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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金色马蹄铁[美]达希尔·哈梅特(1)

达希尔·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1894.5.27—1961.1.10),美国作家,是“冷硬派”侦探小说之鼻祖。生于马里兰州,长于费城和巴尔的摩。十三岁辍学,从事多种职业,后加入“平克屯全国侦探事务所”,没做多久,便卷入罢工纷争,后参加“一战”,染上西班牙流感,患了结核病。战后结婚生女,终因疾病,家庭破裂,最终开始酗酒和写作。

本篇为“大陆侦探社无名探员名篇”之一,最初发表于1924年。

“这回生意可不刺激了,”万斯·李奇蒙和我握了手,一边说道,“你只要帮我找个人——这人不是罪犯。”话里饱含歉意。

再说这位律师,瘦高身材,蜡黄脸面。我们以前有过多次合作,都涉及枪战等各种暴力。他可能以为,若是工作少了火药味,我就会睡着。他这样想倒是很合我年轻时的性子,那时我才二十出头,刚加入大陆侦探社。但这十五年一晃而过,我早已厌倦极了。

当下两人坐了,律师继续道:“我要找的这人,是个英国建筑师,名唤诺曼·阿什克拉夫特。约莫三十七岁,身高五尺六,身材魁梧,白皮肤,金发碧眼。要说四年前,他也是个典型的英国绅士。只不过这四年过去,我猜他吃了不少苦头。

“事情是这样的,四年前,阿什克拉夫特夫妇尚住在英国布里斯托尔。诺曼生性敏感,容易受激,而他太太似乎非常善妒。因此两人常吵架。再说了,他又是工薪阶层,他太太却从父母那里得了一笔不小的遗产。诺曼心里为此十分郁闷——只是想尽办法显示自己的骨气,决不花他太太的钱。说来真蠢,只不过他那样的性子,摆个架子也可以理解。

一晚,夫妻两个又吵起来,他太太怪他多看了别的女人几眼,一气之下,他便收拾行李走了。

“不到一周,他太太便后悔了,只是懊恼自己嫉妒心重,胡乱猜疑。所以想找他回来。便一路从布里斯托尔追到纽约,又到了底特律——有消息说诺曼在当地醉酒闹事,妨碍治安被捕并处罚金云云。之后就毫无音信了。过了十个月,又听说在西雅图现身了。”律师翻了翻桌上文件,找出一份备忘录。

又说:“是五月二十三号,他在当地某旅馆开枪打死一名入室劫匪。警方虽怀疑事有蹊跷,但查无实据。死者确是抢劫犯。这之后又消失了。直到一年前才有消息。之前他太太早在美国各大城市报纸上登了寻人广告。

“有天收到他一封信,旧金山寄来的,内容很正式,只是求她不要再登广告了。信里说,虽然他早已更名改姓,但还是不想一读报就看见诺曼·阿什克拉夫特。

“他太太便回了封信,地址写的西雅图某邮局,又登广告和他说了。他又回信嘲讽一番。她写信要他回家,他拒绝了,不过倒也没再怨她。又通了几次信,才知道他染了毒瘾,现在无脸见她——至少要恢复一些从前的模样才敢回去。她便说服他寄钱给他戒毒,于是每月寄钱到那个邮局。

“他又处理了英国的产业,反正在那里也无所牵挂了。到了旧金山,一心等丈夫回家,现在一年过去,她还是按月寄钱,只盼他回心转意。但他仍是拒绝见她,信里也闪烁其词,只说戒毒痛苦——这月戒了下月又复发。

“当然,她也开始怀疑了,怀疑他并不想回来或是戒毒,只是把她当银行罢了。我劝她暂停寄款,她不听。你知道,她一直懊悔不已,觉得丈夫落到这步田地都是怪她。都是她的嫉妒心害的,所以担心再做什么事伤害他了,或让他自甘堕落。便铁定心肠要做到底,只盼他回来,恢复正常;他若是不肯,她也甘心养他下半生。只是不知道他情况,心里痛苦不已。

“所以,我们想请你找到阿什克拉夫特。看他到底情形如何,还有没有可能恢复正常生活,或者是已经无可救药了。就是这样了:找到他,尽可能了解情况。我们根据具体消息再做下一步决定。是安排他们见面,看是否能挽救,或者完全不必见面了。”

“我试试看吧。”我答道,又问:“他太太每月何时寄钱给他?”

