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子阳是个刚刚从音乐学院毕业的大学生,他长得白白净净,一脸阳光,他在没毕业的时候就在林思思的酒吧里利用业余时间打工。
林思思觉得这个男孩很勤快,身上没有那些坏习气,人很单纯,性格有一点内向,流露出淡淡的忧郁,有时还有点倔,一点点任性,便经常开他的玩笑,叫路子阳“小面瓜”,每次这样叫,路子阳的脸就会涨得通红,一直红到脖子根。
路子阳实在是个可爱的小男生,林思思一直把他当做自己的小弟弟,因为路子阳和她的老家都在湖北,两个人都是一个城市的,一见面还可以讲上几句家乡话,所以在一起时彼此都感觉特别亲切,路子阳总是“思思老师,思思老师”地叫着,对林思思很尊重。
在酒吧里林思思对路子阳也格外照顾,因为林思思知道路子阳在北京没有亲人,他又很独立,一直都靠自己挣钱交学费,在学校里成绩又相当不错,林思思喜欢上进的孩子,何况路子阳学的是作曲,跟林思思两人也有共同语言。
私下里,林思思除了工资以外,总会多给路子阳一点,她知道路子阳自尊心强,所以总是找许多借口让路子阳接受。林思思会让路子阳跑腿为自己买东西,找回的钱就会说:“放你那儿吧,回头再去买别的。”
路子阳起初都是连整带零地塞给林思思,但林思思会板着脸不高兴地说:“真烦,别招我生气。”
林思思的脸色一沉,路子阳就不会再强塞给林思思了,但他心里知道老板良苦的用心。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林思思看准了路子阳是个憨厚诚实的孩子,所以林思思格外信任他。酒吧里都是现金结账,一般来说,营业时间她都会自己盯着,可自从有了路子阳,很多时候林思思都不用早早过来,酒吧就交给路子阳负责,等凌晨一过,她才过来收收账,也为了让路子阳按时回校,别耽误了功课。
其实林思思想着路子阳也真不容易,这么小小的年纪就一边打工一边上学。酒吧其实是个工作熬人的地方,可从来没听路子阳抱怨过,因为路子阳的专业,他总能把这个酒吧做得与众不同,他经常把自己写的新歌带到这儿唱给客人听,有时林思思也喜欢唱路子阳写的歌,她觉得这孩子在音乐方面极有天赋,她有些欣赏他。
路子阳目视林思思的眼神总是有那么点儿怯怯的,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见到林思思就紧张,心跳得特别快,他记得自己小学时就喜欢听林思思的歌,尤其是她在春节联欢晚会上的那首歌,他的印象更加深刻,电视镜头总是给林思思特写,林思思的大眼睛,林思思的笑,林思思在舞台上的一举一动都刻在了当年只有十二岁的路子阳幼小的心上……
路子阳从小就喜欢唱歌,他五岁就开始学音乐,他一直坚持自己写词,作曲,自己演唱,他的声音干净又很特别,他创作的音乐都源于生活中真实感受,他一直把音乐当做是他的生命。
高中毕业,他报考了中央音乐学院,顺利被录取。偶然的机会他听说林思思在三里屯酒吧街,开了一家叫“紫色”的酒吧。于是他跑来面试,他觉得薪水低一点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和少年时就喜欢的歌星在一起,可以面对着她,听她讲话的声音,近距离地听她歌唱,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啊,于是他决心试一下。
林思思看着眼前这个稚气十足的大学生一脸阳光,黑黑的头发,羞涩的微笑,他的眼神像孩童一样清澈,他的牙齿很白,林思思注意到他的手指干净又漂亮,第一眼就觉得还不错,但她很担心这样的孩子不肯吃苦,干不了多久就会离职,她最讨厌员工换来换去的,所以她故意把做酒吧的辛苦夸大了描述给路子阳。
但路子阳非但没被吓回去,反而特认真地说:“思思老师,放心,我能吃苦,您就留下我吧!”
林思思看见这个孩子流露出的几分憨憨的傻气,反而挺喜欢,“那你今天能上班吗?”
“能,没问题。”路子阳赶紧答道。
就这样路子阳成了“紫色”的一名员工。
林思思对爱的要求是很苛刻的,她不会因为生理上的需求而放纵自己。她认为自己在爱情方面是有洁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