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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眼镜

为了安慰各位读者的猎奇心理(自我解嘲),我就把大勇写的也奉上,供诸位看官批评和攻击。否则,我们其他哥三个是极度不平衡。

眼镜

我出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我有一个绰号叫“二饼”,我也有许多的兄弟姐妹,可是自从我们都被摆上商店的柜台之后我们的命运就发生了不同的改变。我的兄弟姐妹相继离开了我,偶而也有回来探望我的,但大多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的。在重新被手术之后,又被买他们的主人带走了。我知道我有一天也要“出嫁”,为我未来的主人效劳。所以我就经常祈祷,希望我能遇到一个能够体贴和爱护我的主人。这个梦想终于在九十年代初期实现了。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我被主人选中,离开了我生存了十多年的商店。我的主人是一个初中生,细高挑的个子,白净细嫩的皮肤。当我的双脚踩在主人那高挺的鼻梁上时,主人浓密的眉毛下那一双略带忧郁的美目正在注视着我。我的芳心为之一动,我猜我的脸现在一定会红得象苹果,双手赶紧抱住了主人那匀称柔软的耳朵。我知道从这一天开始我将为主人效忠一生,直至我的生命终结或是主人另有“新爱”,我才能离开我面前的男人。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我目睹了主人坎坷沧桑的人生和凄美而又浪漫的爱情,还有那而虞我诈勾心斗角黑白颠倒充满肉欲强权拜金主义下的世事炎凉。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我才开始了解主人的一切。

主人出生在一个遥远闭塞的小山村,在主人降临在这个世上的时代正是中国青年“上山下乡”的年代,商品经济并不发达。国力并不强盛,人民大众还很贫穷,所以造成了主人的营养不良。但那个时代在刚刚降生于人世的小主人来说,却显得那么陌生与沉重。所以主人到今天还体弱多病。但主人的童年是快乐的——虽然那也搀杂着辛酸和苦涩。

主人的父母白手起家,他们相亲时屋子里唯一的家具就是一把长条木板凳。父母辛勤的努力创造着物质财富,可对于贫困的生活来说仍是杯水车薪,为了给羸弱的主人增加营养,也为了偿还因为爸爸刚动完大手术不能劳动而欠下的大笔债务,刚强的妈妈带着全家离开了那个贫穷的山村。那一年,主人仅仅只有四岁。

全家搬到了东北的腹地的一个农村,原因是这里离主人的姥姥家很近。为了尽早偿还债务也为了改变贫穷的生活现状,主人要强的双亲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创业。妈妈背着冰棍箱子(那时候还没有雪糕和冰激凌)走村窜户去卖冰棍儿。爸爸推着爆米花机挨屯给人家爆玉米花。夫妻俩起早趟黑披星戴月没日没夜的奔波。用了两年的时间终于把欠的外债都还上了。在主人降生之后的十年以内的时间里,爸爸妈妈没有买一件衣服,没有添置过任何家具。唯一的一个大衣柜是爸爸在迎娶妈妈是亲手做的。

为了尽快改善生活条件,爸爸妈妈有又开始加工大豆腐,贩卖生猪,倒卖牛马,开孵化场。当生活刚刚有些起色的时候,爸爸因为受骗上当买了来历不明的生猪而被公安局的人带走了。当主人望着爸爸坐的吉普车扬长而去的时候他幼小的心灵便埋下了复仇的种子——把抓爸爸的人一个不留的打死。爸爸走后,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妈妈一个人身上,妈妈每天很早就要起来,先收拾猪圈,然后再喂鸡,等这一切忙完后连早饭也不吃,骑着自行车驮着年仅六岁的主人去离家三十多里地的县城冰棍厂进冰棍儿。凛冽的寒风吹袭的早上经常能看到主人娘俩。每次在冰棍厂的车间里,小主人总是能吃一肚子冰棍,直到吃得浑身发抖,嘴和舌头被冰麻了为止。临走时小主人的衣服兜和裤子兜里还要被塞得满满的。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都很喜欢小小年纪嘴甜而又懂事能吃苦的主人。所以每次小主人都能给妈妈“创收”。然后妈妈再驮着小主人走街穿巷叫卖。当月郎星稀之时母子二人才往家赶。

