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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番外(1)

在女人的世界里,爱是一切。

八岁那年,我和妹妹萧雨成了孤儿。一名叫顾成的男人为父亲处理了身后事,把我们姐妹俩带进一幢豪华别墅。

顾成看向从楼上下来的男孩儿:“这是顾夜,我的儿子,以后就是你们的主人。”

主人?这个称呼于我太陌生。但无依无靠的我与萧雨,不敢多问哪怕一个字。所以,当六岁的萧雨怯怯地躲到我身后,我以姐姐的身份机灵地回答:“是。”

那个穿得像个绅士的男孩儿走到我们面前,目光中满是不屑,然后高昂着头,从我们身边走过,“爸爸,我不要身边跟着讨厌的女人。”

女人?我和妹妹还只是别人口中的“小朋友”而已啊。我闻言皱眉。

顾成却笑了。那是从我见到他第一次看见他笑,那笑声证明他心情愉悦,“夜,她们可以陪你一起玩,一起训练,你不是总说一个人很闷吗?”

男孩儿固执地认定了我们是女人:“我不和女人玩。”他语气里有指责的意味:“爸爸。你不是说女人都是祸水吗?为什么偏偏找两个女人陪我呢?”

你才多大,懂女人吗?居然大言不惭地批评:女人是祸水?尽管只有八岁的我没有立场去批评一个和萧雨同岁的男孩儿,可我心里还是忍不住这样想了。

当然,我也是有疑问的。比如,顾成和我们萧家是什么关系?比如,他为什么偏偏把我和萧雨安排在顾夜身边?毕竟,以顾家的家世,身份和地位,不是我们两个孤儿配得起的。

我却没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在五岁失去母亲,八岁失去父亲后,能和萧雨有遮风挡雨的居所,能保证一日三餐的温饱,我该满足的。

于是,从那天起,我和萧雨以顾家养女的身份改名为顾萧然和顾萧雨,和顾夜一起学习、训练。也是从那个时候起,别墅的人称呼我们为二小姐和三小姐。

这个身份,改变了我和萧雨的一生。

相比其他普通人家的孩子,我是高高在上的富家小姐,不愁吃穿,有保彪跟从,随心所欲。相比那些同龄的孩子,我是寄人篱下的可怜到连人身自由都没有的养女。我的命运不由自己掌控,甚至是我的命,都不属于我。

可惜,当我意识到这些与人不同之处时,已是十年之后。

十年,听起来都觉遥遥无期,更何况是在地狱一样的生活里,怎会不漫长?

十年里,我受伤无数。训练时,我忘了自己是个女孩子,我只知道我必须做到最好,枪法要准,出手要快,否则不止自己会挨打,连萧雨也难逃苛责。所以,我对自己很苛刻,拼了命似的。

十八岁那年,我第一次随顾成的人出任务。那天,当我颤抖着把货交出去,买家却翻脸了。他们不仅想吞了货,还妄想杀了我,以此震慑顾成。

简直痴心妄想。

直到那天我终于知道,十年的痛苦,是我的无限生机。当对方的枪口抵在我太阳穴上,我轻蔑地笑了,然后,当那个肥胖男人的手探向我裸露的肩头,我不动声色地拔出腰际的枪。

他当然逃不掉被我杀死的命运。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女人狠起来,比男人更甚。

从那时起,我忘记了善良和自卑,变得无情而狠厉。

后来,我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看向镜子里那张明艳妩媚的脸,我笑出了眼泪,而那泪,似乎在瞬间变成了鲜红色,刺目的,燃烧的,沸腾的,都是从我枪底下流出的血。

我用双手抱住自己的肩膀,泣不成声。

如果可以选择,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能否逃脱这样的命运安排?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迎来了二十四岁生日,和那个身上有阳光味道的男人牧岩。他毫无预警的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一年之久,又如人间蒸发似的杳无音信。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他时,他奋力把恍神的我推倒,躲过一辆急驰而过的卡车。

他拧眉提醒:“走路不要魂不守舍,危险。”

那时距离我和他相识,还有一个小时。

九钻办公楼里,他与我擦肩而过。我停步,回头,看见他进了人事部。然后,他应聘成功,成为九钻的员工,我的属下。

他在保安部工作期间被临时派到宴会厅接我,我喝了很多的酒,却还清醒。带着试探的心里,我借着酒劲,立步不稳地瘫软在他怀里。

他单手扶住我,语气不悦:“女人别喝太多酒,不好。”

我半眯眼睛,双手蔓妙地绕上他脖子,吻向他的唇。

他偏头避开了。

我笑,心想:这样有趣的男人如果为我所有该会很好吧。而他,实在是个不解风情的男人。我多次主动示好,他都置若罔闻。

令人生气。

我的美丽不容置疑,我的性感,是个男人就无从抗拒,可他看我的眼睛总是无波无澜。

他越是这样,我越想要征服他。我以九钻总经理的身份倨傲地要求:“牧言,今晚陪我出席酒会。”

