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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偷香窃玉

大唐天宝二年冬,这是个冬日里的艳阳天,天上碧空如洗、万里无云,温暖的阳光驱散了彻骨的寒意,寒冷的北风知趣地躲藏起来,正积蓄着力量,准备着下一次的肆虐。

在这样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长安的人们纷纷兴高彩烈地走出窝了多日的房间,来到阳光下舒活一下筋骨。王家大院的操场上,王家院子的主人、十七岁的王越正手持一张强弓,瞄准前方近百步远的箭靶,只见他头戴黑色薄质长脚罗幞头,两根幞头脚垂在脑后,打了个漂亮的结,身上穿着暗红色的窄袖胡服,紧撑利落,显得整个人格外的精神、爽利。他现在的个头和长相象及了自己前生,而且更为结实强壮。

此刻,两个上身穿着小袖短襦,下着紧身长裙,裙腰高系在腰部以上,以丝带系扎,显得俏丽修长的漂亮侍女和一个身着青衣、身高约三尺左右的大脑壳侏儒,正一动不动、屏息静气地侍立在王越一旁,小手都紧张得握成了拳头,眼睛憋得溜圆,连大气也不敢出,生怕惊到正在全神贯注瞄准箭靶的主人。

王家的这个操场是椭圆形,面积超过了一个现代的足球场,地面是夯实的沙土,除了靠着房舍的一面是一排长廊外,其余都是高墙;在有高墙的操场边缘上,种着两行高大的榆树。

王越本来就是个非常好动的人,自从穿越到这里后,没有了各种各样的生活节目,当时又还没有到可以四处泡妞的年龄,加之自己这么小就开始掌管这个家,很多时候要表现得沉稳;很多荒唐的事情如恶作剧等,就不是自己这个身份可以干的,因此他基本上就没有了娱乐节目。为了打发自己的无聊时间,几年前王越选择了看上去比较上进的活动——练习兵器、拳脚和骑射。于是当家里条件好转了后,他特意修建了这个操场。

其实王越的运动神经不论是前生还是今世,都远远好过身体内的其他配置;而且他以前就是个打架高手,加之这回是真的用了心,经常到长安各处去找人学,有时甚至不惜重金请来一些唐军中的百战老兵指点自己,然后又揉合了自己在后世的经历与见识,这样几年下来,这身手还就真不错,连不少老兵中的高手都对他赞不绝口。

然而这几项运动最大的好处,或者说王越沉迷其中的更主要的原因——这些运动能很好地消耗掉王越过盛的精力,让他没有精力去想与现实不相符的事情,特别是一些从前的事和人,如芊芊……尽管王越此时身边不缺女人,但这些年来,在他心里有种刻骨铭心的痛,他依然思念着芊芊,对两人曾经的点点滴滴依然难以忘怀,有时甚至感觉自己不可能会如对芊芊一样,再次真正的喜欢上另一个女人。

当然他偶尔也看看书,不过这只是很少的情况,他对于这个年代里没标点的繁体古文实在有些心烦,还好他现在是家主没有人管,要是正常情况下,这一关是他这个年龄的人逃不过的。

平时要没有其他的事情,王越基本上就会和老管家的孙子秦安——那个侏儒,在操场上练习骑射等。一天下来筋疲力尽,然后侍女帮自己搓澡、按摩,再之后就是倒头大睡。王越对这样的生活也感觉很满意,至少目前觉得这样的人生也挺不错的,如果能这样过一辈子,也许是件很不错的美事。

“中!”王越清叫一声,一支羽翎箭快似闪电流星一般,从他手中的强弓中射出,直直地钉在了箭靶的红心上。

“好!好箭法!这是第十一箭了!阿郎(在唐代,奴仆称呼男主人为“阿郎”或“郎”等),您再来一箭就超了您连续射中红心的最多次数了。”青衣侏儒秦安兴奋地用他那破锣嗓子大声叫好,一边动作麻利的从旁边箭桶中取出一根雕翎箭递给王越。秦安的年龄和王越一样大,两人从小就玩在一起,感情特别好,亲如兄弟,别看他生体上有缺陷,脑子却很好使,特别能记东西。任何人被他见过后,无论你长得怎么平凡、没特点,他都能在几年后从人群中认出你来。

