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着两个有着相同状态的人,都是会莫名生出攀比的。
孔乙己会和旁人比抓跳骚,咬得比别人响;小伙伴会比谁的玩具好玩,谁家的车更酷炫;工作了,良久未见的两人,却是比谁更惨。
“混得不错啊,你小子!”我笑着朝他擂了一拳。
“辍学出来,打拼了七八年,终于混上了这家酒店的总经理,唉,现在想想,还是后悔当初辍学的。”他摇晃着手中的高脚杯,金巴利宛如血液般来回翻滚,看得我有些毛骨悚然。
他叫“杰”,在学校爱打架,一打就拼命,所以有了外号“疯子杰”。
“不管过程如何,你现在已经超过了很多同龄人,这证明了你当初的选择并没有错啊。”我很是不解他的颓废,后悔。但他脸上的刀疤,再也让他不能像以前那样笑,那种初升朝阳般的笑。
“阿华,你能告诉我小婷的状况吗?”他甩了甩头,狠狠得把整杯金巴利灌进嘴里,然后抬起头,用一双通红的眼睛看着我,就是这双眼睛,让他有了“疯子杰”的称号。只是这疯魔状的里面,似乎还夹杂着焦虑,急切……
小婷是他高中恋人,当然,是单恋的那种。
“你走后,她依旧每天上课下课,和平常没什么不同,因为我和她交集不是很多,所以有其她什么变化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她没参加高考……”我把杰走后,关于小婷的事娓娓道来,杰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听着,似乎,比上课时候专心多了呢。
“她为什么没参加高考?”杰很是痛苦地捂着脸,他似乎是知情的。虽然我很好奇,但这个时候明显不合适问。
“那之后呢,你有她消息吗?”他猛得抓住我的手,手上青筋条条冒起,我竟被捏得龇牙咧嘴。
“哦,不好意思。”他挠挠头,傻傻得宛如一个邻家大男孩。
“之后我就去长沙念大学了,高中同学的消息一个都没有。”我揉着发红的双手,忍不住翻白眼。
“对了,你们俩,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啊?”我终是没有忍住,问了出来。
他掏出一支烟,递一支给我,我连连摆手,他便啪嗒一声点燃,然后深深得吸了一口,一脸颓废,陷入回忆中。看着他脸上的落寞,本应还算青涩的年纪,他似乎已经成了一个有故事的中年男子。
“高一军训,我便喜欢上她了。她坚毅,刻苦,所有男生能承受的训练,她一个不落下;她温柔,漂亮,她那乌黑的长长头发,隽秀的背影,和我去世的母亲如此得相似,她悦耳的声音,连骂我我都觉得是享受……”他眯着眼,搜索着能想到的每一个赞美词,我想,背影和他母亲很相似,才是他如此挚爱的契合点吧?
“你喜欢她,所以她身上的一切都是美的。”我轻轻说了一句,脑海中瞬间闪烁过一个身影,转身却看不见了。
“对,也不对。你们读书人说的话就是这么模棱两可。我是先觉得她身上各种好,才喜欢她……”疯子杰纠正到。
我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我喜欢她,但我也清楚,我是疯子杰是什么人,是混混,是流氓,无恶不作……我这种人,是个人就会讨厌的。”再次狠狠喝一杯金巴利,残存的酒精就像重伤的人嘴角溢出的鲜血,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爱喝这又烈又苦,形似鲜血的酒。
“所以我只是默默看着她,不说话。直到那天看她一个人回家,我想找机会和她说清楚,不管结果如何,我想我不应该退缩。即使明知道配不上她,我也要给自己一个交代的,不是吗?”看他又要喝,我连忙拉住他,
“合适就行了,别喝太多,我可不会开车的。”他尴尬地笑笑,伸出手揉了揉乱七八糟的头发,接着说道,
“结果遇到了疯子强,疯子强平时和我就不对付,这次还想调戏我的女人,我岂能让他活?”他眼中射出浓浓的杀气和憎恨,看着脸上狰狞的伤疤,嘴角的鲜红,我竟然觉得毛骨悚然。
“我看着被疯子强小弟架住的小婷,被撕开的校服,我瞬间热血上涌,不顾一切冲了过去,在疯子强一脸惊讶的时候,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我捅,我捅……疯子强顺手一刀朝我脸砍来,我只是稍稍后仰,接着捅,我只有一个念头,敢动小婷,我就要他死!哈哈哈哈……”这年头,如果不是被触及逆鳞,谁又会对劈过来的刀不闪不避呢?疯子就是疯子,我只能在心里叹了一声。
“后来清醒的时候,疯子强的小弟已经跑了,小婷看我满身鲜血站起来,哭着也跑了。我看着犯事了,所以我一个人跑路,来到这个城市,一混已是八年……”
“那你有和她说你喜欢她吗?”我问道。
“没有,我只是在她书包里偷偷塞了一张纸条。”
“写的你喜欢她?”
