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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繁华落尽

一杯水和离婚的距离

一对夫妻,最平常的一天,晚饭以后两个人各忙各的事情。丈夫坐在电脑前玩网络游戏,妻子靠在床头给自己的男人打毛衣。走过新婚的如胶似漆,时间在无事无语的日子中慢慢流淌。

一个姿势久了,妻子的手脚已经发麻,偏偏这时口渴了。于是,很不经意地吩咐说:“哎,给我倒杯水。”

丈夫战事正酣,随口回应:“你自己倒呗。”

妻子正揉动麻木的手指,在丈夫僵硬的脊背里,她敏感地捕捉到语气中的不耐烦。忽然地,一种悲凉在心头升起,那个疼爱自己的男人难道已经在婚姻中变质?她不愿意信,于是再次说:“给我倒杯水。”

丈夫依旧没有回头,但能感觉到妻子音量的提升:“自己倒呗,我忙呢!”

明显的不满冻结在沉默里,女人的思绪在沉默中飘远。忽然想起:就在昨天,他都不肯为她盛一碗饭;前天呢,他不愿意递她一件御寒的衣服;大前天……女人的心已经在一度一度地降温,每天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男人,竟然对自己如此冷漠,手中千针万线结成的心意,他可以懂吗?

男人的心在游戏里。亦如结婚久了的男人,喜欢在外面混,不见得是做什么见不得光明的事情,而是对婚姻生活平淡的补充。甚至有些男人不到饿时想不起回家吃饭,不是困了想不起还有张等着自己的床。

女人已经不单单是身体的饥渴,情感上的失落对于女人来说是致命的。追忆往事的同时,很容易联想到未来。渐渐远去的心情,如悬崖之壁的藤蔓四处攀爬,而无论身在何处,低头时看到的永远是无底的深渊。眼泪无声地落下来……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男人,永远也感受不到女人的心思,哪怕她就在你的怀中,你依然不明白她在想些什么。

当男人想起女人时,心已经走过了一个世纪。哭什么?男人不理解,却会在女人哭过N次以后开始发烦。心里会简单地想:不给你倒杯水又能咋地!就不惯你的毛病,你又不是没长手,就是不给你倒。

男人的无名火,在女人莫名其妙的泪水中燃烧。关了电脑,出去找哥们喝酒,表示我很有修养,不和你一般见识。

女人在漫长的黑夜里,任思想和泪水横行。

日子流水般滑过,每一次类似的情形发生,都会增加一个女人伤心的理由,而同样加深了男人在外面和外人多停留的习惯。

女人走过忍耐和独自承受的极限以后,她开始努力寻找释放的渠道,于是麻将、歌厅、逛街……被绝大多数女人所热爱。

而她是心思细腻的女子,她喜欢被人理解。于是,她开始和朋友在一起,闲聊时无外乎家长里短。心情不好时对着朋友哭一场,女人的心都是相通的,世界这么大,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什么样的委屈女人咽不下。可是女人怎么忍心看着自己的姐妹流泪,总要寻找根源,解决问题吧,一些琐碎在无形中于是被放大了。

女人开始盘查男人的行踪,哪个男人又肯一字不漏地向自己的老婆报告自己的一切呢?今天一桌吃饭的女人能不提就不提吧,万一触痛女人的小心眼,怎么说得清呢;牌桌上输了一千,回家顶多报二百,那家的女人听说自己的男人输了钱会不心疼呢……所谓谎言也始于善意,为了家庭的安定团结吗?

可是,俗话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女人的心有多细!特别是用在自己所爱的男人身上的。一个恍惚的神情,一句言语的纰漏……女人什么都不说,因为她爱他,她怕失去这个家。

看多了彩旗飘飘版的男人的故事,联想起自己男人的种种闪烁,女人怎么会不忧心忡忡。偏偏在这个年代,哪个男女没有一些可以聊到一起的异性同学、同事、朋友、甚至是网友。

战争从鸡毛蒜皮上升到原则问题,如果不幸被抓住一点走偏的脚印,女人穷追不舍,男人越描越黑,有苦难言。

累了,离婚吧!

女人翻开衣柜整理衣物,那件未曾织好的毛衣不知已经搁置了多久。忽然想起结婚时的心情:照顾他,关心他一生一世,爱他就给他快乐和自由!

可是,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忘记了呢?

那一杯水真的那么重要吗?一定要他倒给自己就不会有那么多失望和绝望了吗?其实,男人那个时候如果明白,哪怕不给女人倒那杯水,回头亲热地叫一声:“好老婆,让我再多玩一会。”或许今天的一切都会不同。

日子有多么漫长,走的时候才能体会得到。请不要忽视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特别是对我们爱着和爱着我们的人。爱人的心是最容易受伤的,往往一切错误的开始都源于我们的不经意。

朋友,你知道一杯水和离婚有多远的距离吗?我知道,因为我看见过。也许你不会相信,可是仔细品味一下,是否在你的生活当中也曾有过无数类似于一杯水而引发的家庭矛盾呢?

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模式相距甚远,男人多半是理性的,喜欢就事论事;女人则比较感性,会思前想后,由此及彼。所以婚姻中的男女最好不要留下心结,遇到事情时,两个人一定要及时沟通,让彼此感觉到:他(她)还在乎我!还爱着我!

有爱的婚姻,就算经历再多再大的风雨,都可以在风雨过后,迎来彩虹!

繁华殆尽

“第二个。”客人舒服地靠在沙发上,翘着腿,依次把大家打量了一番之后,眯着眼瞅定吴语。今天吴语到得有些晚,于是和这几个东北姑娘轮在了一起,她们要丰满得多,吴语就显得又矮又瘦,卖相确实不怎么样。

“老板好眼力啊,一眼就给您挑中了——这个可是能歌善舞,人见人爱的!”领班拍着吴语的肩膀,肉麻地奉承着客人,客人满脸带笑,点了点头,似乎对自己的眼光感到很得意。其实眼光这个东西,真不好说,有的客人喜欢吴语的不得了,无非就是觉得她漂亮,但也有不少客人看见她就摇头:太瘦了,什么也没有嘛……吴语早就习惯了男人们的各种眼光和爱好,见惯不惊了。见客人点了自己,微微一笑,交握起双手,弯腰道了声谢谢,就婀娜多姿地向客人走去,很自然地坐在他身边,既不拖泥带水,又充满了欢场女人的娇媚。

“丫头,多大了?”客人侧过身,笑吟吟地看着吴语。

“二十二了,年华如水啊。”吴语一边为客人倒酒,一边半真半假的感叹,还不忘风情万种的瞟了客人一眼,“听口音,老板是北京人吧?”

客人笑,夸张地冲另外一个男人咂舌,“哥们,听见没,一句话就知道咱老底了!”又转头向吴语:“二十来岁就感春叹秋的,依你,我们就都该进棺材了吧?!”

“老板,这可不一样,我们吃青春饭的女子,十六七值千金,二十就该算是更年期了,你看我更年期都过了两年,可不是老了?”吴语一边说,一边将酒杯送到客人嘴边,待客人喝下了,才又接着说道:“至于男人嘛,特别是你们这种事业有成,风度翩翩的男人,五六十岁才是壮年呢。像老板不过才三四十岁,还是小年轻呢!”马屁虽然老,但总是很管用,况且男人到夜总会,本来就是为了花钱买开心。又有几个男人经得住这样的奉承与媚眼如丝呢?

吴语一说完,房里的三个男人便哈哈大笑,客人伸手作势要拧吴语的嘴:“不得了了,这丫头贫着呢。”吴语可是见多了男人的手脚,她巧笑嫣然,端起两杯酒,似乎不经意地阻住了客人:“老板,你们开心就好了,让小妹敬您一杯吧!”

