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强调:“职责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任何不愿意败坏自己的声誉、不愿意最终破产的人都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职责是一项不可推卸的义务,每个人都应该终其一生通过自觉的努力和决然的行动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职责贯穿于每一个人的一生。从人们来到人世间一直到人们离开这个世界,人们每时每刻都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对上司的职责和义务,对下级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对同事的职责和义务。凡是有人生存和活动的地方,都有人类应尽的职责。职责和义务与人们的生活是不可分离的。每一个人,不论尊卑贵贱,男女老少,都只是一名普通的服务员,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的幸福,应该利用自己的一切手段和能力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持久而良好的职责观念是每个人应具备的最起码的品德,也是一个人的最高荣誉。因为每一个高姿态的人都必须靠这种持久的职责观念来支撑。没有持久的职责观念,人们就会在逆境中倒下去,在各种各样的引诱面前把握不住自己;而一旦一个人真正具有了牢固而持久的职责观念,最软弱的人也会变得坚强,在逆境中会勇气备增,在引诱面前能不为所动。富兰克林说:“职责是把整个道德大厦连接起来的粘合剂;如果没有职责这种粘合剂,人们的能力、善良之心、智慧、正直之心、自爱之心和追求幸福之心都难以持久;这样的话,人类的生存结构就会土崩瓦解,人们就只能无可奈何地站在一片废墟之中,独自哀叹。”
职责感根源于人们的正义感——这种正义感源于人类的自爱,这种人之自爱之情乃是一切善良和仁慈之本。职责并非人们的一种思想感情,而是人的生命的主导原则,这一原则贯穿在人类的全部行为和活动之中,受制于每一个人的道德良心和自由意志。
英国爱丁堡大学的乔治·威尔逊教授的一生极为坎坷,但他乐观豁达,勤奋工作,表现出惊人的藐视困难的勇气和罕见的乐观精神。支撑他这一切的不是别的,正是伟大神圣的职责感。
在他逝世前4个月,他是这样表达自己的心迹的:“我从不奢求不该拥有的名誉和称赞,但我时刻在努力,以求自己的讲演能让听众满意。真的,在我看来,‘职责’是一个有千钧之重的字眼,在我的眼中,它高于一切。”
每个人都必须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完成自己的职责。只有职责才是真实的。除了完成生活的职责,世界上再也不存在任何真正的行动。职责是生活的最高目标和目的,在一切快乐中,最真正的快乐来源于对生活职责业已完成的意识。而且,这种快乐是最令人满足的,是最不可能让人后悔和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