在九钻,他叫牧言,而非牧岩。

开始就是假的,我们之间,从不曾坦诚以对。

他稳如秦山般与我对视:“对不起,顾经理,这不在我工作范围之内。”认识我的人都称我是顾小姐,只有他固执地称我顾经理。

“站住。”我冷声,踩着高跟鞋站定在他面前:“工作时间,我有权调动你。”

他紧抿唇角,极力压抑心底的怒意,然后把目光投向别处:“时间,地点。”

我笑了,因为他无奈的妥胁,因为他倔强的表情。

这个男人,任谁都会想征服吧。在他身上,我不经意间嗅到阳光的味道,那么温暖,那么明媚。我不仅仅只是想玩玩了。

到了酒会现场,他居然想把我扔下:“我在休息室等你,完事送你回去。”

当然不会被允许。

我挽住他胳膊,笑容明艳地对迎过来的人打招呼:“王总,好久不见。”

王总笑眯眯的:“欢迎赏光啊顾二小姐。小顾先生好吗?我可是有阵子没见他露面了。”

小顾先生指的是顾夜,按实际年龄算,我该称呼他弟弟,但是,从我和萧雨进顾家那天起,他就是我们的哥哥。而此时,他正带着萧雨在国外潇洒。

“大哥不在国内,去欧洲度假了。”我如实回答,见他带着几分探究和审视地看向牧岩,我替他们介绍:“位是牧先生,我的好朋友。”

“哦?”王总笑地好暧昧:“原来是好朋友啊。”

在他看来,好朋友的关系都是不简单的。我不着痕迹地贴紧牧岩,但笑不语,算是默认。

牧言却开口为自己正身:“王总你好,我是九钻保安部牧言。”

我面上笑嫣如花,心下已经恼羞成怒,完全提不起兴致和酒会上那些戴着面具的男人周旋下去。我放下酒杯,挽着牧岩提前离席。

他从不是多话的人,自然不会多问一句。只是在把我送回家之后,在我倾身上前欲主动献吻时,再次拒绝了:“顾经理!”

我几次放下矜持主动示好,他都这样无动于衷。我不懂,也不信有哪个男人可以在诱惑面前把持得住。我扣紧他的手抚向我胸口,试图用身体让他臣服。

当然,我是愿意为他所有的。

可惜,我看错了人。

爱情面前,我太自以为是,输了一生。

牧岩用他有力的手臂推开我,冷静而绝情:“顾经理,请你自重。”

那么冷漠疏离的目光和言语,令我心伤又难堪。

“为什么?你敢说你不喜欢我?”我在赌,以为男人也擅长欲擒故纵这一套,毕竟以我现在的身份,想要接近我的别有用心的男人太多了。

他的回答一针见血:“为什么我要喜欢你。”

我气急了,挥手扬出去一巴掌。

手腕被他在半空中截住:“不要试图和一个男人动手,再好的身手也不见得占到便宜。”他说完面无表情地推开车门下去,离开前补充了一句:“顾经理上去吧,我下班了。”

我失控地朝他的背影大骂:“牧言,你是混蛋!”

我的声音回旋在耳际,而他的身影,隐没在路灯下。

人啊,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之后的一段时间,我愈发缠他,以前很是厌恶的宴会应酬我都欣然前往,而他身为九钻保安部长当然要随行保护我的安全。看到他无奈隐忍的表情,我的羞恼烟消云散。

这个男人,我一定要拿下他。

终于,面对我的纠缠,他忍无可忍:“顾经理,我是九钻的员工没错,但不代表你可以随意差遣我。请别再缠着我了,我说过,我不喜欢你。”

我冷静下来,牢牢盯住他眼睛:“给我一个理由。”

我想知道自己哪里不好,然后改到他喜欢为止。直到那时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萧雨宁可被我打,也不肯放弃顾夜。她说:“姐,我爱他,就算他有再多的女人,都不能令我不爱他。别试图让我放弃,我回不了头。”

当时听她说回不了头,我只觉幼稚。爱,多可笑的字眼,像我们这样的人,怎么会有爱?我不相信。可笑我也逃不过这场爱之劫。相比之下,萧雨比我幸运,至少顾夜还愿意付出一点心意,至少顾夜还给了萧雨想要的疼宠,而我,眼前的男人甚至吝啬对我笑。

不过是个保安部长,他凭什么?

