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马斯微微点头,又重复一遍:“丹尼,他是谁?你在替谁工作?”
“我不知道。我都是通过电话接受命令,汇报情况,如此种种。钱有人邮给我,我一直想收手,但苦无机会……我当时并不知你在现场,也不清楚街上的枪击案。”
达尔马斯盯着他,缓缓道:“你不是在拖时间吧——把我困在这里——丹尼,直说吧?”那大汉慢慢抬起头。屋里突然变得一片死寂,一辆车在外面停下,引擎刚刚熄火。
只见一束红色聚光灯照在纱窗顶上。灯光刺眼得很,达尔马斯单腿蹲下,轻巧地挪到另一边,十分敏捷。沉默中,只听丹尼怒道:“天啊,警察!”
那束红光透过纱窗照进屋里,漆过的墙面愈发鲜艳。女人呛了一声,来不及弯身躲过那团红光,脸早被照得一片通红。达尔马斯看着红光,把头尽量埋在最里面的一个窗台底下。在红光映衬下,一片灌丛叶子都变成黑色,如尖矛一般竖立。
只听一阵脚步声在门外响起。
有人厉声叫道:“全都出来!举起双手!”
房内响起一片悉率声。达尔马斯无可奈何,晃了下枪,示意三人后撤。只听咔嚓一声,门廊上的灯亮了。两个穿蓝衣制服的警察出现了,一个手拿轻型机关枪,一个手持长管鲁格枪——弹匣是特别改装的,两人站在灯光下,显得影影绰绰。
屋里一片响动,尽是鞋子磨地之声。丹尼摸到门后,打开窥视口,抽出手枪,开始射击。
只听一物重重摔在水泥地上。那黑影在灯前晃了两下,又后仰,手捂肚子,一顶硬壳鸭舌帽落在地上。
警察对着屋内一阵扫射。达尔马斯靠着护壁板,趴在地板上,女人躲在他后面,不住尖叫。机枪从屋子一头扫到另一头,石灰和木屑纷纷落下。墙上的镜子也跌在地板上,粉碎了。火药味和石灰味混成一片,浓烈刺鼻至极。仿佛过了很长时间。有东西掉在达尔马斯腿上。他紧闭双眼,脸贴地板。
枪声和断裂声终于停息了。屋里的石灰粉仍在飘舞。一个声音大吼道:“干得怎么样,朋友?”
另一个声音稍远,怒骂道:“快点儿——我们走!”
脚步声又响起,还有拖步走的声音,然后响成一片。只听汽车引擎发动,车门砰地甩上。轮胎在路面上发出尖厉的摩擦声,引擎声加大,不一刻便消失了。
达尔马斯站起来,只觉两耳轰鸣、鼻孔干燥。他捡起地上的枪,又摸到里层口袋,掏出小手电筒,然后将其拧开。借着一片微光,在灰尘蒙蒙里搜寻。只见金发女人仰躺在地板上,目瞪口呆,嘴角泛出一丝僵笑。达尔马斯弯下腰,仔细查看,她并未中弹。
穿过房间,看见他的帽子,依然躺在椅子上——椅背轰掉了一半,那瓶波本威士忌立在帽子旁。他捡了两件东西,那机枪手只在腰部以上扫射,并没有压下枪口。达尔马斯继续向前,走到门口。
只见丹尼跪在门边,身子前后摇晃,两手握在一起,血从粗大的手指间涌出。
达尔马斯开门走出去。路上有一摊血迹,一片弹壳,却没人了。他站在那里,只觉得脑中血气涌动,像小锤一样轻轻敲打,鼻子周围的皮肤一片刺辣。
他喝了几口威士忌,转身回到屋里。丹尼已经站起来了,拿出一条手帕,包扎流血的手。他神情恍惚,竟似喝醉了一般,摇晃不定。达尔马斯用手电筒照着他的脸。问:“很疼吧?”
“还好。手给他们打中了。”那大汉咕哝道。一只手受伤了,用另一只包扎这一只,两手施展不开,十分笨拙。
“金发婆娘吓坏了。”达尔马斯道,“老兄,她可是你的客人。你的朋友真不错。想把我们仨一起干掉。你朝窥视口开枪,他们便慌了手脚。我欠你一个人情,丹尼……只怪那些枪手技术不好。”
丹尼问道:“你要去哪里?”