“好,好。”客人爽快地接过杯子,“丫头,就你这伶牙俐齿的,该我敬你啦!”

“谢谢老板啦,小妹可受不起——还是祝老板升官发财吧!”

吴语笑眯眯地将酒喝了,另外一个客人用本地话对吴语讲到:“小妹,你陪的这个老板是来江州考察投资重建机场的,你可别马虎了啊……”

“老板,您放心好了,来了这儿就是上帝了,我们都会尽心的。”吴语的意思,管你是什么男人,有多少钱不重要,重要的是大方……客人听了马上开始卖熟,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有钱,可以经常来光顾夜场:“这么说就好,我来这里也好多次了,怎么没见过你呢?”

“老板,国色添香几百个美女,一百多间包房,缘分没到,哪能就碰见了,再说,我来也不过一两个月。”吴语不看本地的客人,偏要看着自己陪的北京客人说,北京客人早软了半截,不由插嘴道:“兄弟啊,你以前要看见了,还不就把人家给摧残了?幸好你没看见呢!丫头啊,这么能说会道的,叫什么名字啊?”

“吴语。”

“名字不错啊,自个儿取的?”

“老板好厉害啊!”吴语一脸的吃惊。

“嗨,难不成你还告诉我真名?你啊,也别老板老板叫的我难过了,叫我王哥好了,我啊,没那当老板的命!”客人故作遗憾地感喟。

吴语撇嘴:“当官了还当老板做什么?”

“瞎掰,老板有钱,权利是暂时的,谁不喜欢钱,照你说,那些贪官还贪什么啊?”

“他们官不够大,所以才贪。”吴语似笑非笑,看着北京客人:“官大了,就无所谓贪不贪了……”

千好万好不如马屁好,客人一脸心满意足的笑容:“有这说法?再说,你怎么知道我有权?”

“你往哪儿一坐,那风度、气势,谁看不出来?”吴语知道自己的样子够恶心,但身在欢场,谁也免不了,反正混饭吃嘛。

客人高兴,可还是故作谦虚:“我哪什么大官啊,就一公务员得了。”

“王哥,小妹又不找你迁户口,这儿说这儿散,您哪,开心就好!”

“这丫头啊,又聪明又懂事,我喜欢。”

另外一个北京人打趣:“牌儿也亮,带回去得了。”

“怎样,跟我回北京了?”客人一脸豪情,低头看着吴语。

“好啊!”吴语故作惊喜状,转而又担忧地支吾,“可我……”

“怎么?”

“怕……”

“怕什么?”客人都好奇地看着吴语,“怕他不管你?你放心好了,王哥喜欢你都来不及呢?”

吴语一副为难的样子,“怕被泼硫酸啊……”

大家轰然大笑,王哥也笑,伸手拧吴语的脸,这次可没被躲掉。幸喜另外的姐妹点了很多歌列在电脑上,吴语松了一口气,看来折腾半天,现在终于可以养下神了。吴语熟练地为客人点上烟,自己也靠在沙发上燃了一支,有客人开始唱歌了自然就不用聊天,大家抽抽烟,喝喝酒,时间自然过得快。

逃不开悲伤的人

时令早已立过秋了,中秋佳节临近。天气却仍旧暑热得让人窒息,丝毫没有秋意。

生活一如既往,没有任何改变。早早便来到公司,整理了一番日常卫生工作,便安坐下来,照旧沏上一铁观音。茶的余香慢慢疏散开来,阵阵地清香入鼻。她忠于这样的生活,认为饮茶之人是孤独的人。

公司里每天都有新闻发生,流传着各式各样的闲言碎语。即使你在完美亦有人捅你,狠狠地在你背后踩你一脚。这就是生活与嫉妒吧,她想。

这个社会来不得片刻安宁,尽管如此,她,仍然我行我素,沉浸在自己编织的世界里。呐!这不耳边又传来声音:她,老是在上班时间看书、写字成什么样子……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惟恐怕人听不见。她,无奈地抬头,合上书,轻轻道:难不成像你一样成天与男人勾肩搭背、眉来眼去?

顿时,那边怒目相视,眼睛能杀死人。她,不予于理会。低头,端杯,饮茶,姿态安静,娴熟不羁,不冷不热,另人难以捉摸。

她,坚决拒绝参与那些混乱不堪却现实的生活圈。埋头玩弄手机,却不知道有什么可玩弄,翻书继续沉浸在书的世界,时而随文身入其境。她,叹息,为何身边没有这样一些人,一些与她同样爱上文字的人,可以同文字交流的人。没有,没有,他们喜欢说现实的东西,喜欢八卦……飞扬,一个阅历相当丰富的女子。却只是小学的水平,交际的朋友却都是商业人士,有头有脸有地位的人物。那该是要经历多少辛酸、该要有多深的心计才能面对自如的啊!生活真的叫人走绝路,做违背自己心愿的事情。听闻她英语不赖呢!上过夜校,社会阅历不能轻言评估。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她,实际上只有十八岁。且不管她年龄是否真实,但她真的让她暗自倾佩。她知道那是自己永远也赶不上的,她知道。

次日,此时已是深夜凌晨两点二十五分钟。闹钟很有节拍的滴嗒滴嗒作响。

休息了两天,但却一点也不清闲。搬家、置窝、清扫让她疲惫得如在地狱一百八十度来回旋转。

身子告诉心:真的累了,感觉思维、走路都像是踩在云彩间般轻飘飘的;心回答身子:也许真的累了,不想动了。但是一觉醒来,生活还是继续的,因为生命未曾停止。

昨日,闲逛时买下了安妮宝贝的书。竟是如此欣喜若狂、独自喃喃细语、嘴里轻轻哼着叫不出名的歌儿。她,在八月尚温暖柔和的阳光下笑靥如花,像一朵盛开的向日葵。没有忧愁,只有希望。

用了一晚工夫,看完了《颜如莲花开落》如释重负,重重地叹了叹气息,又深深地呼吸。故事结尾虽早已估摸出结局,但却还是忍不住地想看下去。想体会作者当时是以什么心态写下那些令人欲泣不能美丽断章。难道人世间小说里的爱情故事都得这般颠悲流离么?而她,偏偏又沉浸在这样的悲伤里,是因为太过完美的爱情令人无法期待么?还是无力尝试所谓至死不愈的爱情?

不能没有你

很多事情的结局都是难以预料的,就比如他们。

他深爱她,从见到她的那一刻,已有3年。她没有反应,即使是他对她很好。后来,他不再奢望得到她的认可,他放弃了。就在此刻,她才终于知道了自己的感受。原来,自己也一直深爱着他。

于是,她开始用她的命奔向她的幸福,奔向那个他。虽然他已经不是三年前的他,但她仍然时刻坚定信念,他就是她要找的人,无论是哪一个他。为此,她做了很多的蠢事情,受尽了别人的白眼、讽刺、打击,但这都不是让她能够放弃他的理由。她不想再次错过,虽然他已经有了另一个她。可是她坚信他们的感情和时间,这种累积,是任何人都无法击垮的,就像是现在自认为是女超人的她。

一年后,仍然无果。

她大学毕业了,去了瑞士继续深造。她喜欢瑞士,没有缘由的喜欢。他听说了她出国的消息,也只是微笑了2秒。他知道,他和她从此不可能是一条路上的人了,他觉得,真正结束的时刻也就在此时。但他不了解她,还是不够详细的了解她所想。她是爱他的,一直都是的,在她的心里,爱情可以超越国界。