“一号。”

“好的,今天二十八号,我还有三天时间料理手头工作。有他照片吗?

“很不幸,没有。两夫妻大吵一架之后,她把他所有东西都毁了。”

我站起身,伸手拿了我的帽子。只说道:“二号再见。”便离开了。

闲话休提。且说一号下午,我到邮局找勒斯克,他是负责邮件分领处的警官。我和他说:“最近北边有个小偷过来这边窗口拿信,请你帮忙照看一眼如何?”

邮局警察规章严格,除非重大案件,是不能协助私家侦探的。不过若是遇到一个和气的,你和他编个故事,也能蒙混过关。主要事发了他也好有个借口。至于真假,倒无所谓。

所以,不一会儿,我便下了楼,四处晃悠,只是暗里盯着一到四号窗口。窗口职员也得到指示,若有人来领阿什克拉夫特的信,便给我信号。不过,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寄的信件不大可能当日下午送到。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我一直守到所有窗口收班。

翌日早上,约莫十点我又去了。有个职员给了我暗号。一个男人拿了信件从那个窗口往外走。个子不高,身穿蓝色西装,戴顶灰色软帽,衣服很久没洗熨了。约有四十岁模样,却十分显老。只见他脸色苍白,步履有些蹒跚,径直走到前台,掏出一个大信封来。我正在假装翻弄文件,斜眼一瞟,只看到信封已写好地址,贴了邮票。他把正面朝着自己,却把窗口拿来的信装进去,反着舔了封口。便没人看见信封上写的字了。他小心翼翼地压平封口,转身向邮箱走。我跟在后面。现在除了摔他一跤也没别的办法了,老把戏最管用。

我便跟上去,抢到前面,贴过去,假装滑了一跤,撞到他身上,为了保持平衡,一把抓住他。谁知这大理石板真的很滑,所以一下真滑倒了,两人都滚在地上,像摔跤手一般。我胡乱爬起来,又去拉他,口里只是囫囵道歉。那封信也掉在地上,且是正面朝下。为了捡信,我几乎把他推开了。捡起来还得翻面才能看到地址:

爱德华·博安农先生

金色马蹄铁咖啡店

蒂华纳,下加利福尼亚

墨西哥

我看了地址,却露了馅儿。他自然知道我是为了看地址才去绊他一跤的。但是,他把信投进信箱,头也不回,径直往教会街那边去了。我自然不能放过他了,没找到阿什克拉夫特之前,绝不能打草惊蛇。于是便跟上了。我决定再用一个伎俩。

我直接走上去,他正好回头来看是否有人跟踪。

我顺势大声道:“嗨,米基!芝加哥混得还好吗?”

“你认错人了。”他咕哝一句,嘴唇都没动,只顾往前走,说道,“我没去过什么芝加哥。”拿淡蓝色的眼睛瞟我,瞳孔如针眼——显然是长期吸食海洛因或吗啡了。

“少装蒜了,”我笑道,“你今早才从车里下来嘛。”

他只好停下来,看着我。

“我?你以为我是谁?”

“米基·帕克。荷兰佬都招认了。”

“你有病,”他哂笑道,“真不知你他妈胡扯什么!”

我早习惯了——便下意识将右手插在长外套口袋里,向他抬起来。

“我告诉你吧。”我吼道。

他避开我的口袋。“嘿,听着,老兄!”他哀求道,“你弄错人了——真的,我不叫米基·帕克,我来旧金山一年了。”

“你找个证明。”

“可以,”他喜道,“你跟我走,我带你去看。我叫瑞恩,一直住在第六大街拐角处。”

“瑞恩?”我问。

“对——约翰·瑞恩。”

我心里只是暗笑,好个约翰·瑞恩!这国家没用过这个假名的老混混恐怕找不出三个来了,简直就是混混的专用注册商标啊!

再说这位约翰,带我到了第六大街一栋房子前。找到房东太太,却是五十岁左右一个妇人,满脸褶皱,貌若斧劈,肌肉发达,胳膊上都是汗毛,活像一个乡下铁匠。她断然和我说道,她的房客的确已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月了,这两个月几乎每天都会碰面。实话说,就算我真的怀疑瑞恩就是我自己捏造的芝加哥米基·帕克,我也不会信这个妇人。所以,既然如此,我就装作很满意地相信了。

看来万事大吉,瑞恩先生已经入巷了,他真以为我认错人,而不是偷看什么阿什克拉夫特的信。若是如此,我的计划自然保险——万无一失。却不知哪根筋抽了,我心里烦恼不已,既然这厮吸毒,又用了假名,那么……“你做什么营生?”我问他。

“我已经闲了好几个月了,”他答道,言辞侃侃,“正打算下周和哥们儿合伙开个小餐馆呢。”

“我们不如上你屋里,”我提议道,“详细聊聊如何?”

