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明雪,是圣德中学高中部的学生,我曾经跟大家一样有着爱我的父母,兄弟姐妹和朋友,我最美好的年纪里做的最美的一场梦就是躺在母亲的怀里听着最美丽的只属于我们的歌谣《迷梦之约》。
而后,终于有一天一声枪响打破了我们幸福美好的生活,美丽的梦终究还是变成了噩梦。
美好的东西都是短暂的,爱我的人也是短暂的,甚至不存在的。
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听着我的心脏孤寂。流浪的声音却无动于衷。
“林小姐,您快点,少爷已经等候多时了。”一个侍女进来说。
那么静的早上,金丝雀在阳台上唱着婉转的歌谣,一弦的琴音给这美丽的早晨增添了许多浪漫的情趣,后花园的花香伴着早晨特有的泥土的清香透过窗子舞动飘扬的进来。
换上华丽高贵的晚礼服,化妆师轻轻挽起我的头发,镜子里的自己像一个伪装的公主,一袭拖地长裙上缀满了镶嵌的金丝珠宝,腰围上点缀着一串串如葡萄粒般透明的宝石,从腰间一直连缀在地上,如翻滚的波浪在金色的裙摆上,一个孤儿院的孩子哪怕是穿上世上最华美的礼服也掩盖不了她内心深处的孤寂和一副寒酸的模样,这时候,葆琼在干什么呢?“林小姐,你瞧瞧,简直像个刚出阁的公主哩。”我强笑着点点头,心里却撒开了泪花。
化妆师拉着我的手,上上下下端详了好一阵,很满意的样子,然后牵着我走下楼梯,穿着高跟鞋走路的滋味很难受,每走一步都像踩在云里。
徐锦哲一个人倚在楼梯口,手里拿着盛满琥珀色白兰地的高脚杯,悠闲自在懒洋洋的眯缝着眼睛醉醺醺的看着我,听到自己高跟鞋打在大理石上的声音很惊奇,不知道那些天天穿着它走路的女孩会不会哭鼻子,真的很难受,他哗啦一下笑了,指了指我脚上的鞋说:“要换换,跟太高了,她受不了啊!我还指望着她能陪我多走几步路呢!”呵呵,化妆师也跟着咯咯的笑起来,连声说好,好。
新换的鞋子舒服多了,就算是踩着云朵也舒坦了些,徐锦哲从管家手里接过我的手,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腰都笑弯了。
他说:“我第一次感觉到你是个真正在我身边的人,一个我很喜欢的只属于我的人。”
接着,眼泪也笑了出来。
“少爷,时候不早了,上车吧!”管家在外面招呼着。
他不知所措的揩了揩鼻涕,我马上将一块丝软的浸透香水的手帕迎了上去,轻轻的替他擦拭,我说:“你怎么了,当时候可别失态啊!要注意身份。”他含糊的答应着,挽着我的手,下了楼梯。
这种感觉像天地倒置,中了迷魂药般。
我想,不过是一场美妙的梦而已,我倒想看看它能梦到多久。
心里一番苦涩。
徐锦哲牵着我的手坐在紫色的宾利车里,车开着,车窗外的景色飞快的变化着,商铺,人群,车队,路灯,都在疾驰中变化着。
锦哲歪着脑袋笑嘻嘻的问我:“第一次穿高跟鞋的感觉如何。”
我说:“不知道怎么走路了。”
“不过,你真的很漂亮,是我见到的所有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个,牵着我的手,别松开。”
然后他把手伸了过来,我怯弱的发抖,反复揉搓着手背上的皮肤,直到他宽大的富家子弟特有的保养很好的软绵绵的手掌紧紧的握住了我的手。
“就这样,别放开它。”他深深地说。
车子开到了一个豪华阔绰的国际化大酒店门口前,停下了。徐锦哲拉着我的手下了车。
“在这里吗?”
“恩!上面最大的一间包房。”
门口的穿着制服的人看到我们下车,马上就迎了上来,管家跟在后面,徐锦哲忽然像想到了什么似的站住了脚,回头看看我,低声问道:“公主来了吗?”“少爷,公主有公务缠身没能来赴宴,对此,公主殿下表示歉意。”“哦!”徐锦哲摆摆手,四周人退下了,一个穿着红色旗袍的领班迎了上来,笑容可掬,引着我们上了楼。
转过了九曲十八弯,终于到了最顶端,立刻柳暗花明又一村,穿着华贵的社会各界名流纷纷在眼前亮相,电视台知名的明星,记者,大腕,他们都来了,还有各大院校的交际花,有名的富家公子,等等,那些我连想都不敢想的人物,居然在这里活生生的出现在我眼前了。
真是场梦,我暗想。
习惯了黑夜里的那份孤独,每颗星星都代表一个美好的愿望,在这个富丽堂皇的场景下,徐锦哲拉着我的手,汗津津的不肯松开,我卑微的身份和这个华贵的场合是多么的不协调。
我和少爷站在最暗的地方,俯视着这些闪烁着繁星般光芒的人群,男人和女人们,高声唱着对生活的礼赞,葡萄美酒的泡沫从酒杯边沿溢出,交响乐团演奏出恢弘大气的舞曲,这一簇,那一对,男人和女人们交递着饮下这玉液琼浆。
在这群美丽的人海里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位男生,好像是个混血儿,长长的睫毛,谦逊斯文的姿态,模样清秀的女孩子般艳丽,白色的晚礼服在他身上越发的高贵,和徐锦哲一样,一个大大的钻石十字架闪耀着胸前,周身散发着独特的英国绅士气质。
恍惚间,一道美丽的紫色光束划破了静谧的苍穹。
我出神的望着他,他身边簇拥着群盛装男女,他们似乎谈得很投机,那个只出现在我梦里的男孩,散发着清冷月光下湖水的片刻温柔,少爷轻轻拉了我一下,“走吧!”我顺从的跟在他身后,走向那处明亮热闹的地方。
白发的指挥师停下了手中的指挥棒,面向我们深深低下他花白的头,大厅里陡然寂静下来了,所有的人都转向少爷,低下他们高贵的头颅,这个不同凡响的公子哥儿一出场就起到了泰山般的作用,众人分开一条道路,恭恭敬敬的站在两边,所有人都放下酒杯,垂手侍立,我唯独听到的声音就是我高跟鞋叩击地面的声响和衣服行走时的摩擦声,我的手被少爷那般温柔的挽着,那些仰望着少爷的人啊!就像渴食的小苍蝇遇到一只大黄蜂一样,可笑。
那个漂亮的混血儿迎了过来,身后跟着一个中年人,我的手从少爷手中滑落,一双更为炽热的双手紧紧的握住徐锦哲的手,仿佛久违的故人,莹莹的泪花从他刚硬的眼睑处硬生生的打转,他说:“哥哥。”那个漂亮的混血儿起初是呆呆的望着他,听他说了这句话来,就紧紧的拥住他,两个英俊的少年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深情相拥,两个人眼里都涎着泪。
我很喜欢看这个英国绅士情调的混血儿,我凝望着他,居然感觉他们长的蛮像的,他身上的光芒丝毫不逊于我的主人,我在众人的掌声中退缩了,卑微的心脏再也承载不了这美丽奢华的梦,我像一个破烂不堪的小木舟,被遗忘在河滩的角落里,我木然的站在这一片喧嚣的世界中,内心深处一种暖暖的血液涌动出来,如果那个漂亮的男孩子是我的朋友,我会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