由于她的勤奋和聪明,仅用了2年就完成了学业,带着满心的喜悦和自信,她回来找他了。现年的他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看到面前的她,大吃一惊。她是出国深造的硕士生,而他只是在商界初起步,是,他们的确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了。她说,没有人可以阻止爱情,有谁说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就注定不能在一起。他愣住了,他怕她瞧不起,也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两人相约在一家情调浪漫的咖啡店,谈谈他们的过去,谈谈他们的现在和未来。还是那么投机,还是那么有趣,还是那么有感觉。虽然时间过去了很久,但是,她坚信他们的感情没有随之而过去。她把她的日记交给了他,告诉他,这是她所有的秘密,请他看完以后仔细考虑,而后再给她答复。这是一本很厚的日记,像词典那么厚,是她这3年来每天对他的点滴思念,也许某天只记录几句话,也许某天是滔滔不绝的。最后一句话,是在见面的前一天晚上写下的:“请保佑我,我们会有未来。”他心里很难过,甚至不小心用自己的泪水沾湿了她的日记。看完日记,已经是第2天的早上,他吃完早饭,就睡下了。梦里,她出了车祸,死掉了,他的眼睛都快哭瞎了,但都于事无补。快中午的时候,他吓醒了,给她发了信息:“我爱你,我们结婚吧。”

她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的嫁给了他。婚礼的那天晚上,她问他:“是什么让你选择我?”他说:“我做了个梦,梦告诉我,我离不开你,绝对不能离开你,我的任务就是一辈子和你在一起,一辈子照顾你,一辈子爱着你。”她笑了,又问:“难道,你看完我的日记就没有感动么?”他皱起了眉头,随后一笑:“感动,但是,你的文笔真的很差,哈哈。”

他们还是在一起了,虽然这经历了好久,好久。但最终还是幸福的在一起了。白手起家让他们吃了很多苦,遭受了很多打击,但俩人从没退缩过,那是他们俩人的事业,只要俩人在一起,做什么都是幸福的。终于,他靠着自己的头脑、能力和她的帮助拥有了自己的公司,而她只是做他的私人秘书,把自己的所学都用在了他们的公司上,他们的公司在商界也渐渐的有了些地位,他们成为了人人眼中的幸福夫妇榜样,人人都觉得他们是最相配的。

如果,有一天,你也爱上了一个人,但不知道应该如何做,不妨就假设一下,如果你们永远都没有机会在一起了会怎样。不要抑制自己的情感,该勇敢的时候就不要退缩。不要等将来再后悔现在的自己是如此的懦弱。

等候

方明爱上安安,正是情窦初开的年华,那年他18岁,安安17岁。

安安喜欢画画,课上课下从不间断,不但同班同学向她求画,其他年级的同学也都慕名而来。各色精致的日记本在安安面前叠成小山似的,她画好一幅,早有等候的人像得了宝似的,道声谢,欢乐地飞奔而去。

平日里的方明聪明,时尚,调皮,耍酷,叼烟卷,一幅玩世不恭的模样,这日,他略带大男孩的羞涩与矜持将日记本悄悄地放在了安安桌上笔记本的最末一个,安安没有抬头,继续着她的画,方明一个箭步返回到自己的坐位上,拿起笔,在大拇指上来回的翻转。虽然安安会认真地对待每一位求画着,但方明还是担心自己能否求得安安的画,他心里忐忑不安。

方明和安安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班同学,当班长的方明从小学到初中从不放过安安,记安安迟到,向老师告状安安上课吃冰棍,半路拦安安放学,安安像只受伤的小鹿害怕方明,看到方明就躲。

方明拿回日记本时,两只鹤已跃然在他的本上,一只鹤翘首而立,另一只鹤依偎在它的身旁,把长长的嘴巴深深埋在自己的羽毛里,是一种安详,是一种期待保护的姿势。右下角落款“农历一九九二年七月七日,安安画”。方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同时有一种情愫在他的心底里慢慢的滋长,他觉得那只昂然而立的鹤就是自己,而另一只需待保护的鹤就是安安,那个娇小柔弱一直被自己不放在眼里的安安。

当天是周六,上午放学后,住校的同学像一群小鸭子似的,骑着自行车往校外奔驰而去。天空阴得很低,黑云一片片翻滚着。安安和别的同学不同,她喜欢阴天,喜欢下雨,喜欢在淅沥的雨中漫步,不打伞,她觉得这就是浪漫,像诗一样浪漫。她抬头看着黑黑的天空,觉得一场大雨就要来临,她认为这样的雨必定是暴雨,牛郎织女积蓄了一年的眼泪怎能不流个痛快,她加紧车速,想快些回家,坐在窗前,感受牛郎织女的爱情,细数他们的故事,她觉得这也是一种忧伤的浪漫。她正想着,眼前一个物什突然一闪,落在了她的车筐里,是一把红色的雨伞,远去的背影竟是方明。方明不敢回头看,她不知道安安会不会把他的伞扔飞,他又觉得自己的脸和背影全红了,他想赶紧逃离安安的视线,可自行车怎么蹬,还是觉得慢。

安安不知道她今日画得最后一幅画是方明的,随手拿起本便画了,这一画就画了在方明的心上。雨开始下了,落在安安心上的第一滴雨有些莫名其妙,她始终没有打起那把伞,方明也没有回头,一个猛子扎进了家门口,雨和汗交织在一起。

后来,安安不定什么时候会收到一本诗集,没有赠予人的名字,或者桌兜里放进她喜欢吃的糖果,一支漂亮的钢笔……安安常想,这是哪位同学,学校里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不管是写情书的还是送礼物的,大抵都要留下姓名的,惟有这位,不曾留下,这让安安充满了好奇,她曾下意识地想起车筐里方明丢下的那把红伞,随后摇摇头,怎么可能。女同学开始帮她猜测,或者故意把那本诗集拿出来放在窗台上晒放,留意每位男生的表情,她们试图猜测了所有可能的人选,唯独没有猜到方明,这让方明一颗大乱的心放进了肚里。

转眼,三年的高中生活即将结束,安安放弃考大学,没有特别的因由,她想尽早独立帮家里分担些负担。互相写毕业留言,又是一摞留言簿,每位同学的留言署名处,安安都会精心地画一朵牡丹花开,那只小花似在寻找,茫茫人海中显得灿烂而渺小。方明面对安安的留言簿打了无数次草稿,最后他鼓起勇气把毕业留言,写成了情书,情书的名字叫:等候。

“前面所有的铺垫,只为等候你对我年少无知的原谅。太直接,怕伤了你,寻求了你的原谅,我还想舍求你对我的爱。得到你的画,整个心融化到了最柔软的时刻,那一刻,我深深地爱上你。我在等候,等候你对我的爱。”

厚厚的留言簿,安安翻看了几则,都是大抵相同的语言,她轻轻地将这一段时光合了起来,方明那颗爱的心就这样被淹没在水里,沉在海底。

安安一直在寻找那个不曾留下姓名的男孩,没有结果,她把所有的东西都保存起来,像尘封往事一起,将它们安放好。她决定不再寻找,她要去等候,等候那个男孩的出现,也许有一天,他会主动站在她的面前向她告白。

方明也没有继续他的学业,他生来就不爱学习,觉得读下去也是浪费时光,还不如另寻出路。直到大家毕业彻底分手那一刻,方明的心还在咚咚地跳,怕安安的拒绝,怕安安无声的表情。他一直没有得到安安的回复。他和安安握手道声珍重那一刻,安安笑得那样灿烂:“谢谢你的伞,以后我的路你可没机会拦喽!”“你不记恨我?”方明睁大眼睛。安安:“呵呵,哪里有记恨,过去的都是青春底版上的故事,不是么?”方明:“那,我写的……”,一个同学跑过来向安安道别,打断了方明的话。

后来,安安和方明之间没有联系。转眼两年过去了,安安等待的男孩一直没有出现,方明也一直没有等到安安的回复。

方明不想再等待,他想到一种最为原始的方法,找媒人提亲。媒人找到安安的家长,提到了方明,安安说对不起,我有要等的人。方明心灰意冷,原来自己早被打到了死窟。方明学着忘掉安安,他开始创立自己的事业,夜以继日的工作,起初他倒卖服装,后来在县城有了自己的制衣厂,厂子越来越大。