斗转星移,转瞬一年有余。爸爸终于回来了。后来大家才知道,原来是一个偷猪的贼抓住了,供出了事实:小偷把偷来的猪说成是他自己家的,骗爸爸买下来。结果失主便认准爸爸是偷猪贼,害得爸爸蹲了一年的冤狱。可爸爸的冤屈却没有得到赔偿。原因之一那是的法制还不是很健全,还有在那个为填饱肚子都发愁的穷人家里,哪有时间和精力去和政府去打官司。爸爸归来无疑给小主人和妈妈带来了极大的快乐,为这个小家庭增添了生机,一家人喜极而泣。爸爸虽然回来了,可是却丧失了劳动的能力,在狱中的那段岁月,他受尽了折磨,可他知道自己没有犯罪,始终没有招供。虽然法律是公平的,但弥补不了他被残害的身体,他的双腿已经严重变形,又有严重的风湿病,只能整日在炕上待着。本来妈妈已经够辛苦的了,面对现实,妈妈的负担更重了。小主人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了。那一晚,妈妈哭了很久------

小主人陪着妈妈流泪。他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能够为妈妈分担生活的重担。每天放学后,小主人就急匆匆往家赶,学校离家有七八里,每次回家他都是一路小跑,回到家里浑身都被汗水浸透。回到家时首先给爸爸洗澡,然后做好饭,等候卖冰棍儿的妈妈回来一起吃饭。每逢周日还要帮妈妈洗衣服,喂鸡喂鸭喂大鹅。房前屋后到处是他弱小奔忙的身影。虽然他很懂事,可是脾气却很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

在妈妈和小主人的精心照料下,爸爸能够下地行走并且生活能够自理了。为了庆祝爸爸康复,小主人和他的小伙伴们花了两天的时间去河套了去摸鱼,记得那两天的天气很好,在中午的时候太阳很足,晒得河水也很温暖,小主人和小伙伴们来到河边,找了一处比较浅的地方下水了,下水前小主人已经给小伙伴们下达了任务,阿良带着大宝去憋坝,小丰和毅夫负责从上游往下哄鱼,由小主人和阿普抬网,东子在河岸上接应。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大家脱光衣服下河了。七月盛夏,酷热难当。记得小主人向朋友提及这些往事时,仍有很多感慨:他觉得儿时的那段时光很值得回忆,虽然那时生活很艰苦,所有的小伙伴都没有吃过面包和麻花,从未见过什么是汉堡包,也没听过可口可乐是什么东西。更没有钱去品一下汽水这种只有城里的孩子才能喝到的饮料。大家都生长在贫穷的时代贫穷的农村,可是这些物质的缺乏却使得那个时代的孩子都很懂事和坚强。小主人只觉得那时的阳光很灿烂,那时的天气很热,那时的人很淳朴,那时的岁月很流连。但在小伙伴们和小主人一起下河的那一瞬间,小主人的感觉却是很感动并搀杂着激动。他甚至觉得小伙伴们很伟大,自己更伟大。因为大家只所以帮自己目的却只有一个:捉鱼。而这捉鱼的目的却是为了小主人的爸爸。在大家下河捉鱼那年,小伙伴中最大的只有十岁,最年幼的仅仅七岁,大家平均年龄只有八岁。

在他们把带来的两个铁水桶都装满了的时候,太阳已经快下山了,看着水桶里活蹦乱跳的不知名的大小不一的鱼,小伙伴们欢呼雀跃,在河滩边上又跳又唱,直到傍晚大家才一个个泥猴似的回家。

时间在孩子们的茁壮成长之中悄悄的溜走,小主人和伙伴们都已经快要升入初中了,可是这一年国家实行教育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换句话说就是小学要念六年才能毕业,原来的小学是五年制,可是小主人和小伙伴正巧这个时候念完了五年级,没有办法,大家全被硬性的留在小学继续读六年级。因此原来的小伙伴们还可以在一起多玩一年。但这一年却对小主人触动很大,因为班里又转来了两个同学,一个是来自大都市上海,一个来自于小主人陌生的从未闻过的柳阳镇。二人的到来无疑给这个班级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时间一长,做为班长的小主人才发现,后来的同学竟然有许多和大家不一样的地方。首先从衣着和生活习惯上的不同,还有,他们的举动和行为也令小主人“大开眼界”。他们穿的是在书上才能看到的牛仔服,脚上经常穿皮鞋和旅游鞋。而小主人和小伙伴们大多穿的是绿军装和布鞋。他们的书包是牛仔和牛津布的,而小主人和伙伴们背的都是绿帆布的仿军书包。他们和女同学嬉闹很大胆,搂着她们亲嘴,可这一切,都上小主人和伙伴们脖粗脸红想都不敢想的事。这一切让小伙伴们嫉妒又恼火,嫉妒的是他们的穿着和优越的经济条件;恼火的是看到同窗六载的女同学被欺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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