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正面入口的大门不是我们能撬开的,毕竟是商场,正门用的锁自然不是劣质货。但商场的主要安保措施在于监控摄像与保安,现在这两样都没有,我们也不必太顾及什么,只要别在外面露出很明显的痕迹,这样路过的人不会觉察到里面有人就行了。然而这里离大学毕竟很近,二十分钟的跑步路程,对于自行车来说不过十多分钟。呆在这里,不是长久之计。
我与Blond穿过广场,绕过商场,走向后面的员工入口处。后面的员工入口的门是浅黄色的木门,就算没有撬棍,找到一把斧头劈开也能进去。
Blond把撬棍别在腰间,他拿出撬棍,将扁的一端插进门缝中,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力气太大,总之只要是简单的锁,他都别得开。木门与撬棍的结合处出现了一些裂纹,然后门边开了。
我发现不是他把锁撬开了,而是锁和木门分离了。这木门也太不结实了。
门内漆黑一片,然后我意识到,我们再也没有手电可以利用,甚至连打火机或火柴都没有。
Blond打开门,我们看见里面竟然是厨房,至少在厨房里我们还能有些火光。
可负责这家店的人离开之前,明显仔细收拾了一番,厨房里只有一些用来做饭的工具,我看这些工具,便意识到这里可能是一家自助烤肉店。
我还在观察,就听见“哗啦”的玻璃碎裂声,转头看见Blond用撬棍砸碎了墙上的用来放置消防用具金属箱子,取出了斧头,要给我用。
这时候我的双手虽然已经恢复了一些力气,但拿消防斧头对我来说还是有些困难的,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斧头的,比用刀或是撬棍方便,于是对他说:“你先拿着,待会我们砸玻璃可能会很有用。”
Blond关切的问我:“你的胳膊还没好吗。”
我怕他担心,便说:“好了许多了,力气恢复了有一半,只是怕拿斧头耽误恢复的时间而已。”
Blond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便对我说:“宝贝,我不能保证这里面只有我们两个。里面或许会有人,或许会有那些豹子。这几日,我一直觉得误入这座城市的人不止我们一行人。”
这些问题我也有想到,而我自然不会给身边的人添乱,取了一只比水果刀大一倍的刀,告诉他这个足够了。
Blond笑了笑,说:“斧头我给你留着。刀才不是你风格,斧头才是。”
他居然记得。
每间寝室都有消防措施,但也不过是一只小型的灭火器。昨夜我们还在寝室时,我看着灭火器对他说,这里应该有一把斧头。如果有我就把玻璃敲碎,拿斧头出来防身,这才是我的风格。
幸亏门上不仅有锁,还有一对把手。Blond找来一根磨刀用的磨刀棒,应该是叫这个名字,毕竟我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些问题。他走到门边,门被关得只留下一条缝隙,笑着问我:“宝贝,你准备好了吗?”
我靠着墙壁对他说:“当然,宝贝。”
于是他关上门,把磨刀棒插在一对门把手上。这样从外面看,是不会看出这扇门被人强行闯入。
随着门被关上,只有缝隙中透露出阳光,我从未觉得人类是如此需要阳光。
Blond把撬棍别在身后,右手拿着斧头,左手拉着我。我用左手拿刀,右手交给Blond。
我们站了足有两分钟,等到双眼彻底适应了黑暗,这才敢走动。
顺着灶台,我们走向另一扇门,这一扇门之后便是烤肉店的主厅了。这扇门没有锁。我看见这家店还挺大的,足足摆放了大小一百张座子。当人的视线习惯了黑暗之后,也不会觉得黑暗是伸手不见五指。我知道Blond与我差不多,能看清不少,知道哪里是桌、哪里是墙、哪里是玻璃。
走出门,眼前便是玻璃,玻璃的另一侧便是烤肉店外。
我和Blond没有滞留,直接走到玻璃大门前。
玻璃门上没有锁,锁是那种用来锁自行车却更大和精致一些的锁。于是Blond叫我退后,准备用斧头劈开。Blond的力气很大,无愧于他的身高和一身肌肉。他只一下就把锁劈开了。
走出烤肉店,我们彻底站在商场之内,整间商场对我们来说便几乎是畅通无阻了。
脚下传来冰冷感,是瓷砖冷意,我和Blond都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Blond把我揽在怀里。我浑身都是冰冷的,他却散发着滚滚的热。
对面便是一家服装专卖店,我在上海的南京东路上见到过这个牌子,知道是女装专卖,便对Blond说我要去这家店找衣服。我身上的衣服基本是走一步走光一次,若不是路上只有Blond一个人,肯定会羞愧死。
不是所有的店都从里面锁的,只要没有后门,都是从外面锁。这家服装店便是从外面锁的。于是Blond便劈开门锁。
商场里挂着的衣服是夏装和秋装,虽然看不见,但我太清楚自己穿的尺寸,拿在手里比划一下,就能知道自己能不能穿了。我从商店买了衣服,从来都是洗过后再穿,现在顾不得这么多。
这家店毕竟太小了,加上不想耽误时间,便找了条热裤,所幸有合适的外套。我没有顾及什么,没有去试衣间换衣服,也没有叫Blond转过头去,在他面前脱下了身上唯一遮羞的裙子,用刀子割断吊牌,换上衣服。
我们顺着冰冷的瓷砖地面向前奏,越走越冷,瓷砖上寒意太深,仿佛是积攒了太多天的寒意,都在侵犯我们。寒冷是顺着脚骨向上,顺着骨髓传播。
毕竟是商场,我们需要的东西在这里应该都能找到。
我们继续向前走,一边走一边带着防备,知道走到超市的入口处才找到一家运动的品牌商店。连Blond都知道这家店,主要经营的是运动鞋。
于是Blond砸开门锁。
我平时穿三十六码的鞋,这个身高才穿三十六码的鞋,算是小脚了。长跑的运动鞋我会选择三十七码,这样不会伤到脚。无论是三十六码还是三十七码都是货架上的常见码,我随便拿了一双板鞋,就是合适我自己的,后来有了光线,我看见鞋码上写的是三十七码。
Blond就不行了,他太高,中国人没有太多人能长到他这个个子,不仅个高,脚还大,在货架上找了一圈都没有合适的。
我知道运动鞋店几乎都有大码的运动鞋,尤其是男士的,若是这个店没有,那恐怕整个中国都不会找到大码的运动鞋了。我们在后面的储藏间找,由于看不见上面写的尺码大小,只能一个鞋盒一个鞋盒的打开看,最后还是找到了合适Blond的鞋。Blond拿了一件外套,我们各取了一个书包,这才走出去。
用登山包等大包不会很合适,所以书包大小的会很合适。
旁边便是超市,超市里会有我们需要的手电筒、食物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