“不,不是。”
“我只是默默保存着关于你的每一张照片……”疯子杰狠狠地仰起头,将桌上的酒一饮而尽!这次,我没有拉他。
喜欢吗?不知道。
想关心,说不出口。
爱从何处生?
我说不清楚。
从始至终,我做的,也仅仅是
默默保存着关于你的每一张照片。
这些年,换了多少个你?
默默保存着关于你的每一张照片。
喜欢总是没道理可言的。打开手机图库,里面满满的照片,全是你各种各样的表情。拇指滑动间,我感觉我看到了你全部的喜怒哀乐。我感觉你在对我笑,在对我倾诉对我哭泣,对我撒娇对我卖萌,虽然我们的关系一点也不熟悉。
我知道我们不会在一起。
最无可奈何的事,是还未有结果,却已成定局,然后
将定局当成了定理
将定理,刻在心上
从此,了无头绪,无法自拔……
蝴蝶知道春暖日,蜜蜂知道花开时。
星星知道两个的距离
南极北极,知道遇不见彼此
而我,
知道我们不会在一起。
雨天,想陪你走过,踏遍所有泥泞坎坷,看尽一山烟雨蒙蒙。以后所有雨天,我可以想起那片清冷中,有你。你记忆中的雨中,我只是匆匆一瞥,似乎,我曾短暂停留,不知道手中有没有一把小小的油纸伞。
晴天,想陪你走过,感受一地艳阳高照,铺开整片天空,万里无云。以后所有晴天,我可以闭上双眼,回想那碧波荡漾的温暖中,有你,你回忆的晴天,我只是匆匆一瞥,似乎我曾徘徊在树下,不知走过多少碎碎的来来往往。
想陪你去所有你没去过的地方,想带你吃所有你没吃过的东西,也想,带你去看看我成长的足迹。这些注定只会是噙着湿润的睡梦刚醒,只会是许愿树下的南柯一梦。如果梦到,也好!
要做的事,终究是没有做到;要说的话,终究是埋藏在心底变成了属于自己的小秘密。而最容易做的,也只是
默默保存着关于你的每一张照片。
不言,不语,不放弃。
喜欢上一个人,似乎好简单……
说清楚喜欢的原因,似乎又太难。
我一直只是在默默着,静静着,若无其事。
不说清,不跨过,不选择,不越雷池半步……
偶尔自嘲一笑,偶尔,
祝你幸福。
我喜欢你,可是或许我们并不适合。
转眼间已到了奔三的年纪。多少年寻寻觅觅最后换来的是冷冷清清平平淡淡,我没有怨天尤人唉声叹气,一切都来得仿佛本该如此的和谐自然。感受过大海,征服过高山,便再也不会有浓烈到极点的惊喜和怦然心动,不会再有失望到极致的状若疯魔醉酒销生。念念思归,不悲不喜。不是冷血,不是绝情,是坚若磐石的风轻云淡和难以察觉的大海捞针,我终究还是把心思深深藏了起来,不再那么轻易被触碰,如此,刺猬般的自己,
便不会再伤人了吧?
喜欢一个人,太过容易。惊鸿一瞥间的朦胧好感,很快便在心中扎根发芽。无数的注意力都集中了起来,开始有了淡淡的醋香味。而这欢喜来得太过容易,经常轻轻地葬送在流逝的青春中,在我还没有来得及好好看看,好好享受的时候。是因为刻意的没心没肺,抑或,
学着是对自己残忍?
不管如何,我们开始学会了思考和抉择。思考所有的可能性,抉择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我如同大多数人一样很懒,不想去思考,于是顺其自然,不做选择,任它是生长是枯死,是进一步还是彼此陌路,
我只是习惯于看着你离去的背影,拇指翻来覆去滑动着屏幕。
我只是默默地保存着关于你的所有照片。
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