已是三年后了,安安画了满屋的牡丹花开,四季绽放着。再有人提亲时她就应了。方明也有了结婚对象,虽然在心底的某一刻,他还会想到安安,但他想如果安安过得好,他也就放下了。方明要结婚了,他将那本日记本收好,将墙上挂着的那幅放大的画摘下来,当他看到最后一行落款时心里还是有些隐隐的痛。

所有的同学都收到了方明的请柬,安安也不例外,她心想:“哦,原来这个调皮的方明也要结婚了。”七月七日那把从天而降的红伞在她的记忆里划过,和这请柬一样红,就像每个人生命里那段火红的时光,最为让人记忆。

安安不经意拿起那本毕业留言簿,细细品读着那些稚嫩的文字,那些豪言壮语的梦想,点点滴滴都在她的指尖划过,心渐渐湿润起来。她慢慢地她读到了那段尘封五年的文字:“前面所有的铺垫,只为等候你对我年少无知的原谅。太直接,怕伤了你,寻求了你的原谅,我还想舍求你对我的爱。得到你的画,整个心融化到了最柔软的时刻,那一刻,我深深地爱上你。我在等候,等候你对我的爱。”她的手在颤抖,她的心不安和沸腾着,搅作一团。

她从同学处询到方明的电话,按了好几次才打过去,电话没有人接。此时的方明正出神地看着未婚妻在挑选婚纱,女孩旋转着的幸福,让方明一时模糊起来,他的心又在咚咚地跳个不停,就像当年毕业时等待安安的回复那样。他站起来,走在窗前,好让自己安静一下。窗外贮立的是安安,她还是以前那个受伤的小鹿,抱着那本毕业留言簿呆呆地站在那里,一滴泪挂在脸颊。就像当年方明拦她放学时那样,她总是用眼泪搞得方明只好让路悻悻地离去。“安安”?方明一个箭步冲了下去。

安安顾不了那么多,她哇地哭了,哭得那样伤心,像个孩子,没有矜持和害羞:“我迟到了么,我一直在等候那个没有姓名的男孩,原来你藏得那么深,一直藏到海底”。留言簿从她的怀中滑落。方明做梦似的抱住安安:“没有迟到,日期不变,我娶的新娘变了”。女孩看到眼前的一刻,惊呆了,跌跌撞撞地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同学到齐了,安安娇羞的面容渐渐淀放成留言簿上那朵花,等候五年的牡丹一时间开了满院。大厅中间挂着的是安安种在方明心上的那幅画。

最后一朵玫瑰花

春天的盎然在大都市的墙壁上留下层新颖的痕迹,那忙碌的脚步对晓梅而言就恰如广场中央建筑物顶上的巨大钟表,晨曦和黄昏都很短暂,就在那三根象征性的表针的抖动中一天天的消逝。晓梅喜欢晨曦和黄昏倒不是全因为那旭日初升和晚霞披彩的风景,这两个时段是她一天中最忙碌的时候,因为送玫瑰花的人都很别出心裁,晨曦中给情人一种惊奇感和诚挚,又在晚霞中和爱人坐在浪漫的咖啡屋里享受古典音乐,而与这些甜蜜陪衬的主角就是那鲜红的玫瑰花。

晓梅卖了三年玫瑰花。她记得从山里到城里那天自己差两天就满十八岁,城里没有村里人,她就去介绍所找工作。有个宾馆老板说晓梅的身段适合做服务员,改掉那些土气每月就可以拿一千多的工资。晓梅改不了土气,宾馆的服务员都得穿吊带和短裙,客人经常摸她们的屁股,晓梅从来未被男人摸过屁股,她觉得特羞耻。所以宾馆老板开出的条件晓梅根本无法接受,她也不敢再去找介绍所的人。天黑了,晓梅舍不得掏钱住旅馆,一个人孤怜怜的在陌生的街道上走着。

卖花啊,玫瑰花五声一朵。

晓梅沿着声音走去,一个农村人模样打扮的女孩正在卖力的吆喝着。晓梅觉得很稀奇,这不正是电视里的卖花姑娘吗。一个念头在晓梅的内心里就这样诞生了。

其实晓梅家里没有电视机,几年前就只住着她一个人。晓梅是个孤儿,爹死前拉着她的手说是在城边上捡到她的,当时她穿得像个小公主。晓梅一直就是爹的小公主,她想都不敢想自己像是件东西般被人抛弃的事实。但晓梅的长生哥到城里去了一年多一点音信也没有,她有些想念长生哥,就想到城里找长生哥。村里人都说晓梅是去找亲爹亲妈,晓梅哭着说才不是呢,我只有一个爹。

晓梅离开大山时,那些与晓梅一样漂亮的野花招着小手给晓梅送行,晓梅朝埋爹的方向跪下磕了个头,然后咬着牙含着泪水走了。

大都市没有春暧花开也见不着山和小溪,下下班的人都拥挤街道上、包子店或公交车上。晓梅在汽油味和油香味中踏着灰尘向那些人卖花,有时会有几个有钱人停下轿车买一大把,有时也有打工的要她把一朵玫瑰精心包装。晓梅爱笑,每个卖花的顾客她都会送上甜甜的微笑。有人说晓梅的身段卖花实在是浪费了,应该去当明星赚大钱。晓梅才不稀罕那种出卖身体赚来的钱,她怕长生哥知道后看不起她。

头一年,晓梅逢人便问有没有看到长生哥,长生很多,长生集团、长生药店、还有什么长生内衣,可就是没有晓梅要找的长生。第二年,晓梅专门到工厂门口卖花,那些工人中倒是有个叫长生的,不过是个成家的男人,比不上晓梅那个英俊的长生,那个长生的老婆用一种怀有敌意的眼光盯着晓梅,晓梅再也不敢去工厂找长生哥。第三年,晓梅干脆到广场上去等长生哥,以前长生哥拉着她的手吻她的嘴说最喜欢的就是城市里的大广场,特别是有钟的广场。

一辆轿车停在晓梅面前,玻璃缓缓下降,晓梅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晓梅认得这个男人,他每个星期天都会准时七点来卖一束花,但他从来不多说,是个极为沉默像似伤怀的人。晓梅真羡慕那个收花的人,长生哥要什么时候也能送自己那么束红红的玫瑰花该多好。

递花,收钱,甜甜的一笑。

轿车在一系列的职业动作后缓缓离开了广场,然后消失在霓虹灯下的车群中。

晓梅有点失落,每次那个人走后她就有这种失落的感觉,像是为他那麻木的脸,又像不是。

不是星期天,晓梅又看到了那个神秘的男人。他把车停在广场边上的白线内,然后朝晓梅走来,脸上还是那样麻木。晓梅的心跳随着那沉稳而带着忧郁的脚步加快起来——他走到晓梅面前,习惯性的掏出两百块钱。晓梅递过去一束花,两百块钱应得的花。他没接,说这花是送给你的,今天不是星期天。

突然就刮起了一阵风,一粒砂子飘进了晓梅的眼睛里,晓梅忙用手去揉眼,朦胧中那个人和身影越来越小,那两张带着成熟男人体温的钞票也被风吹凉了。晓梅有些莫明其妙,这人神经病。晓梅才懒得去理解,再说她没读过什么书,有难事的时候长生哥会帮他理解的,长生哥上过大学,站在河边就能为她作一首小诗。晓梅在想长生哥这会在做什么,是不是也像她这想在想着那些难忘的夜晚。

有人说在一家酒店门口见过晓梅的长生哥,不过和他一起的还有个女人。晓梅就去那家酒店门口等,她没卖花,她怕给长生哥丢脸。可一连几天都没见着长生哥,她有点失望,继续回到广场上卖花,她认为长生哥到广场上的可能性比较大。

