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抚摸着自己的身体,从上往下。干干净净的,没染上一点污浊。还好锦哲来到及时,否则的话……。我激灵了一下,后果不堪设想。
夜里宁静的氛围,房间里陌生的摆设,像生锈的铁柱一样透着劲儿的冰冷……
我记得那日子就像昨天,那还是洛紫竹刚刚回国的日子,我第一次穿上了高跟鞋,去赴一场泛着紫光色的舞会,舞会很盛大,有很多带着精美面具的人,闪烁着绮丽的光芒,其中一个最美最亮,他拥有一双闪着紫色光波的眼眸,危险如同那紫色的光波。
那时我小小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好像我的世界要发生什么大的变故?我不敢看他,有忍不住要看他,好像他身上真的有一种魔法吸引人目不转睛的往他身上看。
那时候,我是多么美丽的想到:如果那个漂亮的男孩子是我的朋友,我会很开心。
只是好朋友就足矣。
爱情总是来的静悄悄,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感到寂寞和恐惧过。一个人的时候想到他的名字也会变得尤其勇敢,因为我明白,在这个偌大的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需要我去保护他,于是乎,人生就重新有了色彩。像亲人又重新回到身边一个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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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门略摇了摇。我惊得又拿起被单遮住身子,原来是几个女孩子,心才放了下来。
“小姐。”床下站着几位打扮的很入时的女人。
脸上挂着笑容,又深深的鞠了一躬。我呆呆的看着她们,想不出她们还要做什么。只见,一件连衣裙被从一个包装精美的纸盒里拿了出来。然后,又被小心翼翼的弹了弹灰尘,粉红色的缎带轻轻的系在腰间。这条裙子总是被挂在橱窗最醒目的位置,标价很贵,每次跟锦哲或是紫竹逛街的时候都禁不住多看几眼,毕竟的女孩子,在朴素的也有渴望漂亮的心境。没想到,这次又是锦哲给我买下了。
我幽幽的叹了口气。
“好贵呢!”她们啧啧的称赞着,歆羡的眼神。
我被服侍着穿上了它,一个女孩伏在我身边说:“小姐。少爷对你这么好,你就将自己交给他算了,我们想都不敢想呢?”
我问:“我还要呆在这种地方多久,你们问过少爷了吗?”
女孩子们都摇摇头。
我说:“那你们走吧,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人去楼空,空落落的房间里只有时钟的滴答声。所有静止的事物中,只有它会马不停蹄的奔跑。也走不到个头,它不嫌累吗?
当我面对着时钟冥想时,一弦上楼来了。他叫我下楼。
我们的车就停在外面,终于回家了吧!爸爸妈妈此时我好想你们,好想家。虽然锦哲对我就像亲妹妹一般,可总是寄人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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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是水做的,总爱胡思乱想;男生是泥做的,所以不会胡思乱想。唔!~啥子逻辑。
白龙为我打开车门,我挨着锦哲坐下。
他笑了,明媚动人。你看见那最早最早的太阳了吗?他的招牌笑容。我会永远记得这份笑的,很美。
不过刚才不愉快的经历,让我讨厌男孩子了。当然也包括他,我下意识的和他保持一定距离。他充满怜爱的看着我,像看着一个易碎的玻璃娃娃。我的身体紧紧贴着车门蜷缩在一起,我的胳膊环抱住我的身体,我认为这样是最安全的姿势。我想自我封闭在一个看不见的牢房里,就连同我那颗渴望阳光和雨露的心脏,也封闭在黑暗里了。
锦哲对我说:“你怕黑暗吗,那你见过有阳光的地方没有阴影吗?不过,小雪还是个好女孩,爱你的人以后会越来越多的。因为你是个好姑娘。”
“谢谢你。”我声音小的连自己都听不见。
不过,我侧身从车窗的影子里看到了。他的微笑,凝望我的目光里有丝丝的痛,一些星星点点的东西在他漂亮的眼睛里闪耀。他不知道,这个时候,这样明媚感伤的笑容在我心里是有着多么大的力量。
我想说:“嗨!boy,好可爱哟!(*^__^*)嘻嘻……”
他胸前的十字架一闪一闪的,心里洒满了阳光。
“混账,真不是个东西,小雪,我以后再也不会让你单独出门了。”
他把衣服脱下来。“从这里到别墅至少要三个小时,夜里冷,把这件衣服穿上吧!”
我禁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却不愿说一句话。
“这是你的手机,给。”
我接过来,开机,屏幕亮起来了。我看着那上面洛紫竹的影像渐渐显现出来,流的泪更多了。我又哽咽了起来。
车子开了,那间别墅在夜色里格外的阴沉。如同那吞噬黎明的恶魔,朦胧的灯光渐渐远去。
在这间房子里,我遭遇了生命中最可怕的食人魔。他差一点就掠走了我的灵魂。
我——身为处女最纯美的一瞬间,那是我留给我最心爱的人儿的。
锦哲很用心的和我保持一段距离,让我感觉格外温暖。他关切的看着我,为我递过来一张张揉皱了的纸巾。梦里眼泪流成河把我淹没。
我狠狠的擤了擤鼻涕,看了一眼他胸前的十字架,我问:“你找到你的十字架了?”
“恩!”
“什么时候找到的?”
“在你被劫走的那几个小时。”
这句话我感到奇怪,但是还是继续问:“是谁偷的,这么大的胆子。”
“是一个爱戴绿帽子的女人。”说着,他笑起来了。
刚才我们的话就像没里头的玩笑。
继而我也学着他的样子大笑起来,笑的比他还要霸气,还要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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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了郊区,车窗外的灯红酒绿越来越明晰了。那些晃来晃去的人流,一会儿一个,一会儿一对,一会儿又是一堆。像变戏法似的。
人有时候很像小丑,自己总是很努力的博得别人的欢笑,其实咧的最大的嘴巴其实哭泣的最惨,因为它是画上去的。如果别人觉得你可笑,精彩。你就是大明星,如果别人没乐和起来,也就没人附和你,你还是你,一个平凡人。
有那么一些人之所以被人知晓,是因为他们真正懂得身为人的乐趣。那些信息社会所谓无聊的乐趣。网络红人之类亦是如此。
而我们不会讨好被人,更不会为别人变戏法的逗他们开心,所以只能自己逗自己开心。
这就是人生,什么是精彩的人生,只要自己开心了,那人生也就精彩了。
我说:“请你转告你哥哥,我是干净的,别因为这件事就彻底的抛弃我。”
徐锦哲皱皱眉头,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