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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偷

我在上海工作过一段时间,那个时候由于出差多,和同事一同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里,多有不便。于是,自己在外租了个单间。

某一天下午,我下班回来,看见隔壁搬进来一个三十来岁的青年男子,古铜色的肌肤,配着不太体面的酒红色上衣,一双穿了泛旧的运动鞋。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在城市生活很久的人,由于不熟,碰着面我没有和他打招呼就径直进了房间。

我们的房间是合租的那种,房间隔音效果不太好。对门有什么稍微大一点的声音,就能听的一清二楚。往后的日子,我正常上下班,我们单位加班情况有些严重,常常都是忙到晚上九点、十点这样。奇怪的是,每一次回来后,洗漱完刚想躺下睡觉时,就听到隔壁出门的声音。起初,以为是上晚班,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毕竟在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存在着各样的机会,是每一个有志青年实现梦想的天堂,每个人的工作性质不一样,也就没在意,可是一连好几天,我都会从睡梦中被开门声吵醒,看看时间凌晨五点多。好奇心驱使我想要探个究竟。

于是,在某一个周六的下午,我敲了敲他的门,过了好久他把门开了。显然是,在我敲门和他开门的这个当儿,他的家里被匆忙的收拾过,我以家里的电脑要装内存,没有“十字起”为由,问他:“哥们,不好意思,我的电脑有些问题,你有‘十字起’吗?”他被我的突然闯入,弄的有点不知所措,“我,没..没有啊”他结巴地说。

“哦,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说。

“没事,”他有礼貌地回道。

“你刚搬进来啊,”我继续询问。

“恩,”他又回答道。看他好像有点不耐烦,我退出了他的房间。

经过这次的简单交流后,我们的关系不再那么生疏,常常见到后会简单的聊上几句。偶尔,我会利用休息的时间在家做点菜,只要碰着他在家,都会主动的喊他来我房间喝上几杯,他倒也不拒绝。渐渐的也就熟悉了起来。

关系熟了,有些话也就可以随意的说出来。在一次下班,路过一家偏僻的排挡时,我遇见了他,便邀他喝几盅,排挡没什么客人。我俩找一个靠窗的坐下,在几杯酒下肚后,我借着酒劲问他:“你每天晚上都是夜里出去,凌晨五点回来,是在酒吧上班吗?”他倒也不避讳,直言说:“我靠偷盗为生”。我惊讶,将靠近嘴边的酒杯悬在半空。我没有想到他会直言不讳,在心里想,一般做这种见不得光的事的人,都会有意识的回避这些事,他却说得耿直,坦荡。反而让我有点不知所措。

“。。。哦,也挺好,都是挺本事挣钱,君子爱才取之有道嘛”我竟然想不出更好的词语去缓解这个尴尬的场面。他看出了我的不自在,便补充道:“我在乡下有个女儿,得了白血病,两年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我曾经在工地上做钢筋工,工作虽然苦点,但我的技术好。年轻,做的又快,所以去工地不久就被老板看中了,做了一个小工头。工作不在那么苦了,钱也拿的比以前多,家里帮着相了个亲,第二年便有了个可爱的女儿。一家个人其乐融融,可苍天就是见不得人有半点儿的好。第三年,女儿被查出有白血病。”

说完这句话,猛地喝了一杯酒,这时我看到他眼角泛出泪光。他哽咽了一下,点了一根烟,然后递给我一支,红塔山,七块的那种。接着又说:“起先家里花光所有积蓄,女儿的病情有所好转,但得留院观察,每天高昂的住院费和护理费,让我们入不敷出。当地媒体是有帮忙宣传过,也资助过。但我女儿这个事情是个无底洞,我不想欠他们太多。后来远上广东去做烟囱包裹防腐工作,因为工作危险,干的人少,所以工资也高,而且是日结的那种,晚上就可以把钱打给老家的女儿”。

“你是怎么走上盗窃这条路的?”我试探性的问。

这个时候,他手上的烟已近烧到烟尾,将烟放在脚底踩灭。“那是在一次得知女儿白血病复发,住进重症区时,在回老家的火车上,遇到一个大胡子哥。闲聊之下,大胡子哥知道我的困境,小声地告诉我,他有办法让我来钱更快一点。而且说,他做这行业五年了,从没有失手。我起先犹豫,但苦于想着在重症病房的女儿,还是决定挺而走远”。