开轿车的男人又来卖花,他手里多了张报纸,说是帮晓梅登了条寻人启示。晓梅问他花了多少钱,他扭头就走,说不差那两钱。他忘记了卖花,晓梅追了上去,说今天的花很新鲜你不要几朵吗?他怔住了,像是被什么伤痛剌到了神经,他颤抖着习惯性的往口袋里掏钱,他说奇怪了今天怎么没带钱。

晓梅递过去一束玫瑰花,说算我送你的不要钱。她不想欠别人什么情。

他迟缓着又把手缩回口袋,眼神有些伤感般的躲避着那些花。他说不用了,反正人已经走了。

晓梅听懂了,那个收花的人走了,他已不必每个星期天再来卖花。她想安慰他几句,他已打开了车门钻进了车里,然后喧哗的城市和孤寂的角落似乎都在嘲笑那四只可怜的轮胎。晓梅第一次感到凄凉。

出租房的老板娘递给晓梅一个信封,说中午有个叫长生的男人来找过她。晓梅觉得自己有点奇怪,应该很高兴才对,那个日思夜想的人找到了,她可以把存着的钱取出来置办嫁妆了,可偏偏有一股难受的气流在血液里流窜。出租房老板娘还说和长生来的还有个妖媚的女人,他们是开轿车来的。

晓梅回到屋子里就把那封信烧了,然后对着那堆灰烬发呆,长生哥定是不要她了,他明明是发了誓的,他说她是他的女人,一辈子都是。

夜色带着城市的喧嚣狂乱的刮着笨拙的建筑物,几朵看似伤感而被人故意折断的玫瑰被遗弃在垃圾桶边,芬芳的气息被那些肮脏的物体嘲笑着。

开轿车的男人又来卖花,晓梅很尴尬,花卖完了,蓝子里只剩下了一朵。晓梅说只有最后一朵了,我送给你吧。他说看样子你是找着他了,以后不用再卖花了吧。晓梅深深的吸了口气,尽量不让泪水流出来,她说谢谢你帮我登那条寻人启示,不过我还是没找着他也不打算再在这里找下去,明天我就要到另一个城市去找他。

他说,其实你犯不着这样为一个人奔波的,如果他变心了呢。

晓梅说不会,他永远不会,他说过的。长生哥说永远都只爱她一个。

风竟然有些凉,完全不符合在初夏的季节出现,可它偏偏就来了。晓梅咒骂着风,咒骂着那些建筑,她宁夏那个故事是编的,或是长生哥的借口。那个人是长生哥最好的朋友,他卖那么多花全丢进了垃圾桶,目的只是帮助她售花,长生哥到城市里来的第二年就做了厂长,还和原来那个老厂长的女儿结了婚,那个人说长生哥在那封信里写明了一切的,只是她没看。晓梅等他讲完故事后就抢回了那朵玫瑰花,然后把它折断扔进了垃圾桶。

晓梅决定去另一个城市,她发誓不会再卖花,也不会再为别人而伤心,她觉得好多东西都是虚伪的,真正的生活是靠勇气和诚挚去面对的。

那天晚上

广州的都市尽管繁华,餐馆里却还冷清。往日里晚上八点多钟的时候,这里该早已人来如潮,而今是门前冷落,任凭美丽如花的小姐招摇揽客,过路的人们也没有几个顾盼她们的媚眼的。

去年的经济危机都说见底,今年该是复苏了,可是,经济的复苏,时隔半年了,谁也不敢说已经看见了让人欣欢的喜头。

男人和女人在一个靠近窗边的地方坐下来,餐馆里明亮的灯光,让男人再一次端详着女人的脸庞,依稀追忆当年那个女孩的俊俏模样,在她的脸上,仿佛写满了十八年前的记忆和十八年离别的相思,从女人若泓的目光里,让男人隐约看到了那一年初夏的阳光,挺拔玉立的钻天杨树上的叶儿还没有长满,却把初夏的阳光在风的歌声里摇荡的发亮,那年夏天来得有点早,还能听得到呢喃的燕语和婉转的莺声,到处是嫩绿,一切都是清新,连田野里新翻的泥土气息都沁人心脾,然而,这一切人间的美丽中,却也有着人们的不幸,女孩就是这样的一个不幸者。

古希腊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说:“悲剧的魅力在于它产生于美丽的背景里”。如一个人微笑里的眼泪;如空山新雨后的晚来秋。

男人和女人要了一瓶红酒,她要男人点了几个男人喜欢的菜肴,似乎要为男人解馋的意思,其实,此刻男人的心里,再好吃的菜肴,哪里及得他们两个相见的欢欣呢?!男人看着女人,盯着她的脸,她的鼻息,她的唇纹,她的眉眼,她的发丝耳际,男人一点一滴地看着,恨不得把女人含在嘴里,装在心里;在女人身上,男人不在乎女人的美丽,而是在女人身上,有着男人十八年来的记忆,以前做梦也没有想起的再见,今天却是见到了,是梦里?是故事?还是传奇?

三十岁以前,人们对生活多是无限的展望;三十岁以后,尘埃落定了生活的轨迹,人们多的是对自己过去的回忆,多情最是怀旧人,她是男人十八年前男人心灵的镜子,从她的身上,依稀感觉能看到自己当年情怀初现的背影,她的际遇,让男人感觉到了社会的愚昧和不公,从而让男孩对书中新社会赞誉的怀疑,对社会从此睁大了眼睛。

盯着女人的眉眼,看着她翕动的嘴唇,倾听她诉说离别后的故事,什么盖房子,卖羊肉串,男人听着无比的开心,听着她的辛苦遭逢,又让男人心疼,男人喜欢女子中的女强人,喜欢听她们与命运磨折和困难抗争,不向困难挫折低头的故事,摔倒了,爬起来,这些就是好多男人也没法做到的,她却做到了,感觉她是好样的;为了当年的相见的缘分,她不停地寻找着男人的踪迹,她又是个情义深重的女子,多少天的言谈,多少个飞鸟相传的信息里,男人已经感受到了自己,已然爱上了这个女人,今晚的交谈,男人的爱,感觉更深了,就像饮下的红酒,越饮越浓的滋味,相识久长,相见晚矣!

相伴回住处的路上,男人喜欢走在女人的后边,看她的步伐,不再是当年轻轻走过的足迹,时而不经意间露出欢跳的心怀,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止不住地疼爱和喜欢,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心情却像个孩子一般,想起小时候喂养的雏鸟,对它的百般疼爱和万般的呵护,那心情,是和今晚一个样子的,她的整个身,都完全溶合在男人的心里了。

男人笃信缘分的。张爱玲说缘分就是千年荒野里千年而遇的擦肩,是修百年的同舟,修千年的共枕,然而,缘分是可遇的,不可求得,因为笃信于缘分,可以帮助人们去理解爱的诞生和生活无奈的结局,可以用它来宽慰人们心情的伤悲,甚至为了缘分无畏于牺牲自己。大多女人,相信着命运,因为觉得女人自己的无法独立,有着青藤缠树的依赖,命中所遇,更加笃信缘分,在情感上期待着被爱,但是,爱的前奏,需要对方懂得自己。懂得,是喧嚣尘世中的光辉,虽转瞬而逝,但也能照到地老天荒。心有灵犀,有时比爱情本身还要难,愿男人用男人的真心真情先来懂得她吧。

广州,华金盾。十月一日晚二十二点十八分。

很平常的一个宾馆,自此,为男人留下了一个永远的记忆。

室内灯光昏黄,柔和,淡红色地毯上均匀缀着牡丹的花开,乳白色窗帘,暗淡水印了流畅的线条,宛如兰叶柔媚的流淌,洁白宽大的双人床头,一对柔软洁白的棉纱枕亲密地偎依在一起。

男人去冲凉,女人为男人准备了睡衣和拖鞋,把男人衣服挂进衣橱里,自己坐在电脑前,看着男人的文字,柔和的灯光和电脑屏光的映照,把女人柔和在静谧安详的光晕里,愈发显得面容的姣好,如女菩萨一般,看了让男人感到幸福,看了让男人迷醉,好花须在雾中看,美丽的女人在灯光的柔影里更是妩媚。桨声灯影醉秦淮,秦淮的李湘君,柳如是,喜欢箫声灯影的夜晚,白天一般是不开张的。

冲凉已毕,男人出来,拥抱了坐着的女人,陶醉在灯影下女人的衣香鬓影里,女人仰面接住了耳际慢慢滑过来的温唇,如莲花接雨般,凝住了两个人的清新的气息,如那年初夏的风,轻轻吹拂在脖颈耳鬓和发丝里,吹得人面热,心跳……女人突然推开男人,“我要去冲凉!”