两个俏丽侍女婷儿、杏芳也在一旁拍着小手、欣喜不已,眼神中充满了柔情蜜意。两人是王越的贴身侍女,进王家快两年了,实际上也是王越的侍妾——作为一个正常男人,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王越只是入乡随俗而已。以前王越因为她们年纪小并没有去碰她们,没有把她们当成下人来作践,平时相处也很和善,没有那么多规矩。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两妙龄女孩到了情窦初开之际,春心动已,平时又给王越搓澡、按摩,日日肌肤相触,加之又对王越早已心怀感激,所以尽管依然还很青涩,但心里已经自然而然地将年轻英俊的主人,当成了梦中之人。特别是到最近,两人经人事、成了王越的女人后,更是对他死心塌地、爱入骨髓。

不过王越却没工夫理会旁人腹中的百转千回,他此刻心中只想着要射好下一箭,有些没心没肺的朝侏儒秦安和两个侍女笑了笑,然后活动了一下手臂,接过秦安递过来的羽翎箭,心中有些得意的同时,又稍稍感觉有点紧张,看着前方的箭靶,深深地呼吸几口,正准备搭弓上弦之际,突然从操场旁边的长廊处,转出一个精神矍铄、满头白发的瘦高个老头,快步朝王越赶来,他就是王越家里的秦老管家,“阿郎,门口来了一大队胡人,为首的是个胡人,看上去有点眼熟,象是以前来过家里。他说他是您的老朋友,刚刚从西边过来,特意来看望您,顺便给您送马来的。”

“哦,是嘛,秦爷爷,他是不是那个中年大胖子,矮矮的,一脸大胡子?”王越放下手中弓箭,连忙问道。

“是,是这么个人,呵呵,还有一大队骆驼和马匹。”老管家点头答道,他知道王越喜欢好马,经常四处找寻。

“哦?阿拉伯沙漠马?他这么快就过来了?还把帮我买的马也带过来了。”王越想到这里,心中大喜,连忙吩咐道:“秦爷爷,赶紧吩咐厨房准备最好的酒宴!其余的人跟我一起到外面去迎接贵客!”此时他已经顾不上破记录了。

这个胡人是王越在长安西市认识的,名字叫蒲亚里因,是个阿拉伯“商胡”。他不但见多识广,而且与王越做生意时也相当厚道——虽然人也很奸猾,但相比而言,不象其他很多胡人那么贪婪残酷、野蛮无耻。其实这个年代里的绝大多数胡商并不象王越当年读书上课时,课本上所说的那样豪放正直,是文化传播的天使;这些人除了正经生意外,还主营放高利贷、拐卖妇女等,其中很多人简直是无恶不作。能在一群这样的人里面,找到一个相对比较厚道一点的人,王越自然是很高兴与他来往,经常托他采买些东西,拿到自己的商铺去卖;另外蒲亚里因也因为佩服王越颇为新奇、独到的经营手段与想法,也很乐意与他在生意上进行往来,一来二去之间,两人就成了朋友。其实当时要想把生意作好,交几个阿拉伯胡商朋友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在来唐朝数以万计的胡商中,以阿拉伯商人最为活跃,人数也最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与唐朝相邻近的波斯的“商胡”,他们从陆上丝路携带着香药和珍宝来到凉州、长安,然后深入到洛阳、成都以及长江流域。长安作为唐代的首都,波斯人在这里的商业势力极盛,控制着珠宝市场,左右着对外贸易。这些胡商的豪奢与财力在唐朝已是喧传人口,当时流行一种概括社会上不相称之人事的谚语,如“穷波斯,病医人,瘦人相扑,肥大新妇”,因为波斯人的富有已深入人心,偶而见到穷波斯人会觉得很不相称。当年这些胡人集资为武则天建造颂德天枢,仅九个月,用掉铜铁二百万斤,这笔巨额资金在当时是笔不可想象的天文数字!于是很多唐人甚至不切实际地把异国想象为“蛮国人多富”、“犀象满城邑”,就如同马可波罗游记中遍地是黄金的中国一样。

