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你在一个很僻静的停车场里,手里拿着一把沾满鲜血的匕首。
而你面前躺着一具男性尸体。
你杀的。
但你知道那并不能真正杀死他,他很快就会再活过来。
所以你用匕首慢慢地锯下了他的头颅。
并把头颅和尸体分开埋葬。
但当疲惫的你回到家洗去身上的血迹从浴室出来时。
一只强有力的手狠掐住了你的脖子。
而手的主人就是那具你埋了的无头尸体。
只是那无头尸体脖子之上有了头。
一个猪头
看起来还是用胶线胡乱缝起来的。
你想象出来了吗?
也许你不信。
但那上面所说的可是我曾经的亲身经历!
而让一切发生的起因就在那不同寻常的一夜。
让我平静的日常崩溃的那一夜。
那一夜,我的损友向天明邀请了我到他组建的朋克乐队‘疯狂死尸’驻唱的酒吧‘迷幻音符’喝酒。虽然我这个损友是一个喜欢胡闹和泡妞的花花公子,甚至有磕药的不良习惯,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歌喉和吉他技术真的很不错,而且我们的这段从高中就开始的友谊发展得也非常不错,于是我就在明天还要去上班的情况下还是答应了他的邀请。
当然现在的我非常后悔真的去了那个什么‘迷幻音符’,但就算我没去那里,该来的,该死的,该活的依然一样都不会少,甚至有可能让情况变得更糟糕也说不定。
言归正传,总之那天晚上我去了那个‘迷幻音符’看完向天明乐队‘疯狂死尸’的演唱后,本来打算回去的我就被向天明给拉到他们乐队的成员所在的包间那里,一起在的还有两个没看过的女生。
在向天明的介绍下,我认识了他乐队成员和那两个女生。
乐队的鼓手,一个头发染成金色的一看就能一拳打趴我的的壮汉胡虎。
乐队贝斯手,一个头发五颜六色看起来很像混混,实际上的确是个混混的爱拿一个打火机玩的火炬。
乐队键盘手,也是向天明前女友的乐队唯一的女成员,一个头发挑染成紫色的长相气质都很妩媚的女人金佳佳。
那两个没看过的女生中的一个衣着很暴露很性感的是向天明的现任女友秦思安,另一个像邻家女孩的似的性格看似比较腼腆的则是她的闺蜜田可儿。
就在我们一群人喝酒闲聊的时候,敲门声响起,向天明很兴奋地开门迎了那个人进来,而那个人就是让我们身陷这一切的起源。
那是一个在这种小城市很罕见的黑人移民,穿着一身很有黑人民族特色的奇装异服,会说中文但有着奇怪的口音。向天明介绍说他叫菲克,是他今天无意间认识的一个很神奇的能读心的人。
不信这些非科学的事物且不想损友被这个很可疑的人骗钱的我当然第一个站出来质疑。
但他似乎一点也不怕我的质疑似的,认真看了我几眼后说出了一段让我至今依然记忆犹新的话。
”你叫苏沐星,你今天早上被一个噩梦惊醒了,而梦的内容则是你下了班回家,但发现家门大开,曾经抛弃你的女朋友素曙出现在你家里,背对着你,周围则是围着很多不同的全身镜。你问她“你这是在干什么!”而她只是回了句“让你看到真相”然后和周围的镜子一起崩裂破碎了,然后你惊醒了。“
那时的我真的十分震惊,因为他所说的是真的,我真的做了这样一个梦。当我想开口询问他是怎么知道时,他用手指按在我的嘴上,制止了我说话后,用他那虽然看着你但就是会让人觉得他看的不是你的一种很难言语的眼睛认真的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用他那有些虚渺的声音说道
”很奇妙!刚才我忽略了,你实际上不是被梦里的情景给惊醒的,而是被你的猫不小心碰下来的镜子的破碎声惊醒的。很奇妙!真的很奇妙!你在镜子破碎前32秒开始做的梦,但睡梦中的你不可能知道镜子将会因为你的猫破碎的,但你却做了一个镜子和你女朋友破碎的梦,而且时间对的刚刚好!真的很奇妙!非常地奇妙。这是巧合,还是你的灵魂给予你的指引呢!“
被他那看到很感兴趣的事物的眼神看的毛毛的,我避开了他的手指和眼神,不喜道
”我承认你有真本事了,所以不用再偷窥我的隐私了。“
可他还是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后才在其他好奇的人的追问下移开了视线。
然后坐立不安的我提出了要先回去,向天明几次挽留但在我提出了明天要上班后还是让我回去。只是临走的时候那个一直很安静的女孩田可儿也提出了要回去,然后向天明以这么晚一个女孩子不安全为由要我送她回去,还向我眨眨眼,知道他这是在想牵红线的我本来想拒绝,但看到有些柔弱的田可儿那有些祈求的表情,我还是软下心答应了。
之后我无惊无险的送了田可儿回到家,而一路上很沉默的田可儿轻轻说了句谢谢后就打开门进去了,并没有出现一些损友向天明会期待的任何暧昧桥段。
后来有些醉意的我回到家洗了澡后就趴在床上睡了,但再次被之前的噩梦惊醒,而这次惊醒我的源头则是在不停响起的手机。那时的我没有注意到实际上我已经把手机调到静音,但手机依然发出响亮的铃声。
看了看时间,凌晨3点,被打扰睡眠的我拿起上面显示向天明来电的手机一接就是准备一顿骂,但还没开口就被手机那边的很奇异的仿佛音波但却让人一瞬间失神的声音给整的一懵,等那边自己把电话挂了才回过神来。
我正奇怪刚才听到的声音是怎么回事时,向天明又发了条莫名其妙的仿佛匆忙之下发出的短信过来‘我已经把我们连接起来,快来救命。’
虽然感到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他在对我求救还是明白的。按他那一喝醉酒就喜欢毒舌惹事的性子,老是惹到一些人然后要我去帮忙,我也见怪不怪了。于是我只好从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找出一把匕首收进衣兜,然后拿起一根金属球棒就准备出门了。在准备期间我不停给向天明打电话发短信询问他在哪里?但他不接也不回,我就想着可能麻烦大了,于是打算出门向最后见面的地方‘迷幻音符’去。但打开家门的一刹那,我明白了,不止他麻烦大,我的麻烦也小不了。
因为现在映在我眼睛里的并不是已经熟悉的景象,而是一个光怪陆离,抽象诡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