……

天要亮了。

去似朝云无觅处

我认识虹很久了,却不相熟。有时候看上去很熟的两个人,却如同月过春江,竹影在墙,倏忽而来,飘然而去,其实并未有任何交集。

我爱虹,这是谁也不知道的秘密。我在很多场合与她见面,彼此对视的目光平淡如水,言语谦恭有礼,我们陷落在人群中,隔着万水千山层峦迭嶂。虹是一个作家,她一挥动笔尖,这世上便会多一个哀愁的女子。那些女子,或在幽闺自怜,或在深宫孤泣,或在天涯断肠。我不知她的世界为何如此凄艳惨烈,虹却说,不要因为我的小说同情我,否则,你就是醉了。

我认识虹的时候,鸣宇还在两个校花之间周旋,终日向我抱怨女人的难缠,女人的怨毒,女人的小心眼。我告诉鸣宇,我认识一个女人,她不一样。

虹与鸣宇第一次见面,我便知道,他们之间再也容不下我的位置。虹不是漂亮的女子,却有着漂亮女子所没有的神采。她是很爱笑的,似乎与每个人都很熟络,她在人群中笑得灿烂,但只要用了心,便不难发现她眼底偶或掠过的茫然与惊慌。她将哀愁藏得太深,她的怯懦深藏在一层坚硬的核里,不愿被人发觉,惟其如此,这样的女子才更令人心痛。

鸣宇,鸣宇,你可知道,怎样轻柔的一双手,才可托起她瓷器般玲珑脆弱的心?

我清楚地记得那个夏夜,鸣宇很晚才回到寝室,掩不住兴奋地对我说:钟云你知道吗,虹看起来那么开放,实际上保守得紧!居然还是个雏儿。

那么你以后好好待她吧。黑暗中我听到自己无力的声音艰难地从喉咙飘出来,胸上似乎压了一块大石,使我无法呼吸。良久,良久,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碎裂了,两行热泪划过眼角,浸透在枕头里。

虹从那个时候开始写作。我买每一本有她文章的杂志,藏在床底的纸箱里。我在杂志上看到她的博客地址,她在上面记录一些写作的体验,以及抽象的生活感悟。每天看她的博客成了我的必修课,看着她的读者群渐渐壮大,看着她耐心地回复每一条评论。我从她的文字里捕风捉影,猜测她的喜怒哀乐。

我看到她写:在一部不太好的电影里,却有一句令人心动的台词:一个人不懂另一个人,懂了,就不会寂寞了。

我在心底默念:虹,有一人懂你,爱你,恋你,愿舍弃生命守护你,你却不知。

却赫然看到那篇日志下面有一条评论:我懂你,愿你不再寂寞。署名沉疴。

她,终归是有人疼的。我竟对这个沉疴有一丝感激,他似上天派来,替我说出想说而又不敢说的话。

看什么呢这么出神?鸣宇突然出现在我身后。

仓皇之间来不及关闭窗口,我有些狼狈,鸣宇凑过来看屏幕,我的手心慢慢渗出一层汗来,心中惴惴不安。

嗨,这谁的博客?酸溜溜的。鸣宇不屑地摇摇头走开了。

我松了一口气,有些庆幸也有些意外。虹的精神世界对他也是关闭的么?

喏,给你。鸣宇扔过来几张一百元的人民币。

什么?我问。

你想每顿都吃泡面么?记得早点还我。他说完又风风火火出了寝室。

彼时我们都已临近毕业,我的工作尚未落实,又不想啃老,只得骗家里说已经开始上班,自己守着奖学金坐吃山空。鸣宇已开始上班,在外面租了房子,虹与他同居。

我坐着怔了很久,鸣宇不在寝室住,我的情况大概是同寝室的人告诉他的。同学一场,他的确情深义重,向来是说一不二替兄弟两肋插刀的角色。有时我在想,当初如果鸣宇知道我喜欢虹,也许他便不会夺人之美。只是那日他们对视的眼神,早已将我的勇气消弭于无形,那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虹深藏的落寞与鸣宇不羁中的苦涩,一旦相遇,还有什么力量可以分割它们之间的胶着。

两个月后我去还钱,在鸣宇那里见到了虹。她像个小妇人一般,匆匆与我打个招呼就钻进厨房,我与她很久不见,终于见面了,却又发现无话可说。饭后我和鸣宇边看电视边聊天,她伏在鸣宇肩上,偶尔插上一句,这样的情景倒也温馨。只是我和她之间,已是隔得太远太远了。鸣宇,是我和她见面的唯一理由。

只有在看她的文字时,才是亲近的。虹似乎更愿意活在虚幻中,她对待陌生人的态度亲切友善,没有芥蒂。我依旧不敢留言,那是她的仙境,凡人如我,触碰不到它的边缘,亦不敢去触碰。那是一只巨大的五彩泡影,只要伸手戳上一指,它就立刻破灭了。我宁愿隔着一段遥远的距离,静静地守望,这样便很好。

署名沉疴的人依旧在她的每篇日志下面评论,有时候只是几个字,有时扬扬洒洒数千言。虹都作了认真的回复。他们的对话充满哲理与玄机,引经据典,字字珠玑。我开始嫉妒沉疴,那是怎样一个人,可以贴近虹的内心。

虹说,爱情是一场漫长的自杀,我能感觉到现实的利刃割在它的身上,凌迟一般的漫长而疼痛。

沉疴说:世间万物皆可以纯粹,唯有爱不可纯粹。爱情是令人窒息的铁屋,你当洞开一扇窗,放生活的种种繁琐进来。

虹说:阳春白雪,如飞花琼屑,美到极致,我握紧双手,却什么也抓不住。

沉疴说:岂不闻:把手握紧,你什么也抓不住;把手松开,你就拥有了一切。

虹说:你是谁,是男是女?

沉疴说:我是谁不重要,你要思索的是你是谁,你不是梦幻泡影,你是实实在在的血肉之躯,俗世之人。

我在酒吧找到烂醉如泥的鸣宇,将他送回住处。虹来开门,我们合力将鸣宇扶到床上躺好,虹去拧了一条热毛巾。鸣宇猛然抓住她的手,怒吼着说:你到底想要什么?到底怎样你才会开心?

虹挣脱他的手,我看到她眼中漠然的神色。这神色刺痛我,她太平静,没有愠怒,没有心疼。只有完全不爱的人,才会有这样冷漠的神色。

我再留无益,对她说:我先走了,你好好照顾鸣宇。走到门边,终究又回头:虹,我从来没看到鸣宇对哪个女人这样。他是真的爱你。

虹说,我知道。又低头,钟云,你也不懂我,我的心也是苦的。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唯独可以肯定的是,虹的心已经不在鸣宇那里了。之前我曾经无数次设想过这一天,在暗夜里罪恶地期盼过这一天,可是现在这件事真实地发生了,我却没有任何喜悦。

打开虹的博客,她已经很多天没有写日志了,那个沉疴也已消失很久。

鸣宇又喝醉了几次,最后一次我要送他回去,他说:不回那里,虹走了。

我心中一凉:她走了?为什么要走。

鸣宇说:她说她不爱我了,她爱上了别人。我问她是谁,她不肯说。

脚下一个踉跄,我差点跌倒。鸣宇说:钟云,我什么都知道。

什么?