他很不乐意,但还是带我上去了。他住三楼,有两间屋,一间厨房,都是又脏又破。

我劈头问道:“阿什克拉夫特呢?”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嘀咕道。

“你最好想清楚,”我奉劝道,“这里精神病院的牢房还空了许多呢。”

“反正我什么也不知道。”

“是吗?把你当流浪汉抓了,关两个月如何?”

“流浪汉?滚你娘的!”他怒道,“我他妈口袋里还有五百块呢!”

我咧嘴一笑,说道:“瑞恩,你要知道,在加州讨生活,这点零钱根本没法混。你又没工作,钱从哪里来的?给你定个流浪罪你去哪里说理?”

我断定他是个毒贩,或是做其他违法生意。若是如此,只要先做流浪汉抓了,很快就能查出身份。为了保住自己,他八成会出卖阿什克拉夫特。何况,律师也说了,阿什克拉夫特并未有犯法之事。

那人只是两眼瞪着地板,若有所思,我便继续说道:“我若是你,就乖乖做个安分良民,老实招了。你是——”

正说之间,只见他在椅子上左右扭动,一手探到背后。我便飞脚把他踢倒了。又一拳过去,打他下巴,谁知中间隔了桌子,够不到,只打到他胸脯上。他倒在地上。椅子晃动几下,却倒在他身上。我拎起椅子,夺了他的枪,只是一把廉价镀锡手枪,点三二口径。然后回到桌边坐下。

约翰见夺了枪,斗志大失,竟哭起来。一边说道:“我都告诉你吧,不敢惹麻烦了。阿什克拉夫特告诉我,他只是哄他太太。要我每月帮他拿信,寄到蒂华纳,一次给十块钱。我们是在这里认识的,半年前他南下去了蒂华纳。他在那里有个女人。我答应帮他。我知道里面牵扯到钱——他说是赡养费——具体是什么我委实不知。”

“这个阿什克拉夫特是什么人?做什么勾当的?”

“不知道。倒像是骗子——是个英国人,长得一表人才,经常都用爱德华·博安农做化名。是个瘾君子,我可不像他。”——亏他说得出口!——“实话说,你也知道这里鱼龙混杂。我就知道他这么多了,具体情况我也不敢多问。”

问话就这么多了。他或是真不知道,也或是不愿意告诉我阿什克拉夫特的下落。

我便又威胁要把他当流浪汉关进大牢,他大喊大叫,叫苦不迭。只哭道:“你说过我要招了,就放我一马的。”

“我可没说。就算说了,你刚才亮枪的举动也算把协议勾销了。乖乖走吧。”

找到阿什克拉夫特前,可不敢让他溜了。若是不抓他,我恐怕还没走出三条街,他就发电报报信去了。到那时,却不知我的猎物会乐意往东、往南、往西,还是往北走呢。

抓了瑞恩,便到警局录指纹,验明身份,他真名叫弗雷德·鲁尼,绰号“咖啡仔”,是毒贩和走私贩,却是从莱文沃斯监狱越狱的通缉犯,还有八年刑期未服呢。看来这步棋算是走对了。“你能否严加看管他几日?”我问市立监狱狱长,“只要他不通风报信,我这边就好办事。”

“没问题,”狱长答道,“联邦探员两三日内还不会过来拿他,我自然把他嘴缝牢实了。”我谢了狱长,离开监狱,直接去了万斯·李奇蒙办公室,告以实情。

我说道:“阿什克拉夫特在蒂华纳。信是别人代收的。他在当地用了化名,叫爱德华·博安农。据说还有个女人。我刚抓了他那个收信的朋友,现在关在牢里。”律师听了,便拿起听筒,拨了号码。“是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吗?我是李奇蒙律师……没。还没找到,不过已知道下落了……嗯……十五分钟。”

他挂了电话,说道:“我们先去阿什克拉夫特太太那里。”

