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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一 社团

香港大学,孙中山先生曾经就读的学校,已历百年的历史名校。

走进校园,欧式的精致建筑和明媚的绿草地相映成趣,林浩饶有兴趣地看着。林浩前世曾经做过内地的大学生,但香港的大学他还没有来过。

除了文学院,香港大学都是用英语授课,加上林浩前世在深圳多年,离香港极近,一直比较熟那里,所以适应香港大学的生活对他来说,压力倒是不大。

刚刚来到香港大学著名的校舍太古堂,林浩的手机就响了,是阎枫的:“浩子,香港感觉怎么样啊?”

“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林浩笑道,“你这么好奇,为什么不跟来呢?”

“我可不想当电灯泡。”阎枫哼了一声。

“枫爷,说正经的,”林浩连忙说道,“你什么时候过去美国?”

“明天。”

“祝你好运。”

“也祸你好运啊。”

林浩放下电话,刚好也走进了分配给自己的寝室。香港大学的寝室都是双人的,林浩推开门,看见的是精致宽大的二人间,还有里面正站在摆放拖箱的青年。他个子瘦高,尚有些稚嫩的脸上带着年轻人憧憬时所特有的兴奋和惊喜,显然他在为能来到香港大学而高兴。

听见门开了,青年回过头来,就看见了林浩,连忙站起来,用英语说道:“你好,想必你是我的室友了?我叫高杰。来自大陆。”

林浩笑了,改口用汉语说道:“你好,我叫林浩,也来自大陆。”

高杰露出惊喜的表情:“嘿,哥们,你是哪的人?”

“和平京,你呢?”

“深圳。”

两个人立即亲密了好多,高杰也帮林浩安置自己的行李,摆好带来的物品,两个人就离开了寝室,出去喝了一些啤酒,吃了些卤味,男人交朋友是很容易的,可以是一起打过架,或者一起泡过女人,或者就是这么一杯酒。

等他们接着在香港大学里参观了个遍,在回去的路上时,已经就和多年相识的老朋友没两样了。

而此时,他们也发现自己寝室门前正站着一个年轻帅哥,一副无聊的样子,似乎有点不耐烦了,看见林浩和高杰,这才向他们走来,伸出一只手:“是林浩和高杰吧?我叫孔天祐,你们也可以叫我Jack,是香港本地人,是负责带你们的学长。”

为了让大陆来的学生更快地适应香港的生活,这些学生都有学长带着,为他们的学习生活提供帮助,显然孔天祐就是带他们的学长了。

“学长好!”两个一起恭敬地一躹躬。

“后天就是正式开的日子,你们的课表在这里。”孔天祐掏出两张打印的A4递给他们,“其本上来说,除了上课的时间,你们其它时候都是自由的,香港大学有很多的社团,你们喜欢什么样的社团都可以参加,只要你们的精力足够。”

“多谢学长。”

最后,二人记下了孔天祐的电话,孔天祐就走了。所谓的带人的学长,毕竟不是孩子的保姆,在大学里,所有人都只是自己一个人的大少爷。

第二天,林浩以看看这边的朋友为名,独自一人离开学校去了公司,黎阳的天劫越来越近了,把公司交给林浩的工作也在不断地做着。公司上下都知道黎阳患了重病,刘洪英也不由得叹息,黎阳年纪轻轻,能够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把一家两亿资产起步的公司发展到今天,不得不承认是一个奇迹,但他还不到三十岁。

而上天似乎是不公平的又似乎是公平的,正如很多优秀的人都英年早逝,木石缘珠宝公司刚刚扩张完毕规模,理应对领导结构层进行调整,偏偏在这个时候,黎阳得了绝症。黎阳太年轻,连家室都没有,父母双亡,他一死,遗产连继承人都不知是谁。

黎阳没有住院,每天他都会去医院接受治疗然后继续工作。而公司的继承人,黎阳却指定了林浩,这个董事会中不算很低调也不算很高调的青年,今年十一月,他才能满十八岁,虽然他是凭着一己之力考到的香港大学,但是毕竟年轻,也没立过大的功劳,让他执掌这家公司,不免有人不服。

“你应该看开一些。”刘洪英曾经劝黎阳,黎阳却只是微微一笑。和别人想象的不一样,黎阳的脸色是苍白了一些,也瘦了很多,更显得他的双眼黑漆如墨,这样反而让他看起来有一种智慧的感觉。

林浩推门来到了黎阳的办公室,映入眼帘的是黎阳手上的点滴创口,虽然知道是演戏,但是黎阳的离开是不可挽回的,林浩心下不禁有些惨然。这时他也看见了黎阳身边的彭立行,和以往一样,带着淡淡的微笑给黎阳倒了一杯咖啡,一边说道:

“曲颖升职为副经理,这件事董事会11人赞成,2人弃权,所以通过了。”

以前的时候,林浩刻意避免和彭立行有直接接触,但是黎阳离开后,林浩就需要留他在身边,也就不再避讳,只是黎阳和林浩的私下关系,彭立行也看不透。

在公司呆了一天,晚上的时候,林浩回到了大学。第二天,就是正式开学的日子。

香港大学,食物要比内地的学校好上太多,有中式饭菜的传统风格,又偏向一些西式,就和这所学校整体风格一样,透着一股厚重的欧式风格,华丽大气,但是走在里面的人,依然以黑发黄肤的国人为主。