钟云,对不起。我知道你喜欢虹,从开始就知道。但我无法抗拒,从我第一眼看到她,就已无法自拔。也许这就是报应,我不该夺人之美。

如同五雷轰顶,我站在那里,任由醉酒的鸣宇在我身边滑下去,在地上瘫作一团。

许久,我说:鸣宇,一切都过去了,我们还是好兄弟。虹爱的是你,我又怎能强求。

鸣宇又说,钟云,你知道她博客上的沉疴是谁么?

我又是一阵晕眩。听到鸣宇低低呢喃:那是我。我对她,沉疴难愈。

我依旧搜集着虹的文章。租住的方寸之地倒有一个角落堆满了杂志,后来鸣宇结婚了,我也恋爱了,女友亦很爱她的文字,我把这一段前缘诉与她听。她说,虹这样的女子,正如她的名字,像一道炫目的彩虹,远远挂在天边,令人无法接近,就算真的飞天而去,能够触摸到手的,仍旧是梦幻泡影。这样的女子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亦不属于任何一段情,她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唯有寂寞,方能与她结伴而行,唯有寂寞,方能守住她透彻明亮的灵魂。正如白乐天的诗歌: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只是在一个鸟鸣啁啾的清晨,我又看到了虹的一篇新作。那是一篇答读者问,她在里面说,她始终在寻找一位名叫沉疴的网友。她说也许那是爱情。

妻子和妲己

有人说,爱情像花朵,需要精心呵护,也有人说,爱情需要悉心经营,才会不变质。可是,爱情也需要调味品,没有调味品的爱情会显得枯燥乏味。有时,夫妻俩在小吵小闹之后,一方及时地采取恰到好处的行动来和解,却更能增进夫妻双方的感情!

小丽离婚后与第二任老公又结了婚。婚后小俩口恩恩爱爱,如胶似漆,有了第二个老公,小丽才品尝到了爱情的甜蜜,才感受到幸福的滋味。

婚后一年半,她老公就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准备自己开公司,由于缺少资金,于是找了合伙人,准备合股开办公司。

小丽在老公上“战场”谈判之前交代:“如果对方开出什么条件,提出什么要求,你先不要答应,一定要回来与我商量后再定。”

她老公满口答应着走了,小丽也放心地只等老公带回好消息。

傍晚时分,她老公兴冲冲地回来了,告诉小丽,事情已经谈妥,合作方和自己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对方要求做法人代表;自己做总经理。

小丽听后,就提醒他说:“你把法人代表让给别人,你这个总经理有什么意思,到时法人代表有更换总经理的权力,还不知道你能当多久的总经理呢!再说,业务方面都是你的来头,不做法人代表的话,我们的股份应该占百分之五十一,对方只能占百分之四十九。这样我才放心,因此,我不同意你现在这个方案。”

她老公立即驳斥道:“还没开始与人合作呢,你就想得这么复杂了,我们如果不让别人尝点甜头,谁愿意和我们合作呢?!”

小丽不高兴地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商场如战场,现在我们占的股份不比别人多,法人代表不能再让给别人做,再说,开公司的业务是我们带来的,只是缺资金而已,我们怎么能大权旁落呢?!”

她老公也不高兴地道:“你可不要像妲己一样,少干涉我的事情!”

此言一出,小丽气得怒火万丈:“什么?你把我比作妲己?好,好,从今以后我再也不管你的事了。”

以后的日子,小丽便不再理睬老公。到了单位,她气呼呼地把老公骂自己是“妲己”的话讲给同事听,同事竟然笑得前仰后翻,有一位同事说:“你老公把你比作妲己,那他不就是‘纣王’了吗?他也好不到哪里去啊!”

小丽也在同事们的哄笑声中“噗哧”一声笑了起来。

小丽与老公互不说话,冷战了几天。一天,她下班回到家,见餐桌上有一束玫瑰花。暗忖道:“这花是怎么回事啊?是别人送的,还是……”她想不出这束鲜花的来历,也就没再多想,动手忙起家务来。

老公回来后,一进门就兴高采烈地叫道:“老婆,今天是你的生日,看到餐桌上的玫瑰花没有啊?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走,今天请你去饭店吃晚饭!”

小丽先是一惊:“怎么今天是自己的生日竟然忘记了?”转而又心花怒放起来:“他是在找机会与我和好呢!”

她也顺水推舟道:“好啊,可是,你怎么能和妲己这样的祸水在一起吃饭呢?!”

她老公哈哈大笑:“还请夫人不计前嫌,你的建议是对的,都是我的错,可是,谁叫我的夫人这么漂亮,才有理由把你比作妲己啊!现在不是已经在赔礼了嘛!”

小丽也予以释怀地笑了。

甘心做你的俘虏

丹霓虽不是绝色,但清秀可人,落落大方,举手投足间尽显女人的温婉妩媚。尽管家庭背景及自身职业都令人羡慕,却丝毫没有骄娇二气。这样的女人追求者自然不计其数。然而,找有感觉的恋人容易,挑老公却是不易。

丹霓不要求有车有房的物质条件,车房她都不缺,不必找个老公锦上添花。丹霓更不是迷恋帅哥的花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男人只能欺骗幼稚的小女生。丹霓甚至不苛求年龄,年长6岁至年幼4岁均可,她一直认为心理年龄比生理年龄重要。

丹霓挑老公的条件很简单:人好、有上进心、有共同语言、爱她胜过爱自己,还要有本事让丹霓爱上他胜过自己。这看似简单的5条被很多人称为比要车要房挑外貌更苛刻。

恒毅是丹霓妈妈认的干儿子,据说缘起于一场抢劫。那天,妈妈从银行取钱回家的路上,被一青年男子抢了包就跑。妈妈边喊边追,虽然在群众的帮助下抓住了那男子,但包已被转移给他的同伙。人赃没有并获,男子嘴硬不承认抢劫,妈妈请在场的目击者一起去公安局作证。目击者共有10来个人,起初都群情激奋地答应陪妈妈一起去,途中忽然天降大雨,目击者开始一个个找理由离开了,只剩下一个小伙子在大雨中深一脚浅一脚地陪伴着老人家。从报案到笔录到送老人回家,他就是恒毅。老人当天就认了这个干儿子,还一定留恒毅吃晚饭,有酒有菜,丰丰盛盛地摆了一桌。

丹霓在饭桌上得知恒毅和她同年,但小几个月,忽然童心大发,捉弄恒毅说:“认了干妈,就得管我叫姐。”

妈妈先尴尬起来,“这丫头,跟你什么关系。再说,人家恒毅才小你多少!”

没想到那看似憨厚的恒毅,竞大大方方站起身,说:“小弟敬大姐一杯!”然后兀自干了杯中酒,调侃地看着丹霓。

丹霓一下子窘红了脸,嘟着小嘴不说话,样子甚是可爱。象被丘比特的箭射中,恒毅在那瞬间爱上了丹霓。从此,恒毅成了丹霓家的常客。伴妈妈晨练,与爸爸下棋,陪丹霓逛街、吃饭、甚至在丹霓做美容的时候他也会一直等候。恒毅是一所大学的老师,每次丹霓做美容,他就带着讲稿坐在休息区边看边等。每次都招来美容师的羡慕,“这么好的男人哪里去找,还不快快嫁掉!”