另外除了这些阿拉伯、波斯“商胡”外,还有以善经商闻名,多豪商大贾的粟特人——昭武九姓胡,他们原居地本在葱岭西的河中地区,还建立了康、安、米、曹、石、何等城邦,这些国家位居亚洲腹地的中心,当横亘欧亚大陆的丝绸之路枢纽,乃是丝绸——黄金贸易的最大转运站,这些国家也因之致富。粟特人“善商贾,好利,利所在无不至”,不辞劳苦,沿丝绸之路东西往返,由之形成了许多粟特聚落。他们的商业活动几乎覆盖了一切重要市场领域,已控制了丝路贸易的命脉。他们的主要商业活动内容是从中原购买丝绸,而从西域运进体积小,价值高的珍宝,如美玉、玛瑙、珍珠等。因此,粟特胡人也以善于鉴别宝物著称。六畜也是栗特商人出售的主要商品,突蹶汗国境内的粟特人就主要承担着这种以畜易绢的互市活动。而西域境内作为唐之臣民的粟特人也常做一些较短途的牲畜生意。

象西方殖民者一样,奴隶也是粟特人贩运的主要商品,官府一般保护这种交易的正常进行,但这些粟特人竟然还以非法手段抢掠或拐带中原妇女,曾经唐军振武军使张光晟就查获了一起回鹘境内粟特人拐卖长安汉女的特大案件,至于其他没有发现的就更不计其数了;另外粟特商人几乎都是高利贷者,乃至很多“京师衣冠子弟”借了粟特人的钱,偿还不起,不得不拜在他们的脚下。粟特人除了于精通业务,阴险狡诈,谙熟各种语言以外,还善于投附一定政治势力,并取得一定政治地位,然后凭藉官员身份或投依官府,进行商业活动,又或是用宗教活动掩护商业活动——粟特人的宗教信仰相当复杂,佛教、袄教、摩尼教皆拥有其信徒,他们就经常利用宗教人士身份经商牟利。

当然这些胡商这么强横,还主要是利用了唐王朝推行胡、汉有别,各依其俗的政策空隙,大大的发展了自身势力,由之成为巨富。唐朝的这一政策对汉人推行重农抑商,严禁汉人从事国际贸易,从而为粟特人、阿拉伯人创造了独霸丝路贸易财源的有利条件。唐政府对这些胡商甚至给予了享有一种类似治外法权的特权,对于触犯法律、罪行较轻的外商往往给予宽恕。例如唐律规定:同一国家的外商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由外商中的首领依照本国法律加以处置,唐朝官吏基本上不加干涉;不同国家的外商相互争斗,则按照中国法律论处。所以这些胡人在长安十分嚣张、奢侈,他们的豪富、资财皆在万金以上,非但中原普通商人难于望其项背,就是世代官宦的衣冠子弟,相形之下,也显得寒伧极了。

其实很多唐人和王越一样对这些人没有任何好感,不过这些胡人也带来不少能让王越和大家都喜欢的东西,如高昌葡萄酒、波斯三勒浆、龙膏酒等,还有来自西域、中亚及阿拉伯地区的胡姬。在长安西市及城东至曲江一带有胡商开设的酒店,侍酒的胡姬玉貌花颜,洋溢着异域的风情,吸引了不少风liu不羁的唐人流连其中,醉心于众多胡姬的翩翩身影,当得上是“何处可为别,长安青绮门。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妍艳照江头,春风好客流。当垆知妾惯,送酒为郎羞。香度传蕉扇,妆成上竹楼。数钱怜皓腕,非是不能愁。”而且其中有不少胡姬色艺双全,能以音乐娱宾遣兴。