“你觉得呢?”
丹尼盯着他,缓缓道:“是苏特罗指使我干的。我完蛋了,完蛋了。他们都去死吧!”
达尔马斯又回到屋外,沿小径走到街上。钻进自家车子,开走了,也没开车灯。直到转过几个街角,跑了一段距离,才打开车灯,下车拍了拍身上的尘土。
一片窗帘银黑相间,呈倒三角打开。可以看见舞厅台上站了一支乐队,到处都是香烟、雪茄,云雾缭绕,乐队的铜质乐器闪闪发亮。舞厅地板也星星点点,琥珀灯光洒了一地,显得更空旷了,看着比那些电影明星的浴垫还大。
突然间,音乐响起,灯光全无。只见一位领班从铺了地毯的台阶上过来,手里拿一支金笔,不时敲击腿上的锻条裤。他双目细小无神,头发浅黄,一溜儿都梳到后面,前额显得更凸了。
达尔马斯道:“我要见唐纳先生。”
领班用金笔敲了敲牙齿,说道:“抱歉,他现在很忙。请问您是?”
“达尔马斯。你就告诉他,说我是强尼·苏特罗的密友。”
领班道:“好的。”
说罢,便走到前台,站在一台通讯仪器前,仪器上有一排按钮,接着一个座机。他拿起话筒,凑到耳边。拨号之前,又透过杯子,看了一眼达尔马斯,仿佛在看一个玩偶宠物似的,一脸漠然。
达尔马斯道:“我在大厅等你。”
于是他穿过窗帘,悄悄进了盥洗间。又拿出那瓶威士忌,喝光了剩余的酒,斜着头,叉开双腿,站在盥洗间中央。旁边正好站着一个黑人服务生,面目清瘦,穿着白色夹克,他轻声对他说:“这儿不能喝酒,先生。”一脸战战兢兢,小心翼翼。
达尔马斯看见旁边一个放毛巾的容器,便把酒瓶扔进去,从玻璃架上取了一条干净毛巾,擦了擦嘴,在水池边上放了一枚硬币,才走出去。
内外门之间有一条空隙。他靠在外门上,从背心口袋掏出一把小手枪,约莫四寸长,用三根手指握住,顶在帽子内侧。边往外走,边轻晃帽子。
不一会儿,只见一个高个儿菲律宾人走进大厅,四处张望,头发乌黑顺滑。达尔马斯走到他跟前。领班看了一眼窗帘,对菲律宾人点点头。
那人便对达尔马斯说:“这边走,先生。”
两人走过一条走廊,又长又静。耳听得乐队的声音远了,最后湮没不闻。只见前面有一道门敞开,里面堆了些无用的绿漆桌子。到走廊尽头,又转个弯,拐入另一条走廊。走到尽头,门口才见灯光亮着。
那人突然停下,做了一个优雅又复杂的姿势。还不及反应,只见他手上已多了一把大黑枪,彬彬有礼地指着达尔马斯的肚子。
“搜身,先生。这是进屋的规矩。”
达尔马斯站立不动,双臂展开。菲律宾人拿了他的手枪,放到自己口袋里。又拍了拍达尔马斯其他衣袋。往后退一步,把手枪放回枪套。
达尔马斯放下手臂,把帽子放在地上。手里抖出那把小手枪,迅即指着那人小腹。那人低头看见,不禁哑然,只好干笑一下。
达尔马斯道:“很好玩吧,美籍西班牙佬。我陪你玩玩吧。”
他把柯特枪拿回来,又取了菲律宾人腰上的大枪,卸了弹药和膛内子弹,把空枪插回他身上。
“这个还是可以吓人的。你只管在我前面走,你老板肯定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菲律宾人舔舔嘴唇。达尔马斯从他身上又搜出一支枪,两人一前一后,继续往前走,进了一扇半开的门。菲律宾人先进去。
屋子很大,四周墙壁都用斜纹木料包裹着,地上铺了一条中国黄地毯,屋里尽是些好家具。门是多孔门,隔音效果很好。没有窗户,高处有几个镀金隔子,嵌了风扇,正嗡嗡转动,声音十分悦耳。屋里有四个人,没人说话。达尔马斯走过去,坐在一张长皮沙发椅上,两眼紧盯里基奥。那天过来勒索,挟持他离开瓦尔登公寓的,正是这个人。但他此刻却被反剪双手,绑在一张高背椅上。胳膊捆在椅子后,双手都绑得紧紧的。两眼圆睁,又是发怒又是疯狂,脸上尽是伤疤和血迹。显然遇到枪击了。和里基奥一起去基诺马克的那个棕发汉子,名唤诺蒂的,此时正坐在屋角一张矮脚凳上,慢悠悠地抽烟。
