死了。但我们本来要杀的对象却用最后的力量把我复活了过来。他恳求了我一件事,我答应后他便独自一人拦住了教会的所有高手,为我争取到了逃跑的时间。“

还有这种事?死而复生?那不是传说中的神迹么?大胡子看我不相信的眼神,认真的说道:“有些事情发生了,再质疑他就是愚蠢的行为。复活是我亲身经历的。不过你信不信不重要,这不是故事的重点。“他喝了口酒,继续说:“那个人救活我之后,请求我尽力找到他的妻子和女儿,帮他对她们说一声对不起。“说完,大胡子便注视着墨菲大婶她们。而墨菲大婶已经泪流满面。

“我一直在寻找你们,找了十年。今天总算是完成了那个人的嘱托。“大胡子从衣服的胸带里掏出一个银质六芒星挂件的项链,轻轻递给了墨菲大婶。

大婶颤抖着接过,喃喃的说道:“他死了?“大胡子没有接话,估计他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墨菲大婶从来没跟我说过她们之前的事情,我知道有些苦难是无法说出口的。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啪嗒一声,只见小吉姆抢过大婶手中的项链,一下摔在了地上,用脚用力的踩着。

“混蛋!混蛋!为了你的狗屁信仰抛弃了我们,你在复活别人的时候是否知道妈妈被人绑在柱子上侮辱?你在传道的时候是否看见我们翻垃圾箱找发臭的吃的?你在用神术给别人治疗痛苦的时候,可否想得到奶奶因为我们没钱而最终病死?死的好!你这种人根本不配活着!“小吉姆歇斯底里的吼着,墨菲大婶神情木讷,大胡子闭着眼睛。

我拿出三个杯子,用塔奇拉酒作为基酒,另外放了一种特别的绿色液体作为点缀,然后说道:“也许你们都需要喝一杯。“将酒杯分别递给三个人。看着他们一一喝下。

几分钟后,大胡子嘴角流出了发黑的血,之后面容扭曲的捂着胸口倒在了地上。紧接着,一直保持着呆滞的眼睛里,瞳孔慢慢放大,安静的停止了呼吸。小吉姆惊恐的看着我,然后闭上眼也倒在了地上,只是他并没有死,只是晕了过去,墨菲大婶也同样晕了过去。

塔奇拉酒又叫做龙舌兰酒,我爷爷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情,当龙舌兰酒与狼毒草汁液混合后,有着意想不到的功效。

烈酒加剧毒的混合,结果就是让想死的人死去,让不想死的人忘却一切。后来我爸爸美其名曰'人生的酒',这让偶然听到这个词的人以为是我老爸在赞叹他儿子的调酒水平呢。

人生有着无数的经历,如果你的人生被痛苦所占据,那就来喝一杯龙舌兰与狼毒草好了,让它来判断你需要的是放弃这个世界还是放弃之前的记忆。

这一次,不出我的意料,支撑大胡子活着的就是找到墨菲大婶这件事,而支撑墨菲大婶活下去的确实小吉姆。当这一切被打破,有人便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有人会忘却一切的从新活下去。

只不过不是谁都有勇气自杀罢了,'人生的酒'就是为了这种人而存在的。至于小吉姆,三年前遇到我的收留让他本来必死的命运产生了逆转,这一杯酒将让他忘记一切,也许我该给他起个新名字?杜尔特?哦不!按大胡子的说法,她本来是女孩子!真是骗的我好苦啊!那就。。。杜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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