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与姐妹们纳凉,找不到很好的话题,便先由一个熟悉的人说起。这个最先被说到的人,一定是个倒霉蛋,要么父母造孽,没给他一副好相貌,不是驼就是麻,或者跛,或者歪鼻子斜眼,或者结巴,或者讨不到老婆,或者没有教养,总喜欢干坏事。或者父母极不负责,给他取一个顶丑陋、顶古怪的名字,如猫子、老母猪、宽嘴、挎肚、九张嘴、尿伢、三吊弯,总之,让人一下子就能记住。
但我们的闲谈,并不再强调某某的特征,只提到他的名字,所谈的则是关于他最新的故事。比如,小妹说:“大馍死了。”立刻引起我的兴趣,这个大馍是有点弱智的样子,脸上生满了雀斑,头发是纤细焦黄的,走路腿有点跛,肩膀瘦削,但他却经常扛着很重的东西,比如一架水车。“听说是在苏州打工的时候,晚上喝了酒,醉倒在阴沟里淹死了。”说到这里,大家本来在笑着的表情,突然转为严肃,对大馍的死感到万分的同情了。
但既然是闲谈,绝不要以可怜结尾,不然也就无趣了。于是又说到另一个叫外国佬的女孩子,其重度弱智,个子矮小,头发发黄,眼珠有点泛蓝,没有名字,直称外国佬。“外国佬生了一个胖儿子。”哎,有趣,不知是谁这么急,这样的女子也敢娶回家当老婆,而且还能生出儿子。“临产才拉到医院,差点送了命。,”唉,刚刚有点趣味,怎么又讲到可怜作孽的事上来?
也许在乡村,所有有趣的事都离不开可怜和残忍。或许,乡村的人是见怪不怪了,冬天打赤脚、穿单衣,十八岁女子挑二百斤重担,都是没什么了不起的。所以,一般苦难的事,在那儿竟有人当做有趣。
“趣味”两个字,可能仅是知识分子给它的命名,对于不读书的人来说,约等同于“好玩”。但以“好玩”来论“趣味”,形式就多样了,凡奇怪、搞笑、色彩绚烂、低俗、丑陋,都会让人觉得好玩。
某日,一位中年人来到我的办公室,说想找个工作干干。我最佩服这种毫无来头的人,事先绝对没跟任何人提过,也从没见过面,就自己跑来的,而且那么大年纪。他说他是某大学二十年前的毕业生,在好几个单位干过事,都不满意那种缺乏自由和创意的沉闷空气,所以要出来找工作或者叫换工作。问他是哪里人,今年多大年纪,回答活灵活现的,说四十五,嘴里的香烟咝拉咝拉地响。我不由自主细细打量他,尖尖的下巴,浓密的胡须,皮肤苍白而细腻,但头发稀疏了,显得有些老。不过双目深邃,炯炯有神。我问他,怎么想到到这里来求职?回答说:“我是某某的堂兄。”哦哦,怪不得总觉得像某个人呢,啊,原来是他的堂兄!
这位“他”是我单位刚聘进的一位才子,一表人才,因为刚来不久,许多人还不太熟悉他。但此兄与我最善。于是就把他堂兄来求职的事告诉他。不料他反问道:“堂兄?哪儿的堂兄?我怎么不知道?”于是不得不跟他把那位“堂兄”的仪表描述一番。没等我说完,只听他大笑起来:“哈哈哈,堂兄!那是我父亲,都六十多啦!这个家伙!”
这是我所感到有趣的一件事,但这趣味是内在的,我像记住兄妹纳凉夜话一样,永远地记住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