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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罢练风波

我知道谢梦茵为了我最近的状态很是着急上火,不过没法子,我至多就是在她喉咙发炎的时候陪着她含一片金嗓子喉宝。

后来,不用想也知道是谢梦茵和大胡子串通了一气,大胡子给我发了通牒,禁止我上山。

这下子可好,舞跳不下去,墓园也回不了,仿佛让人给丢进了真空地带。我越发思念陶妮,知道陶妮是那个无论在什么状态下都不会抛弃我的人,就算知道了我不是她儿子也不会,她照样会仔细教我跳舞,听我说大把大把幼稚的废话,用她不存在的手臂搂着我的脑袋,就算是我的亲妈妈,也不会比陶妮更好了。

然而,我是终究没法子去阴曹地府把一只鬼弄回来的。陶妮消失快一年了,我猜就是阴曹地府也不能让她住这么久,挺好的一只鬼,阎王老爷准给她好多个来世让她选,这一次陶妮会做个美丽的新娘,做个了不起的舞蹈家,丈夫虽然不是卓星了,可也一定是个顶不错的人。

期间,谢梦茵找我长谈了一次。是那种很正经的谈,我虽然才十二岁,可毕竟已经十二岁了,她跟我说,龙宝,你不想跳舞了吗?不是责备你,可是比责备让你难受。

从某种程度上说,谢梦茵手里握着我的生杀大权,我现在吃住都是她供,学舞蹈的钱也是她拿,这一切除了她和老龙间有着我不明白的关系之外,我那点舞蹈天赋也是个顶重要的原因,是个舞蹈家,当然格外偏爱自己的同类人。所以,一旦我跳不好了,或者不想跳了,保不齐谢梦茵就换一个态度对我了,当然,并非是说谢梦茵翻脸不认人什么的,可是喜恶这种东西,一点控制不了。从这个意义上,我应当给谢梦茵一个满意答案的,说什么“我错了”之类的,装得诚恳一点,对我不难,可是一来我知道现在没有改正的动力,二来,不想跟她撒谎,更也不想自己跟自己撒谎。你要是试过一次就知道,自己骗自己的滋味儿最不好受了。

我只得老老实实说,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

我说,继续跳下去当然也能跳,可是不想练习,看到舞蹈教室也讨厌,不知道为什么要上舞蹈学院附中,拿不准是不是愿意成舞蹈家,有时候觉得,将来和老龙和大胡子一样,去做个守墓人就挺好了。

舞蹈家和守墓人,差得太多了。

是,可是你能说哪个好哪个坏?你不觉大胡子的日子过得也挺有意思?

谢梦茵说,那你先做舞蹈家,再做守墓人不行吗?

如果是守墓人,就做守墓人好了,为什么要做舞蹈家?

你很有天赋的。

做守墓人的天赋我也有,我说,跟大胡子打猎,修房子,种田,腌菜酿酒,都做得可好。

谢梦茵说,如果现在不跳舞了,以后捡起来的机会就没了。

如果不想跳舞了,这种机会也就没价值了。

谢梦茵沉默了,我的理固然是歪理,可是你不能说全是胡说八道。

我盯着谢梦茵,觉得抱歉,但知道没法不抱歉,我全没注意卓星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后的。

陶妮也这么说过呢。他说。

我没料到他会当着谢梦茵的面说陶妮,虽然谢梦茵看上去的反应很淡然。

那个时候陶妮和我说,不做舞蹈家,做个平平凡凡的卓太太,有个小房子,有个小儿女,闲来做做家务,逛逛街市就很好了。

她这样说过?谢梦茵问,并没有一点妒忌的意思。

卓星点头说,是。

那很好,我由衷说。

有几个月陶妮训练时受伤了,在家养病,那段时间我陪她,过得就是这样的日子,她非常挂念芭蕾舞。

不高兴?我问。

起码不是她想得那种高兴了。卓星说,可是我想天赋大概算是命运的预知,命中有什么固然看不见,可是我想,追随你的天赋走,起码不会走入很困窘的境地。相信吗?你的天赋甚至高过陶妮。

骗人的吧。我说,陶妮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白天鹅,从认识她第一天就认定了,我确信没有人会跳舞跳得比陶妮还好,更不必说这个人是一无是处的我了。