我说:“那个大哥人挺好的”。

“嗯,这也许就是江湖义气吧”他无奈的应了一声。

“一路上他教我如何踩点,如何寻求目标下手,怎么做容易得手。”一路上像个师傅一样。

回来后,就开始按照胡子哥(后来才知道江湖人都叫他胡子哥)的方法开始摸索,白天踩好点,晚上入室盗窃。

我问他:“有没有失手过”。

他说:“没有,胡子哥教给我的,都是些高档小区住户。一般观察两三天或者一个礼拜,经常晚上不开灯的住户都是不经常在家的,不易被人发现”。

我劝他说:“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的,你可以金盆洗手,寻求社会的帮助”。

他说:“回不去了,自从走上这条路,就不会有回头路可走,当了婊子,永远注定被人艹”。

“你可以不抽烟的,把烟的钱省下来给你女儿”我继续劝他。

“戒不掉,干这个整日刀尖上嗜血的日子,压力大,踩点的时候依靠抽烟可以减压”说这话的时候,一包烟已近所剩无几。

忽然,他把手掌伸出来给我看,我有点心痛,我看见他掌心有一条常常的很深的血印,像刚被划破不久,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几天前入室的时候,通过墙上的输水管道不小心没抓稳,划伤的。由于不敢乱花钱,就没去医院包扎,在药店随便买了点药。

我忽然感觉心口有一重物体堵着我的心肝脾胃。堵得我喘不过起来。

这个时候的我已近毫无酒意了,满脑子都是他女儿在病房,以及在他第二次得知女儿白血病复发时那种作为父亲焦急而无奈的场景。女儿是父亲的心头肉,任何一个父亲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都会难以抉择。

在我们分开后,我本想拿出手机拨打110,但在拨通的那一刹那,我按掉了按钮,我不能让这个伟大的父亲失去在她女儿心中的形象,这个在别人看来也许是遭天杀的,万民痛恨的男人。可此刻,在我眼里,在他女儿的心里,他是个伟大的父亲,或许这就是他女儿为什么能坚持活下去的原因。

我最终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跟他成了很好的朋友。时不时的,我也会告诉他出门办事小注意点,如果太危险,就回来。

他总是嗯的一句说:“我知道了”,然后独自出去。

后来的好长一段时间,我去北京出差。等再次回到上海时,发现他有些时候没有回来了,电话也不打一个,我出于担心他的安危,拨通了他的电话,他说在你走后不久,我在一次行窃中失手了,因为害怕事情败露,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捅了女主人,逃了出来。女主人被急救车送到医院,现在生死不明,我现在已经成了入室抢劫杀人了。我问他在哪,我去找你,他说在一个乡下的同事家避风头,同事不知道我做的这些事。

我说:“你在那儿先避一段时间,等风头过去在回来”。这个事情过去了好久,几乎外界对这个事快淡忘的时候。他回来了,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眼泪盈眶,短短几个月,他好像过了好几年,我跟他说,那个女主人没有死,只是受了点伤,那晚你由于惊慌,刀子没有插到要害。他松了口气。

这之后过了很久,我以为事情可以往好的方向发展,没想到一天夜里,我在睡梦中,突然被撞门声惊醒,我以为他走时忘带大门的钥匙,便起床给他开门,眼前的景象,让我傻了眼,只见他嘴角淤青,两只手用衣服裹着,血迹浸透了衣服渗到外面,我赶紧把他扶进我的房间,用水和酒精给他清洗双手,当我掀开裹着双手的衣时,情绪差一点失控。十个手指全部没有了,一片血肉模糊。

我问他:“谁那么狠心下如此重的毒手,将你的十个手指全部砍断”。

他苦涩的笑了笑说:“这也许就是报应吧,本想着干最后一票,就去公安局自首的,谁曾想遇到这种事,”

我问他碰到什么事了。

他说:“那是一栋九楼的住户,之前踩过几次点,都没发现他家有人,于是便进去了,谁知半道,主人回来了,本想逃跑却已经来不及,被逮了个正着,主人将我五花大绑的捆了起来,将双手摁在砧板上,主人说自己在当地有些脸面,年轻时混过上海,所以用黑道上最残酷的手段解决此事”。

第二天,我陪他一起去了公安局自首,因为伤得女主人不重,女主人听了他的遭遇后,也不再追究,所以给他从轻处理,判他入室盗窃罪两年。我看着他,他说:“这下我可以睡个踏实的觉了。”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冬日的上海,寒气不如北方来的干裂,但总透露着让人难以致窒息的潮湿空气,每个人都会从你身边走过一段路程,哪怕只是擦肩而过的路上,哪怕是还在路上的陌生人,我们都能有缘相见,只是时间还没有到来而已,就像我和他一样,如果不在上海待过,如果不无巧不巧地住在一起。也许永远不会认识他,永远不会知道他的故事。

他在监狱的半年时间,我去了他老家看了他的女儿,一直在化疗中。小女孩看到我,脸上微微的笑着,那么可爱,完全看不出她是与病魔争斗了两年的女孩。之后我又去监狱看了他,他的气色好多了,脸上也有了笑容,他说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女儿的病情,我说:“她挺好的,我去医院看过她”。他沉默了许久,说了声:“谢谢”。

看到他越来也好的气色,我也安心了下来,为了年终的文案,我又回到刚来时的样子,每天加班到很晚才回来,他的房间换了一对夫妻。那段时间虽然很累,但心里依然如冬日上海的阳光般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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