可他依然是一副无静无波的样子,“没有理由,就是不喜欢,也不可能喜欢。”

我几乎就要爆发。

却无论如何都没明白他话里隐含的意思。原来,所谓的不可能是指我们天差地别的身份。至于后来他的突起电盘消失,则是卧底任务的结束。

后来我得知真相,又不禁笑他傻,如果他肯放下固执从我入手,或许卧底任务会完成的更圆满吧。不过,当我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又很感激他。感谢他没有利用我的感情,如果那样,我会感觉自己爱得更加可笑和不堪。

随后一段时间我异常忙碌,因为顾夜不在国内,有担生意我要独立完成,这种见不光的生活,我不能让他介入,而我真实的身份,更不能让他知道。于是,我暂时不去纠缠他。

可惜,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这单生意居然砸在我手上。交易时,我与买家被突然出现的警察困在仓库里。如果不是顾夜派人来接应,我即便不死也要被活捉。

而从那夜之后,牧岩就消失了。

直到在A城机场再遇,我看见他和另一个女人接吻——

那个瞬间,我动了杀机。对安以若。

但当时显然不是时机

我面无表情地与萧雨离去,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查出了牧岩的真实身份。

他真的是警察。

我坐在窗前,喝光了整瓶酒。我哭倒在萧雨怀里,告诉她,我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萧雨发誓:“我要亲手杀了他!”

被恨意蒙蔽了双眼,我与萧雨失去了起码的警觉与聪慧,我们天真的以为可以轻而易举地陷害安以若,我们痴心妄想地以为收拾那些愚蠢的警察一如反掌,唯一没想到的却是:萧雨竟然惨死在牧岩枪下。

一秒一瞬间,我就和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永别了。

报仇!我趴伏在冰冷的地上,被恨意占据了所有的思想。

当与我随行的杀手被抓,顾夜命令我立即返回姐告。

我从未违抗过他,唯那一次。

我想我是气疯了,所以才会笨到想在市展中心杀她。那是我与牧岩第一次以警察和毒贩的身份对峙,我牢牢盯着他,企图在他眼中找到点滴的感情。结果失败了。

中枪的瞬间,我的泪落在心底。牧岩,你到底是不爱我。否则在你下手时,不会没有丝毫犹豫。可你知道吗,当你扑倒安以若时,我有多后悔开枪伤了你。

姐告之行,我抱了必死的决心。那么固执地要与他同行,只是奢望与他多呆一天。飞机上,我靠在他怀里,头枕在他肩头,心疼得连呼吸都困难。

因为假象,更伤人。

那夜,我终于知道一个固执的男人有多可恨,他宁可死,都不愿与我纠缠不清,看着他嘴角沁出的血,我心死如灰。牧岩,你好狠好残忍,居然至死都不愿意碰我?我被他逼得哭了,我被他的无情彻底逼疯了。

我改变主意,我突然不想杀安以若了,只是,我残存的最后一丝理智在看到他们拥抱时荡然无存,我等不到顾夜动手时再寻机会把毒品注射进安以若身体,我蠢到先动了手,反而让牧岩得了先机,害了顾夜。

那个萧雨最爱的男人败了,当牧岩的枪口抵在他额头,我清楚地看到他眼底迸射出的杀意,只是,我已经无力扭转局面。

我放弃了生的希望,把出发前藏在指甲中可以致命的毒药含进了嘴里。我想:如果我死了,他或许就不会忘记我。

我以为我等不到他来,他却赶到了。

病房里,我看到他额际的汗水。我笑了,然而这一笑,伴随而来的是眼泪。

我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却控制不了神智变得越来越混沌,“牧岩,我不想离开这里,因为这是我的家乡。”我剧烈地咳起来,喉间的腥甜开始翻涌,我知道,我要不行了,“让我留在这里,送我到我爸妈身边好不好?”

活着,我贫乏得一无所有,死了,我想留在父母身边。这样,我就不会感觉孤单了。

牧岩温热的肌肤已经温暖不了我,可他细听之下有些哽咽的声音让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尤其当他说:“好,我送你到他们身边。我亲自送你。”时,死亡也不能让我畏惧了。

弥留之际,我很想问他,“你有没有爱过我?”

可是,心太清醒。

这其实是一道不需要回答的问题。再无情再愚蠢的男人,在这时,也会给出一个让女人感动到无以复加的答案,哪怕是一种虚伪的安慰,他们也不会吝啬给予,更何况是善良的牧岩。

这个时候,连我自己都没觉得没有必要自欺欺人。

但是牧岩,我有一个心愿:

但愿来生,我能干干净净地遇见你。不苛求相爱,只要能平静相处,就好。

今生,就此别过。

三年里,在安以若的悉心照顾下,牧岩的四肢没有出现任何萎缩的迹象。然而,当他有了意识第一次苏醒时,除了起初问的那句“以若呢?”就再也没开口说过话,时睡时醒的状态让所有人如履薄冰。

然而,他已经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就连专家都难以置信地说:“神了,真是神了!”

安以若还有什么担心?她坚信,牧岩距离真正苏醒,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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