谢梦茵问卓星,你也这样看?这么说,谢梦茵也是这样看的。我极怀疑也许只是两个大人用的激将之法,不过又觉得谢梦茵和卓星都不是会撒谎的人。

我看着卓星点了点头。

多年以后,我问起这件事,谢梦茵说,你相信自己有那个天赋比真的有那个天赋重要。

无论如何,当年得知自己是个“天才”——比陶妮还高的天赋,那就是天才无疑了,如果这么一个人不去好好学习跳舞,就是对陶妮的亵渎了。有了这么个信念,就又一次鼓足干劲跳舞去了——从这角度看,我也是个单细胞动物无疑,头脑简单的和樱木花道差不多了。

没好好练习只是最近几个月的事,原本的底子一点没扔,所以训练两个星期之后,就又是数一数二的不错了。

谢梦茵发炎了半个多月的嗓子好了,她终于对我的面试放下心。山上的禁令自然也取消了,大胡子的香肠成熟了,那天,他带着做好的香肠来给卓伦上课,白阿姨喊来了小伟夫妇,这一群人在家里一起吃了个饭。

我终于知道大胡子并非冷冰冰的大胡子了,不知道为什么单单对我那样,看他和白阿姨一家人讲话,热络的不行,一口一个白姐把白阿姨的脸都叫开了花,更难的是小伟夫妻那么腼腆木讷的一对人,对着大胡子居然也格外的话多了,小薇和他说孩子怎样怎样啊,一刻不停。就连卓星和谢梦茵这对温和平静的夫妻也是,芭蕾舞什么的他不懂,可是和谢梦茵说芭蕾舞剧头头是道的,谢梦茵笑了好几次。饭后和卓星下围棋,话虽然不多,可是那股惺惺相惜的意思,就和《笑傲江湖》里的刘正风和曲洋一样。

我跟大胡子说,你这人真会看人下菜碟儿。

大胡子说,不服气?这是本事。

那你一个人住,不是无聊的紧?

他说,山上没有人,鬼不少啊。

你能看见?陶妮告诉我只有很亲的亲人才能看见鬼。

鬼还不是人变的,你说我会看人下菜碟儿,看鬼就不会了?

大胡子倒是轻描淡写,不过诱惑鬼在他跟前儿现身,我知道,这件事其实神奇的不行,真不知道大胡子用了什么花言巧语骗得鬼都在他面前现身了。

如果我做守墓人,一定做不到他这么好。

还有,我做的香肠一定也没有大胡子做的好吃。

我修的房子铁定比不得大胡子的漂亮。

当然,大胡子那块头跳芭蕾舞就一点不如我了。

十二月二十三号,我去考试了,确定不会继续跳芭蕾舞的宝妹没有报名,不过作为亲友团给我加油去了。最后,我的面试分数排在第三名,顺利录取了。

第二天就去看了老龙,自打从孟院长那听说那件事之后,还是第一回见老龙。要是给他知道了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其实什么也不是,必然顶失望的吧?

我跟他说我要去舞蹈学院附中上学了,老龙说,好啊,和陶妮一样。

真有点想告诉他实情了,不过鉴于我得知这件事的时候都有那么大的反应,这件事还是暂时保密的为好。

他又说,陶妮泉下有知一定开心的很了。

陶妮和你一样,什么也不知道,我心想,你们把我当作陶妮的儿子,殊不知,陶妮的真儿子现在仍旧下落不明呢。

突然,我想到,算起来,如果不是当时陶妮的儿子生病,我至今应该仍在孤儿院里待着,也或者给什么人收养去,但命运一定不如现在好,这么说,我是取代了一个人的位置在生活,而那个人究竟怎么样,我却不知道了。

也许……我应该把那个人找出来,毕竟是陶妮的儿子,我的恩人呢。

不过在那之前,我说,老龙,你和陶妮倒底什么关系,现在可以告诉我吧?

老龙长叹一口气。这是他说什么不愿意说的话的表现了。其实这点事情瞒着到现在,我都觉得有点没意思了,毕竟陶妮死了,我长大了,他也老了,就是金子搁置这么多年,当年璀璨夺目的颜色也将不复存在呢。

老龙说,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

老龙摇摇头,你长得很像你妈妈,从婴儿时候起就是了,看着你像看着她。

这话我听来有些愧疚,不过也听得出来老龙回避的意思,我追问,你到底为什么收养我呢?

老龙说,愧疚。

为什么?难不成陶妮是你害死的?

老龙摇头,说,不要问了。

我并不死心,那为什么想杀卓星?不是陶妮喜欢的人?