强尼·苏特罗躺在皮摇椅上,只顾晃来晃去,低头盯着地面。达尔马斯进来时,他看也不看一眼。
还有一个人,却坐在一张昂贵的椅子背后。棕色头发,中分,发质较软,一溜儿梳到后面。他薄嘴唇,两眼通红发暗,竟像是一团火在燃烧。他瞅着达尔马斯坐下,环顾四周,都看在眼里。又看了里基奥一眼,说道:“小崽子们手头紧,胡乱搞。我都教训过了。你不要再往心里去了吧。”
达尔马斯冷笑道:“好吧。既然如此,唐纳,我就把话挑明,那天犯事的可是两个人,这个修理了,我看另一个好得很呢。”
“不关诺蒂的事儿。他只是跟班,奉命行事。”唐纳不动声色,缓缓说道。说完,拿起一只长柄锉刀,在那里剪指甲。“我和你还有话要说。你来这里就是为这个吧。虽然你总是顶着私家侦探的帽子,说是井水不犯河水,我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达尔马斯微微睁大眼睛,答道:“好吧,我洗耳恭听。”
苏特罗抬起眼睛,盯着唐纳的后脑勺。唐纳语气沉缓,继续说道:
“德里克·瓦尔登和肯莫尔的枪击事件我都听说了。我要是早知道里基奥这么疯,就不会让他去了。不过,既然事已至此,就容我解释一二吧……我先说我的话,里基奥先生到了市区,自会把一切都说清楚。事情是这样的。里基奥曾为瓦尔登效力。当时好莱坞众人都在找保镖。瓦尔登以前在恩塞那达买酒——当然,现在也是,我听说是。他自己从那边带酒过来,也没人找他麻烦。里基奥瞅着机会,便弄了一些白货,都是包装精美的。瓦尔登不经意间发现了这件事,他不想惹麻烦,所以给里基奥开了后门。里基奥便想趁机敲诈他一笔。他以为瓦尔登是个怂包,一定经不起他俩毒打。结果瓦尔登却不吃他那一套,不肯配合。他又气又恨,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敲一笔大的。哪知半路跑出两个程咬金来,你和你的司机。里基奥便想除掉你了。”
唐纳放下锉刀,笑了。达尔马斯耸耸肩,扫了菲律宾人一眼。他正站在墙边,长沙发椅的另一端。
达尔马斯道:“唐纳,我的口才没你那么好。但我自有一套办法。
你的故事讲得不错,若是属实的话,我们恐怕还有机会搞点合作。问题刚好在这里,据我所知,你说的那一套和事实根本不符。”
唐纳眉头一皱。苏特罗则跷起二郎腿,来回摇动自己的皮鞋,擦得油光锃亮的。
达尔马斯道:“苏特罗先生,你怎么看这件事?”
苏特罗盯着他,也不晃鞋了,虽然殷切,却是一副极不耐烦的样子。
唐纳笑道:“他是瓦尔登的朋友。瓦尔登谈起过他。苏特罗也知道里基奥为我做事。但他是个议员,他也不想事事都告诉瓦尔登吧。”
达尔马斯冷冷道:“不如我直接说了吧,你的故事问题在哪里,唐纳。我还不至于吓得不敢说实话。瓦尔登倒的确吓得够呛,他虽然知道我是自己人,也不敢帮我……但有的人比瓦尔登还要害怕,所以今天下午杀了瓦尔登。”
听到这里,唐纳身子前倾,眼睛眯得又小又紧。两手握拳,放在桌面上。
“瓦尔登死了?”他喃喃自语道。
苏特罗立刻双手捂脸,那个棕发的家伙也在角落里瞪大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