不过王越对阿拉伯沙漠马的兴趣并不在胡姬之下。

王家大门前的大道是王越花大价钱请人修筑的,路面比官道还夯实,宽敞得能并排驶过四辆马车,两旁种着笔直高大的树木,人行走在当中就两个字——舒服!当王越领着众家人赶到大门外时,果然看到在大门前的大道上停着一支长长的队伍,近百只骆驼一头接一头顺序、整齐的卧在道旁,一群穿着波斯服装的胡人正等候在队伍中。不过王越第一眼看到的却是商队中那十几匹气质高昂、皮毛柔软溜顺犹如绸缎的骏马!

王越顿时欣喜若狂,那就是阿拉伯纯种马?英纯血的祖宗?他知道蒙古马固然是种好军马,但要说起来,它之所以成名更主要是因为蒙古人使用它获得了好战绩——但别忘了战争的主体是人!要不然蒙古马依旧存在,而蒙古帝国为什么最后会被群农民推翻呢?其实要从各项战马本身的指标来比的话,最好的马还是阿拉伯马!纯种阿拉伯马的头不大而高昂,显出一种高傲的模样,同时双眼有神,敏感异常,背高而挺直,腿长而不歪,蹄正而有力。据说,名贵的骒马——母马,饮水用杯,以此来显示她的嘴小与高贵。长久以来,它一直以美丽、聪颖、勇敢、坚毅和浪漫而闻名于世。而且这种马耐力极大、精力旺盛,其潜在的力量及温顺的性情使它成为长距离、耐力奔跑的首选用马;而且速度很快、姿态优美,在奔跑中仿佛是“悬浮”在空中,在现代一匹阿拉伯纯种马最贵的卖到了三千万美元。王越只是瞟了一眼这些自己从前只能在电视和网络上才能目睹其风采的宝马良驹,立即就给谗得哈喇子都快流出来。

“哈哈,王越兄弟!我的朋友,终于又看见你啦!”话音未落,只见个头矮小肥胖的蒲亚里因看见从门里出来的王越后,立即就分人群而出,满脸笑容地张开胖大的双臂,朝王越迎过来;他在唐朝多年,汉语讲得倒也算是字正腔圆。

“是嘛,哈哈,我的蒲亚里因大哥,我也正想念您,刚才还在猜您什么时候能回来,”王越也是满面春风,展开双臂迎上去和蒲亚里因在秦安等众人惊讶的目光中来了个拥抱,“蒲亚里因大哥,现在已经是冬天了,这么冷的天气,你们怎么这么快就过来了。是不是长安的美酒和美人让你长上了翅膀飞来的?哈哈”。

蒲亚里因拍着王越的背,用他那与个头不成比例的大嗓门高声道:“哈哈,为了生意,为了金子和我的朋友们,这点苦是要吃的!不过我也是刚刚才到长安,连城都没有进,就直接奔到你这里来了。”

“是嘛?哈哈,这才是好朋友嘛!”对这个矮胖的胡人朋友,王越心里很感动,忙拉着蒲亚里因往院里请道:“蒲亚里因大哥,一路上真是辛苦您了,走,请跟我到里面去好好休息一下。”

蒲亚里因摇着肥胖溜圆的脑袋,一把拉住王越,凑到他耳边,一脸猥亵的笑容,小声说道:“不急,不急!王越兄弟,你先看看我给你带来的好东西吧!嘿嘿……”

“哦?”本来这是真中王越下怀的好事,他原先还顾及礼仪,不想显得太猴急,现在既然是蒲亚里因自己提出来的,王越本可不用再客气了,不过蒲亚里因的表情让王越有些纳闷,“除了马,还会有什么呢?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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