丹霓也知道恒毅是无可指摘的好男人,但是好人和爱人是两回事,丹霓弄不清自己对恒毅是怎样一种感情,总之,和她以前曾有过的水深火热的爱情经历大不相同。

认识恒毅的日子正是丹霓情绪最低落的日子,因为刚和前男友(阿峰)分手,丹霓很爱阿峰,但两人性格都极强,吵吵闹闹多年终是分开。虽是分开了,但丹霓始终忘不了阿峰。丹霓当然感觉得到恒毅对她的爱恋,但前一段感情使丹霓身心疲惫,她怕再一次错误的选择会使自己陷入万劫不复,更怕害了恒毅。

这样不温不火地持续了一年多,终于,一个夏末秋初的夜晚,恒毅写了一封信长长的信向丹霓表白,丹霓看着和阿峰在一起时的照片,踌躇很久,只回了短短的两行“赴过约的心不能再赴约,承过诺的人无权再承诺。”

此后恒毅虽是照常来,但是丹霓不再象以前与他说笑斗嘴,客客气气的很是别扭。丹霓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一次恒毅走后忍不住劝道:“丫头,恒毅可是难得的好孩子,对你更是一心一意。你爱他就要抓牢,不爱也别耽误了人家。”

妈妈叹着气走开了,丹霓却再不能逃避自己的心,“我爱他吗?”这问题让丹霓一连数日寝食难安。和阿峰在一起是天堂和地狱,是狂喜和狂悲。而和恒毅在一起是每天都很开心,是那种单纯的快乐。丹霓不知道这是爱情的两种版本,还是和前者叫爱情,而后者只叫喜欢。但是,无论如何丹霓发觉水滴石穿般,恒毅已一点点侵入了她生活,她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丹霓的闺密曾评价,阿峰是象酒的男人,让人飘飘欲仙,也让人痛不欲生。而恒毅是象水的男人,虽平平无奇,但一天也离不开。这番评论对丹霓如醍醐灌顶。

顺其自然吧,丹霓对自己说,自此对恒毅又恢复了以前的轻松自然。

一次,两人去爬香山,半途中丹霓已是气喘吁吁,恒毅就一直拽着她。然后,心照不宣地,两人的手就没有再分开。

一个周末的清晨,丹霓刚醒,就接到恒毅的电话敲诈,“怎么给我庆祝30岁生日啊?”

是啊,明天是他的生日。真感慨,似水流年,一晃儿已经和恒毅谈了三年恋爱,傻小子都变成三十而立的大男人了。丹霓心中某种柔软的东西被触动,一反常态不和他斗嘴,温柔地问:“你想怎么过啊,我都答应。”

他想一想,说“明天下午我有一个公开课,你来听吧。然后,我们去吃西餐,晚上我们去唱歌。”

次日下午,丹霓如约来到恒毅上公开课的礼堂。之前,她知道恒毅的公开课虽是学校的自选课却很受欢迎,但从没去听过。还有15分钟开始,礼堂已坐了九成人。恒毅正在和几个学生讨论什么,远远看到丹霓进来,微微笑着颔首示意。

恒毅今天的讲题是“拿破仑的一生”。讲台上,他与平时的傻小子判若两人。他讲拿破仑一次次击败“第一反法同盟”联军的英勇,“雾月政变”成为独裁者的辉煌,横扫欧洲的霸气,也讲惨败“滑铁卢”的无奈,对约瑟芬的多情……他没有讲稿,就那样娓娓道来。丹霓和在坐的学生一样,听得痴了。从不知他有那么出众的口才,那么优雅的风度,真正令丹霓刮目相看。

“求你了,别再用这种怪怪的目光看我。是不是特崇拜,崇拜到迫不及待想嫁给我了?”晚餐时,恒毅恢复了往日的活宝样。丹霓“呸”他一声,“嘴上不占便宜就那么难受啊!”

恒毅忽然正色道:“男人该有一番的事业的。”随即又嬉皮笑脸地冲丹霓坏笑:“不立业不敢为家啊!”

“酸腐!牙倒了,吃不下了。唱歌去。”丹霓起身做欲走状。恒毅一边结帐一边笑骂:“你都快吃下一头牛了,当然吃不下。

点的“钱柜”(真不明白怎么有人把歌厅起这样的名字)依旧有很多人等位,幸亏恒毅早有预订。包间里,他做歌霸状,丹霓与他合唱了几首便开始喝酒。一首首老歌,一杯杯红酒,令丹霓有些伤怀。忽然,《青花瓷》那熟悉的曲子应声入耳。

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

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

釉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

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

你的美一缕飘散

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月色被打捞起云开了结局

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

……

歌声将丹霓毫无防备地拉回了多年前,就是这首歌,和阿峰无比甜蜜时他最爱唱。旧时的爱恨纠葛再次汹涌袭来,丹霓不由泪流满面。恒毅不再唱,蹲下身看她,用唇来吻她的泪,丹霓本能地躲避。他别过头去,待回过头来,已是满眼的受伤和悲哀。“我这些年来一直守在你身边,却仍旧不能使你忘却他吗?多好的生日礼物!”他自嘲地苦笑,踉跄地走向门口。

不要!不要这种误会!

丹霓迅速起身从背后抱住他,艰难地说:“别离开我,你不是一直想结婚吗,我答应你。”

恒毅没有动,两人就这样站了很久。而后,恒毅轻轻掰开丹霓的手,回身温柔地擦去她的泪:“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我不希望你是一时冲动,更不希望我和你之间永远都夹着一个他。让我们都冷静一下,一周后,再决定能不能永远生活在一起。好吗?”

“对不起,毁了你的生日。我欠你的。”丹霓愧疚无比。

“一周后以身偿债吧。”恒毅试图轻松气氛,丹霓却笑不出来。

两人约定这一周不联系。

没有恒毅的日子象缺氧的空气,让丹霓在无形无色中感到窒息。她开始细细回想这些年的点点滴滴,才发觉早已习惯身边有个他。人性是不是都很贱,拥有时常熟视无睹,快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这是忙碌的一周,除了工作,丹霓满脑子都是恒毅,猜他在做些什么,猜他会不会想她,猜他最后的决定,竞一次也不曾想起阿峰。丹霓终于明白恒毅在自己心中是怎样不可替代的位置。

一周后的这天终于到来,恒毅依旧有课,丹霓在教室外的凉亭等候。下课的铃声已响过多时,而恒毅教室的门始终没有打开。丹霓开始有些惴惴不安,莫非弄错了教室,里面根本没人?她试着走过去推开门,随着一片欢呼,缤纷的花瓣向她迎面洒落。恒毅身着正装,手捧一束殷虹的玫瑰,被学生们簇拥着走向丹霓。他微笑着向她张开双臂,“嫁给我!”

“嫁给他!嫁给他!”在学生们一片欢呼声中,满脸幸福与羞涩的丹霓被推入了恒毅的怀抱。

年后,当宝宝睡熟了,丹霓开始伏案写小说,写到书中男女主人公情定终身时不由得想起自己和恒毅当年。忍不住抬头问:“你30岁生日那晚我都主动说要嫁你了,为什么你还要人家再等一星期啊?”

恒毅正在准备第二天关于《三国》的公开课,听闻问话但笑不语。

“说话阿?”丹霓嗔道。

“你过来自己看。”恒毅拿起红笔在备课稿上重重划了一句话。丹霓好奇地走过去坐到他膝上仔细看去,那句话是“欲擒之,故纵之。”

“你这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丹霓欲伸手捶他,才发觉已被他紧紧圈住,几经挣扎仍动弹不得。

“投降吧。”恒毅边说边吻住丹霓。

“原来我一直都是他的俘虏,一直都心甘情愿做他的俘虏。”丹霓在心中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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