不是卓星,陶妮不会死的。

这是什么道理?卓星可爱陶妮呢。

老龙说,是啊,卓星可爱陶妮,甚至为她疯了。

爷爷,我在问你!

龙宝,他下定决心似的摸摸我的头,不要问了,你要是希望回墓园,我托大胡子照料你,到时候房子就给他,要是你想一直跟谢梦茵住,她也会答应。

我说,你怎么办?

老龙笑了,说,出狱是个麻烦,我想住下来也不错。

瞎说吧!你,你是我爷爷啊。

很高兴有你这么个孙子啊,龙宝。老龙说着说着哭了。

我受得了宝妹哭,但完全拿老龙哭没办法,自己也跟着他哭起来。

一老一少这么一哭,哭得撕心裂肺的惨,周围一些大妈阿姨也哭了,虽然哭得性质和目的不大一样。

后来还是白秀燕把老龙劝好了,每次领我来,白秀燕难免做一回消防队员,让老龙消消火,或者劝劝架什么的,她脾气好,会说话,这种事顶擅长了。这一次虽然是“抗洪”,可是也很不赖。老龙不哭了,我也停下来。

白秀燕笑道,这么大人,想起什么事了,还这么哭。

老龙给她说的不好意思,摆摆手说,小蝌蚪,你回去吧,我要睡觉了。

我和白阿姨看着他,都笑。

新年前的北京进入了相当寒冷的时期,大胡子给卓伦和宝妹也做了皮帽子,宝妹的是用白兔皮做的,卓伦的最好,用的是黄鼠狼皮,别看黄鼠狼不受人待见,可它的皮毛比兔子的好,又暖和,又结实。有一次我们三个一起上街玩儿去,灰的,白的,黄的三顶帽子,一样的好看,好些人问我们在哪儿买的,多少钱,我们就骄傲的说,是做的,买不到。

后来我发现谢梦茵也收了大胡子的一双手套,不是我们这样毛茸茸的东西了,做工精致的多。皮子除了毛,打磨平,上油,用磨砂线封了,还做了印花,乍一看很想高档商场里的进口货,不过是我认识大胡子久了,他的手工多少看出来一点。这么一比较,我们的不错的皮帽子就很逊色了,不过就是把一块皮子缝了几下而已。我心想,大胡子这个人可真是,不就是谢梦茵每个月多发你几块钱家教费么?

这一年寒假,谢梦茵领着我们去了海南岛。山飞机前还是白雪茫茫的寒冬,可是一下了飞机,热浪就席卷过来了。开车离开机场,沙滩,海岛,椰子树——跟我小时候在挂历上看到的照片一样,到底是卓伦说想来的地方呢,哈尔滨当然也不错,不过比起精致,秀丽一点不如海南了。

晚上吃了海鲜大餐,接着几天游泳啊,晒太阳啊,吃海鲜啊,日子悠闲的很。我原本不会游泳,可是运动神经挺发达,呛了几口水就学会了,本来还想跟卓星学一学冲浪,不过谢梦茵坚持说危险,最后只得作罢。卓伦不能游泳,可也换了泳裤,躺在沙滩晒太阳,这时候也不忘带一本书——看书对我而言就无聊的很,可是看卓伦一边看书一边喝新鲜的椰子汁的样子,让你觉得即便神仙也不过如此快活了。

海南的水果也特别好吃,除了椰子,芒果啦,木瓜啦,香蕉啦,甜的要命,当然我喜欢的榴莲也不例外。据卓伦说,北京的香蕉也是从这里运出去的,不过为了保证运输时不腐烂,都要趁着没熟的时候就打下来,而这里吃的香蕉,则是在树上养熟了才摘下来,味道自然大大不一样了。

我心想,管它呢,这里的香蕉好吃,多吃就是了。

那时候海南的旅游还不像今天这么火爆,人不多,到了写着“天涯海角”的大石头那里,没有人,眼前全是无边无际的海和无边无际的天,真觉得自己是到了天涯海角了,虽然世界上没有什么地方真的是涯是角,可是在中国,这里就是最南面的地方了。我记得过去的自然课老师总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读书什么的虽然不愿意,可是行路就很不坏,无论去年在北极村,还是今年在天涯海角,山啊水啊的把你那点高兴不高兴的小心思一扫而空,畅快的很。再加上好吃的,好玩的,被舞蹈学院附中录取的好心情,头几天,真真和躺在云彩里那么舒服。

一点没有想到会在这么好的地方遇上这么糟糕的人。

癞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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