可是每所大学开学,真正吸引新生的不会是校长的演讲,不会是食堂的饭菜,不是大学的课程,而是各个社团的招人展位。香港的大学开学后没有军训,所以都是直接授课的。

和其它国内外的大学不一样,香港大学不强调学校的校风,然而正因如此,学校里有着一种极为自由的风气,每一名学生也都在认真地学习,这不是一所有着浓厚学究气息或者思想气息的学校,务实,也许是对它相对准确的诠释。

11月,社团招新的时节。

“在港大必做的五件事:走堂、拍拖、做兼职、上庄、住舍堂。所谓的走堂,就是逃课,而上庄,就是参加社团活动。现在正是‘招庄’,也就是吸收新成员的时间。”

此时,叶明春、高杰目瞪口呆地看着成排的社团宣传展位,身边则站着一脸淡定的孔天祐和史乐。

叶明春也有自己的室友和指导的学生,她的室友是个韩国人,一开始叶明春本着友好的意愿与她交往,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这名室友实在自大,固执地觉得只有韩国的一切才是最好的,一来二去,叶明春放弃了和她交朋友的打算,不再一起作息。好在这位韩国室友很快就找到一位韩国男朋友,总是出门约会,叶明春经常和林浩一起吃饭等等,至于她的指导学长史乐,当然不会干涉二人的交往。

此刻所有的新生菜鸟们都是这样一副O字嘴表情。在他们的右手边,天主教社团的会员手持十字架,唱着圣歌,一边向路人散发着“神爱世人”的小传单,他们背后的音箱放着圣歌;而他们的对面,则是抬来一个大佛像的佛教研究会,放着金刚咒。

在大陆,高杰和叶明春何曾见过这样热闹新鲜的社团?自然都是满眼的好奇,就和初进大观园的刘姥姥一般。

“我听说大陆人对宗教没有兴趣,你们可能对这两个社团也不会有兴趣,不过天主教社团有一群可爱的女孩。”孔天祐笑着说道。

无论是林浩还是高杰,确实都对这两个社团都没有什么兴趣。

“那么哪个社团的女孩子质量最高呢?”高杰问道。

“当然是舞蹈和瑜珈社团了。”

爷们去不了的社团啊。两个人黑线。

“其实美女未必只能从社团里找拉,我劝你们还是找找自己喜欢的社团玩。你看,还有手工社,天文社,户外队,文学社,考古社,武术社,犯罪心理研究社,气功社团,国医社团,当然最好别加游戏社,那里都是一帮宅男,你们很快就会万劫不复的……”

叶明春笑道:“也许我应该入国医社……”

“大美女学姐呀!”高杰突然一声惊呼,目光定格在一个穿着击剑手持佩剑的女孩身上,这女孩一头短发,模样标志,只不过正冷着脸,更妙在就就是穿着击剑服,也能看出她的身材极佳,显然非常精巧而灵活,虽然没有很深的事业线,但是仍然很有看点。

击剑在哪里都不是热门运动,但是此时却有很多人围过去在看。抢眼的美女总是有吸引力的,林浩相信此时在围观的大一新生们正在想象着王利严实的击剑服里面是怎样完美的身材。

“安啦,这是学校有名的校花王利。”孔天祐的眼睛也亮了。

“击剑是一项高雅的运动,浩仔,叶姐,我决定加入了!”高杰兴奋地说道。

“别着急嘛,再逛逛看不好吗?”

“对了,说起来,王利是我们的校花,但是美生会的庞慧可能比她还要漂亮。”

“美生会是什么?美丽学生联合会?”高杰开始四下寻找起来,希望找到这个社团的展位。

“扑!”林浩笑了起来,“你没听说过美生会?”

高杰摇头。

“在大陆叫共济会。”

高杰还是摇头。

史乐摇了摇头,解释道:“就是秘社啦,他们不会在这里摆展位的。据说像布什父子、乔布斯、比尔·盖茨、奥巴马等人都是他们的社员。”

高杰愣了,接着说道:“帅啊。”

“不过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加入的,他们有自己的标准。如果你想把妹,还是击剑社团靠谱一点,击剑塑身,所以有不少美女呢。”

高杰扶了扶眼镜:“既然没有别的社别比击剑社更有竞争优势,咱们就报击剑社团怎么样啊?”

林浩有些担忧地看了看高杰:“你真的能受得了这样的运动吗?”

“当然能!只能坚持!”

“明春,你呢?”林浩问道。

“不是能塑形幺?那我有什么理由反对?”叶明春也盯着王利看。

林浩耸耸肩,跟着高杰来到展位前,高杰早就抢着问王利要来三份申请表,和林浩一起填写了交了上去。林浩对击剑兴趣不大,不过到了此时,也只有舍命陪君子了。

王利倒是很有一些气场,接过了他们二人填交的表格,冷冷地说道:“周三社团就进行第一次活动,也是今年的新人见面会,希望你们准时参加。”

三个人一起点头。

此时,林浩有意无意地抬起头来,看向天边的白云。自从孟乾去了巴西,已经过去八个月了,也该有新的消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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