两人坐了车,不到十五分钟,便到了杰克逊街近高甫区的地方。只见一栋三层白色石楼,前面围了铁栏杆,一片草坪打理得很精细。

我们上到二楼客厅,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接待了。她个子很高,不到三十岁,一头浅棕色头发,两眼湛蓝,皮肤白里透红,穿了一袭灰裙,衬得线条极其柔美。李奇蒙当下将我介绍给她,我又说了消息——自然略过了蒂华纳女人一段,也未提她丈夫现在可能是骗子。我说道:“有人告诉我说,阿什克拉夫特先生现在蒂华纳。半年前从旧金山走的。信是蒂华纳一家咖啡厅转寄的,收件人名叫爱德华·博安农。”

只见她两眼放光,十分愉悦,却没有惊叫。她不是那种人。她对律师说道:“是我直接去看呢,还是你先出面?”

李奇蒙摇摇头。说道:“都不成。你当然不能去,我现在也不能去。”又对我说,“你去合适。你有办法,知道该怎么做。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不希望勉强他,但也不想错过帮他的机会。”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便向我伸出一只手,纤细,但十分有力。

“你随机应变,怎么好怎么做。”

这话一半是疑问,一半是托付,却不明说。

我心里明白,只道声:“我会。”

我真喜欢这位阿什克拉夫特太太。

随后,我便从圣地亚哥赶了一辆巴士,过了中午,才到蒂华纳市中心。这里和两年前一样。一条大街横贯,有六七百尺长,尘土遍地,十分肮脏,两边都是清一色酒吧。往里还有更脏的小巷,更多的低级小酒馆,都是见不得招牌的。虽已是下午,不过一天时间才刚刚开始。大街上行人寥寥,只有两三名酒鬼跌跌撞撞,还有一群流浪狗和墨西哥流浪汉,买醉的人都在酒吧里忙进忙出呢。

我走到街区中段,才看到一个很大的镀金马蹄铁招牌。我沿街绕到后面,进了那家酒吧。这是一家典型的当地酒吧。进门后左手是吧台,占了一半店面,右手却是三四台老虎机。吧台对面——靠右手墙壁有一个舞池,舞池近旁伸出一个台子,台上有一个邋遢小乐队正在准备演出。舞台后是一排低矮隔间,设了雅座,每间各有一张桌子,两条长凳。

这会儿时候尚早,只有几个顾客在。我一进去,就有个酒保盯着我看,却是个壮汉,貌似爱尔兰人,满面通红,一头棕红头发,像是抹了油,打了卷盖在窄窄的额头上。我凑过去,小声道:“我找爱德华·博安农。”

他朝我翻个白眼,嘟囔道:“我不认识什么博安农。”

我便掏出笔和纸,草草写了几个字“咖啡仔被捕”,推给他。

“若是有个爱德华·博安农来了,要这个消息,你能转达吗?”

“这个自然。”

“那好,我待一会儿就走。”

说罢朝里走,拣了一个隔间坐了。还没坐稳,早有一个女孩,瘦高个儿,走过来坐在我边上。头发却是紫色。“不请我喝杯酒?”她问道,还对我扮个鬼脸。可能她只是笑笑,只是那张脸太骇人,我怕她再笑,只好答应了。早有服务生站在身后,我便为她点了威士忌,自己要了啤酒。

威士忌上来,那紫发女孩一口喝了,正想再要——这里的娼妓真是勤快得很啊——却有个声音在我背后叫她。“科拉,弗兰克找你。”

科拉皱了眉,看着我肩后,又是耸人一笑,说道:“好吧,小天使,你来帮我照顾这位朋友先?”说罢走了。

那个“小天使”便溜进我旁边座位。哦,天,她还是个孩子,看来大约十八岁,一天都差不了,个头也不高,长得倒结实。一头棕色短卷发,脸圆圆的,倒像个男孩,眼神直勾勾的,只是嬉笑,毫无忌惮。我便为她点了杯酒,自己又点了一杯啤酒。“你想什么呢?”我问道。

“烈酒。”她咧嘴一笑,更加男孩气,“好几加仑的!”

“还有呢?”我知道换个小孩来肯定有目的。

“听说你在找我一个朋友。”小天使笑道。

“有可能。你有什么朋友?”

“呃,倒是有一个爱德华·博安农。你认识他吗?”

“不,不认识。”

“但你在找他?”

“嗯。”

“有什么事吗?或许我可以传个话。”

“不劳费心,”我虚张声势道,“你这位朋友可不是一般难见啊。

也好,反正不是我倒霉的。我再给你买杯酒,你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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